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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史话》第九章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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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于夜叉王的实力,无论是林天下还是好战的幻海,此刻都表现出了足够的冷静。在这个以实力作为生存基石的地方,压倒一切的力量,决定着眼前这个衣着最为破烂的家伙,有着绝对的优先发言权。

“你修习‘万幻长生’有四十年了吧?”

“三十八年。”幻海涩声答道。他所修习的武功极其隐蔽,魔界中人知之甚少,而能准确说出武功名字的人,更是微乎其微。此时不但被人一口道出出处,连修习的年限都被猜个八九不离十,幻海心知自己此刻再无胜算。

夜叉王看向林天下。

“你叫什么名字?”

“林天下。”

幻海狠狠地瞪了林天下一眼:原来少跟我报了个“林”字。

“你问我叫什么,又没有问我姓什么。”感觉到幻海不友善的目光,林天下只得小声地诡辩。换来的,是幻海重重的一声哼。

夜叉王皱眉道:“你的劲力很古怪,和我的刀法相合又相冲。我控制不好力度,打坏了你的刀鞘。”

幻海侧目看去,果然,林天下的刀鞘距刀头四寸处有一处裂痕。

夜叉王把目光在二人的身上又游走了一遍,漫声道:“我想和你们二个人,谈一笔报酬丰厚的生意。”

“我没兴趣。”艺不如人,心机的计算也频落下风,使得幻海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夜叉王的提议。虽然对血族有着极大的兴趣,但自夜叉王出现伊始,这里的一切就尽在别人的计算之中,令他对未知的事情,本能的感到危险。

然而被幻海刻意忽略的身边某人却适时地表献出了与赏金猎人职业相符的本色。

“绝对没有问题,我们海天二人组完全可以胜任一切艰难险阻。就算是你想把商皇的妃子拖上床,只要肯搬一座金山过来,我们也会让你得偿所愿。”

嗜财如命!幻海暗暗地给林天下下了一个结论性的评语。

夜叉王一顿,自言自语道:“商皇的妃子,商已经是皇帝。这么说,启皇还是死了。”

不去理会幻海敌意明显的拒绝,夜叉王直视幻海问道:“血族亡于咒炎,其后开谢花生,你精习‘万幻长生’,对此必有所知。况且我从你身上能感觉到八尺玉的气息,如此说来,只怕你二人此行,是为了开谢花吧?”

幻海不答。

“如果你肯帮我,我便以开谢花的用法酬你又如何?”夜叉王目光直射入幻海眼中,眼神中大有深意。

幻海眼中蓦然一亮,精光四射,竟还有些狂热在里边。长发无风自荡。

“我,如何信你?”幻海一字一字地问。

夜叉王身体依然悬于虚空之中,仰头望天,双手负后,傲然道:“开谢花,本就是我血族乾达婆所创。”

幻海闻言,浑身巨震。喃喃道:“乾达婆,乾达婆,我早该想到的。”

夜叉王看了看双眼发直的林天下,沉声道:“你们一定很奇怪我王身上的一切吧?”

林天下和幻海同时问道:“阿修罗王?火月?”。

“不错,现在的火月,就是我王阿修罗王。三千一百年前,先皇战死。魔道衰微。血族八部虽战无不胜,却不能挽回战势,只好随王军返回魔界。经此一役,皇室不振,各族凡有异心者,无不伺机而动。唯我血族八部对先皇忠心不贰,一百一十七年间,平叛六十八起,灭族十三。”

林天下虽曾广为搜集魔界的消息,但一来消息来源有限,二来多为道听途说或是故老相传,时间久了难免以讹传讹。此次亲耳听到夜叉王所述,大感新鲜。幻海却曾通读史书,心知夜叉王言语虽简洁,但那一百一十七年间,血族八部在阿修罗王的率领之下,几乎用鲜血洗遍了整个北方,平凡人等听到阿修罗王的名号,直接就把它同死神的名字用二条直线连到了一起。

“平叛之战过后,启皇登位,四方咸服。启皇以血族功高,派我王驻守南荒。谁知此一去,我血族从此不复再生。”

夜叉王心怀旧事,眼前犹存三千年前血流成海的一幕。

“南荒路遥,又多凶兽异族,待我王率八部众到达封地之时,人员已不足区区五千之数。加之百年战乱,族中高手几乎死伤殆尽。八王虽在,但韦摩天、摩侯罗迦重伤不起,龙与迦楼罗身中奇毒,我王为救他四人性命,殚心竭智,不惜损耗修行六百年的妖力为他四人疗伤续命。我与帝释、乾达婆伤势较轻,但妖力均已不到平常六成。”

幻海低低地叹了口气:“妖力修行六百年,岂不是早有机会化妖为魔了?”

夜叉王凝视着幻海,道:“不错,以我王修行,纵不魔化,皇族中也无多对手。但为我八部众生死,一直不肯化魔。”

幻海闻言点头。见林天下在一边不解,轻声解释道:“通常人,如果没有皇族血统,出生后只能修炼妖气。而通常苦修妖气十年,也不如纯种皇族练一年的魔气。但如天资聪慧者,修妖气四、五百年后,便有机会炼妖气为魔气,虽然仍较皇族的纯种魔气颇有不如,却可大大提升功力和寿元。只是这种修成的魔气会与妖气相冲,不可再为他人渡气疗伤。”言毕,忽然疑心大起:如果说林天下生于兰陵,对世间之事不甚了了尚说得过去,但见他对武学一道的精湛与自己不相上下,却为何连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知道?

林天下释然,想不到一生以敌人血肉为生的血族之王,竟然如此地关爱自己的部下。再看幻海眉心微皱,略一思索,立时知道问题所在。向幻海点头致谢,轻声传话道:“我师傅人很好,只是从来不肯和我多讲一个字。”

夜叉王继续道:“我八部到达目的地的第二天夜里,突然受到大批敌人的偷袭。来敌人数既众,妖力又都高得出奇,暗夜之下,我八人只有杀出一条血路,向最为难行的咒炎方向逃去。”

“现在想来,启皇智计过人,魔功修行深不可测,能让我们八人留得一条性命逃到咒炎,该是他早就计划好的。”

“怎么?难道偷袭你们的人竟然是启派出来的么?”林天下大奇,问。

“不错,正是启皇。自他决定让八部众驻守南荒之日起,便安排了这一场杀戮。”

“功高震主。”幻海恨声道。

“倒也未必。”夜叉王道:“想我血族一贯忠心不渝,当时又人丁稀少,实不足已对皇族造成威胁。我血族之所以得此下场,全是因为启皇于无意中得到了一个消息:得食阿修罗王心者,可得万世不灭之体。”

幻海和林天下均感震惊万分。

无论是魔界之人还是人间界之人,寿命均在三百年左右。其间功力修行越深,寿元越长。有据可查的是当年与莫天敌大战的生命者卡尔茨,曾经活到二千多岁才殁,成了名符其实的生命者。虽然二界都流传着修习无上武学可参天道,有望不死不灭,但数千年来百千强者却无一成功。强如莫天敌者,仍然逃不过十贤者的“天道轮回”。

“启皇有意把其他几部王重伤,就是为了让阿修罗王拼尽自身功力相救,以求自己一战功成。当启皇自天御风而至,挑明来意后,我王大笑不止,道:启皇一世聪明,为何在此事上如此糊涂?既知我爱惜部下性命,如若当初在魔神堡即以血族众人性命相胁,何用如此费尽心力?待我再与其他众人话别,即与皇一战,万世不灭之体,便请启君凭实力来拿吧。”

幻海皱眉问道:“启皇已逝,血族更不复存在,难道启皇竟然没有斗得过阿修罗王?或是那个消息竟然是假的么?”

“启皇魔功盖世,纵我八部众各王全力出手,也不是他的对手。只是这一战,根本只打了一招。”

林天下轻轻“咦”了一声。

“我王向众人道:我死之后,启皇必会将血族灭族。我自己见识不明,为虎驱山,却害了大家要与我一日而亡,实在令我心有不安。食阿修罗王心者可得万世不灭,是乃历任阿修罗王才知的隐密,只是自有血族以来,从未有人试过。今日机缘巧合,大家便试上一试如何?言毕,探手一抓,插入自己的胸中,硬生生裂开胸骨,竟然把自己的心挖了出来。”

林天下心中大是不忍,幻海不语,身上却隐隐泛出白气,想到阿修罗王自挖其心以谢众人,心中对启皇怒极。

“我王托心在手,红莲一挥,分心八块,自己首先捡了一块吞食下去。笑道:我剖心不死,如传说是真,他启皇又如何是我八人的对手?言毕,持剑腾空迎战启皇。我见王浑身浴血,被启皇一击便打落在地生死不知,便要与王偕亡。就在此时,帝释扯住我道:我七人虽不能胜启皇,但合七人之力必能守住我王身躯不为启皇所染。若王真能不死,便总有报仇之日。其时情势危急,我七人商议之下,各食王心,倾力注入乾达婆身,令其以血族禁咒守住王躯。”

“你是说,这开谢花,是血族的禁咒?”幻海心思极快,问道。

“不错,只是当时启皇见机极快,抢在禁咒尚未完成之时,抢先切去了我王头颅。我七人拼尽妖力完成咒法,齐齐倒下。等到我再次醒来,竟然发现,是我们八个人的血肉共同组成了这个叫火月的躯体。其后之事,不说也罢。”

幻海二人心知心夜叉王的心高气傲,如今沦落到这般田地,自然不愿多言。也不多说,问道:“不知夜叉王有何事要我二人去做?”

夜叉王道:“我要你二人,护送我王平安到达咒炎,找回阿修罗王的身体。”

林天下不解道:“以你的身手,加上火月身上奇奇怪怪的变化,恐怕比我们二个人还要强上许多,为什么还要我们?”

夜叉王道:“我王这具身躯,为我八部王血肉所化,更可运用我八人的力量。但为难之处在于这具身躯中,我王的意识力远低于其他七人,强行使用韦摩天和摩侯罗迦二人的力量就已经是极限,强如我和龙王者,一但出现,王的意识就会被压制至无。”

“龙?就是那个满身红鳞的家伙?”林天下问。他对这个丝毫感觉不到友善之心的人一直心存不满。

“不错。而且,王的意识每被压制一次,就要休息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只有吸收阿修罗王原来的身体,才能自由地运用力量。”

“就算是到了咒炎,我们又怎么能找到阿修罗的身体?”

夜叉王微微一笑:“乾达婆自然会知。”

林天下不禁大骂自己猪头。听夜叉王的意思,那个毒到死的开谢花都是乾达婆搞出来的,如果说开谢花是困身阿修罗身体的锁头,那么自己显然是随身带着钥匙。

一念至此,林天下自然开始为自己的好处打算起来:“你用开谢花送给这小子做报酬,那么,我那份儿呢?”

幻海不禁在心底暗暗骂了声:“无耻。”经过一个上午的闲谈,他对林天下的人品显然要比夜叉王了解得多。

夜叉王没有料到林天下会有此一问。想到自己刚刚所有的一切都是针对幻海所言,却被林天下在“你”和“你们”之间钻了空子,生气之余,却也不禁芫尔。想了一想,右手一张,长刀忽现,随手一掷,忽又不见,如是几番,林天下看得目瞪口呆。

夜叉王笑然道:“自我醒来,除却一身武功,身无长物。此刀名曰百鬼,杀气极重,与我的武功相合,你非血族中人,学之恐怕不易。这手藏刀诀术是我赴南荒路上无意中学来,刚刚损了你的刀鞘,也算机缘,便以此传你如何?”

林天下大喜过望。

他自习刀以来,对天山大陆的各家刀法均有涉猎,当年冒着被斩作砧板的危险也要单挑刀无意,可见一斑。刚刚冒死受了夜叉王一刀,对他的刀法极是佩服,但对方既无意传授,自己也不好太过强求。不过,虽然藏刀诀已是意外之喜,但眼前放着一个三千多年前的高手在此,如不多榨出一点油水来,对林天下来说,实在是有干天和。

想到这里,林天下轻轻摇头,道:“不够。”又看了一眼浮在虚空中的夜叉王,“除非是你把这手飘在天上的武功一起教我才行。”

“舞空术?”夜叉王一笑允诺。

林天下转头看看身边同样二眼发直的同伴,幻海感觉到后背有些发冷。

林天下声音压得低低的:“想学舞空术,开谢花分我一半。”

“休想。”

“三分之一。”

“作梦!”

“再加上藏刀诀。不干拉倒。”

“四分之一。”

“算你狠。”

天色大亮。

林天下正生了火,用心烧烤那头倒霉的巨熊。幻海破天荒地帮林天下清理干净了熊皮,至于手段,自然是随手种出几株嗜食血肉的低等植物,把熊皮上的残余物啃个一干二净,看得林天下心惊肉跳。

火月缓缓醒来。

“好香。”火月道。

林天下二话不说,随手招出刀子。幻海用力吸了吸鼻子,判定巨熊的前腿已经烧到了九分火候,只等火月一有动作,就先动手抢肉。

火月挠挠头,不好意思地一笑。

“不知怎么,今天起得太晚了。觉得特别累。”

那是当然,幻海心中暗想,杀一百头熊也不如和我们二个打一架累。

“不过,好象精神比以前都要好呢。”

从今以后那个鬼夜叉王都不会再出来帮你值夜,你自然会感觉精神好了。林天下不作声色地把熊头拉得离自己近了一些,眼睛又盯上了一条前腿。

“这个,是早饭么?”火月一边走近一边问。

如同得到了暗号,林天下挥刀斩下一条前腿,把刀向虚空一掷,化作青烟不见。腾出右手来顺手又把熊头拉到了自己的怀中。幻海右手白气一现,一株马蹄莲化作短刀,以无厚入有间,分毫不差地卸下巨熊的另一只前腿,举手投足,莫不合桑林之舞,宛是大家风范。

火月一呆,看着瞬间就已被摘头去腿的早饭,闷闷地问:“是不是,剩下的这些,就都是我的了?”

又是一声悲嘶。

叶倾城已不敢回头去看,身后的马匹一匹匹地被狂奔的走兽撞翻在地,不待起身,转瞬就被随之而来的洪流吞噬。

天上的人面鸟鸣声不止,沿途越来越多的走兽纷纷加入了疯狂的追逐。饶是长夜神骏异常,长途劳徒之下仍然会吃不消,叶倾城明显地感觉到长夜的速度慢了下来。

黑云翻墨。天空里竟然一丝丝的星光都不剩下。叶倾城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和长夜一样,即将消耗殆尽。一路上长索短剑,斩杀了无数意图冲撞上来的猛兽,此刻,每一剑挥出,都让她大感吃不消。

堪堪转过一个弯,长夜微一减速,一头双目充血的黄羊自斜里横撞过来。叶倾城不及细想,手中短剑递出自黄羊口中刺入,直没入腹!

黄羊来势不减,带着叶倾城自马背上滚下斜坡。

人面鸟鸣声一顿,低飞下来,收起肉翼,细细地搜寻刚才打伤了它的人滚落何处,一双眼睛充斥着仇恨和快意。

狂奔的众兽如恶梦初醒,渐缓下脚步,四散而去。更有百余头耗尽了体力的豪猪野驴以及山猫獾狗之类走兽,累得趴在地上不住喘息,虽然平常素为死敌,此刻却再没有半分力气相互争斗,场面甚时奇异。

叶倾城只觉得忽然天空大地不断变幻,身体压过了无数灌木碎石,周身上下,无处不痛。加之一路体力透尽,自出生以来从未如此地奔波惊吓过,只觉得一阵阵的天旋地转,最后的记忆,是那只死不闭眼的黄羊,大而空洞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她的面前。

叶倾城眼前一黑,终于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叶倾城重新觉得自己有了意识,喉咙中似有干柴烈火不断地烧灸,眼皮更似有千斤之重,无论如何也也睁不开。迷糊中有人探了探自己的额头,道:“醒了,只是有些高烧,性命无忧。各位可以放心了。”一股清凉的液体缓缓注入口中。叶倾城心中一安,再次沉沉睡去。

斜阳从窗外懒懒地照了进来。

叶倾城已经醒来很长一段时间了。身在床榻之上,左臂、右腿都被夹板牢牢地固定住,显然此次伤得不轻。随手一摸,短剑软索依然放在身边。轻轻地拉出如清霜秋水的短剑,细细看去,还好,没有伤到脸。叶倾城长出了一口气,心立时放下大半来。在确定自己容颜依旧之后,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这一问题,才算正式列到了她的考虑之中。

脚步声自远而近,听声音,来者应有三人。及至门前,另二个人的脚步忽然停止,只有一人继续上前,轻轻扣了扣门,挑帘而入。

来人一身银甲,银靴,银盔把颜面也遮住大半,甚至一双手套也泛着金属的银光。余辉如缕,连绵不绝,尽情地披洒在来人的身上,耀出令人眩目的光芒。一瞬间,几乎令叶倾城以为是碰到了京都的圣堂骑士,如果,不是她看到了来人所佩的那柄熟悉已极的西洋重剑。

“小叶子,听说,你干了件了不起的事情啊。”来人轻轻地摘去头盔,一头金发如瀑布般奔涌垂下,巧眉轻笑,明眸皓齿,指若玉葱,略略有些低沉的声音里充满着让人温暖的关爱,俨然是个绝代美人。

“夏洛特姐姐!”叶倾城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断裂的骨头适时地用疼痛表达了不满。叶倾城立时痛出了二行清泪。

“怎么了?想姐姐想到这个样子么?”夏洛特脱去手套,慢慢扶叶顷城坐好。脸上依然挂着笑意。

“嗯。我是从家里偷跑出来找姐姐的。”想到自己在家中所受的种种委屈,再加上那个跑到魔界去鬼混的林天下,叶倾城不禁一阵的悲从心来,这一次,倒是货真价实地哭了个稀里哗啦。

“是夏洛特姐姐你救了我吗?”

夏洛特抚摸着叶倾城的秀发,轻轻地安慰着。“长宁骑士团里,最不缺乏的就是喜欢救美人的英雄,哪里,会轮得到我呢?来,我来介绍二个帅哥给你认识。”

随着一声招唤,门外二人急不可待地同时挤了进来。

“长宁骑士团资深团员边枫愿意为叶小姐效劳!当夜正是我把您从怪兽口中救出并亲自送来救治的。”一名身高足足在一米九以上的大汉洪声说道,脸上满是得意之色,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叶倾城看个不停。

“长宁骑士团第一神箭手唐落雷向叶小姐问候。当时是我一箭钉死人面鸟,化解了整个危机。”另一人身材较瘦,肢体均称,彬彬有礼地向二位美女深鞠一躬,面露微笑,自然,他的双眼也不会老实,只是,大半的时间都用在了叶倾城身上,对于夏洛特,只是偶尔一眼扫过,从不敢多做片刻停留。

叶倾城心头一阵乱跳。当然,这种跳动绝不是因为进来的这二人中的某一位打动了她的芳心,而是想到如果整个长宁骑士团的人都是如此,自己实在是想象不出,这些年来,夏洛特是怎样,在这个骑士团里存活下来的。

“夏洛特姐姐,你的部下,全都是这样子的人么?”

夏洛特开心大笑。“小叶子,你可不要在楚君那里这样问啊。不然,我这个团长肯定要被罚一年的薪水。”挥手斥去边枫和唐落雷,夏洛特把事情的经过细细地向叶倾城讲述了一遍。

原来连日以来,长宁府频繁接到有怪异生物出没的消息,在确定金之结界完整依然的情况下,长宁君派出了大批的骑士根据消息分队搜索。边枫与唐落雷等人正是负责追查人面鸟一事,连日来已经在这一带找得不亦乐乎。虽然几次发现了人面鸟的踪迹,但一来山高林密,二人几次追踪都跟不上人面鸟的速度,二来此鸟似乎智力极高,对于二人设下的种种陷井不屑一顾,甚至故意抓了几头小兽扔进去,看二人的笑话,着实是把边枫恨到牙齿痒痒,日日痛骂不止。除了人面鸟的生身父母及祖上数代被诅咒个遍外,连带着魔神堡的商皇也一并殃及。

当夜二人听到人面鸟鸣声不止,立时急三火四地赶来,正撞见叶倾城从马上坠落。唐落雷二话不说,躲在暗处一箭把人面鸟钉在了地下,边枫更是火爆脾气,刷刷数剑,把人面鸟切了个七零八落。二人见叶倾城伤得严重,赶忙带到附近的镇上救治。又发现了长夜鞍上的叶家标志,对照起近日长宁君发下的留意叶家小姐的通知,哪有猜不到的,自然是一边细心交与医生照顾,一边急速报与团长夏洛特。好在二人知道叶家小姐与团长一向交好,想到团长的脾气不敢放肆,否则早就一人一天十二个时辰地守在叶倾城的身旁,务求数日内猎获美女芳心与芳身了。

夏洛特在赶来的路上,无巧不巧地碰到了遍寻叶倾城不着的唐力等四人,相互印证之下自然对此事想了个一清二楚。在确定叶倾城无恙后先是把边枫和唐落雷二个邀功的家伙训到半死,再赶来安慰叶倾城。

听闻叶倾城说到底是因为气不过林天下去魔界而负气前来找她散心,夏洛特心头大感不忍:“你既然闲着无事,就专心养伤吧。这阵子长宁地界内不知怎么的魔物奇多,等你养好了伤,我就带你四处猎获魔物,你看怎样?”

叶倾城听闻不用回家,又可与夏洛特相伴,如不是身体未愈,早就欢呼雀跃起来。她一向身体健康,加之叶家灵药确实极具神效,不多日后,就急不可待地随着夏洛特在长宁境内四处奔波了。

夏洛特武功高超,银甲重剑,所向无敌,寻常闯入人间界的魔物,但凡夏洛特出手,几乎尽被秒杀。加之金发飘飘,白甲胜雪,常被些愚夫愚妇误以为神仙下凡,稍有些见识的更是风传圣堂骑士皇命在身,在长宁逐杀魔物云云;叶倾城天真可爱,仗着凡事有夏洛特和老爸叶无双,更是胆大心粗,无所顾忌,一身绿装,长索短剑,与夏洛特一起纵横十万大山,长宁各处,二三个月下来,竟被二人闯下了不小的名声。

同一时间,林天下、幻海火月三人,却在过着日日被魔界各方追杀的困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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