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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之秘》第十二章 阳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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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昏睡丛林’的几天真的不是人过的日子!小歌回想起来都心惊肉跳地。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看他们哥几个不顺眼。白天要赶路,可那些野猪啊,丛林箭猪呀,那些个食草的,杂食的猛兽就是跟他们过不去。晚上呢,却没得休息,老有梦魇兽闯进他们的营地,踏爆他们的魔法结,还要无休止地对他们发起攻击,甚至今天早上‘昏睡丛林’的边界上竟然还来了只豹子,乖乖个咚,不让人活了!不过它除了留下了自己的豹皮、豹肉外这可怜的东西再没得到什么。

几天的艰苦跋涉,几天叫苦连天,总算爬出来了!小歌带着叶知秋和飞戈终于在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出现在‘昏睡丛林’外面宽阔的草地边缘。‘昏睡丛林’对面的草地,起伏着的几点‘瘌痢子’山头。葱葱荣荣的树林间隐隐着鲜活的生命,大概是‘昏睡丛林’特有的香味的驱逐了森林边缘几里内大型的猛兽,草食者在这里自由地徘徊,显得自信而又从容。看着头顶的艳阳哥几个兴奋得不成样了,提起劲头奋力赶了几公里路,爬上了现在的这个山坳,这里有一个无名小湖,到了这湖边,几个是“不走了,打死也不走了!”,哥几个放下包袱,依水安营傍树扎寨,点起了篝火挂起了豹肉,温馨啊!终于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有地图真的好呀!找地方都不费劲的。

从而他们得到了难得的休憩。

午后的阳光很有活力,照耀着山间小湖上鳞鳞的金色水光。湖畔几丛高大的紫杉,窄小而尖锐的腊状树叶闪着油油的亮光,飓柚树也在湖畔丛生,不过它可没紫杉内敛的心性,整个树冠夸张地伸展着,像是要遮天避日却也只能挡住一隅阳光。清洗了一身辛劳的小歌懒喇喇地趴在草地上,看一只花鼠子正偷花窃草,使劲地把自己给养肥了;看旁边两只屎壳螂在拼命地滚着粪球;看头顶上蝴蝶闲得无聊互相追逐;看些小昆虫也躲草丛里或闲逛或忙碌着。飞戈呢,松树般地立在湖畔,以一定的韵律地做着深呼吸,他在练‘宠达’,感受的是自然的气息,体验的是体内蓬勃增长的气力。而叶知秋更是一幅臃懒样,半依着小鹿,坐卧在那张豹皮上,享受着几天来难得的安宁,舒服呀!

叶知秋,小歌和飞戈遥遥地观看一幕一声色俱佳的追逐,在不远的远方,鬣狗一族四散地跑开了,它们瞧上了一头黄羊,平原上的羊群开始了奔逃,如果单纯靠奔跑,鬣狗不具备追逐黄羊的实力,但这些老狗是很好的猎人,对目标,它们发起了连续地围追堵截,以家族的力量,它们捕获了猎物,挣取了家族一天的所需。鬣狗不会猎取超过它们需求的猎物,这是个潜规则,因为它们知道得到和付出会成正比,而剩下的肉会被别的肉食者吞食,它们不会给别人做义工。任何凶猛的野兽都会这样,而且,它们也不会滥杀它们眼中的食物,因为那些都是明天的口粮。它们都是猎人,精明的猎人。

豹肉的香味引得一群鬣狗在不远处的营地外游荡,这些家伙是贪婪的,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就再也不愿远离营地。单个鬣狗胆小而又懦怯的,但成群的鬣狗它们却是不容轻视的一种存在。对这些东西,打是不行的,跟据经验,这些东西是要用来赶的。这个光荣而又坚巨的任务无可非议的落在了小歌头上。没办法,飞戈是大厨,不能离开,而,总不能让小鹿去赶鬣狗吧!至于叶知秋,这种危险的活你们怎么好意思让女孩子去干呢?于是,草地里响起了一种变味的狼嗥,然后是小歌夸张地奔跑,手持两枝树枝,作展翅状,‘翱翔’在青草地上踩着地皮‘呼啸’而过。真值得怀疑,他的这些动作会把鬣狗赶跑呢还是会引来更多的鬣狗。

“哥,下面我们往哪走呢?”

“嗯这个呀,咱们看看地图吧。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而这片草地叫尖叫草原,嘿嘿,怎么叫这么个名字?只有十几公里宽,穿过这片草地,这里,就是现在正对着我们的那片森林,这片可是巴珠森林的最高山峰所在地,叫狮狼山,我们那张老地图标注的森林小道就在那里消失了,沿着山梁往上走,翻过山的那一面再大概百十里有一道标注出名字的小溪,叫呜咽小溪。从巫荫山到呜咽小溪,这一大片合起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就叫‘仙踪架’。从地图上的标注看,呜咽小溪是巴珠森林的一条分界线,用地图作者的话说,呜咽小溪里面是内巴珠,而仙踪架能及仙踪架外的飓柚树产区是外巴珠,真搞不懂怎么有这样的刬分……。”小歌把着地图趴上面指手画脚地比划着跟叶知秋和飞戈解说。

“小歌,我们可不是来探险来玩的,我们是来找‘风木的坚果’的,说说看到哪些地方去找坚果才是正题。”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路上好新鲜爱打听,爱清幽雅致,喜欢猜测妄想的是她,好不容易说点新鲜的吧,她就要给你来实际的,真是!

“好的,看这地图,注意了,看到没有,那个三角状的树代表的不是飓柚树,唉哟,别捏我!真不是飓柚,这个三瓣状的树才是代表飓柚树的。”小歌为他的不简明勒要付出了点代价。“所以了,我们所在的这片尖叫草原上有四处飓柚林,都是些小山包,第一处就我们所在的这个山坳北边这个山头了,第二处,在东边这个山头,太概有三十多里地吧。秋姐不用点了,中间这些零星的树代表的是小丛的飓柚树,我们总不能一棵树一棵树地满草原找去吧。第三、四处在对面森林的边缘,我们先在这里找,然后直接插过去,如果找不到也就只有过狮狼山了,看地图中间这片可是很大一片飓柚森林呢。不过这地图有点怪,中间怎么那样画……。”

“好吧,就这样吧,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坚果。”叶知秋心里头大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回到草市后我要连逛它两天街!“对了,我们在草市镇卖的面具呢?明天我们戴着面具去找坚果吧。”

哈呀,真是天才美女的想法呀!小歌和飞戈面面相觑,秋姐这是怎么了,发什么神精!不过戴着面具走露还真好玩呢。小歌他们三个终于在操劳了那么多天后得到了一个安稳的夜晚。多么惬意啊!难道只有在经历了风霜雨雪后才能感受到温暧的阳光吗?而为了找坚果,他们又在这个无名湖边渡过了两天,美好的两天,小歌利用这难得的时间终于做了件有意义的事。

那就是和飞戈一块砍倒了株紫杉,这可真是个好东西,虽然说紫杉分布很广,也有多个品种,但它们却不常见。对小歌来说,更重要的是,紫杉是最理想的制弓材料,传言中,攻击力最强的阴格兰长弓都是紫杉做的。就是用这两天时间,他挑了上好的紫杉木,放干,给每人做了一张手弩,本来有三张短弩,可让木卫一老人带去防身了。当然,最好的木料让小歌给留起来了,这个小财迷把它当宝贝扎成一捆放进了空间手躅。有上等的紫杉木,加上豹筋做的弦,手弩还像那么回事。然后又削了几十支紫杉弩箭,没办法,没有铁质箭头,只好把箭头丢火里一烧,然后削尖了就成。有了手弩,虽然射程不远,但使用很灵活,在森林里,对近身的野兽也有不小的杀伤力,可以说再进森林时安全多了。小歌的箭现在就成了问题了,这么些天来,身上就剩54支‘十字飞歌’了,精铁箭都以耗尽,亏的他每次战斗后就找箭,早知道应该买他几百支好了。现在削木箭吧,那个的杀伤力是太小了点,可这是唯一的办法不是。

小歌可好看了,身上的衣服还是出发时的那一套,皮甲打了好几个补丁了,外罩的短斗蓬都磨得看不出顔色了,箭囊里54支十字飞歌夹着26支木箭,腰上绑着一排二十支手弩箭看起来像披了件木甲片。不仑不类的,搞笑!

尖叫草原是猛兽高度密集的地方,狂狮家族,利齿虎,紫瞳豹,丛林狼,豺狼,加上些鬣狗,它们可让尖叫平原时刻充满着生命的色彩在瞬间攒放的尖叫。鬣狗是最弱的肉食者,它的生存方式是群居,虽然是弱者,它们一样能在草原上猎食、扑杀比它们大得多的黄羊,羚羊,马鹿等。而对于狂狮,它们的群居就更显得恐怖了,虽然数量只有三、四头。

现在小歌、飞戈和坐在小鹿背上的叶知秋面对的就是促然出现在眼前的三头狂狮,惊恐同时在双方的眼睛里流露。无论是人还是狂狮,没谁愿意先发起击,毕竟对手强悍的,对于狂狮来说对手更是不熟识不可深测的生物,天性里的凶残和暴劣只是用来对待对手的,对于自己,安全第一!

公平地说,狂狮受到的惊吓应该是更深些。作为丛林和草地上的猛兽,它们杀生无数见惯了各式生物,可,打娘胚里出来咱啥时候见过这种奇特的种族呀!披坚持锐(飞戈的打扮)不说,怎么也是双脚着地呢?而传说中,只有力量超强的狂狮经过百十年对力量的追求才有可能成为双脚直立的蛮兽—狂狮人或更利害的妖狮人。更离谱的是,可以确定那是一头鹿呀,怎么腰上还长个家伙?再怎么着这些猛兽也没见过长两个脑袋两个身子的东西吧!面对这些直立的怪异生物,即使是这片草地的王者,它也不想惹事非,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吧!本能里对逃跑的鄙视让狂狮知道,那样做只能给对手留下最好的攻击机会,但总要做点什么吧。

对于小歌它们,第一个念头也是逃跑!可是他们要想的可不止这些呀,以前受过的教导告诉他们:如果是突如其来地和猛兽面对面,大多的猛兽第一念头是逃跑。不过问题是:如果你自己掉头就逃,那么这猛烈的行动是于事无益的愚蠢行为,那样反而更会激起对面的这些狮子凶殘本性。而叶知秋座下的小鹿可不懂这些,它心里头就只有一个一个的字:慌!怕!跑!飞戈,小歌只能紧紧夹着小鹿不让乱动,一步一步向后退去。而小歌呢,危机中想起了很多很多,嘴里开始由轻至重地用一特有的韵律吟喝着:“哇噻,多么威猛的狮子呀,那样的……。”他在对其中的一只狮子进行催眠。‘催眠术’就是在吸引别个注意力时,以一定的韵律配合精神上的攻击来诱使他人进入睡眠,小歌是吃透了催眠的精髓,如果不考虑精神力量的因素,他有把握达到催眠的最高境界‘把瞎子和聋子给整迷糊了’。不过这一时刻小歌没想过能催眠那头狂狮,他只想分散它们的注意力,好让自己溜走。

于是,一幕奇怪的景象出现了,三头狂狮和三人一鹿面对着面,缓缓后退着,拉开二三十米后双方同时掉头狂奔。跑到最后小歌、飞戈和叶知秋抱着肚皮大笑,天啦,逃脱了,头顶的阳光真好啊!从狮口逃出的四个心里同时泛起一丝感激,心里也为同在一个蓝天下的生命们祷祈,如果大家都这样多好呀!(那就可以放心地去找坚果啦不是。)

可惜他们都错了,这种结果只存在于陌生人之间的理智与信任。如果狂狮很了解他们的实力和底细的话,那刚才就免不了一场生死尖叫;如果他们面对的是三头鬣狗的话,小歌手上的弩箭也射出去了。这才是整个世界的真实模样!

再次想起了‘催眠术’的小歌又开始不安份起来了。很久没用了不是,会不会退步了呢?小歌再也按耐不住,对从身旁经过的牛羊狗鹿们施展开了自己的得意的本事。草原上的这些生物真是命苦呀,还以为碰到的这些个是没什么危险的‘善类’呢,那知道他们不是‘危险’是‘阴险’啊!不动声色地就把一头头牛羊给弄倒地了,倒是鬣狗们高兴了,天下竟然有不劳而获的午餐。几头聪明的鬣狗开始跟在小歌他们身后了,想捡个漏子不是。没成想,小歌头脑一热竟然又开始练起他的‘魅惑术’来了,一不小心把两只鬣狗给蛊惑过来了。看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呀,两条‘小狗’跑前跑后的倒省了三人不少心呢。“以后每天晚上都抓几头鬣狗来放哨,那咱们就有得好睡了。”可怜的狗狗们,天下没白吃的午餐,可记得了!

从此,尖叫草原上的鬣狗家族一提被抓壮丁一事就抱怨:“倒霉就倒霉在那三头狂狮身上,那么蠢,不但没抖出点威风,反倒把草原上的小兄弟给搭进去了。”狂狮一族的族名从此成了鬣狗一族的族骂用语:怎么蠢得跟狂狮一样!

而狂狮家族从此也盛传着另一个版本的教子故事:狂狮的勇猛不在于扑杀强悍的对手,在于勇敢地从强敌面前从容后退。一天,三头勇猛的狂狮在扑猎时突然遭遇了三个妖怪,其中有两个如同狂狮族里的蛮者和妖者,能直立行走,那是多么强大的存在啊!而另一个,也是最恐怖的一个,它长着两个头,两个身子……,怎么说呢?整个就是一头鹿,背上又长着个不同的头和身子,不可想象那个模样的怪异吧!我们的这三个狂狮前辈不惊不躁,完全保持着狂狮一族的尊严,一步一步地退了回来。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件事告诉我们,遇事要冷静分析,现实不可怕,可怕的是盲目地行动。我们相信自己的实力是任何敌人都不可轻侮的,狂狮的尊严也是不容侮辱的,而保持尊严最有力的武器是勇气,不仅要有进攻的勇气,还有最值得崇敬的退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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