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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打情思化作泪》第2章 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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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知道,落微最终会选择徇情,还是和周亦在一起。

她心里爱的,究竟是存在于她记忆中十年的小小少年,还是为她哭为她喜为她死让她真真切切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爱情的许墨。

而情之纠葛,哪里又是分得清的呢。

只落微这一生,无论如何选择,它都注定了,会是一场悲剧。

她再也无法心满意足地倾城而笑。因为,那个见过她笑的男子已经远去,不会回来。

栀子花飘啊飘

我没有料想到此刻竟站在了无数次梦幻过的阿坝的山坡顶上,正如,没有想到当初会在高原桥城邂逅你一样。

那是五月的早晨,我握着一大束栀子花单手飞车回宿舍,在途经学校超市的时候,因为注意力不集中,突然翻倒在地,从地上爬起的时候我惊呆了:雪花般飘落的花瓣中轻拍长裙的你,纤手如藕,眼波顾盼间,若清泉流淌……

愣了一会儿,我说:“对不起啊,伤着没有,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没事,不用了。”你笑了笑,一脸的阳光灿烂。

我的目光在你的笑脸上定了定,你说:“没见过美女啊!还不快帮我把地上的东西捡起来。”

乖乖地捡起散落一地的物什,正要将东西往就近的一只袋子里放时,你大叫:“不能放在那里面。”

我说:“咋了?”打开袋子来,竟是满满的一袋纯如冰雪的栀子花,我惊呼:“你也喜欢这种花?!”

“难道就只能让你一个人喜欢吗?”说完,从我手里夺过方便袋,长发一甩,朝前就走。

“哎,等等。”我急忙追了上去:“让我送你回去吧,你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怪难受的。来,上车。”

见你站着不动,我说:“怎么?看不起我这黒色的两轮‘宝马’?它可是除了没有刹车和铃铛不响外,全身都是响当当的哦!”

你被逗笑了,便不再推辞。

在路上,晨风凉爽,栀子花扑鼻清香,我奋力地把车骑得飞快,想让你的长发和裙裾飘起来,让你有飞的感觉……

碾过石子的时候,车身晃了晃,你本能地揽住了我的腰,温润瞬间透彻心扉。

黙黙地感受着你的气息,直到你说:“到了,就这儿。”才如梦方醒。

你说:“进屋坐坐,擦把脸吧,满头的汗。”

“不了,呆会你男朋友来了可不好。”凭直觉在外租房住的都是一男一女在一起,我不想问题弄得很复杂。可说完我就后悔了,便跟了一句:“怎么称呼你?”

“别误会了,我一个人住。”你眨了眨眼:“叫我阿栀吧!”

“来自哪里?”我听说有些新疆、西藏那边来的同学,因为不喜欢猪油炒的菜,都搬到外面居住了。

“阿坝。”你边说边打开了门:“请进吧。”

“那可是个美丽的地方,难怪出美女。哇,你的房间妆扮得真漂亮。”一进门,我就有种回家的感觉。

“哈,这不是草原,可没有马屁你拍哦。”你一脸坏笑。“来,喝水。”

从那以后,东山晓日,西山夜月,江畔柳堤,都留下了我们快乐的鸟一样的影子。

可是,毕业的时候,我们却出现了分歧,你说:“想先回去工作两年,为家乡做点事再出来。”

可是我又不能和你一起去,从此,阿坝——那个开满野花的美丽的草原,成了我心中的渴望。

一晃,都快过去三年了,你还是没有能走出来,你安慰我说:“等带完这一届学生,我们就去外面另找份工作,好好的在一起。”

眼看就要高考了呀,两只悬挂在光纤两端的鸟儿就要可以双飞了,那5·12的一震,却让所有的梦想折断了翅膀!

那个下午啊,我一生疼痛的源头!

当学生们被放假回家,同事打开电脑,查到了刚才震动的原因,我慌忙拔打你的电话,想看看你有没有事,可是却无法接通……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没有你的消息。电视上、网络上,一幅幅让人心惊肉跳的受灾画面,一次次对震区老师为护救学生孤肩顶住教室门框的聚焦,令我日夜坐立不安……

向西,再向北……

此刻,南方又是栀子飞花时,我孑然地站在了曾经无数次梦幻过的阿坝的山坡顶上,眼前一片废墟,我悲切地呼喊着:“阿栀,当初为何要回来?……”

风呼,雨响,可却再也听不到你熟悉的回答。

一只蝴蝶从眼前飞过,那可是你散发着栀子花香味的青春的蜕化,还是宿命的飞翔?

是你说的你很爱我

“你说过要一生一世的,你说过的,你忘了吗?我没忘……”雯冷冷的笑,笑出两行热泪,用刀尖挑起衣袖,白皙的手臂上有几条细细的青紫血管,若隐若现的。

一个长发白衣的女子坐在酒吧的一隅独自喝着闷酒,几个古惑仔打扮的男子走过来搭讪,

“美女,一个人很寂寞的,哥哥来陪你。”

白衣女子站起身准备离去,却被其中一个伸手拦住,女孩扭身拎起桌上的酒瓶,照着桌沿敲去,随着哗啦一声响,瓶底碎了,剩半个不规则的锋利瓶口被她当武器似的举着,那几个男子面面相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女子,性格居然这么烈。

邻座的一个男子过来打圆场,“各位,各位,对不起了,我妹妹喝多了。”

几个男子悻悻的离去了。

男人对女孩说,“我送你出去,万一他们再回来……”

女孩面无表情,低头朝门口走去,穿过走廊时,女孩被迎面的人撞了一下,男子连忙伸手扶住女孩的手腕,只扶了一秒就松开了,却仍然感觉到女孩被弄疼了似的浑身一颤。

目送这女孩远去,男子呆立风中,这女孩的背影,让人过目难忘,一头乌黑的头发,瀑布似的落在腰际,走起路来亭亭袅袅的,犹如飞花拂柳。

男子突然觉得自己手上沾了糖似的粘,举起来一看,居然满手是血,他想起刚扶那女子时她微微的一颤……

那一夜,男子发疯似的在那街上寻了半宿,却再也没看到那位白衣的女子。

苏明人坐在公司里开会,心却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直到老总点他的名,他才一头雾水的站起来。

“苏经理,这是新来的万雯,分在你们营销部。”

他机械的朝万雯点点头,四目相对,却犹如被子弹击中,这分明是那晚在酒吧遇到的女子,三个月以来她像个谜一样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却没成想,会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他眼前。

晚上,苏明又去那个酒吧,他一边喝酒一边想:这个万雯,跟那天遇到的女子应该不是同一个人,虽然神情有点相似,但头发不对,万雯是齐耳短发,那女子的头发却长到腰际……他提醒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免得让同事们看出端倪。

一次,苏明和万雯一起出差。两人先从北京到武汉,再从武汉飞深圳,马不停蹄的跟客户们签合同。五月的天气,南北温差很大,星期一在北京还穿着西装,星期三赶到深圳就得穿短袖了,才早上九点,太阳照在皮肤上都火辣辣的疼。

刚出宝安机场,苏明就跟万雯打趣,“一看咱俩这打扮,就知道咱们是外地来的。”

万雯也望着满大街穿着吊带裙的女人们微笑。

苏明洗完澡,穿着短袖衬衣在酒店大堂看报纸,看到万雯穿着一套淡淡的粉色长袖公主裙款款而出,仿佛从西洋画里走出来的一般,引得众人侧目。

苏明低声对万雯说,“你知道大家为什么都看你吗?”

女人都是喜欢听奉承的,万雯以为苏明一定会夸她漂亮之类的,就做好了迎接赞美的心理准备,笑着说,“为什么呀?”

“因为,”苏明顿了顿,“深圳人都看惯了穿着暴露的女人,偶而看到你这样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就惊为天人了。”

万雯笑得如风中的荷叶,半天直不起来腰。

在去珠海的高速路上,万雯睡着了,许是太热,她梦中往上拉拉袖子,手臂搭在座椅上,苏明看到那玉一样的肌肤上、左手腕血管处竟有手术缝针的痕迹,一共七道针痕,这针痕解开了缠绕苏明的所有谜底,他想起那一夜扶住她的手腕,她疼的浑身一颤,他想起他当时那满手的血……泪水不知怎么就模糊了他的眼。

出差回来,全公司的人都发现苏明对万雯分外的好,有时还当着同事的面,苏明用笔尖轻点万雯的脑袋,“你这个笨笨哦。”

万雯却恼了,写了张辞职申请,气呼呼的拍在苏明办公桌上,眼神里有种“士可杀不可辱”的倔强。

苏明笑眯眯的在辞职申请上签了字,苏明的态度多少让万雯有些意外,她以为至少要费一番口舌的,可他居然笑得这样无辜,这倒让万雯有些哭笑不得了,懒不成真是自己太小气?同事之间开开玩笑也会恼。

万雯转身离去的时候,苏明头也不抬的说,“晚上在红玫瑰餐厅给你饯行,愿意就来呗。”

万雯不置一词。

时钟滑过六点的时候,万雯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

可苏明那句“愿意就来呗”的漫不经心刺激了她的好胜心,去就去,who怕who啊!她心里也正好有一大堆谜团,想要找他问问清楚。

包间里空无一人,万雯还正在纳闷,却见苏明双手背在后面,脸上带着孩子样的神情走进来。

万雯忍不住笑起来:三十好几的大男人,怎么有时候看起来还像孩子一样单纯。

“背后藏的什么?”

苏明左顾右盼,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我刚在树下拣到一只小鸟。”

“真的呵?”万雯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的,神情也在瞬间变得如孩子一般。

苏明猛点头。

“快拿出来,小心闷死了。”

苏明把手掌里的东西放在万雯的手心,却是一支小小的工艺玫瑰,

“这是一支永不凋谢的玫瑰,雯,给我一次机会,把你的长发再留起来好吗?我永不负你。”

万雯的眼睛里浮起一阵雾,“你怎么……知道我的长发?”

“你是我见过的最笨的女人,”苏明说,“不过我爱上的,就是你的笨。”

那时,无牵无挂

(一)

安是一个有才华的男子,生活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小镇上。

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朴实的人群,浓郁的民风,在他的小单位里工作,他没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还没有结婚,一直过着单身的宿舍生活,所以他的生活内容里没有柴米油盐酱醋,没有锅碗瓢盆坛罐。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无忧无虑,无牵无挂。

上班的安很忙,下了班的安很清闲。

下班,饭后,他要走到镇上后边的山上去,或者走到镇前面那座通向外面的大桥上去,然后他就没有什么事需要做了。

没有什么事可做的安,只能回到宿舍里和电脑较劲。

之所以说安是个有才华的男子,是因为安的文章写得很好,不是一般的好,已经有好多篇文章发表在报刊上,还获得不菲的稿费。另外,安歌儿唱得特别棒,每年单位里举行联欢的时候,安都要唱上一首,那嗓音一响,迷倒了一大片。唱完一首,总是还有人闹着再来一首,安不会拒绝的,就再唱一首。

其实,安喜欢歌,安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安的歌,轻轻中总有那么一点忧伤,淡淡的,能够深入骨髓。即使在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人”的小镇,谁听了都会说这歌儿唱得真好。

安在这里已经工作四年了,安的才华还体现在工作上,安是一个工作极其认真和负责的人。安平时并没有多少语言,安总是在那里静静的工作,工作的效果总是那么好。领导很重视他,经常夸奖他。安听了表扬,看不出兴奋,依然是默默地工作。更重要的,单位有许多文字材料,没有人会写,安是一个写手,这些枯燥的文字安能够完成的很好,且无可挑剔,这一点,使安很受尊重。

安的生活很平静,其实,平静的有点寂寞和孤独。

不过,还好,还有电脑,还有网络,所以安在电脑面前就有了好多事情可做。

听歌,打开电脑,安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让音乐的声响先从低音炮里优美的传出来,在音乐中做其他事情,那简直是世界最美好最幸福的事情。

写博,安喜欢文字,病态般的喜欢,安有自己的博客,有了写作的激情,安都会记录下来。安对博客的要求并不奢求,不希望有多高的点击率,但安很认真对待每个博友的评论,总是用心的回复,用心的给博友评论。安有几个固定的博友,他们都很喜欢安的文字,博友们说安的文字就象一首首歌,一首首充满忧伤的歌,博友说安的歌也一定唱得好,安却说他的歌差得很。

还有聊天,还有玩游戏,这些他是不常做的,除非实在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只能聊天,只能玩游戏了。

安不相信网恋,他心里一直认为网恋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况且网络是最不真实的东西,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般的,距离现实很远,让人难以明确的相信。所以,无论是聊友还是博友,安对待大家总是那种若即若离的,君子般的,淡淡的,如水,从不会接受见面的邀请什么的。

安的文章真得好,如果他愿意把他的作品结成集子来出版以,那一定会有一大批读者,但安没有这样想过,安只是自己写完后,一遍又一遍的欣赏。安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活着。安把他所有写过的文章都进行了备份,存在自己的优盘里,他说,现在的科学技术很发达,也很脆弱,不要太相信电脑,如果主机被摧毁,如果博客网系统升级出问题,那他的心血就付之一炬,那比要了他的命都残忍。

安没有对象,这样有才华的人,没有对象,别人都不信。都说,你一定有一个漂亮的女子在什么地方思念着你,安说,我没有,我一个人挺好的,我现在不想谈女朋友。时间久了,人们都要给安介绍对象,本地的,外地的,漂亮的,有钱的,有权的,安都拒绝了,安很固执地说,我现在一个人挺好的,我不想有女友。

不是安不想有个女友,只是安不想让别人来安排他的命运。他一直相信,或者说坚信,冥冥之中,总会有一个,是他最为心怡的人,是他最爱的人,是他用一生来爱着的人,他会遇见的。安相信缘,安相信命运,安在等待,虽然等待很苦,等待似剪刀。

安说,每个人都会有梦想,最美的梦想,那是心空中的一隅蔚蓝,是心原中一方绿茵,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必须用心来固守,来营建。他知道,有一天,一定会有一个美丽的踏上了他的孤岛,一齐和他欣赏这一处美丽。

其实,安心里知道,安爱过,安彻心彻肺的爱过,那是在大学里的事情。那是,在他心目中,一个个性十足的女子,气质非凡,一个认为值得轰轰烈烈来爱的女子。但是,经历一场狂风暴雨的爱之后,他们彼此发现,他们的性格他们的爱好他们的许多竟然难以融合!爱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错误。在一个,毕业前夕夏天的雨夜,吻过安后的那个女子,决然的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安的身边。安,知道爱可以结束,也发现爱有可能不能够长久,不是长久的爱不是真爱。

于是毕了业的安痛苦地离开了学校,痛苦地来到这个农村的小镇。

有的人说安很傻,大学毕业为什么来到这个小镇上工作,那简直比傻还傻。安说,人的一生,是一个过程,从起点到终点,这个过程伟大了,才是真正的伟大。有的人,有起点出发,到死依然是起点,那样的人生难道是“聪明”么。安,很伟大,安要从最低点开始,安是一个倔强的人,安勇敢的来到这个小镇。安因为这个,伤透了父母的心。安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你们也爱我,如果爱我,那么让我自己选择我的人生吧,那样的话,才是真正的生活。

安有时会出差,到很远的地方去。安出差不带多少东西,一个自己买的笔记本电脑,为了写博,一个旅行包,里面是简单的日用品。安不常出差,因为这个小镇上的人出去一次不容易,机会难得。可安是一个优秀的人,这样的机会领导不少给他,这样安能够出去走。安愿意出行的,其实,如果不是为了生活,永远行走在路途上,也是一件会让安满意的事情。

生活中许多偶然,这些偶然让我们的生活显得更为丰富。比如说,邂逅,就是偶然,安的生活也充满了偶然。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了的,安的生活因为一次偶然发生了变化,虽然生活一直变化。

(二)

故事还是发生这个小镇之外,是安出差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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