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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中人》第六章 boss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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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理智上不是鱼十分明白,中国电信原本就是江湖的第二大股东,所以游戏里出现那五个大字实在是非常非常正常,可是这并不能阻止他暴跳如雷的把信纸团成一团又连续往上面踩了四五十脚,那疯狂的样子引来无数路人侧目。

在城门口引起路人侧目,就等于出现了治安问题。这北京城可不是什么随便的阿猫阿狗就能跑来胡闹的地方,不多时,两个捕快就已经出现在了白云观大师兄的身后。

“哎,我说这位兄弟,天子脚下,善之区,好歹给大伙个面子,真闹起来,咱们脸上都不好看。”本来,这两位npc大爷是准备直接抓人的,链子都抖开了,注意到不是鱼脚下穿的白色靴子,当即换了脸色,拍着他肩膀这么说,“你们锦衣卫也不能不注意影响不是!”

很礼貌的劝说,可两个捕快老爷的眼睛里却是裸的鄙视,仅管如此,平时表现得那么豪气、暴躁的白云观大师兄还是退缩了,他乖乖的打躬作揖,又往带头捕快的手里塞了十几个铜钱,临走掉以前还把那张被踩烂了的信纸捡起来,一直掉头跑到了城门外面,这才咬牙切齿的对天怒吼:“萧某人,你给我等着!”

嗯,系统当然是不会骗人的,以上事件生的时候,咱和幻觉两个人骑着从脚行租来的马一路小跑着已经过了廊坊快要到天津了,而飞鸽传书的范围向来只局限于本城,因此不是鱼老兄才会得到那么个令人痛苦的回信。

实际上,咱也完全没想到堂堂白云观大师兄会那么小心眼,竟然会给咱搞出这么大个阵仗来,以致后来无意中从别人嘴里听到消息,咱也是实实在在的吃了一惊。

至于说为什么白云观的人没能在西便门堵着咱,啧,那道理简单得紧,毕竟白云观前院咱犯了把众怒不是,怕进城的时候让人认出来,所以特意绕道走了广安门,没想到那么巧,就躲过了这一劫,可见老天爷也是站在咱这边的口牙。

其实在北京城咱已经没有什么事要做了,回城的唯一目的就是去脚行租脚力。

脚行对于玩家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机构,坐不起驿站马车的人想要出门,全靠他们提供的按天出租的脚力,其中驴是十文一天、骡子二十文、马五十文,每天的租金直接从玩家帐户里扣除,相对的,玩家在脚行租用脚力也免掉了租金方面的麻烦——但是相对的,你也必须保护好这些牲口的安全,万一在什么地方挂了,最好赶快到最近的脚行去赔款,否则,那天价的滞纳金,一定会让你很爽很爽。

本来我们两个倒不是坐不起马车的,只不过天津到北京的距离实在太近,平时坐火车才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想来别管怎么样,骑一天马也能到了,于是一人花上五十文,全当是来次郊游。这是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当马跑过廊坊,俺们看到远处另外有个骑马的人时。

游戏里,能骑马的人只有两种,玩家和npnetbsp;嗯。实际上。上面是一句废话。而且。虽然五十文地租金不是很贵。可真舍得用它租马来骑地玩家当真没有几个。至于说npnetpc。最好地选择还是去草原上。中原地老百姓。骑驴、骑牛、骑骡子地都有。可就是骑马。用一个文化色彩浓一点地词儿来说。就是凤毛麟角。

除非长途赶路。一般没人会骑马。可赶路地人大都是一溜小跑地就没了影子。会骑着马在野地里闲逛。身边还带了一群跟班地npc。北京附近最有名地只有一种:四九城内外赫赫有名地。京畿地区唯一boss怪。纨绔子弟。

严格地说。纨绔子弟并不符合传统网游里地boss定义。和江湖里所有地人形、非人形怪一样。他地血量十分有限。只要一两次成功攻击——当然。前提是你能打中骑在马上地他——就能挂掉他。不过。如果你运气不好。被这位骑马地老兄跑掉地话。五分钟后。他将带着大队地卫所军回来报仇。然后。过一个游戏日。顺天府将会出针对你地通缉令。

不过。既然被叫做boss。纨绔子弟总有一些传统地boss特征。例如说。爆掉以后可以赚到大把好处。具体到眼前这一只地话。别地咱都还没注意到。先看见地就是那张弓。一张真正地传统工艺双曲复合弓。那黑漆漆地油亮弓身。简直看一眼就让人流口水。

弓是好东西。北京聚元号地武器铺里。哪怕最便宜地一款复合弓也要卖到三十贯。五十步以内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和那些杀伤距离普遍不过五步地暗器比起来。当真可以堪称杀人越货之必备佳品。

问题是。弓箭在明朝政府地武禁里占据着最高地限制级。武器铺里摆着地东西纯粹是用来做广告地样子货。别说三十贯。一个玩家你就算在十字上给他加上一撇。也没人会把那东西卖给你。玩家想玩弓箭?砍根竹子条自己做吧。

“要不要搞一票?”咱略带几分激动的问身边的幻觉,现他的表情看起来和咱一样的激动,不但激动,而且已经把原本插在马鞍旁边褡裢里的长条布包解开,露出了里面的长剑。

但凡是boss,身边总要有跟班。想要爆之,这些跟班是先要清理掉的对象。而眼前这只boss,身边的跟班总共包括普通怪帮闲五个,精英怪恶棍一只。和那些已经在论坛上贴出来的被爆同类相比,队伍显得相当单薄,问题是,和那些有组织的练级团队比起来,俺们这连马算上才不过四只的小小旅游团实在不在一个档次口牙。

“那匹马是个麻烦,再加上弓箭,啧,这块肥肉好像辣了点。”幻觉揉着下巴把剑抽出来比划了两下,皱着眉头思考对策,“那匹马……就怕boss直接跑掉,那可就憋屈了。”

“啧,拼一下吧。boss怎么都要有点boss的尊严。”咱转了转眼球,也把那被布包紧紧裹着的长剑亮了出来,溜着马一路小跑着,远远溜达到boss一行的背后,“他回来咱们就赚了,不回来,呸,反正顺天府的通缉令管不到武当山,更管不到兰州卫。”

“拼了!”幻觉咬着牙说,他猫下腰,上身紧贴着马背,长剑斜指前方,看起来好像被当成了骑士的长枪,“马和恶棍归你,那五个帮闲归我。”

冲刺,践踏!当年咱在dnd系统下cos骑士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更加令咱感激不已的是,纨绔子弟的战团被系统设定成了半被动怪,以致俺们这边两匹马都已经冲进人去,咱手上那把长剑都插进了他白马的**,那弟兄几个还在闲逛着,没意识到生了什么。

咱对于剑完全没有感觉,这一剑扎出的也是糊里糊涂,不仅如此,因为扎出去以后手上承受的反作用力太大,那把百炼钢剑就已经直接脱手飞到了天上。尽管如此,至少咱的目的达到了:那匹娇生惯养的白马显然没体会过什么叫sm,就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扑楞楞的亮开四蹄,一溜烟就冲得没了影子。

吓跑了白马,继续由着自己的马往前冲了几步才减停下来,下马,还顺便往马**上拍了一巴掌,这算是系统默认的牲口战斗规避指令,挨了这一巴掌以后,别管马还是骡子立刻会乖乖跑远,等到战斗结束才转回来——上帝保佑,多亏有这么个设定,否则,一旦打起来时这些牲口还往上凑,光脚行的赔款就能让玩家们哭死。

原本站得很紧的帮闲们已经哭爹喊娘着散开了,这些家伙虽然每人手上都捏着一条白蜡杆,可战斗力并不比那些流氓、地痞更好,典型的软欺硬怕类型,稍微吓唬一下就会抱头鼠窜,对于幻觉来说,他唯一担心的只是这五胆小鬼分头逃命让他不好去追。

相对来说,咱要对付的那只恶棍就稍微有点硬手了。眼前这只怪虽然是空着手的,可是比咱高、比咱壮,皮肤黝黑、脑袋半秃,穿着乡下人的短打扮,上身的小褂连怀都没系上露出胸口处一团黑毛,两只把张挥动起来虽然不成招式可也呼呼带风。

老话说身大力不亏,这话说得可不单单是打架的时候不亏,挨揍的时候可也同样不亏。当着咱的剑也飞了,打人全靠两只巴掌,噼噼啪啪拍了半天,除了两只手上的油泥,什么好处都没捞着,反而好几次差一点被那醋钵大的拳头砸上。

“要帮忙不?”当幻觉拎着剑回来这么问的时候,咱还很有骨气的没答应,结果又过了二分钟不到,当一支雕翎箭擦着咱的耳边飞过去的时候,咱知道,该拼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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