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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重生》第一章 送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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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在一只可爱的大麻雀上(很大的麻雀),欣赏着飞行的乐趣,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有许多古怪的事情。就象如今我脚下的这片魔武大陆中的魔字,实已名存实完。

听说于几百年前,魔武本是一个魔法与剑的时代,那时候有很多的魔法师,他们拥有各种强大的魔法,是一种可以与剑士并称为“战斗的生命”的神奇职业。

但听说五百年前,一个天生的剑士——幻天,创出“破魔斗气”,可以斩断魔法的斗气。更可怕的是幻天不知用什么奇怪的技巧使这种斗气潜伏在每个人的身上,结果……

魔法师开始败落,慢慢地销声匿迹了。直至如今,魔武大陆的魔法师已经所剩无几,人们看到会使用魔法的只有传教士,但他们只局限于辅助魔法和一些对日常生活有用处的小法术,强大的攻击魔法则一概不闻。

说来不幸,我,一个剑士,身上竟丝毫感觉不到一丝传说中的破魔斗气,此外还雪上加霜,自出生以来,本人身上就拥有一股强大的魔力,这股魔力开发着我的智慧,而我自八岁起就生活在曙光之都的古书馆,让我有机会一窥那神秘的魔法奥义。结果,如今20岁的我既是一个剑士,同时也是一种甚为罕见,可说已到将近灭绝状态的生物——魔法师。

我平时很少用攻击魔法,在这个世界里,用攻击魔法的人是受人歧视的。可正因有攻击魔法的帮助,我早在15岁那年就在外到处流浪,修行,旅游,生活过得自由悠哉。如今我坐下的大麻雀便是我在仰望的森林降伏的,虽说动用了并不光彩的偷袭……

哦,不多说了,我的目的地已经到了。这次是接受精灵族的怪异生命体——精灵圣剑士的委托,送传说的战神套装中的“原始头盔”给他的老朋友——同是圣剑士的亦腥。我从麻雀的背上以一个酷酷的姿势跳了下来,落在这魔武大陆的中央之国的首都——中央之都,相信此刻我已是引人注目的对象了吧?虽然我衣着破烂,看起来象个乞丐,但也仍然掩盖不了我的魅力!哈哈……

我睁开因自我陶醉过度而闭上的眼睛,发现竟没有一人理我,人们还是继续自己的工作……妈的!本人可是一直在原地努力地维持这个很酷的姿势,都足足5分钟了,你们竟然视而不见?吼吼……(作者:“才刚开场就抓狂?会给读者们留下不好印象的!”“扁死你!我要你管!”)

在暴了冷门之后,我傻笑着走向剑士工会,说到这个工会,我又不得不浪费一下口水告诉大家:在魔武五个国家中,凡是比较发达的城市都设有剑士工会,以便剑士们交流剑术和冒险历程,当然也会帮手寻找别的职业来组队和剑士,让我们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探险,因为一些危险地带,一个人是很难通过的。就如位于北方幸福之国东边的暗魔森林,里面有许多凶猛的兽类居住,只靠一个人的力量是难以生存的。

门口是一个守门的人。我轻轻地走过去,那斯竟发出冷冷的问话:“你来剑士工会有何事,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不要来这里捣乱!”他说话的语气和态度令我极不爽,不过放心,对付这种人,我往往是最有办法的。

一把剑慢慢地被拔了出来,架在守门人的脖子上,然后我的另一只手从那破烂的衣服中摸索出一张转正剑士证明,于是那人在这片刻间就变成一条守门狗,但见他改变刚才那冷淡的嘴脸,对着我“摇尾巴”问道:“原来是剑士先生,是不是刚从什么地方冒险回来啊?衣服破成这样,我都认不得您了!刚才多多得罪,请别见怪!”

我生平最讨厌这种墙头草,于是决定惩罚他一下。我将架在那只狗脖子上的剑收回剑鞘,姗姗说道:“老兄,我这有一袋金币,1000G左右,由于经常在外流浪没处存放,所以想先暂时寄放在你这里,当然,寄放费是这些金币的二分之一,如果我因为什么意外在一年以内没有来拿回这袋金币的话,它就归你所有!”

那头守门狗一听有钱赚,急忙点头摇尾巴地直说好,之后向着我一边伸手一边说:“先生的要求我当然做到,我一定会帮你保管好来!别看我只是守门,我在中央之都是有名的诚信!”

我将手伸进破烂的衣兜中,轻轻地在脑海里浮现出金币的模样,手上此时亦出现了那袋脑海中的金币。于是,一袋“金币”就复制成功了,没错,是复制术。我经常用它来整那些看不顺眼的人,非常的好用,曾经有人因为我做的假人而吓得一个月不敢出门……

我将“一袋金币”放在看门狗的手里,皮笑肉不笑地走进了剑士工会。我边走,心里边暗自盘算着等下如何收拾那只狗,不知不觉中已穿过走廊,接近工会的大厅……

一进门,我便见到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前批阅一些表格,他显然已经注意到有人走了进来,抬头看了看我,从头到脚地看,我被他看得极不舒服,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的剑上,一柄普普通通的单手剑,童年时候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赠予我的,它已在岁月的蹉跎下变得很不完全了,尽管我很小心的保养,但要知道,一柄用来杀魔兽和决斗的剑,即使你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完美无损的。

“先生,请问圣剑士亦腥在吗?”我首先打破了沉寂,不知道为何,今天的剑士工会异常冷清。

“先生……”他象没有听到一般继续注视着我的剑,我忍不住又叫了一声。“啊?请问你找他有什么事吗?”他终于听到了我的说话回过神来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的剑那般注视,但我肯定如果他再不回应我的话我会给他一个火球,即使用魔法会受人歧视!

“我找他的事很重要,这关系到他的老朋友,精灵圣剑士——可凡。”我一边说一边低声念瞬间移动的咒语,我已决定,这次再问不出个所以然,就马上离开这鬼地方。你可以说我的脾气急噪,没办法,多年的流浪造就我这种个性,已经很难改了。

“好吧,既然如此,那你找我有什么事?”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身上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剑气——是圣剑气。

“你就是亦腥?”我有点吃惊。并非因为我未见过圣剑气,只是惊疑这眼前看起来大概与我同年的人竟然会是最强的剑士(人族里的)?可能是我在来之前自己想象:中央之都圣剑士是精灵圣剑士的朋友,应该是一个又老又壮的中老年人的关系吧?现在骤时看见眼前之人,却只和我同年?所以那一惊就自然而然了。我不再细想,反正只要完成自己的事就行了,管他那么多的。

我将手托起来,念了一个小咒语,手上就浮现出一个深绿色的头盔,它的耳缺(头盔上故意打造的,可以让耳朵伸出来的缺口)上镶着四枚绿色的叶子,制造叶子的材料很明显与头盔一样,叶子的外形如一柄剑般。此头盔乃是最原始的人类传下来的原始套装之一,它可以激发人的潜在力量。

传说,只要集齐所有配件,就可以得到强大战神之力。因此,原始套装是人见人夺的至宝。当然,硬度也是特强的,所以防御力亦可想而知。

这套装备分为:原始之铠,原始护手,原始之剑,原始战靴,和原始头盔。

原始套装失落已久,眼前这个头盔乃精灵圣剑士可凡在仰望的森林中取得的。理所当然的,他在得到头盔之前已经和一只奇怪的魔兽交了手,如可凡所说的,魔兽最后逃走了。而他则在巢穴里搜罗我现在手上的这个战利品。

亦腥看到我手中的头盔,先是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虽然转瞬即逝,但也逃不过我锐利的眼睛。他在收回惊讶表情的同时低下头,好象在思考什么事似的。终于他再次抬起了头看了看我,开口道:“这是真的原始头盔吗?怎么可能会在你的手上呢?和可凡又有什么关系呢?”

忘记说明一点,只要是做剑士的人,几乎都知道原始套装的模样,因为所有的剑士工会大厅上都贴着套装的画。

我将可凡的经历和我受委托的事告诉了他一遍,当然,我并没有说可凡如今已经失踪了,而且原因竟是和我决斗!

我看了看瞪着原始头盔的亦腥,没说什么话,将头盔往他身上一扔,头也不回地走出剑士工会。

我来到门口,看到“看门狗”慌慌张张的,似在找什么,于是便凑过去想问他为何事慌张。哪知他看到我如见厉鬼般,跑得比风还快。显而易见,我刚才给他的那袋假金币因魔法时效已到,消失了。而他也正是在找我寄放在他那的“金币”……

我疾步跟上去捉住他的衣领,邪笑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见其一副怨妇嘴脸,微张朱唇(sorry,请容许我这样形容.)有些结巴道:“我…我把您…寄放在我这的金币…给弄丢了!”

“啊?”我故意大喊一声,就象是闻到什么噩耗似的:“你竟然…竟然将我的全部财产,那袋金币……天啊……”我把身子往后转,以防止他看我到我小孩子恶作剧成功时般的笑容:“既然弄丢了也没办法,你也知道金币的贵重,看来只能让你做我的奴隶抵数(魔武大陆的奴隶是很低贱的,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职业,所以奴隶也很少见),又或者是你把钱还给我!”我忍着笑,转身看着他,眼里散发出阵阵精光,提高声音道。

“呜……求您放过我吧!”看门狗一听“奴隶”二字,发出一声惨痛的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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