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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相思痕》第三十四章:我爱的怕是个爷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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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晚霞盛火,在车窗里一格格的倒退,晚风无孔不入,带着柔软的燥热扑在人的脸上。

沈钰痕一言不发的开着车,在一处僻静地刹了车。他下了车,又快速的拧开后车门,坐到平嫣身边来,在座垫下印出一个深色的水坑。

沈钰痕捏紧她的双肩,眸子阴翳,如遮天蔽日的乌云。他极其郑重的盯着平嫣,道:“今天你所看到的事关我的一切,都不要和任何人提起。”

她能这样恰到时机的助自己脱险,自己的一切行动想必都被她看在眼里。他也不能确定她看到了多少,更不能确定她能顺藤摸瓜猜出多少,总之按照以往的规矩,他绝不会留下这样一个隐在的活口,来威胁自己,甚至是整个组织。只是对于她,他是真的舍不得。

平嫣茫然的点点头。他长舒一口气,身子软下来,过了良久,竟从口袋里摸索出一个湿帕子来,上面的字还未被水浸糊掉,他笑了笑,“还好,你的卖身契还能生效。”

平嫣简直无语。实在没想到这样劫后余生的关节他还能惦记着这些零七碎八的小事。

傍晚时分,月头初上。沈钰痕将平嫣送来住处,奇怪的是一楼二楼都没亮灯,而东霞一直都有留灯的习惯。平嫣暗觉不妙,疾步进去楼道,一楼花房门是半开着的,一望过去尽是东倒西歪的花架花盆,残花落叶处处可见,沈钰痕亦是大吃一惊。她呼吸沉重,飞快上了楼,哆嗦着开门,室内有腥恶的血味弥漫着。她打开墙上的壁灯,一室光亮下,满屋惨景,满地狼藉,物什杂乱的地板间甚至还有几滩鲜艳猩红的血渍。

平嫣遏制住心里的惊惧,只四处搜寻着大喊,“东霞!东霞!”她奔去卧室,见衣柜子里有轻微的响动,正要去打开,却被沈钰痕一臂拦开。他握紧手里的枪,踢开柜门,却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正哆哆嗦嗦的缩在里面,抬起一张苍白的小脸,干巴巴的唤了声小姐。

平嫣蹲下身小心翼翼的将她捞出来,抱在怀里安抚。

又一阵细碎隐秘的哭声从角落里传来,来人衣发凌乱,蕾丝纱裙上血迹斑斑,极其僵硬的挪腾着步子,灯光映出她一张惨白的脸,平嫣才看出来那是林立雪。她哆嗦着嘴唇,像是抓到救命稻草般扑进沈钰痕怀里,哭得更凶。

沈钰痕有些无措的望了眼平嫣,只虚虚拢着林立雪的身子,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着。

东霞与林立雪一身血迹,看似严重,实则身上并无大伤,不过是一些淤青破皮,这一点很值得庆幸,但同样也将平嫣拉入更深的疑惑中。

既然如此,二楼厅里的那大片血水又是从何而来?

好一阵安抚后,两人渐渐平静下来。林立雪哆哆嗦嗦的一直攥着沈钰痕的胳膊,像溺水的人死死拖住浮木。东霞则一直面无人色,布偶一般的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平嫣自知这个时候也问不出什么经过,也许会适得其反,可敌暗我明,此时这栋小楼无疑是危机四伏。

沈钰痕显然也有这层顾虑,就道:“现在林公馆是最安全的所在,我送你们去那里暂住一晚,明日等事情搞清楚了,再另行定夺吧。”

事已至此,别无它法。平嫣顺从的点头,拿起手袋搀扶着东霞并沈钰痕一并出门,汽车刚拐进了大道,就见一排排卫兵如热锅上的蚂蚁,正挨家挨户的搜查。沈钰痕认出领头的是林恒的贴身副官王袖,这样兴师动众的出动,便猜到是来找林立雪的。

许是惊吓虚脱,林立雪已经靠在他的肩头睡着,他打横抱起她下车,朝王袖喊了一声。

王袖立即满头大汗的奔过来,惊慌失措的望着躺在他怀里满身带血的林立雪,颤着声音道:“方才学校值班室里打电话来,说小姐不在宿舍,四处也找不到,督军就派我来城里搜找。小姐这是怎么了?”

“她没事,只不过受了点惊吓,为了万无一失,还是回去找个医生检查一下吧。”

王袖手忙脚乱的招来汽车,沈钰痕轻手轻脚的将她放进去,又转身扶了东霞出来,妥善安置在汽车里。王袖见他没有一同护送的意思,就问,“二少不一起回去吗?这样督军问起来也有个解释。”

“我还有些事情,而且今晚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等立雪小姐情绪安定后,再问也不迟。”

王袖不好强求,只千恩万谢的驱车告辞,直到那几道刺白的尾灯光束消失在暗夜里,他才重新掀门上车,发动引擎往东疾驰。

月色如纱,千丝万缕的垂漫下来,有桐花的冽香交缠其中,路灯下,似乎连空气都氤氲着桐花的淡紫色。汽车停在富春居前的花园里,平嫣十分不解,“来这里做什么?”

沈钰痕扭头笑,语气间有几分顽劣,“长夜寂寞,自然是找点乐子消遣。”

他说着下了车,拧开后车门,欲要拉平嫣下来。平嫣一躲,他扑了个空,神情自若的收回手,胸有成竹的解释平嫣的顾虑,“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花花地方,但我必须为着你的安全考虑。青州军匪黑白不分家,不管在翠鸣楼有没有人看到你朝霍三爷开了那一枪,呆在林公馆里,日日接触些军兵,对你绝没有好处。富春居里是洋人的管辖范围,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平嫣没料到他为自己这样尽心周全的打算,一时脑子里更是浑浊不堪,似乎有杆秤砣在心里偏来斜去,一再的提醒着她不要再接受沈钰痕的好意,不要陷进沈钰痕织出的情网里。她正摇摆不定时,沈钰痕已不由分说的扯出了她,她一惊抬头,毫无分寸的撞进他的怀里,显然是力道不轻,他闷闷咳嗽了几声,却不放开锢在她腰上的手,调侃道:“我爱的怕是个爷们吧,软香入怀也能撞得我差点魂飞魄散。”

这是他这么多年的跌宕生涯中,第一次用爱这个靡丽又平淡的字眼。从在人潮汹涌的岸边,他捉住她手的刹那,心里无边无际的恐惧害怕就一下子烟消云散。她近在咫尺的眉眼,在他的眼里却是不曾有过的踏实。

原来他是爱她,不能失去,不能控制的爱她。

平嫣脸上蓦地一烫,蛮力挣开他,没好气的骂了句不要脸,自顾往前走。他锲而不舍的跟上前,两根手指轻飘飘的捏上她的袖子,类似于撒娇一类的动作,像是要糖果吃的可怜小孩,只是重复的笑吟,“桃嫣,桃嫣,桃嫣......”

沈钰痕和富春居的经理秘密交涉了几句,得出的结论就是今日客满,只剩一间空房子。这就意味着她若是不想露宿街头,就须得和沈钰痕身在一室,凑合一晚。这样的境遇下她不愿意以命犯险,只得答应。

同来这种烟花柳巷的年轻男女不都是想找一个地方好办事发泄么?经理笑容暧昧的将一串钥匙交到沈钰痕的手里,道:“先生请吧,那间房子的隔音效果最好,弄出多大的动静来都不会被听到。”

平嫣全身不自在,沈钰痕倒自在的很,仿佛这话正说到他心窝子里,喜滋滋的就上了楼。

西洋雕花大弹床摆在中间,落地纱灯橘晕朦胧,装潢精致的天花板上吊着琉璃花灯,璀璨熠熠。沈钰痕勾带着平嫣一并躺下去,两人一并跌在柔软舒适的丝绵被里,一个翻身,他欺身而上,捧起平嫣的脸,眼睛里有滚动的情欲,“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搞出点动静来,是不是太辜负良辰美景,地利人和?”

平嫣板过他的胳膊,一个用力,反转形势,骑到他腰上。他的眼里流淌着灯光迷离,笑道:“这样也行,美人在上,我也能接受这个姿势。”

沈钰痕,你的脸简直厚成城墙,修到家了!

平嫣收力,将他的胳膊掰到一个诡异的角度。他连连喊疼求饶,只听得“咔吧”一声清脆的骨头响,他的胳膊像截枯朽的树枝,不受控制的垂了下来,显然已经脱臼了。

沈钰痕欲哭无泪,冷汗淋漓,“你......你至于......”

话音未落,又是一声清脆,他冷嘶一声,还未来得及喊出声,却是已被正了骨。平嫣放开他,拍拍手,神情间有几分戏谑淘气,竟有些黑暗的可爱,“怕什么?我好歹通医术。”说着俯下身,捏上他的下巴,眼神冰冷压迫的砸下来,反守为攻,“二少爷,这只是个小小教训,你若再敢戏弄我,我还有更厉害的陪你玩。”

缎帘外的露台上摆着檀木桌墩,平嫣径直走过去。

沈钰痕甩了甩胳膊,悠悠叹口气。屡次受挫,屡次发奋,兴趣却不减反增,她果然是他的劲敌,简直难以击破。她的身影在帘子外,像一道纤细的月光,瞬间填满了他的眼睛。

他自嘲无奈的捏着太阳穴。忽然间就想起当年在道观里的道长替他卜的那一卦,卦面上有两行字。写着痴情种,无情人,误命且误终身。金玉堆,银玉堆,不及薄花一树。

他就是痴情种,而她是无情人。

而相比虚幻的命数,他更愿意相信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算她是一块石头,他也愿意捂在心口,只要心不死,就绝不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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