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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谱》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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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该写这篇文字的,一来空闲时间少,二来自己第一次写小说,心中无底,现在情节总算大致铺展开了,至少在可见的范围内,一切还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在这里略略谈一谈本书,谈一谈“潇湘谱”。

很让我郁闷的是,小说一开始就落入了俗套,如大家所见,主人公是一个复仇者,国仇,家仇,亲仇,他都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实现复仇的理想,至于复仇之外所谈的,是他的大理想,这种大理想高于复仇,却又是被仇恨激起的,两者存在着莫大的关联。

不谈别的,单论“复仇”二字,网上关于它的小说实在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因为我落笔的轻浮,导致了流俗的循环。初始的时候我并不觉得,以一种游戏的心态,很难对自己的文字产生责任感,从文中的“梦金”、“梦木”、“梦水”、“梦火”等干涩无味的命名也能看出这样的心态,但是写的字数多了,无形的责任也随之而来,渐渐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挥之不去,每每看到自己的文字,总有负罪和羞愧的感觉,那也能算是文字吗?

网络文学是一个时髦的概念,网络小说更是首当其冲,可惜的是,大多像拙作一样,以浮薄的姿态存在于网络,我不想批评谁,也不是在批评自己,只是想告诉自己,小说毕竟是小说,它不是故事,故事可以只重情节,其他一概不管,能让人读下去就行,可小说这样能行吗?

我是一个学着写小说的文字爱好者,却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为当初的浅稚感到脸红,为了消除内心的愧疚,我选择了正视。

是的,正视自己的文字,正视自己的小说,它因为我来到网络上,我便要为它负责,重新改正书中的硬伤,润饰文笔的枯燥,删除作秀的成分,摹拟分析人物的心理,他们因着自身的性格、际遇来接受自己的命运,而不是我强加给他们什么,所有作者强加的命运都是残酷和无理的,也是不真实的。

关于小说的文笔,我只能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目前我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好还是不好,我不清楚,只是尽了力,问心无愧。关于小说的情节,在这一次修改中,书友们先后提出的缺陷都将得到弥补,以后要做的是边写边改,是为了及时的完善,一些国家的命名暂且由它,几个符号罢了,即便是富于诗意的国名,也不至于长留在读者的心底。我写的是复仇者,却不是一个单纯的复仇者,甚至是一个不合格的复仇者,就这一点来说,想必不会沦于流俗。

人物是小说的灵魂,我写小说,注重的始终是人物。故事不会成为永恒,新奇花巧,永远层出不穷,人物却能成为永恒,有灵魂人物方能有存在下去的价值。当然,注重是一回事,能不能通过自己的笔描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我塑造的是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不一定强求别人来接受,对于意像上的可见性格,我最讨厌的有:

1.因为仇恨,变得不可理喻,往往受到一点刺激,就立刻狂性大发,一次杀上个百十人,仍然不解气,还得将人剁成肉酱,好像这样才可以让人看到他是多么的痛苦,却不知自己是多么的可怜可憎。

2.自大自狂,偏偏又是一个“救世的英雄”,成天重复着肤浅的行为,几乎一句流里流气的话便能让美女送抱,一个“凌厉”(往往无缘无故,为了凌厉而凌厉)的眼神就能让人才为他卖命,我不知是作者的自恋,还是无意识的乱编。

3.以自我为中心,仿佛整个世界是因为他的存在才得以转动的,心里的需求稍有不如意,便视人命为草芥,大开杀戒,事后假惺惺地哀叹一声,自责两句,立马会得到身边人的谅解,根本不知世人皆平等的道理,他的和善,他的正义心,必须是别人先将他捧得高高的,他高兴时便施舍给你一点,承受者还得感激涕零,毫不在意人性尊严的被践踏。

……

要说也说不完,我讨厌这类人,也不希望自己塑造出这类人,籍此与诸君共约,望能随时加以提醒,使我有镜可鉴,谨表谢意。

残剑

200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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