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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纪年之新大陆》以一敌千 迪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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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芬斯出生在罗顿山下的兽人村落,作为兽人,智力本不发达,可怜的迪芬斯体力也差很多,甚至打不过比他幼小几年的兽人孩子。

每一个兽人母亲在脱离战事的日子里都会不断投入到生育中,所以弱小的迪芬斯如同被抛弃的烂西瓜,不起眼并且被同龄兽人嫌弃。

迪芬斯十三岁那年,兽人各部落对人类发起总攻,一举将贫弱的人类撵到了北地,无数的兽人战士获得了显赫的荣耀,包括和迪芬斯同龄却早早进入战场的兽人少年。

不幸的是这些兽人少年中的大多数都没能活着将荣誉带回家。

吉尔斯带领人类军队奇迹般的突破了兽人的包围,兽人联盟落得颜面扫地。迪芬斯依然被那些活着回来的兽人们所蔑视和嘲讽,不过他已不像幼年时曾有过的不甘和冲动。

迪芬斯的身上刻画了一百多个复杂的魔法阵,覆盖每一寸皮肤。当他用厚重的嘴唇念动咒语,其意志也变得旺盛,肌肉开始生长,筋络骨骼也变得无比坚韧。如果有人说盾牌是刀枪不入的,迪芬斯的拳头可以轻易把盾牌砸成废铁。他让每一个羞辱他的无知兽人都尝到了苦头。

兽人联盟发动总攻后的迪芬斯被路过的兽人祭司法兹克发现,法兹克惊叹于这独一无二的兽人体格可以用于他的加强法阵测试,在迪芬斯的体内,流动有兽人身上所罕见,能够抵消魔法反噬的精血。通常的兽人体格虽然健壮,却经不起与魔法的融合。

迪芬斯轻易地击败了族长身边的死亡卫队,并成为其中一员。当溃逃中的兽人联盟部队总司令听说后,立即征用了他。

吉尔斯军队已经快要追至兽人腹地,迪芬斯在吉尔斯部队要经过的一处峡谷小路上埋伏了多日,这里易守难攻,迪芬斯独自一人。

那场战斗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已成为亡魂,逃走的人类士兵将这个噩耗传回了吉尔斯那里。

当他独自击败人类一支千人部队的消息传开后,这世上恐怕再也没人能小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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