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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星星》第四章 躺尸旅馆满血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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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好安静的街道,清晨的空气清凉干净,有叫卖声,远处飘来的食物香是原始的味道,没有任何多余,人们的服饰传统而美丽,眼神透亮,淳朴自然。

这是yn的一个小镇,不知道叫什么。一个星期前,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竟然偶遇刘志远和李兰欣,我躲起来了,是不是很没用呢,如果是我的朋友李木子,一定会冲上去,甩他们两嘴巴,然后揪着李兰欣的头发往墙上撞。而我竟然没用的躲起来。我一刻也不想在这个城市逗留,我要离开这里。我奔跑着,回到家,找到了所有能找到的钱,然后去了火车站,让售票员卖给我一张最远的票,到哪里都好,就要最远的,要马上就走。花光了我所有的钱,那是我背着刘志远偷偷存下来的。火车开了两三天,这几天的时间,我并不知道火车要开往何处,也不知道会经过什么地方,就呆呆的看着窗外,风景在不断的变化,从北方粗犷的农田到南方小镇清秀的山水。不吃不喝,困了就睡觉,没有时间,没有概念,没有思想。

第四天凌晨,火车停靠在了一个很小的火车站,没人下车,我突然很想下车,这不是终点站,就在这个中间站停一下。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的下了车,没有原因的,就想在这里下车,然后我就下了车,我不知道这是几点,出了站口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出租车也么有,街道的建筑有点古色古香,路灯昏暗。可是并不让我觉得害怕,我就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累了,看到了路边的一个亮着灯的旅馆,进去,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坐在那看电视,头发已经花白,拿着个芭蕉叶做的老式扇子,穿了个白色有点泛黄的跨栏背心。他看见我进来有些惊讶,但是很快就安排我住进了客房,房费很便宜,但是我没有钱了,我的钱都买车票了,他并没有急于收钱,就让我先住在了吧台旁边的一个房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把手机给了他,他并没说什么。只是示意我太晚了先睡觉吧,浓重的方言却让我感到了思想的放松。那个房间很简单,除了两张单人床和一台老式电视什么都没有,印染的深蓝碎花床单让我我感觉整个人都很轻松。我打开电视,没脱衣服就上了床。然后我就一直睡,一直睡,没有时间的睡,我能感觉到中间几次房间的门被打开,然后隐约听到一个老奶奶的声音,好像是在跟门外的人说话,说:“她没事,许是在原来的地方遇了伤心事,她进屋的时候我就看着不大对,这睡着了,莫要打扰莫要打扰。”

虽然是睡着,但是模糊的感觉到他们,这两个老人应该是老两口,在这里开了个旅馆的营生,因为是老年人,觉少,才成了这小镇里唯一在那个时间还开着门的店。这两个老人给人的感觉是很和蔼慈祥的,并不让人恐惧,反而散发着与生俱来的亲切和安全感,让我放肆的睡死下去。不过他们隔一段时间就要打开我的房门看看我,可能是怕我死在房间里吧。如果在以前,酒店的服务员要是擅自打开我房门,我非投诉得她丢了饭碗不可,但是他俩的举动却让我很有安全感,犹如爷爷奶奶般亲切。让我就想在这安安静静的睡觉,不想醒。

在我睡了不知多久之后,突然醒来,床头柜上放了一杯水,竟然还有一些温热。是那个老奶奶给我放的,我应该睡了很久,因为每次当我迷糊醒来的时候都感觉睡了很久很久,醒醒睡睡的几次,就经常能感觉到老奶奶来看我。

喝了一口水后,才发现自己有多渴,然后饿狼般的把水都灌了下去,随之而来的饥饿让我感觉身体轻飘飘的。这种感觉真好,整个人都很精神,连意识都清透了。

打开房门,老爷爷在吧台看电视剧,老奶奶在打扫卫生,看看时钟,是5点,是哪个5点呢?

“姑娘,你起了。”老奶奶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看着我,眼神里透着慈祥。而且他说的是普通话,我能听懂。

“嗯”我答

“饿不饿?”

“饿”

“我在厨房里给你留了馄饨”

“哦”

“你来”

老奶奶把我领到厨房,给我盛了一大碗热乎乎的馄饨放在餐桌上,然后就出去了。我坐下来,捧着碗,一个个的把它们吃下去,又把汤喝掉,这个不大的房间,虽然就了些,但是有着浓重民族色彩。出了厨房,我想起来,我没给住店的钱。

“爷爷,我睡了多久啊?”

“五天了”

“囧”

“你可真能睡啊!”

“我还没给钱”

“我知道,你是遇事儿了,人人都有个难处,但是我看你呀,你是挺过来了。”

“嗯,是吧。”

“人啊,一睡觉啊,就舒坦了。”

“我……身上……没钱,但是你放心,我走之前,一定把钱给你。”

“不急,不急,住吧。你呀,出去转转,饿了就回来吃饭。”

“我……”

“去吧,去吧”大爷摆摆手,让我出去转转。也行真正的善良不需要太多语言吧。

出了门,太阳斜射着大地,空气清凉而干净,街道上是人穿着着少数民族特有的服饰,有个小娃娃在跟着妈妈卖东西,也偶有旅者背着大大旅行包穿梭。没有城市里的喧闹,只有清新渲染的自然。街道上的商铺很少,我所住的店铺是这条街道唯一的旅馆,说是旅馆,但是却没有那种商业气息。感觉就像民宅,只有门旁的那两个小字才能勉强的让人知道,这里是可以投宿的地方。

旅馆的大爷从后面追出来,把手机给了我,我说我现在没钱,用这个抵押,大爷说,他拿着个没用,相信我不会跑掉的,心里感动的很,竟然不怕我跑。

我竟然在这样陌生的地方睡了五天,而且最关键的是我竟然没有饿死过去。脑子里空空的,失忆了一般轻松,不想,所有的事都不想,忘记,全部的事都要忘记。

清晨的阳光真好,干净而温暖,我穿着格子衬衫,觉得自己精神得很,这种感觉很自我,也很自信。

在这个小镇上转了一圈,更喜欢这里了。有很多成群结队的背包客,是城市里的装扮,脸上的疲惫和汗水夹杂着我所不能理解的兴奋。如果我不去,我就永远不能理解,但是我不会去,因为我很怕昆虫,而且我也不喜欢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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