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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奋斗史》第一章 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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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连忙起身看了看周围,漆黑一片的山洞中,分布着斑斑点点的夜光植物,它们散发着或幽蓝或幽绿的荧光,脚下的岩石上则布满了古朴的花纹。

他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身穿一件破旧的红袍,手戴一枚古朴的戒指,脚边有一个登山包大小的背包,怀里有一张用奇怪文字写的兽皮。

一股股混乱的关于异世界的记忆让他的脑袋昏昏沉沉的,隐约让他觉得自己碰到了穿越的剧情,还成了某人。

他掏出了怀里的兽皮,看了看,疑惑的是这些奇怪的文字自己居然能够看懂。

【敬启者:

我叫乌兹·安·弗拉基米尔,罗兰王国的伯爵,表面上我是一名浊世帅大叔,背地里却是一名邪恶的亡灵法师,你可以称呼我为魔法师阁下或者子爵阁下。

也许你也曾经听说过我的名字,唔,是的,我就是那个被称为“罗兰王国最好色的伯爵”——乌兹。但有什么办法呢?这个外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而且它也是个事实。就因为这,不管我做过什么、说过什么,我都不能见容于贵族甚至亡灵法师中。更加可恶的是,亡灵法师协会也绝不肯接纳我。亡灵法师协会的工作人员严词拒绝我的理由是我的私生活过于糜烂。

真见鬼!不就是娶了111房姨太太吗?像胡克帝国的80岁的阿尔法亲王,在我这年龄的时候就已经有666个老婆了。那些个整天和僵尸与骷髅打交道的老家伙,又什么时候成了礼教的卫道士了?是妒忌我的力量和艳遇吧?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不过是一群躲在暗处翻弄骸骨的家伙们,很高明么?我才不稀罕和他们为伍呢。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在这座神庙里?是这样的,有天玩火一不小心把伯爵府烧了一半,我在房屋的灰烬中找到了祖先留给我的一张地图,地图上标明了神庙的位置。

传闻我的祖先——法米特·修·卡穆在这座古庙里得到了他独有的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让他被冠以“全大陆及龙岛及米诺兰、美格兰、风斯兰、亚特兰大海域的至高好色法师”的称号而流芳百世。

于是,作为他的脑残粉兼后代,选择进入神庙,寻找梦寐以求的阿里布达魔法书。遵照远古的指引,神庙入口每隔三十年就会出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山洞里。为了防止泄密,我让我的随从都留在了二十里开外的营地扎营,作为四级魔法师的我独自踏上了这鸟不拉屎的征途。

万幸,真是踩了黄金龙屎运,进入神庙的第一天我在祭台找到了一本奇怪的书本。

”感谢古神的庇佑!”,我感到一阵莫名激动,要是这里有古神的雕像,我一定会去亲吻古神的脚趾!这一定是传说中的撞大运,这一定记载着世界上最强的魔法,这里面一定寄存着古神的传承,以后我就是超越大陆的所有顶尖的存在啦!哈哈……

今天是进入神庙的第五天,神庙内绿草如茵,鲜花芬芳,如果没有那该死的那成片僵尸,称之为花园也不为过。

然而,似乎运气到了头,除了一枚戒指外,我仍旧一无所获。不光一无所获,我现在快挂了。我已经被这群没有鼻子,烂嘴,烂眼,烂手脚,全身的关骨上满流着脓血,苍蝇包围那上面,嗡嗡地飞翔的肮脏僵尸追了整整三天三夜。为什么我不反击呢?

我也想啊,可这群生孩子没**的僵尸免疫我的骨矛、亡灵之息、亡灵操作等所有法术,我堂堂四级魔法师硬是被追的像狗一样四处乱跑,这三天跑得路比我前几十年走的路还多!

我怎么惹上这群僵尸的?这得从三天前说起了,就像玄黄帝国的苏杭窑子爱姘马夫,胡克帝国的贵族名媛姘轿夫,这都是人之常情。

本来我一个人慢慢走着,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座楼阁,门口站着几个小姑娘,楼阁的匾额上写着“怡红院”几个字,几个小姑娘看到我,于是伸着头在叫:“来呵,大爷,让我们快乐快乐吧!”

一面她们伸出手来要拉我的衣袖。我不禁呀了一声,然后被被她们拖进去了……后面的事,你们应该明白,正当兴头上准备干事的时候,白嫩嫩的小姐姐变成了面目可憎的僵尸。

我真是个机灵鬼,借着内急的动力强行跑出了怡红院,这不,这些小姐姐欲求不满正在追我,哦,是一群没有鼻子,烂嘴,烂眼,烂手脚,全身的关骨上满流着脓血,苍蝇包围那上面,嗡嗡地飞翔的肮脏僵尸,嘴里还依旧喊着:“来呵,可爱的小哥哥,让我们快乐快乐吧”。

虽然我很好色,但是我对颜值还是有底线的,不是是个母猪就行。罗兰都城传闻乌兹子爵阁下从巨龙到母猪都不会放过,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诽谤!

地平线在我快速奔跑的视界中向前挪移,身边的景致快速倒退。身后是一群生孩子没**的僵尸在如巨虫般扭动。我终于跑步登上了一座小山丘,汗水使我的眼睛迷蒙,三天来重度的奔跑几乎撕裂心脏。

放眼望去,神庙的天空湛蓝,只在近地平线处泛成紫色或橘红。大地是深褐色的肥沃壤土色泽,近处的湖泊晶莹剔透,我干渴的喉咙仿佛已可感受到湖水的甘甜之美。但我感觉到,那些看似晶莹的湖泊更是绝佳的死亡陷阱,这湖泊的水可让所有接近的生物在一刹那间送命。

一阵沉郁的无力之感涌上心头,我已经精疲力尽了,“罗兰王国最好色的亡灵法师乌兹·修·弗拉基米尔到此一游”,这一刻我甚至想好了墓志铭。

但想到死后会被这群喊着:”来呵,大爷,让我们快乐快乐吧!“的僵尸侮辱,我心里真是一阵苦寒。风流倜傥的本大爷还有好多小姑娘没睡过呢!我真的要命丧于此了吗?这一刻,欲哭无泪的我回忆起了我在罗兰王国的111房姨太太,年纪轻轻就得守活寡,真的便宜那些仆人了。

后世的有缘人啊,我的灵魂在无尽遗憾悔恨中逝去了,神灵的书本就在我的空间戒指里,拿去吧,全部拿去吧!如果可以的话,你能给我立个墓碑,顺便再烧几个美女给我!哈哈!

罗兰王国最好色的亡灵法师乌兹·修·弗拉基米尔

敬上

光明历232年9月】

看了这些,再感受着陌生的身体和记忆,他确信大概是遭遇了小说里名为“穿越”的烂俗桥段,而且还一口气穿到了异世界,成了乌兹·修·弗拉基米尔!但为什么记忆里乌兹修弗拉基米已经是58岁的大叔了,而自己的这具身体却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模样,这是他搞不明白的。

历史之轮开始转动,传说从这里开始。

李雷现在在连绵的群山中已经走了三天,看到了无数凶禽猛兽,他能避则避之,不能避便击杀。

“来自黑暗的力量啊,请倾听主神信徒的召唤,出来吧,我的骷髅小队。”

李雷念完咒语后,四只3阶骷髅兵、一只3阶骷髅大鹏鸟、一只4阶骷髅骑士破土而出。

”这老乌兹的亡灵魔法也并没有多么出奇。这个召唤术加上骨矛骨盾也就那样了。四级亡灵魔法师,连个强悍攻击法术都没有。而且念的咒语太麻烦了。”

“神灵之书上倒是记载了一种以自身的灵魂为原型筑成的斩魄刀,其形状、状态和能力与自身灵魂息息相关,通过知晓赋予自己的斩魄刀的名字,通过与之进行心灵的对话而得到力量。不过得找个安全的地方试试。”

李雷刚感叹完,突然一片巨大的阴影飞快而过,荡起一阵猛烈的罡风。

李雷不禁大惊失色,他仰头观望,只见一个长达三十丈的巨大怪鱼从他上空飞翔而过。

怪鱼浑身白里透红,发出点点光亮,身后拖着一条长达十丈的尾鳍,还不是时发出叽叽叽的声音。周围还跟着一群小一号的怪鱼。

“天啊!会飞的怪鱼,啊,这叫声也太丑陋了吧。”他惊叹道。

如果有人在这里路过,一定会嘲笑李雷的无知,连大陆上最强悍的生物之一财须鲲都没有认出,而且同时也要佩服他的勇气,这个家伙居然敢在财须鲲的近前品头论足。要知道,一般一条财须鲲的周围,有不少矮鲲跟随。

这条财须鲲和矮鲲们显然没有发现地面上那个弱小的生物,更没有听到那些闲言碎语,不然它们一定会让俯冲下来,将这个藐视它的家伙撕个粉碎。

看着财须鲲渐渐远去,李雷从惊愕中醒了过来,从乌兹的记忆里后知后觉道:“那个大家伙不会就是这个异世界传说中的鲲吧,这……这也太离谱了吧,简直……唉!刚才的那条鲲真的是太————丑了。”

不知道那条财须鲲听了李雷的话后会是什么感觉,恐怕不用他来,跟随它的矮鲲就直接将他就地正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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