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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江山》第4章 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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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的温暖降临大地,山川河流全都披上一层神圣的金光。

昨晚后来发生的一切也许会永远埋藏在我的心里成为永远的秘密,因为我知道那个妇人到死什么也都不会说。

我两手空空没有拿到那个至少距今六千年的叶形石刀,它还在原来的地方,在它该在的地方。

当我疲惫的带着清晨和朝阳的味道回道我们借住的牧民家里的时候,却发现教授不见了。

没有来过赤峰的人会有误解认为这里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际上这里十个人里面有八个是汉族人,跟别的地方也没有太大区别。

山低河浅草原随着低矮的山谷高低起伏错落有致,但终究还是在靠天吃饭。

教授执意要借助在一个蒙古牧民家里,这个人叫乌兰巴尔思,翻译成蒙语的意思就是红虎。

蒙古人特别喜欢以动物命名,阿狮兰是狮子,巴尔思是虎,那海是狗,脱里是鹰,阿尔布古是有花纹的鹿。男性蒙古人自古以勇猛为最大骄傲,所以就用凶猛的动物命名,用虎的特别多。

乌兰巴尔思这只红虎则不那么荣光,他跟教授一样是个酒鬼,每天都要把自己喝成一个红萝卜的样子,所以大家起谐音叫他乌兰巴尔思。

乌兰巴尔思身高力壮,似乎过多的酒精并没有对他的身体造成应有的伤害,乌兰巴尔思有句名言,不喝酒的男人还叫什么男人?

我不喝酒,滴酒不沾,过敏,巴尔思就喊我娃子,从来不叫我的名字。

教授不见了,通常教授跟巴尔思都是哪里喝哪里醉,哪里醉哪里睡,羊圈里,猪圈里,帐篷里到处都是他们宿醉的身影。

我来这里是为了做毕业实习写毕业论文,教授来这里则是单纯的休假,教授在学校的时候滴酒不沾,可是一旦来到外面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让人捉摸不透。

跟着教授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那个褐色的国家地理的大背包以及他爱不释手的登山杖。

别人的登山杖都是在户外用品店里花高价买的,教授的登山杖是一棵山枣树,突然死亡的山枣树,看起来有些细小但是至少有30年的树龄了。教授就拿回来去皮用砂纸打磨,打磨的光滑温润,从此就成了他的宝贝。

教授是个疯癫的人,巴尔思也是个疯癫的人,政府早就给他这个55岁的老光棍盖了三间窗明几净的大瓦房,在山间的背风处。

他偏偏不住,常年一辆马拉木车,一座毡房帐篷,他离不开他的羊群也离不开他那头猪。

是的,他养了一头猪当宠物,绝不是大城市白领养的小小的荷兰猪,而是一只他自己说300斤实际上已经500斤的家猪。

他养了四年了,也不杀,喝多了就抱着500斤的宠物猪唱歌,他的嗓子沙哑却有穿透力,我虽然什么都听不见可是也总会被他的歌声吸引。

很奇妙的感觉。

巴尔思的身子横在毡房帐篷的门口,呼呼大睡,满身酒气。

教授走了,扔下我一个人走了,别的同学做毕业实习都是三五成群,多的一组甚至有十几个人。

只有我被酒鬼教授带到了提前进入冬季的冰冷的坝上草原,然后自己宿醉了一个星期,最后扬长而去,好像我这个学生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我没有追也没有找,教授更不会留下什么温情脉脉的纸条。我脱了鞋子靠着巴尔思巨大的身躯慢慢坐下,我很累,很饿。

对面有一面乌突突的镜子,镜子里的我活像一个乞丐,脸上身上还沾染着血迹,妇人的血迹,乌鸦的血迹。

那只该死的乌鸦昨天晚上在我的头上一直盘旋,转圈,它伤口的血一直不停的滴在我身上。

咕噜咕咕噜,咕噜噜。

巴尔思开始说起梦话,醉酒之后的梦话,别说我是个聋子我就是耳聪目明也听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可这个大家伙却猛的睁开眼睛,用老虎钳一样坚硬有力的大手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

“我死了把我和我的猪埋在一起,我死了把我的猪埋在一起。”

说完放手继续呼呼大睡,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看着眼前的大家伙,想笑又笑不出来。

也许巴尔思这个大家伙是文化返祖,因为在敖汉旗我的考古前辈们真的发现了人与猪同葬的墓葬,而且还不止一处,保存完整。

巴尔思的帐篷和羊群在敖汉旗,普通人也许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知晓,可是在考古专业内部这里却是真正的文明圣地。

这里正式命名的史前考古文化有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一个旗县里拥有四种不同考古文化命名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教授才会带我来这里,这里的兴隆洼遗址可精确测算到距今8000年,是名副其实的华夏第一村。

乌兰巴尔思这只只会喝醉酒的红老虎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也会死在这里,也许他真的会跟他的猪埋在一起。

想到这我有些失落,教授就是我的亲人,尽管他对我一向严厉,可是他一走我的心里立刻变得空唠唠的。

教授为什么突然走了?

又为什么把我一个人带回我出生的家乡?

明天就是立冬,我的生日。

二个小时后巴尔思醒了,他是被饿醒的,起来找吃的也没忘了失魂落魄的我,“你是在山里遭了野狼么?没跟野狼摔过跤的人不叫男人。”

他边说边扔过来一大块早已冰冷的羊腿,羊腿是巴尔思常年的食物,他只吃羊腿,其余部分要么卖掉换酒要么直接扔到帐篷后面的小山包上喂老鹰和乌鸦。

他喜欢老鹰也喜欢乌鸦。

“吃吧,别挑三拣四,老酒鬼走了这里我说了算,明天带你去赵宝沟,要去七天。”

“可惜阿二受伤了不能跟着一起去,也不知道遭了什么邪!”

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巴尔思实际上有两个宠物,那只500斤的猪叫阿大,还有一只乌鸦叫阿二,可是我从没见过。

难道他说的是昨晚围着我转圈盘旋滴血的乌鸦?

我腾身而起手里抓着冰冷的羊腿,眼睛死死盯着巴尔斯的嘴唇,看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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