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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祸》第十章、 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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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杀手停了下来,虽然不想承认,但对方的确超出了自己控制范围,“好吧,我承认,你比我想象的要难对付。”

南宫恒微微一笑,也不点明,“能请你到旁边一下吗?”

“干什么?”女杀手边问边走了过去,对方没有真的逃走让她有了一点信任。

只见南宫恒向前方一挥手,一阵风便升了起来。风迅速吹过,升起,一股火焰竟在刚才的位置上升起。两者相辅相成,最终形成一股火焰龙卷。

火焰龙卷不大,很快就消散了,但女杀手却呆住了,她怎么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简单的升火阵,风助火势,便有了威力。”南宫恒尽可能简单的解释。

“这是什么时候……”女杀手问。

“逃跑的时候发现这里适合布阵,就在这里多跑了几圈。”南宫恒解释道。

“可你还没完全锻体,怎么可能使用灵法?”女杀手想不明白。

“阵法可天成,我只是引导了这里的灵气而已。”南宫恒说得很平静。

只是引导灵气而已,而已?不对,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即使女杀手未曾修仙也能知道,刚才的升火阵也不是普通的锻体境能够使用的,而对方连锻体都没完成!不管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除非……

女杀手看着南宫恒,脸依旧是那张脸,但人她却不确定了。

“怎么了?”南宫恒问。

“你……”女杀手有点想说出自己的疑惑,但她怕对方不想让自己知道。

“怎么了?”南宫恒不知对方为何欲言又止。

女杀手想了一会儿,“之前说教我的事还算数吗?”

“当然,我做这些只是为了和你平等对话。”南宫恒理所当然地说。

“好,我救你性命,你教我修炼,我们就两清了。”

南宫恒知道这种事情从来不是可以两清的,相互的帮助不会有谁占便宜谁吃亏的说法,既然有了恩义,他就会在对方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只是现在,姑且先这样吧。

“好。”南宫恒答应道。

女杀手警觉地看了周围一眼,“我们先离开这里吧,刚才动静闹大了。”

“行,那能扶我一下吗?”南宫恒皱着眉头问。

“……你不是已经好了吗?”女杀手看着南宫恒苍白的脸色问道。

“快速长出的血肉经不起剧烈的运动,好像裂开了。”南宫恒语气依然平静,但腰间已有鲜血渗出。

女杀手沉默了一会儿,也不急着帮他止血,她知道对方的恢复力,至少是死不了的,“你真能忍。”

“说真的,我……”南宫恒勉强说出几句话,一直站立的身躯突然就倒了下去。

没完成锻体的身体真弱啊,真不该强行布阵的,现在身体都有一点不听使唤了。算了,睡吧,反正这家伙不会丢下我不管的。话说,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呢……

南宫恒倒下便晕了过去。

弱肉强食,这个世界的道理简单到只需要这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一切的秩序都是虚假的,一切道理都是无力的。当个人的力量可以超越千万人,那么还会有谁迁就千万人的意愿?一己私欲便可以伏尸万里,那么还会有谁看重人命?或许仙门会为招收弟子而除魔卫道,或许国家强权会为强大自己势力而护一地平安,但终没有普通人能确保自己的平安,所有人都明白,他们的性命还是只在强者一念之间。

这是力量至上的世界,无论人们如何包装,单纯暴力能为人带来的便利不容置疑,丁小三便深谙此道。他只是一个混混,为方便“行事”,他加入了村子里的铁杆帮。虽说这是一个帮派,其实也就是6个会武功的流浪汉聚在一起而已,即使这样,他们的力量也足够强大了,我说的是……对于这个人口总共72人村子。

没有什么钱比抢来得更快了,而让他人服“抢”,没有什么比打更简单了。为了树立铁杆帮在村子里权威,丁小三和一群兄弟将村子里几个较为强壮的人全打了一顿,断一只脚或者废一个肩膀,自由选择。他们知道,只要不闹出人命,是没有人会理会这个乡野小村的。

这不,经此“一仗”,他就是一个人来到村子,也没有人敢不交保护费了。

丁小三悠悠地吹着口哨,手里抛着许久才能在村子里拿到一次的银子,他并没有急着走,而是走走停停的,故意炫耀他那“来之不易”的银子。最后在众人敢怒不敢言的畏惧目光中离开。这感觉简直太棒了,他知道那群骨瘦如柴的人在想些什么,正因为知道村民的愤怒,他才更了解自己的强大,强大到让愤怒的人不得不畏惧。不对,刚才还有一个村民敢瞪他,只是没动手而已。下次让兄弟们一起过来吧,废了那小子一个肩膀,给那群健忘的村民长长记性。

弱者就该为强者牺牲!

丁小三默默记下了这件事,然后发现一个强壮的男人在前方的树后走了出来,最重要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敢直接盯着他!

“你他妈哪个村的?知道我是谁吗?”丁小三叫嚣着走了过去。

“我问你话呢!哑巴了?”看见对方不说话,丁小三走得更快了,他可不想让这混蛋跑了。

就在丁小三快要来到对方面前时,对方慢慢从身后抽出一把刀。

刀!而且和衙门的刀是一样的!丁小三看了一眼便转头就跑,他知道,普通人是不敢拿衙门的刀的,除非他是一个杀过官差的杀人犯!最重要的是对方的样子,怎么看也不是善茬。

丁小三没跑几步便下意识地向后看去,对方竟然不见了!

“妈的,大白天的,不会撞鬼了吧。”丁小三抱怨着转过身去。

突然一股凉意从脖子划过,丁小三连忙握住喉咙。一股疼痛伴随着血腥味到来,丁小三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便永远闭上了眼睛。

杀人犯名叫李钊,是正正经经练过武的人,其实今天他从没想过要杀谁,只是他不想再吃没有味道的肉了,丁小三的银子正好可以用来买点酱油,而杀了对方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不喜欢用脑,这太麻烦。

李钊下手很注意,用轻功绕到对方身后,这样即使抹了对方脖子也不会被血溅到,也就不用换件衣服再去买酱油了。

李钊在野外生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是一个幸运儿,在被官府追拿当天跑进了一个洞穴。洞穴是斜着的,草的高度正好遮蔽的洞穴的入口,他当时正是因此逃过一劫。从那天起,他便在那个洞穴安了“家”,有需要时才会出来“找人”。

买酱油不是一件难事,官府的画像从来没有准过,他只需要把刀藏好,便没人会怀疑他。

买过了酱油,李钊便心急火燎地回去了,他昨天刚杀了一头野猪,还有半边没有吃完呢。

李钊回到洞穴就忙活起来,他是一个擅长料理的人,三下五除二就将另外一半野猪解剖得整整齐齐。他自豪地拍了拍手,然后用蕉叶将猪肉包裹起来,准备带到外面生火做菜。

就当李钊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奇怪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角。李钊连忙侧跳,摆出一身架势方便角落的人影,却发现,对方似乎睡着了……。

“客人”身上的血暴露了受伤的事实,李钊才终于放下心来,原来也是一个被追杀的。

虽然遭遇相同让李钊感到一丝慰藉,但他从来不是喜欢麻烦的人,条件这么好的避难所,他可不愿意和他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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