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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壮志凌云》伯爵以前的花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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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还是不说了,书中的林风和谭馨怡、艾莉婕还有谢莉之间的感情,其实都是我人生路上几段感情的缩影,至于大家喜不喜欢,我没办法知道,但是我所能懂的感情就有这么多而已,其中书中的一些情节是真的,一些情节是我在错过感情后,想对她们所说的话,如果大家实在不喜欢,那么就只看竞技情节吧……

其实,我最早遇到的是“谭馨怡”,那时候我还在上大二。她原来是我大学一个哥们的女朋友,情节也正如书中所说,她被我的那个哥们给玩儿了,还傻傻地怀上了人家的孩子。其实我一直没和她见过几次面,直到有一天一大早,她被我的哥们领到了我在学校外租的房子里我才第一次仔细地打量过她……

我的哥们告诉我这个丫头怀孕了,而且那小子说自己手头比较紧(虽然有些朋友觉得很可笑,但是事实上在上大学的时候,真的就是有些人一下子连一、两百块钱都拿不出来。)想要和我借点,我看事情比较紧急便借给他了,不过,正在这时,那小子突然接了个电话说是要有紧急的事情要去办一下,让我先带女孩去医院,随后他去找我们(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蹩脚的谎言,那小子不但要借我的钱,而且还要让我接收那个女孩,他可以全身而退)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便和女孩去了医院……

我不大记得我是怎么进的医院了,但是怎么出来的我却一辈子也忘不了,也许有的人可以漠然而从容地将这件事情完成,但是我不行,虽然那并不是我的女人。女孩从手术室出来时的那种痛苦的神情,我这辈子也忘不了,我当时曾经发誓,这辈子不管发生什么,也绝对不会让我自己的女人受这样的痛苦……

那个小子当然没有来医院,我看女孩实在太虚弱,当时我确实特别心疼她,我想换了别人也一定会心软的。于是我便没有送她回医院,而是她到了我的那处房子(当时我的租的房子其实是我一个老师的,他和爱人出国留学两年,所以很便宜地便租给了我,算是给他们照看房子。里面什么都有,是两居室)

女孩便在我那里住了下来,平时我替她到她的系里面去请假,还每天给她炖鸡汤补身子,总之我当时用尽了心思去让她尽快好起来,当时也慢慢地知道了她和那个小子之间的事情,而那个人也在也没有在我们面前出现过,当时我记得她特别伤心,当时我想如果没有我每天晚上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睡着,她也许真的会疯掉……

一个月后,女孩终于从那段艰难的日子中挺了过来,由于她长时间不在宿舍已经引起了她班级和家庭的怀疑,所以有一天她便搬回了宿舍住,我给她留了我这里的钥匙,我当时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就是给她了,我告诉她说,这里条件好,如果想来这里改善改善生活便自己过来炒菜吃,如果有洗不了的大件衣服,这里有洗衣机,可以拿过来洗……

生活仿佛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中,我又过起了单身的生活,我很喜欢那段时光,自由自在毫无拘束,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自己的空间中干自己想要做的任何事情,女孩依旧会时不时地过来,不过由于那个学期我的课很多,所以实际上我们见面的时候并不多,她每次来都会将屋子收拾地特别干净,还会把我所有的脏衣服全都洗干净,包括内衣……

而我们真正的联系,其实是通过一张张压在茶几上烟灰缸下面的留言纸而实现的。她会告诉我她什么时候来了,在什么时间走的,做了什么,又发现了我又添置了些什么东西,又在看些什么书,她又在看些什么书等等之类的话,而我每次看了以后,也都会笑一笑……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我们两个之间并没有再发生其他的一些什么,其实并不是我不知道她对我的心思,只是我在那段时间疯狂地喜欢上了我的一个学姐(其实她也比我高一级,也算是我的一个学姐)

不过,那也只是我一相情愿而已。而且我总觉得她对我更多的是感激而已,所以我并没有准备接受一段这样的感情,虽然在我们的学校里,她也足以称得上是一个大美女了。而她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只是默默地做着我上面说的那些事情,我在外边住了多久,她就做了多久,直到她毕业要离开为止……

临离校的前天晚上,我和她呆了很久很久,她也说了很多很多,多到把以前和我说过的话加起来都比不上那天晚上说的那么多。她说她知道我明白她的心思,也知道她怀疑我对她感情的真伪,她说她一开始确实是感激我,但是到了后面便真的喜欢上了我,点点滴滴的其实我每天离她都很近,其实也确实如此,我老妈都不一定知道我内裤的颜色,而她都知道……

而我当时听到这些,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大三升大四那段时间是我最颓废的一段时间,我甚至有点鄙视那些在校园中谈恋爱的人们。虽然我一直隐约知道她的心思,但是当她哭着和我说一切的时候,我还是震惊了,但是接下来我却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要在学校里呆一年,而她则要离开到很远的城市了。而且我根本不知道我以后会去哪里,会做什么工作,甚至能不能找到工作也不知道,我对我以后的生活一无所知,所以我在说了一些体面的祝福的话后,那天晚上我便逃离了,虽然我当时也很想把她拥在怀里……但我还是没有像其他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后,会激情澎湃的接受这段感情,而当时她看我转身时的绝望的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第二天,我一大早便坐上去峨眉山的长途车,我需要一个人去山里面呆几天,好好想一些事情,而她也坐上了回家的火车,后来听她留校的同学说起,那天她走的时候在火车站等了很久,也哭了很久,任谁都劝不住……

后来……没有后来!残忍吧!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和她完全失去了联络,后来当我再发疯似地想找她的时候,我完全失去了和她联络,我和她就这样默默地相忘于茫茫的江湖之中,就像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一样……

……

关于“艾莉婕”这个角色,则是被我完全颠倒过来的。事实上当时是我喜欢上了她,而不是像书中那样。

当时从大学毕业后,我第一次考研并没有成功,所以我便回到了我们省内的一所大学的高中同学那里继续复习,而那所大学的图书馆则成了我每天度过最枯燥乏味的生活的地方……

她是这所大学哲学系的一个学生,不过我当时并不认识她。见到她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认识的。我用同学的借书证去借书,当时我的情绪还是非常低落的,事实上整个大四我都生活在“谭馨怡”的那件事情的影响中。

我看上一本梭罗写的《瓦尔登湖》,那是一本隐士写的自传体感悟,挺生涩的,可是我当时就喜欢那样的东西。可就当我要拿那本书的时候,就像书中的情节一样,她出现了,和我的选择一样,而书架上只有这一本了……

我记得她当时看我的神情特丰富,似乎怎么也不能想到还有人和她的品味一样,也会看这种在犄角旮旯中落满了尘土的生涩作品。而我看的眼神却没有她那么纯洁了。她很漂亮,怎么形容呢?她长得有点像谢雨馨,眼睛特别漂亮有神,我记得当时她还和我莫叽了很长时间,当时我之所以要陪她莫叽,估计也是为了能多看她一段时间吧,严格地说,很久都没有一个女孩能让我眼前一亮了,而她就是一个……

书还是被她“毫不讲理”地抢走了,我现在想不起我当时具体的心思,只是记得我决定要想办法“报复”一下这个漂亮的小丫头。

于是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的我,很快便发现这个像谢雨馨一般的小丫头,她其实也把自己绝大多数的时间放在了图书馆中,不过,我并没有靠近她,我决定和她开一个小小的玩笑……

玩笑是什么呢?我决定每天在闲暇之余,在能看到她的地方写一些关于她的文字,然后攒得多一点的时候交给她,随后从她面前消失,让她也尝尝当年“谭馨怡”给我的感受……

我实在想不起这种类似于超长篇情书的东西,我究竟是怎么编出来的,总之是通过一个多月的每天的积累给写出来了,长度嘛,估计比《先生》公众版的篇幅还要长,不过……

不过玩笑也许真的开大发了!我写着写着便真得喜欢上了这个不知名的丫头!我甚至在“长篇情书”中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阳阳”,意思是取轻舞飞扬的扬的谐音,而且她给人的感觉也确实挺阳光的。

在这一个月中,我了解到了我所能了解到她的关于她的一切,她每周都会在什么时候来图书馆,又在什么时候不来,她大概住在哪里,又大概是哪个系的,甚至她每天在看什么书我都知道,不过我并没有跟踪她,因为我一开始也没意识到我会喜欢上她……

发现我陷进去后,我决定结束这场由我一手导演的闹剧,姑且称这个为闹剧吧!我用了3天的时间来准备送给她的礼物。我记得当时我要把她的物质和精神都照顾到,我给她叠了999个“幸运星”(用塑料管叠的那种,叠多了手特别疼的那种。不过你们不许笑我!当时我就会叠那个!)然后有准备了两张班得瑞的CD,因为从的她气质来看,我想她大概应该喜欢这种类型的音乐(在这方面我看女孩一般是很准确的),因为当时是冬天,我还给她准备了一幅挺贵的兔绒手套,然后,还有我那些了一个多月的洋洋洒洒的“长篇情书”……

准备好一切后,我便在一天早上她即将进入图书馆前,将这个被精致包装包好的“礼物”,交到了她手里,还谎称是一个陌生人让我交给她的,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当然为了增加戏剧效果,我在里面的一封信的信封上写着:“其实交给你手中的那个人,就是这东西原来的主人”……

女孩并没有记得我这个曾经和她见过面的人,而且她也拥有足够的浪漫细胞(一般女孩也许都以为里面是危险物品吧)并没有抗拒,很痛快的便收下了东西,同时也让我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因为我前一天晚上为了让她收下可是编了N个理由的……

图书馆的台阶很长,我下着台阶,她上着,我看到她看见了信封上的字,同时她朝我望了过来,我心虚地飞快地跑了,信中并没有留我的联系方式……不!等等,呵呵!我还是留下了,虽然只是个电子邮箱的地址……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网吧中等待她的mail,但是左等右等也等不到,于是我放弃了,我决定先去吃点东西(此前我为了等她,从早上就一直没吃东西),就在我下楼的时候,事情就是那么的巧,我看见她正走了上来!

她没有看见我,我赶紧又躲回了我的座位上,而她又偏偏坐在了我的旁边,不过,她依旧没有发现是我在她旁边……

我不记得我当时心跳到底有多快了,反正我在踢球的时候肯定没那么快,我看着她笨笨地打开网页,又笨笨地打开邮箱,然后又开始笨笨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上打……

我实在无法忍受她的打字速度了!那简直……于是我轻轻地敲了敲她旁边的桌子,告诉她其实我就在她身边,她明显非常吃惊,我又告诉她不用打字了,有什么直接和我说就行了,结果她向我甜甜地笑了,还说是我解救了她,其实她想打的字也没什么,就是告诉我,她不管怎么样,都一定要再见我一面,还有就是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当时差点晕倒……

我现在也实在不记得我当时是怎么和她一圈圈地绕着校园逛了又逛了,总之我们走了很久很久,开始的时候感觉超级好,和她有着说不完的话题,到那时我才发现,和她有着那么多的共同的东西,她也同样兴奋,还告诉我她最喜欢的便是班德瑞的音乐,而且在看了我写给她的文字后,她哭了很久很久……

不过,一切又都是那么的镜花水月,那样的虚无缥缈,在我问了她一个问题后,事情就几乎结束了,其实我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便看见了她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那也是我当初想要“报复”她的动机,但是在我亲口问了她这个戒指的来由后,我却感到的是她和我同时的颤抖……

是的!她也颤抖了!我知道她一定也喜欢我,而她也没有否认这点,这也是她为什么不顾一切得想要再见我一面的原因,但是她同样没有否认她有男朋友,那个人比她大六岁,她说那个人没有我帅,也没有我有才华,也没有我同她那么多的共同之处……

但是那就是她的男朋友,那个比我早一年遇到她的男人……

后来……后来的事情就和下面正文中发生的差不多吧,当然也有一些是我YY的,不过相信大家看了就应该明白了……

……

该到“谢莉”出场了,在书中她是最先出场的,而在生活中她却是最后出场的,所以说林风比我幸运,他一开始就遇到了自己最美丽的东西,而不想我是在错过了那么多以后才找到……

现在她就是你们的弟妹或者嫂子,我现在就和她在一起,虽然比起以前的那几段感情或许显得有点平平淡淡的,并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浪漫,但是却多了很多很多的微小的甜美和柔情,我爱她,正如我爱自己的生命一样,她已经是我生命的全部,而我也同样是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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