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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为你还不够村上春树》第2章 beatles,爱情,村上春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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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理会我不断重复的疑问,她提着行李,给了我一个同情流浪狗的表情,“砰”一声关门离去,留下我抓着遮掩下体的床单站在黑暗中,把胡子送回去,再坐计程车回家时已是半夜了。

打开门后还不太敢开灯,因为小夏肯定睡在沙发上等我。

最近她都很晚睡,很多公司的企划案要赶。既然我无法早归,而她又要熬夜赶工,因此她就索性睡在沙发上,以便醒来时可以埋怨我的晚归,顺便借花献佛一番,向我证明她多爱我为我等门。

我当然知道她的用意,所以我尽量不惊醒她。运气好时,她能一觉睡到天亮,而且搞不清楚我何时回来。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换上睡衣,再拿出一张毛毯替小夏盖上。

小夏睡得很沉。

这阵子我见到她时,她都是这个状态。

因为她工作累,也因为我天天被胡子拉去喝酒,直到半夜才回来,我们已经有四十天没做爱了。

这个数字,放在同居两年的情侣身上,是同居关系将走下坡的一个预警。

同居,但没有心力做爱。

还没结婚就已是老夫老妻的疲态,那这同居的关系还有必要结婚吗?

毫无结婚希望的同居关系,根据我的经验,三年内必定结束。

到那时,我已经三十五岁了。

……三十五岁又要恢复单身?

我开始怨恨自己为什么卖掉那部beatles。

如果我不是~气之下卖了车,或许可以载着胡子去兜风,不必老去照顾酒醉的他,搞到自己这么晚回来,连跟小夏上床的机会也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卖车的事,有一半要归咎于这个社会。怎么说呢?这个社会一窝蜂跟流行的习惯,有时真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好像beatles当年刚推出不久,我就趁流行买了一部。

满怀兴奋地在街上开了一个月后,发现每条街都有不同颜色的beatles乱窜。刹那间,我的爱车变成了最没有价值的“制服”车。

我当下觉悟到,原来流行是最残酷的东西。它既要吸引你的跟随,又要在最短时间内让你了解到独特和流行是不可能并存的。无论你的爱车多好看,你能享受别人艳羡眼神的时间也只有几秒,然后你心中的优越感就不复存在。

因为你的车不但有兄弟姐妹满街跑,过不了多久,还有更多更好的车在等着取代它。

领悟这点后,我毅然决然地卖了那部车,并发誓以后再也不买车了。

卖车的事容易解决,但我的爱情因为那赶流行的歪风而遭鱼池之殃,就不是那么好摆平的了。

话说卖车那年,我有一个小女朋友,年方二十,女大学生,全身充满诱人的青春气息。约会时,她那满头长发总是随风飞扬,打在我脸上,经常会让我兴奋。

她那秀气又红润的双唇,真让人错觉是放了颗樱桃在鼻下。盯着她的双唇,经常会挑起我的欲望。

我们同居了半年,每天都过得有如电影般诗意。烛光晚餐、红酒、性,一切都是那么地让人陶醉。

有天夜晚,我们在床上恣意发泄欲望,像以往的每个夜晚一样,我们用身体的相交不断向彼此验证爱情浓烈的程度。

然而那个晚上,当我到达了颠峰将一切毫无保留地给了她之后,她喘着气轻声说:“我们分手吧。”

我以为我听错了。

她面无表情地重复一次:“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你还不懂吗?因为你不够村上春树!”

“什么?”

她下床穿好衣服,收拾行李。

完全不理会我不断重复的疑问:村上春树是谁?日剧演员,还是歌星?

她提着行李,给了我一个同情流浪狗的表情,“砰”一声关门离去。

留下我抓着遮掩下体的床单站在黑暗中。

几天之后,我知道了村上春树原来是个作家,在文坛的地位崇高,颇具代表性,作品经常是畅销书排行榜中的常客,等等。

但这一切我都不想知道。我惟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他写他的畅销小说,他带动他的流行,而我会因此不见了女朋友?

我没招惹过他,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但我却为了他而被人家莫明其妙地抛弃?无论他的地位有多超然,我跟他之间这个梁子是结下了。

再说,我哪点不够村上春树?

村上春树?还不就是个男人吗?男人有的我统统都有,我怎么不够村上春树了?

让我平白失去了一个美女?这个仇,焉能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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