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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道长风》第一章 秦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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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远,远在其风、其物、其景、其人。

江湖之近,近则闻其风、品其物、赏其景、观其人。

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古剑秘籍、四大门派……

江湖与江湖中的传说每天都在那家小酒馆上演着。

这个故事,就从那里讲起吧。

……

楚朝·永嘉年间

齐风酒肆。

“若说起这江湖上无人不晓的刽子手秦越,可谓是一个怪人,秦越之名,那是如雷贯耳,然其深藏不露,知之身世生平者甚少。今日,咱依就那些江湖轶事,来谈谈秦越到底何许人也……”

听着说书先生在酒肆内口沫横飞地讲述江湖上流传的一些八卦奇闻,这对于吃饱喝足后的布衣百姓是消遣无聊时光的最佳办法。

尽管是一个狭小的酒馆,这里却聚集了不少人,有外表光鲜华丽的商旅,有一身猪肉血腥味的屠户,有穿着麻衣草鞋的农夫,在角落还有一个佩戴刀剑、一身黑衣、相貌平平无奇的中年人。只是没有人注意到他,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倾听着说书人绘声绘色的演讲。

“只要你出足够的钱委托他杀人,不论那人是贵胄重臣还是名商富贾,三日之内,他必能将那人头颅提到你面前。故此,秦越便有了‘三日斩’的名号。”

“噫——”底下吃瓜群众一片惊呼。

说书人继续悠悠道来:“他白日流连于秦楼楚馆,入夜开始暗杀行动,化身为侩子手;每次杀人之后,会在死者身上留下有“秦”字及其罪状的血书。秦越出手,可谓一击必中。”

路人甲:“那我们要是被秦越盯上,怕不是死路一条了,口怕口怕。”

路人乙:“可千万别盯上俺,俺老婆就再也找不到俺这么优秀的男人了。”

路人丙:“醒醒,撒泡尿照照镜子,你还没老婆。”

路人丁:“扎心了,老铁……”

说书先生“咳咳”了几声,继续道:“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那秦越斩的多是作恶之人,大家倒不必担心。”

“再来说说秦越的武器和流派吧,那可更有意思了……”

酒肆内谁也没注意到,那个平平无奇的黑衣男人,拿起桌上宝剑,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男人心情有点糟糕,被人这么扒隐私,还传播出去,他在大众心里的神秘度以后怎么维持?

“哎哎,客官还没付钱呐……”还是店小二敏捷,男人刚迈出门槛,店小二最先发觉并跟了上去。

回应店小二的是横空飞来的一大锭银子。

“谢谢客官,有空再来哈……”

小二立刻喜笑颜开,转身离开的瞬间却不闻男人口中带有些许抱怨的低语:

“借着我的名气在这里招揽顾客,还收我银子,小心我让你的酒馆成为传说……”

………………………………………

醉香楼

这是京城中近来名声大噪的青楼,前段日子,醉香楼的燕姬姑娘凭借出众的舞姿在花魁大会上一举夺魁,成为这里的头牌,上至高官权贵下至三教九流皆慕名而至,只为一睹燕姬姑娘的芳容。

而燕姬姑娘平日里半掩面纱,躲在珠帘屏风后面抱弹琵琶,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其他原因,她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直到那一天,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

燕姬自知是心如止水、波澜不惊的人,从不会轻易对人动情,却唯独在见到他之后,内心开始泛起层层涟漪,所谓一见倾心大抵就是如此吧。

她不知何故,只能以自己一贯准确的直觉解释,那人给他带来了久违的温暖,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关怀,而不是贪图美色或者一味的怜惜。

那人道,他是一名浪客,孤身一人,浪迹天涯,追求诗酒与浪漫。

今夜是第三夜,他又来了,他说,他想要一睹她的芳容。依偎在那温暖宽阔的胸膛间,燕姬犹豫了好久,最终,她没有抵抗,任由他轻柔地摘下了那遮掩的面纱。

面纱落下,一副绝美的面容映入眼帘——眉黛翠烟,清瞳如漆,轻掩朱唇,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如羊脂玉般细腻雪白的肌肤上,靠近眼角的梅形印记。但这丝毫不妨碍,反而,给这张脸增添了几分独有的姿色。

纵使是他,也心跳骤然加快,又有谁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呢。

凉风四起,红烛熄灭……

长夜未央,华灯初上,人群熙熙攘攘,给街市带去了光明与喧哗,唯有这里仿佛堕入了永夜。

时间静止,一切宛如回归于最初的模样。

……

不知过了多久,微弱的月光通过纱窗透射进来,屋内响起了男人轻微的鼾声,燕姬悄然起身,目光落在男人脸上,想起今夜的任务,她眼中隐含着复杂的情感,轻声道:“对不起……”

倏忽,她掏出一柄短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男人心口间刺去——

殷红的鲜血瞬间染红了胸前的白衣。

燕姬瞪着眼,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你果真是……”

燕姬甚至来不及说完这句话,眼角残留着泪痕,便永远停止了呼吸。

就在一瞬前,男人蓦地睁眼,动作迅疾如风,握住她手中的短剑,倒转剑锋,刺向了燕姬。

剑尖留有剧毒,中毒者,当刻一命呜呼。

男人直视燕姬已经毫无生息的眼睛,燕姬好像也直视着他。

“你爱错了人,你是顾明诚手下第一女刺客,我们只能是敌人。若在平时,你实力不应如此。”

男人此时声音冷酷得与刚才温柔的他判若两人。

美人,呵呵,蛇蝎之毒也。

他一刀割下燕姬的头颅,并在她身边留下一封血书,血书上一个殷红的大字极为瞩目——秦。

男人做好这一切,提上头颅,从窗户离开后,便不见了踪影。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渐渐地,长夜已尽,黎明将至。

终于,天亮了。

………………………………………

当日。

“你要的。”

秦越将一个抱袱交给另一名绿袍男子。

三日期限,刚好。

“眼角一颗梅花痣,我确认过的,是叶璎无疑。”

叶璎,当朝左相顾明诚座下六刺客之一,也是唯一一位女刺客,早年受顾明诚指使为他翦除政敌羽翼,暗杀不少忠良志士,后掩饰身份进入青楼,给顾明诚搜集并提供机密情报。

“咳咳,不得不去出卖色相,难为你了。果然,只有刺客才能打败刺客。”绿袍男子轻笑道。

秦越没好气地给了男子一个白眼。

绿袍男子接着说道:“至此,六刺客已全部翦除完毕,君居功甚伟。只是——”男子看了秦越一眼。

秦越也似乎猜到了男子心中所想:“这一次,是左相吗?”

“是的,王爷说,为避免太多流血与牺牲,必须采用暗杀的手段。否则,除非调动军队发动政变。左相这棵老树在朝中已根深蒂固,想要其自动放权于皇帝,几乎不可能,一定要连根拔起。”

捕捉到秦越眼中犹豫的神色,绿袍男子顿了顿,正色道:“秦先生,一切都是为了新政,只有长宁王掌权,新政才有实施的可能。左丞相专权跋扈,顽守旧制,罪恶滔天。新政之行,在此一举,你真的要置身事外么,你难道不想看到你付出了一切也要追求的新时代吗?”

秦越喃喃道:“新时代……”接着陷入了沉思。

当今社会的腐败与丑陋已是与目共睹,执政者尸位素餐,贵族过着弦歌不辍、纸醉金迷的生活,而下层百姓忍受着衣不蔽体、饥寒交迫的穷苦日子。长此以往,这个国家必定积重难返,暴发农民起义也不远了,到那时,定是一片血流成河。而长宁王,又是否值得信任呢?或许新政只是个幌子……

思虑良久,秦越郑重答复道:“但愿长宁王能遵守此约,若不然,吾必亲取其命。”

他别无选择,最终答应了男子的请求,毕竟杀了太多左相的人,不论是谁都默认了长宁王已将秦越绑上了自己的战车。

这次暗杀没有期限,秦越预感到,自己可能要辜负三日斩的名号。

他看了看腰间所佩的印天剑,低声沉吟道:“伙计,再陪我走一趟吧,这次,我们要去杀个大人物。”

心之所往,剑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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