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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王臣》第一章 中二病野人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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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二病少年大多具有如下症状:

知道的太少,却总以为懂得太多;总觉得世界错了,要等待他来救赎;

如再自叹一句,“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那更是确诊病灶。

古往今来,概无例外。

即便是公元前829年,在大周北境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赵家村,亦是如此。

说起这赵家村,便有这么一位全村公认的“中二问题少年”。

他自称方兴。

之所以是“自称”,那是因为在当时,乡村之民皆为“野人”身份,而野人,大抵是不配拥有名字的。

此刻,方兴矗立在村外的一处小山丘上,仰着头,仿佛沐浴在春日之下,陶醉在微微春风之中。

很遗憾,他展现不出玉树临风的气质,至少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翩翩风度。

十四、五岁,中二得恰到好处的年纪。

他中等身材,一身再朴素不过的农家短打,这几乎算当时野人的标配装束。体型瘦削,但也不是弱不禁风;皮肤白皙,像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奇的是,他身后总是倒背着一柄木剑,但在练家子看来,那身段却绝非习武之人。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站在他对面的庄稼汉——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农夫,身体黝黑,通体干练的腱子肉。

他满脸怒气,看样子,对眼前的这个问题少年有说不出的厌倦。

“黑股,你还不给老子滚远点!离老子闺女越远越好!”

那农夫气势汹汹,声音洪亮,凶恶中,夹杂着一股不容眼前这个瘦小子辩驳的权威。

方兴倒是不动如山,没人知道他是否感到了恐惧,但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彪形大汉,显然令他感到不自在。

对方是整个赵家村里一等一的勇士,方兴知道,若要武斗,自己决计活不到第三回合。

但方兴是个审时度势之人,他想用自己的长处扳回一局。他自认为口才全村无敌,便决定以理服人。

“首先,我有名字,我叫方兴方兴,未艾的‘方兴’!”他嘟囔着,声音不争气地渐弱,“而不是你口中的‘黑股’,那个傻里傻气的小名。”

“老子特么管你叫什么!老子再说一遍,离老子闺女远点!”

那村夫声如洪钟,一吼之下,惊起林中的飞鸟。

很显然,文斗的结果,还是方兴败了。能用嗓门解决的问题,那大汉犯不上费口舌辩论。

“粗鲁!”

方兴皱了皱眉,心里十分不以为然。当然,另外九十分是恐惧。他不是秀才,对方也不是兵,但并不代表他们两人存在沟通的基础。

眼前的这个胡子拉碴的蛮汉,方兴平常叫他赵叔。

别看这称呼平淡无奇,但在方兴心中,已属彰显尊重的敬称。毕竟,绝大多数野人都犯不着起名字,打招呼用一个‘喂’字足矣。

赵家村数百口人,方兴肯开口叫“叔”的,就赵叔一个,以示不同。

原因有二:

一者,赵叔是自己父亲的唯一挚友。

二者,赵叔是自己唯一挚友的父亲。

方兴心目中的挚友,便是赵叔的闺女、掌上明珠、小棉袄。

她叫茹儿。

茹儿的年纪比方兴小了两岁,小时候,方兴一度以为这个玩伴是个假小子,如今却出落得亭亭玉立,袅袅娜娜。

村姑们都说,十里八乡盛传,茹儿是这一带最水灵、最美丽的少女。

方兴没去过十里八乡,但论十里八乡读书认字最多的人,绝对非他莫属。所以他自信,自己配茹儿是绰绰有余的。

一个人会读书认字,这在当时的大周可谓少见,作为一个会读书认字的野人,那更可谓是凤毛麟角、堪称金手指的存在。

茹儿此时就站在赵叔身旁,马尾辫,樱桃嘴,瓜子脸,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正关切地看着方兴。

这对父女的相貌简直就是两个极端,方兴很难联想到二人之间竟会有血缘关系。或许茹儿的娘亲也是个美人吧,她的长相随娘是唯一靠谱的解释了。

只可惜,方兴无缘相识他自认的这位丈母娘,据说她刚生完茹儿不久便去世了。

“呆子,还站着干嘛?滚!”

“赵叔,你看不上我哪一点?我哪里配不上你女儿?”

“你这个废物,不干农活,也拿不起刀枪,不务正业!背后插把破木头,就以为自己是英雄?配我女儿?你配得上个鬼!”

“那不是破木头,是木剑?”

“废物玩意儿,能杀敌吗?能杀赤狄人吗?”

“赤狄人……”

方兴知道,这几天,赵叔显得非常烦躁,因为赤狄人又来村子里打秋风了。茹儿的娘亲是被赤狄人残忍杀死的,对赵叔而言,自然“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每当有赤狄入侵,赵叔巴不得村里人人奋勇,多杀几个赤狄鬼子,给他的亡妻报仇雪恨。

不过赵叔对方兴显然没有任何指望,他手无缚鸡之力,只求不拖累赵家村便罢。并且,方兴也不想过问上一代村民和赤狄人的恩怨。

方兴定了定神,他绝不允许自己在舌辩上输给一个满口粗话的农夫,尤其是在美丽的茹儿面前。

深思熟虑一番,方兴觉得他有必要对这个粗汉分享自己的梦想——那个深藏在自己内心的宏伟蓝图。

“我哪里不不务正业?!读书写字,这才是正业……

“打打杀杀,撑死了能杀几个赤狄鬼子?我要学万人敌……

“像你们一样种田放马,还不是一辈子当山野村夫,碌碌无为……

“我将来要出将入相,带茹儿走出这山间僻壤!”

方兴开始了他的反击,连珠炮般,他的声音越来越豪迈。

仿佛此刻,他并不是身处赵家村外的小山包,而是在点将台之上叱咤风云。脚下是自己统帅的千军万马,而他,能在敌军取贼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放你狗屁!”

赵叔的必杀技是脏字诀,足以在最短的时间抹杀方兴的一切幻想。

“出将入相?亏你敢想!贵族的娃生下来就是官,你是野人的娃,就是一辈子当野人的贱命!”赵叔的驳斥一点面子也不给。

面对赵叔的一脸不屑,方兴有些沮丧。然而,比起放弃理想,他更愿意放弃自己的涵养。

“怎么不行?这制度不公平,不公平的狗屁就要改!”方兴怒向胆边生。

“都是特娘废话,闺女,咱们回村!”赵叔不由分说,伸出杨树粗枝般健硕的大手,准备把茹儿拖走。

“哇”地一声,茹儿吓得不轻,啜泣起来,梨花带雨,道:“爹爹,好好地,为什么不让我们一起玩?”

“他不学好,你不一样,你女娃还要嫁人咧,别被这失心疯崽子耽误了。”赵叔力大无穷,开始拖拽女儿。

方兴一下子慌了神,他最怕眼前这大老粗想不开,把宝贝闺女另嫁他人的蠢事,赵叔还真干得出来,那可大大不妙。

“赵叔,你这人咋言而无信?”方兴义愤填膺。

“你崽子废什么话?老子哪里言而无信?”赵叔虽然出言粗鲁,但行事历来光明磊落,被方兴扣上的这个罪名,如同被扣了屎盆子一般恶心。

“你忘了?你和我爹定过娃娃亲。”

“谁?”

“我和茹儿啊。”

“那是酒后鬼话,你还当真咧?”

“不要脸!”方兴气急败坏。

“老子今天心情不爽,你给老子起开!”

赵叔将方兴一把推开,方兴一个踉跄,一屁股摔倒地上。

“要不是敬你爹是条好汉,老子今天倒要委屈下自己,替他教育你这脓包崽子,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特娘的要脸!”

看着赵叔沙包大的拳头,方兴才不想吃眼前亏,自己虽自负唇枪舌剑,但这可防不了身,只得把已到嘴边的狠话活生生吞进肚子。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方兴脸上,显得苍白、蜡黄。

方兴怅然,眼睁睁看着茹儿父女俩的身影越来越远,消失在视线中,视线的尽头便是赵家村。

“呸,粗鲁,莽撞,无礼,背信弃义!”

方兴嘴上抱怨着,却突然觉得大腿一阵酸麻——原来自己刚才被赵叔推了一跤,却一直没记得爬起来。

“尴尬!”

方兴的脸红到脖子根,很可能,自己的这个怂包样会深深刻在茹儿脑海中,成为笑柄,以后在这美妞面前,自己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以后?会有以后吗?”

前一刻,自己还和茹儿还和往日一样在村外玩耍嬉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直到赵叔倏然出现,不由分说,把他们拆散。

回想起赵叔那蛮不讲理的神情,方兴心头笼罩起了一层厚厚黑雾。他厌恶自己的内心戏,总是来得那么不合时宜,演得那么逼真。

“我讨厌这个村子,非常讨厌!”

方兴站了起来,拍拍衣裳上的黄土。感觉到身后的木剑膈得自己肉疼,便把它背到身前,“嗖”一声抽了出来,对准一块巨石就是一阵劈砍。

这倒是个不错的发泄方式,心里的阴郁被一挥而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心疼——木头剑刃在巨石面前不堪一击,折为两段。

方兴一怒之下,所幸将木剑同剑鞘一同丢下了小山丘。就在刚才,他还在茹儿面前用这木剑指点江山。毕竟,在少女茹儿的心目中,始终愿意相信她方兴哥哥的将军梦能成真,带她走出大山,过上儿孙满堂的生活。

“我讨厌这个村子,非常讨厌!”方兴重复道,“谁说野人不能出将入相?我命由我不由天!狭隘的村民,鼠目寸光!”#####【正史】“国野制”,也称“乡遂制”,出自《周礼》,是周朝区分统治与被统治阶级的居民区划分制度。“国“,亦称“乡“,是大小贵族和士、农、工、商居住的都邑或大城市。【本作】国人暴动是首都镐京城内国人阶层的暴动,并非全国性的暴动。国野制是否真实执行过,学界有争议。本作设定国野制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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