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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界之冢》第二章 仙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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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内境

”吼——“一阵低沉雄厚的兽吼传来。吼声中含着强烈的愤怒与不甘。

眼前,一片长着高大乔木的原始丛林中,两只长相奇怪的凶兽正在搏斗。吼声正来源于其中的一只,这是一只有着老虎身躯,四肢却犹如水牛般,长着四条粗壮的蹄子的凶兽。

此时,虎躯牛蹄的凶兽,正靠倒在一棵大树旁边。一身的鲜血淋漓的爪痕和贯穿整个腹部的血洞,无不暗示着,这场搏斗胜负已分。

虎躯牛蹄的凶兽瞪着血红的虎眼,望着前方,淌血的嘴中仍不断的发出低吼。

前方,一只背生倒刺的青毛狼,踱着兽爪,一步步逼近垂死的对手。此时,青毛狼身上也布满了蹄痕,右后腿拖在地面,看来是被虎躯牛蹄的凶兽生生踩断。

就在这时

”唰——“突然,虎躯牛蹄凶兽背靠的大树上,一个身穿麻衣,面目清秀,看起来十二三岁年纪的少年纵空跃下。

少年望着目光警惕的青毛狼,仰头,发出还有些稚嫩的声音,道:“运气真是不错啊!荒山特产:铁蹄虎、刺甲狼,虽然不是真正的灵兽,但却是实打实拥有灵兽之躯的伪灵兽啊。而且,这这种伪灵兽可比野兽要好吃多了。“

随即,少年好像想到了什么,望着两只凶兽,嘴角一抽,眼中瞬时蕴满了小星星,自顾自得说着:”嘿嘿,主要还能卖钱,卖不少钱呢。“说完,小脸顿时兴奋有些红晕。

”好好的大哥不做,领几头野兽霸山霸水,是多么快活的事,非要拼死拼活,唉,现在便宜我了吧”,少年小脸似带着几分遗憾,伸手向背后一抓。

随着少年右手看去,

原来,少年背后背了一把十分奇怪的兵器,兵身有一个普通成年人身高长短,宽一掌,厚两指。通体呈现暗黑色,兵身布满了玄奥的暗红色图纹,样子像尺,但端口却是倾斜的,显得十分妖异。

这与少年清秀的相貌相比,反差极大。

“轰——”少年右手抓住兵器柄端,猛地向前一挥,竟传出了低沉的声响。看来,这兵器本身也有不俗的的重量。

由此看来,这少年也应该是修仙者。

当然,若是凡人,看到这种样子奇怪的凶兽,早就惊慌失措、远远避开,又怎能淡然地谈论一番。更别说,单臂就能挥动起这般重兵,也就只有修仙者有能力做到。

刺甲狼虽然灵智不高,见此也后知后觉地拖着耷拉的右后腿,转头就跑,显然,它也明白,这个长相清秀的少年是极为危险的。

“砰——“少年空着的左手凭空一打,中指指尖忽然出现了一道淡金色符纹,淡金色符纹随即变大。“还想跑,去”少年左手向前一指,口中轻叱,原本停在指尖的符纹,像是找到了目标,猛地向刺甲狼奔去。

“哗——”,刺甲狼逃跑的脚步,猛地一顿,竟生生被禁锢了一瞬。随即,少年一跃而起,手持重兵当头砸下。

“嘣——“竟是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接着,刺甲狼挣扎着勉强站了起来,摇摆着走了两步,轰然倒下,就此一命呜呼。

此时去看,刺甲狼的头骨明显的陷下去一块,眼角、口鼻处渗着鲜血。毫无疑问,少年这一下子生生砸死了刺甲狼。

”真不愧是我大荒山特产的伪灵兽啊!灵兽之躯,果然比普通野兽强太多了。而且,刺甲狼还是属于防御弱的一类,这一下子竟震得我手臂发麻“,说着,少年扭动着持兵器的右手腕,刚才的瞬杀显然不像看起来那么轻松。

”嘿嘿,不过,四叔教的定身术真不错,连速度见长的刺甲狼,也要被禁锢一瞬。还有,三叔的玄墨尺也太适合我了吧,下次打赌,三叔宝贝们一定得多骗几件,嘿嘿。“说完,少年猛地一挥右臂,玄墨尺又被甩回了背上的皮套内。清秀的脸上同时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容。

”吼唔——,吼唔——“一旁垂死的的铁蹄虎,看到少年凶残的手段,不甘的强睁着虎目,向少年发出阵阵低吼。

”唉,我洛云又不是什么嗜杀之人,好吧,我不动你,时间我有的是,我等得起。“少年无奈地望向铁蹄虎,自顾自地说着。配上清秀的脸,竟显得有些无辜。就像刚刚瞬杀刺甲狼的事,不是出自他的手一样。

这个少年就是洛云,十二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家伙现在也长成了一个清秀少年。

十二年一场轮回,十二年前,同样是少年的云尘捡到了洛云。十二年后的现在,洛云也成了一个少年。

接着,洛云就真的坐在了铁蹄虎的一旁,眼睛几乎不眨的望着铁蹄虎,但清秀的脸上却流露出一副财迷的样子。

此时,若是铁蹄虎会说话,一定会大叫道:”人类太可怕了,这是什么眼神啊,......若有下辈子,本虎一定要远离人类,一定要啊.......“

一刻钟后,尽管生命力强大,胸腹部不断流血的血洞,还是带走了铁蹄虎的生命。

”唉,可惜了一张虎皮了“洛云望向铁蹄虎满身的抓痕和胸腹部的大洞,有些叹息的道。

随即,洛云取出平日里捆野兽的绳子,熟练的将两兽捆缚在一起,又打了两个可以背在身上的环节,身子微蹲,单手抓住一个环节,猛地一甩。

”咚“地面竟下沉了一下,但洛云的身体却依旧十分平稳。

“这伪灵兽真是不凡,看着和寻常野兽大小差不多,两只加起来竟然有五千斤的重量。也只是我,一般先天修为的,谁能做到”洛云看着背后负起的伪灵兽,不禁有些自得。

很难想像,竟然有人能单手甩起五千斤重的东西,就算是修仙者力量远超凡人,这也让人感到诧异。更别说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但洛云分明一副还有余力的样子,步履沉重,走的却十分平稳。

从小,洛云的力气就比一般人要大得多,甚至大的有些恐怖。这一点,就连三位叔叔都感到诧异。

洛云的二叔称之为,“天生神力”。

而且,就连见识最广、古怪玩意最多的三叔。在洛云三岁时欺负小洛云,被小洛云抱起几百斤的巨石撵着,生生绕着落云谷跑了一圈后,也失口大叫,自己苍家数百万年的历史上,也没有这么恐怖的小家伙。

未经修炼,就有这样恐怖巨力。

但,百万年,当时对数字就有些认识的洛云,怎么也不相信,谁家会存在那么长时间。一定是三叔又在骗人。

这个苍家,会比四叔给自己建的紫灵竹房子还厉害吗?当然不会,这种紫竹子就是三叔自己用那个,住着红脸小光头的厉害大黑刀一下子也砍不开。因此,当时小洛云还笑三叔说大话,羞了羞三叔。

当然,关于这件近十年前的事,洛云现在早就忘了。

红脸小光头,是三叔苍战大黑刀内的刀灵——赤牙。赤牙一下子砍不开洛云的房子,是因为紫灵竹本来就好称坚若钢铁,而且,在洛云四叔建房子时,亲自布了一个号称防御极强的阵法。

四叔,叫白逝风,白袍白靴,就连头发也是白的,阵法师,长相略有几分邪异,性格很温和,却是一副孩子心性。同时,也是洛云看来,唯一一个和自己大哥云尘在相貌上可以一比的男人。

二叔,与四叔正好相反,黑袍黑靴,叫云天朗,和云尘相貌上有些相似,但很严厉。是云尘父亲——云天羽的亲弟弟,是个药师,丹道天赋出众。

云尘的父亲,就是落云谷北面一座山上,那座合葬墓的主人之一,另一个主人就是云尘的母亲。洛云参拜过几次,每次去,都会陪大哥云尘坐很长时间。每次看到大哥坐在坟前的青石台上向坟墓说什么,洛云心里都会很酸涩。

据说,当年,就是大哥云尘在拜祭父母后,才遇见了洛云,将他带回了落云谷。

落云谷的日子,洛云过的很开心。二叔、三叔、四叔、大哥虽然对自己的修行都很严厉,但却是发自内的疼爱自己。

洛云不知道当年为什么会被遗弃。

但四叔说过,当年的洛云,被一个奇特的幻阵保护。而且幻阵是布在一个强大空间法器中。

不过,洛云知道,像这种可以存生灵的空间法器,就连自己异宝最多的三叔也没能力拥有一件。

或许,父母是有什么苦衷才这样做的。同时,洛云也庆幸,没有了父母,自己却得到了三位叔叔和大哥的关爱。这算是很好的结果了。而且,有朝一日,自己也有可能找到父母。届时,自己也就会知道事情的真相。

洛云明白,只有努力修炼,在修仙一途上走地更远,自己才能主宰自己,才会揭开所有真相。

洛云虽然现在十二岁了,但一直在落云谷苦修,自小就和荒山野兽为伍。

因此,洛云虽小,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修仙,就是修命,修自己的命运,逆天而行,逆天改命。修到实力强大时,可以亲手改写自己的命运。这,才是洛云眼中的修仙。

但在修仙一途上,洛云的天赋却很普通,远不及自己天生神力的强大。在落云谷,洛云在叔叔的监督下日日苦修,甚至经常和荒山内的野兽厮杀,但在十二岁才迈入了先天之境。

十二年的荒山生活,培养了洛云极其坚定的修仙之心。

但也同时,使洛云对金子和灵石这等荒山之外的货币,有了极大的兴趣。

听大哥云尘说过,凡人的货币叫金子,而修仙者们用一种叫灵石的货币,金子和灵石可以买很多荒山内没有的东西,就像大哥上次带回来的,极为好吃的冰糖葫芦,听说用金子就可以买到。

这让未出过荒山的洛云,对金子和灵石产生了一种近乎偏执的追求。而洛云在每次捕猎野兽时,都会有目的地收藏野兽的毛皮、利爪等可以换钱的东西。

今天,是洛云十二年来最后一次捕猎了,因为二叔说过,到了先天境以后,自己就必须去最近的青阳城。

青阳城有个青阳仙派,自己今后就必须一个人去青阳仙派拜师。

修仙,本就是一条逆天之途,法力、法宝、功法.......都要靠自己去体验、争夺。这是三叔苍战的原话,记得当时洛云就腹诽,三叔那么多的宝贝,原来全是抢来的啊。

因此,苍战就和洛云打赌,只要洛云今后可以拿走自己任何一件宝贝,这宝贝今后就姓洛了。

看来结果很明显,要不然,玄墨尺就不会在洛云身上了。

洛云在十二岁就迈入先天,看似少年有成,的确也比同龄人迈入先天要早很多。

但相比天才大哥云尘九岁入先天,十五岁完成筑基三境,十七岁做到凝气涌泉,步入道泉境。随后,五年间成功化泉为海、灵海转轮,修为达到轮海境的速度慢了不少。

而且,这也只是云尘五年前的修为,而如今,就连洛云也不知道大哥在什么境界了。

要知道,轮海境,是大多数修仙者梦寐以求的境界。

轮海境修士,丹田灵气化海,单是灵力量就远超道泉境百倍。

更重要的是,轮海境时,修仙者就可以开始在体内轮海打造命兵。

命兵,就是与修仙者生命紧密联系的兵器。命兵拥有成长性,能随修为的提升而自我提升,是一种无论在法力、功法......方面,极为契合修仙者个人的兵器,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十分神奇。

像云天朗的药鼎——墨河鼎,苍战的黑刀——赤牙,云尘的紫云剑,都属于命兵。

而洛云的四叔,白逝风,作为阵法师,主修灵识。阵法师会在识海中打造一枚命符,命符和命兵在原理上相差不多,但听说更有妙用。

而要成为阵法师,却是困难重重,几乎数万名修仙者中,往往只有一人能合格。

阵法师,首先要具有强大的灵识。

只有先天境以下,且首次接触法阵,并在一刻钟内,触动一座一纹试灵阵,就算是有阵法天赋。

做法看似简单,但修为先天境以下,是不在修仙者之列的。只算是一群体力远超凡人的武者,让一个武者,仅凭微弱的灵识去触动一座一纹阵法,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洛云做到了,而且仅用了十息。

这又让三位叔叔大呼:妖孽,天生神力就罢了,就连灵识都这么强大,但随即想到,洛云的修仙天赋却极为普通,又都感到可惜。

这可真正的金玉在外,那啥在内啊。身体天赋、灵识都这么强大,要是修仙天赋再像样一点,这个小侄子就更完美了,真是可惜了啊。

因此,云天朗决定:修为到了先天境,且可以布出一纹法阵,拥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时,就让洛云离开落云谷,去外面的世界闯荡。

修仙者的世界,仙缘、奇遇、恩怨、真情.......,精彩纷呈却又惊险万分。

十二年的荒山生活,洛云终将离开,从此踏上一段修仙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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