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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拨鼠的三次死亡人生》第5章 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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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你发生了很糟糕的事情,既然你不愿意多说,那我也就不问了。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至少未来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有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始终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一个人连梦都不会做了,那他的人生只剩下悲哀了,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呢?

总是制止别人做梦的人,是因为自己已经丧失了做梦的能力,所以希望其他人也能和他一样,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还是必须要说的一件事。只有自己获得了力量,才足以支持自己圆梦,既然我们已经没法选择自己的过去了,但至少光明的未来我们是可以努力的获得的。

丹歌,你是一个坚强的女孩,你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软弱,因为你总是会给自己找到精神力量支撑自己。

所以,这次你也不会倒下的。我知道纸上的力量总是无力的,但是无论你相不相信,我能理解你的痛苦,也会支持你走下去。

一定要加油哇。

思觉

我打开班级群,将群成员拉至最后一页,点开了目标资料。

他并没有设置昵称,而头像则是一个卡通形象,虽然我并不热衷于动漫,但我认得那是宫崎骏画笔下的龙猫,胖胖憨憨的。

我小心地点击了“加为好友”的按钮,电脑屏幕上弹出了“请输入验证信息”的页面。

我盯着页面看了好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敲下了“我是你的同桌”这几字。

不好不好,这样感觉同桌是什么了不起的身份似的。

我将刚打的几个字删除,又重新输入了“我是丹歌”五字。

想了想好像又发现了哪里不对劲,于是在“丹歌”前加上了一个“刘”字,于是输入框变成了“我是刘丹歌”。

再三确认了一遍,这才郑重地点击了发送。

我直盯着桌角的图标看,生怕一时错过了消息,与此同时大脑也在高速运转着,到时候加了好友应该说什么呢?还是什么都不说就在那放着?

万一他拒绝了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猛地摇了摇头,白予安看起来并不像是这么不近人情的人,至少我认识的白予安不是。

很快地,我看见我的通知栏里出现了一个闪烁的喇叭。我屏住了呼吸将通知点开。

对方已通过你的好友请求并把你加为了好友。

内心的雀跃油然而生,我无法控制住上扬的嘴角。

我点开聊天窗口,输入了“你好”二字。

不行不行,太官方了。

我将刚输入的文字删去,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在聊天框内重新输入了几字。

“今天的事情,谢谢你。”

我点击了发送。

大约过了五秒,窗口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的字样。我紧盯着聊天界面,心在砰砰乱跳。

“客气。”

我又想了想,重新在键盘上敲打了起来。

“明天见。”

他的回复也很快。“seeu.”

虽说昨天的闹剧结束了,但闹剧临走前还不忘给我留下点礼物——在海水浸泡的时间过长,导致我成功地感冒了。

但敬业的我依旧克服了生病所带来的无力和困倦,在第二天起了个大早。

我在小卖部里徘徊了好一会儿,数了数钱包里并不多的纸币,在老板不耐烦地开口询问前,我指了指保温展示柜里的热牛奶示意我要买。

现在的天气并不冷,牛奶应该不会冷得那么快。

我这么想着,还是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教室里的人还不多,只零零星星的不超过十人,我旁边的位置依旧空着。我虔诚地将牛奶放进了抽屉里,安静地在位置上坐着等待。

很快地,我见到白予安背着书包不急不慢地从前门走了进来。

你该行动了,刘丹歌。

我在心底默默地为自己打气,眼睛一动也不动地盯着他,心里默数他此时与我的距离。

三米,两米……

一米……

他过来了,就是现在!

我握紧了拳头。

我清了清喉咙,在白予安到达自己的位置的时候,尽力用清晰的声音和他打了声招呼:“早”。

话音刚落我就后悔自己发挥得不够好。我是不是音量太小了导致他没听清楚?万一他没听清楚让我再说一遍这该有多尴尬呀!

白予安愣了愣,眨了眨眼睛,没多久就反应了过来,冲着我点了点头。

“早。”

但我还是不知道他刚刚到底有没有听清楚。

他坐在他自己的位置上,正把书包往抽屉里塞。我深吸了一口气,小心地从我的抽屉里拿出了牛奶,递给他。

他停下了手头上的工作,有些诧异地望着我。

“昨天的谢礼。”我解释道。

但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是一直盯着他的衣服看,声音也越来越小,直到低到了地底去。

我果然还是太怂了啊。

可他并没有接过去,而是一直盯着我手上看,这令我有些不自然。

“其实,我相信大部分路过的人都会这么做的,只是赶巧昨天路过的人是我。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毕竟做出最后决定的人是你。”

“但,”他顿了顿,还是接过了我手上的牛奶,“谢谢你了。”

“嗯。”我小声地回应道,这声音估计只有自己能听见。

恰好有刚进教室的人看见了这一幕,大声起哄了起来,声音惊动了教室里的其他人,也跟着凑热闹在起哄。我迅速将头转了回去不敢看他的表情,装模作样地拿出语文书准备早读,头却低得要将脸埋进书里似的。

脸颊还感觉烫烫的,像发烧了。

一定是感冒的缘故。

体育课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是一件奢侈品,而对于我们这些还有两个月就要奔赴战场的高三生来说,一天当中唯一能活动筋骨的时间,只剩下课间操了。

在广播操时间偷看自己喜欢的人也是最常见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却是很困难的。做操的队伍是按照个头排列的,但鄙人不幸每次排列队伍时几乎都被安排到了班级的前三排,而白予安的位置……却总在班级的后排。

我再一次认识到了身高差20公分的距离有多远,原到只有做完课间操靠拢集合时,我才能近距离见他一眼。

但他就像太阳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光芒,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他。

白予安下课时总不在自己的位置上。

期初我以为他只是去厕所了,但是似乎也没有必要每次下课都往厕所跑。直到偶然有一天,我在经过操场时,我见到了白予安。

他抱着一只还没有巴掌大的猫,正喂它喝奶,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

那只小猫像是刚出生没有多久,瘦瘦的,毛是姜黄色的。

我突然有些羡慕那只猫。

有时候我会见到白予安带着猫粮出去。

更多的时候我只敢远远地看着他们,而不敢主动靠近,我并没有借口主动接近他,还害怕他发现我在跟着他。

只有放学的时候,我会独自跑到操场的角落里去看看我的“情敌”。有时候会见着它在晒太阳,但见着我以后就迅速地跑回山洞里藏起来了,还发出尖锐的叫声,仿佛我惊动到它的样子。

真是恶猫先告状。

在学校附近一条总是被落叶覆盖的小径的尽头,藏匿着一家旧书店。书店的门口并没有任何标识,外墙也几近被爬山虎覆盖了,反而令人觉得奇特。书店里面并没有什么装饰,但总是很整洁。

书店的老板是一个戴着老花镜的上了年纪的爷爷,看起来总是很慈祥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公。

书店里总是点着橘黄色的灯,使得书店平添了几分温馨感。这里的书也并不多,大部分都很旧了,纸张已泛黄,但总能在找到一些有意思的老书。

在我跟着白予安以前,我并不知道这里有一家书店,尽管我曾无数次经过这里。但白予安与我恰恰相反,他会花大量的时间在这里而忘了回家的时间。

知道一个人平时在看什么书是了解一个人的好渠道。

我想起曾见白予安看过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果不其然在文学分类的书架上被找着了。

但当我刚从书架上拿到这本书时,我就见到了白予安,还被他吓了一跳。

好吧,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我见到他心虚。

白予安正在找书,并没有想到我会在这里,更没有想到自己还把我吓着了。他此时站在原地,眨了眨眼睛,一副无辜的模样。

他的鼻梁上还戴着一副眼镜,为他平添了几分书生气质。

我感觉心里像被羽毛轻轻地扫了一下,痒痒的。

我挤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好巧啊。”

随即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飞快地将手上拿着的书藏到了身后。

他也朝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挪了挪身子,给他腾出了位置,自己则是另找一个角落蹲着了。

白予安很快地找到了自己要的书,在收银台付完钱以后便拿着书离开了书店。当然,他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跟了上去。

不行啊,刘丹歌,你得有点行动。

想是这么想的,但是我发现自己压根就不会去做。搭话什么的,这对于我来说太难了,莫说搭话,就连平时路上见着了,我也不敢主动与他打招呼。

走在前面的白予安脚步放慢了些。

我的脚步也跟着放缓了。

没走几步,他便停了下来,回头看到我,他似乎并不感觉意外,好像有话要跟我说。

我硬着头皮走上前去,却听见他温和地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想了想,似乎觉得自己说得话不对,他又重新说道:“我见你今天好像一直有话想跟我说,想说就说吧。或者,想问什么也是可以的。”

被看破心思的我感觉异常羞愧,只想找个地洞躲起来。

但现在怎么应付他的提问才是最重要的。

“你……我……我想问……”我支支吾吾地说道,大脑此时一团乱麻。“我想……你想……报考哪个学校?”

刚问完我就想戳死自己,这是什么问题?虽然也属于我想了解的范畴,但这个时候问这个不就直接告诉了对方我有企图吗?

他的表情有些凝固,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只是思考的时间过长。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过去了,他才似回过神来。

“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想我无法回答你,我打算等成绩出来了再决定这个问题。”

他挪了挪鼻梁上的眼镜。“不过,我认为,是丹歌你的话,现在可以不必担心志愿的问题,以你的成绩,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是绰绰有余的。”

他的反应令我有些意外,我原以为像他这么优秀的人一定早早地定下了自己的目标逐步实现。但他后半句的夸奖令我感到欣喜,欣喜的情绪覆盖了诧异,也顾不上多想。

后面演变成我与他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路上的我们异常沉默,但从前我一直以为这情境仅仅只会出现在我的梦中,或者是我的小说里。

在经过十字路口时,和我们一起等待绿灯的有一对母女,妈妈看起来还很年轻,像三十岁左右,而女儿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穿着一条花裙子,手上拿着纸飞机。

忽地一阵风吹过,纸飞机掉落到了公路上。

女孩下意识地甩开了妈妈的手,跑到公路上去捡纸飞机,而现在仍是红灯,公路的另一边,一辆灰色的小车疾驰而来,而妈妈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女孩就在我的前方。

我看了一眼小车的驾驶距离,掂量着如果跑得快的话,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于是我也这么做了。

我飞快地冲到了马路的中间,一把将女孩拉了回来。我用余光扫了一眼车子,车头距离我的腿近在咫尺,如果我速度再慢一些,车子就会直接轧着我和小女孩过去了。

直到我回到公路那头,我方才感觉到后怕。白予安拉着我用肉眼浑身上下检查过一遍后,才皱着眉头问我:

“你是不要命了吗!?”

他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

我仍未从刚刚从险境脱离中回过神来,面对白予安的质问,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低着头说道:“对不起……”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道歉。

“你并不该向我道歉。”他的话语也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我还想说什么,却被另一头妈妈训斥女儿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只听见妈妈对女儿说道:“悦悦,去跟姐姐说谢谢。”

我感觉自己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小女孩拉了拉我的衣服,我回头望去,只见小女孩可怜巴巴的小脸望着我。

“谢谢姐姐。”

“小姑娘啊,真是谢谢你了,都怪我平时没看管好她,还让她今天做出这么危险的事情,多亏你……”妈妈也走过来跟我道谢,却在看到我时突然愣住了,“咦……”

我的身体止不住在颤抖,眼泪完全不受控制地流下来流了满面。

她诧异地朝白予安望去,但白予安只是冲着她摇了摇头,把我拉走了。

甚至于,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为何要哭。

第四封信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你喜欢的某件事物,在某个时刻,或者是某个瞬间,你感觉自己更喜欢了。

我在最近就体会到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好像更喜欢b了。

不可否认的是,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把他神化了,当成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任何时候都这么完美。

但最近发现他也是有喜怒哀乐的,也有不同的面孔,有我不知道的一面,但这反而让我觉得他更可爱了。

或许这就是爱吧。

现在我在克服自己,在尝试努力接近他,虽然很难,但我很开心我做到了从前做不到的事,尽管只是一点点的小进步。

还有一件事,今天我在马路上救了一个小女孩,当时差点车子就要撞上我了,还好我的速度够快。b当时也在旁边,他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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