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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良缘》第七十二章、锁寒窗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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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小学校里休了冬假,工人夜校却没有停课,每晚七点到九点准时开讲,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风雨无阻热情满满,竟比那些在正式学堂里上学的学生还要认真些。

薄锦书平时话不多,待人又和气,在教国文之余偶尔还会给大家教几句英文,时间长了,大家都喜欢凑在她身边问东问西,渐渐成了夜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

小年夜,江对面灯火通明,细碎的爆竹声此起彼伏,即使提高了声音也没法将课程进行下去,薄锦书索性合了书,早早放了大家回家过年。

“薄老师,工会里有个工友生病了,我们要轮流去医院守夜,所以不能送您回家了。”

方子健帮她关上门窗,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

薄锦书看看眼前这大男孩,心中感慨,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那个有点瘦弱的男孩就迅速成长起来,肩膀宽了,胳膊也更结实,不但撑起了一家人生计,还有能力去帮助别人,整个人也变得积极向上,与之前辍学时的他判若两人。

她点点头,微笑:“你去忙吧子健,要注意安全。”

方子健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低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竹哨:“薄老师,祝你新年快乐。”

竹哨就是最简单的竹哨,上面绑着红绳,原本应该是小孩子才喜欢的玩意儿,可是手工做出来,也是用了十成心意。

薄锦书爱不释手,握在掌心里。

“老师,我给你说,我最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他们教了我好多道理,比如我以前总是想不明白,我们穷人为什么老是受人欺负,现在我知道了。”

方子健仰起脸看她,两只眼睛亮晶晶:“从前受人欺负,是咱们穷人不抱团,自己人都不帮自己人。”

“如果我们组织起来,像这只拳头一样捏在一起……”

他握起拳头凭空挥出:“看谁还能欺负我们。”

“真的,薄老师,以前我觉得穷人的人生也就这样了,如果不去偷抢,就只能像阿爹阿娘一样苦一辈子,可是现在我觉得,谁也不应该像垃圾一样活在阴沟里,我想让我爹娘和弟妺过的好一点,我觉得我们有这个权力。”

方子健一脸热切的看着她,身上有股蓬勃的劲头。

薄锦书怔住,在他身上看到熟悉的东西。

“子健……”

她心里有隐隐的不安,想了想,才微笑出来:“你年纪小,和朋友出去做事,要小心一些。”

“好的,我记下了,老师再见。”

方子健挥挥手,三步并做两步的匆匆离开。

夜风呼啸,天气出奇的冷。

薄锦书伫立在路边,有一瞬的茫然。

不远处,就是黑漆漆的江边,寒风瑟瑟,天与地暧昧含糊,似乎早已悄悄连成一片。

铁桶似的,似乎永远都无法打破的黑暗中。

还有人,在努力的寻找着光明。

曾经,她也是那样的人。

曾经,她也想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光明。

可是无情又残酷的现实把她打回原形,万千人拼上性命又怎样?世道似乎还是那个世道,只是换了更年青的人在做着当年她们曾做过的努力……

年青人的鲜血总是热的,不出几年,便会冷了……

她凝望着那无边无际的黑暗,怕冷似的抱紧双臂。

“薄老师,你怎么啦……”

一个细细的声音响起,打破她的沉思。

她转过头,过了一会儿才认出来,那是班上新来的女生,因为瘦小,眼睛显得特别大,所以无论她做什么,脸上总是带着惶惶不安的意味。

“任夏生?”

她恢复了平静,安慰的拍拍那女孩的肩膀:“老师没事。”

女孩眨眨眼,安静地跟上她的脚步:“薄老师在等男朋友么?”

……?

“那个总是来接老师的人,是老师的男朋友么?”见她发愣,女孩又追问道。

薄锦书迟疑了一下:“怎么啦?”

任夏生犹豫了一下才开口:“我帮我弟弟卖烟的时候见过他,在富丽华、在大三元……,还有彤云坊……”

“那里面的人都叫他……三爷……”

富丽华、大三元和彤云坊,都是沪上赫赫有名的地方。

赌场、马场、歌舞场,有钱人挥金如土,却没有穷人的立锥之地。

那里的“三爷”和这废弃码头上的夜校老师怎么可能牵上关系?

任夏生看看薄锦书,她身上还是那件半旧的呢子大衣,鞋子很旧了,一路从夜校走到大路上,踩了一脚的泥水,和外面那些太太小姐们比起来,她朴素到近乎狼狈。

可是,在学生们的心里,女先生样子好看,说话时声音低柔,即使是犯了再离谱的错她也从不取笑。

先生这样的女子,应该得配更好的良人。

她转过头看看薄锦书,心里闪过一个另一人的样子。

不笑,样子清冷。

可是待人客气,做起事又专业又认真。

当他独自站在江边吸烟,烟雾起了又散,平静的脸上有寂寞的痕迹。

……

小年夜,西元巷的夜似乎也热闹了许多。

薄锦书回来时,巷口的街灯还亮着,有几户守岁的小孩在街灯下放爆竹,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又嘻嘻哈哈的散了,“嘭”的一声后再重新聚在一起。

空气里飘散着硫磺特有的味道,再加上孩童的笑声,几乎就是节日最清楚的背书。

薄锦书走的很慢,一路上心事重重,与什么人擦身而过也从不在意。

“薄小姐,回来了?”

有人从后面叫住她,竟是好脾气的房东先生:“我在你门上留了梅子酒和羊羹汤,也算应个年景。”

“那怎么好意思?”薄锦书正要推辞,却见他手里拎了一堆年货,正在逐家逐户的送。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老家人稍来的,你尝个鲜,喜欢的话我再给你带。”

老人周道热情,更让人不忍拒绝。

薄锦书只好道谢,待回到家,果然在门口看到一小坛梅子酒和一碗羊羹。

不知是不是因为饿了,她闻到淡淡的酒香,混和着羊羹的鲜味,记忆翻腾,她想起第一次品尝到这种美食时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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