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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手记之忧伤的玫瑰》第2章 为爱感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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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回答让她大开眼界。周末教残疾孩子学习,周五晚上帮助无家可归者,有空就去城市流浪狗收养所照看狗。

帕婉大吃一惊。她毫无意识地脱口说,“你知道,要是你的脸长得不像猴子就好了。你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相信会有某个合适的姑娘让你幸福。

哈奴曼伤心地笑着·。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我很怀疑,我的心不是真正属于我,它属于另外一个人。“他忧伤地说。

几年过去。帕婉成为名流。哈奴曼始终在报刊上跟踪着她的情况。

一天早上,他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他的心脏怦怦直跳:名流帕婉·塞蒂生命垂危!她患上了一种叫做心肌病的罕见并发症,80uff05的心脏失去功能。如果_不做心脏移植。她的生命指日可待。

那天晚上,哈奴曼去看望帕婉。他惊呆了,她脸色苍白憔悴,呼吸困难。”哈奴曼,“她说,”我一直在想你,我的朋友,最好的人。“此刻,她再也没有了原来的傲慢。

离开时,她说,”给我一个拥抱。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你,我的时间不多了。“哈奴曼控制着自己的眼泪,俯身紧紧地贴近她。在他的生命中。这可是唯一一次,也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贴近她。

帕婉笑着说,”我听到你心脏跳动的声音了。能拥有一颗健康的心脏多好!“哈奴曼沉默了。”可它从来都不是我的,“他悲痛地笑着,”我的心始终属于你!“说完,他恋恋不舍地离去。

那天夜里11:30,帕婉所在医院心脏移植小组的医生接到一个电话。”我们这里有一个健康年轻的心脏,虽经车祸,但完好无损。请尽快把心脏接受者帕婉·塞蒂推进手术室。“

帕婉身体恢复得很快。没有任何排异现象出现。

随着帕婉身体的康复,她的人生观发生180度的大转变,她开始从早到晚努力工作。从未这样幸福和开心过,这让家人和朋友都惊愕。

帕婉也不知道她移植的是谁的心脏,捐献者的名字是不能透露的。据警察提供的车祸报告,当时,一辆菲亚特轿车停在铁轨旁边,听到火车驶来立即冲了过去。

她每天都想念哈奴曼。但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让她感到很尴尬。

几个月之后,帕婉坚持不下去了,她来到哈奴曼所住的公寓套房,只有妹妹查茹在家。看到帕婉,查茹突然抱住她大哭起来。帕婉问查茹哥哥哪里去了。

“你不知道吗?”查茹问。“我紧紧地拥抱你,就是为了感受他的心脏。这是我唯一所能做的。直到事故发生我们才知道,哥哥是为了让你接受他的心脏继续活下去。”

帕婉一下倒在沙发上。她想起哈奴曼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的心永远属于你。”

一抹胭脂红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那个下午的光阴,它仿佛一块胭脂红,多年之后,仍泛出晶亮的光泽。

我喜欢他。

他的眼睛、眉毛、嘴唇、声音……他的一切。甚至那有些破的球鞋——他是邻班的男生,有着精致的五官和无比动听的声音。

但他要走了,要去当兵,他要飞了。

我再也不能刻意绕到他的班级假装上厕所去看他了,再也不能跟在他自行车后面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跑到校外的杨树林里放声大哭。

太阳明晃晃的,热,干,空气中的蝉鸣。无限放大着这种空洞和虚无。我逃课了,决定去看他。

他在很远的小镇上。可我仍然决定去。

这是个大胆而放肆的决定。他并不认识我,我们之间半句话也没说过。

骑上我的破自行车。我奔波于去那个陌生小镇的路上。

的确是陌生的。全是土路,沸腾起来的土扑到我的脸上,和汗水混在一起。刚下过雨的地被太阳曝晒,尘土有莫名其妙的味道,我喜欢这味道,喜欢去看一个人的感觉。

自行车很破,骑一段链子就会掉,我一边挂链子一边哼着不成歌的小调,哼的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轻快的芬芳的心情,带着刺激与喜悦。

我这是去看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哪!

日头很毒,我的皮肤都晒烫了,我口渴,但没有卖水的,我只有骑,只有往前走。

我想,我快中暑了。嗓子冒烟,更热了,白衬衣快成了黑的了,一道一道的浮尘和汗水混合在衣服上。

鞋子里也全是土,但我心里是喜气的,又害怕,又心惊胆战,见了他说什么,说我喜欢他?不,我不会说的!我只看他一眼就够了,就看一眼。就一眼!

中途我还迷了路,去了另一个小镇。又打听了几个人才找对,到他的家门口时,天色已晚。

我站在他家门口,手脚冰凉。

悄悄进了院子。看到一个少年的背影。

心里轰的一下。

可是,不是他。

比他矮一些,胖一些,他回过头来,你找谁?他问我。

……我说,我找……我小心地说出他的名字。

我哥去奶奶家了。

我忽然感觉四肢无力,好像要倒下一样,我勉强笑了一下,然后飞奔出来,我跑得很快,骑上自行车疯狂地跑着,好像后面有什么人追我一样。

你是谁呀?你是谁?他弟弟在后面嚷着。

我是谁重要吗?这重要吗?我不能说我是谁,我只知道,我来找他,他不在,他不在呀!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长时间,一边骑一边哭。风来了,吹着我的眼泪,脸上东一道西一道,脏透了,乱透了,我的心里,伤心透了。

自行车扎胎了,我在星光下推着它,一步步地往回走。

半夜里,我回到家,喝了很多凉水。倒在床上,再也不能动了。

后来我发烧,病了几天。我好了,他就走了。

后来的后来,我没有告诉过他。他娶妻生子,我嫁为人妇,我们过着各自的生活。他并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子,在17岁那年夏天。曾经在一个下午,赶往看他的路上。我想,有些事情,有些爱恋,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与他,并无关联。

但我记得那个下午的光阴。记得那些路过的树,记得那暴烈的阳光,阳光下的汗水,我哼出的跑调小曲,记得自己羞红的脸。人生真的很长,但是。

人生又这样短,短到我忆起这一幕光阴,仿佛昨日。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漂泊的心。

也有人说,每一个生命总有不安定的灵魂。

当都市渐渐的磨平我骄傲的风骨的时候,远方总有些神秘的东西吸引着我,近处总有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生命中最浪漫的片段,最堪回味的点滴都在那风尘仆仆的进行中。

这个世界是色彩斑斓的。森林的绿,戈壁的黄,雪原的白,大海的蓝,这些不仅是颜色,更是生命。如果失去了任何的一种,自然的颜色也会蒙上一层冰冷的灰。我是这些色彩的捕捉者也是记录者,是与自然融合起来的,我们一起鲜艳,一起灰暗,或许我手上的调色盘能够使这些颜色看上去更鲜艳,但也可能抹上黑暗,手中的画笔是谁赐予我的呢?

车尔尼雪夫曾写到:水,由于它的灿烂透明,它的淡青色的光辉而令人迷恋,水把周围的一切如画的反映出来,把这一切委曲的摇曳着,我们看到的水是第一流的写生家。

我想我是喜欢海的,就像我曾以为我喜欢蓝色。大海以其无限的蔚蓝让我向往。她深不可测,变化多端。时而静谧,时而狂燥,时而柔美,时而刚猛。

后来,我发现,我迷上的只是水。

水本无色透明。清澈,晶莹,多采。我喜欢透明的颜色,宁静的水,缓缓流淌的是一种似水的记忆。

春天开花,夏天成长,秋天结果,冬天凋零。

一年年这样过去,一段段回忆在心里。

这些回忆加起来就是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万物也有记忆。

树木年年长高,用年轮记住自己的岁月。

石头日渐班驳,用伤痕记载自己的历史。

我的历史刻在那孤寂的三生石上。

曾经的我苦苦追寻幸福的模样。不断的问啊,不断的感受。但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走在爱与恨,欢乐与痛苦,骄傲与自卑,泪水与微笑的不甘寂寞的边缘人。

风能够带走我的伤痛。

那晚,静静的躺着,一切都是那样宁静。忽然起风了,很大的风。似乎飘来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风铃声。窗上一直挂着一只风铃,由于没有了风,它就只好委屈的在那里,以至于快被我们遗忘,那悦耳的声音沁如我的心扉。那风铃是前不久离去的朋友的。是他寂寞了吧,还是怕我将他忘记了?让风铃送来对我的思念?

静静的,没有话,任那风铃轻轻的低诉,风和铃碰撞出的火花敲打着我的心。我就像挂在窗的风铃。只有风,才能使我奏出优美的乐章。

没有风,我是寂寥的。

有风的日子,我散落了长发,飘散我的记忆。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我要大声呼喊,我要在风中将天空的忧愁喊下来。

生活的背景是一堵墙,我们习惯了,在墙上。墙上有吸盘,我们被吸住,贴在上面,慢慢的延伸自己。

我只是岁月侮辱的一个象征。

当我发现生命中不再有感动的时候,我会选择远离。在自然的怀抱里找寻最原始的安抚。我是注定要去流浪的。不要去惊醒藏在我心中的幽灵:那遥远的目的。也许它会使我害怕。我要去哪里?谁能够帮助我呢?让我走吧,如果过去的一切事情使我惶惶不安,我怎能往前走去。照我影,载我心,带我走。

真正的我,无法撒谎。我感受一切,经历过一切,过于强烈和完美,令人深信不疑。

我的记忆说出真情,我的嘴角微笑。

而我的唇寂静无声。

放弃亦是一种美丽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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