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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春藤绕树》第7章•过站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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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吃完晚饭,我带着电脑鬼使神差地又去了图书馆,虽然知道就算尾随也没什么结果,被发现还会更尴尬,还是想去,哪怕能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气都好。

昨天他是在二楼上的电梯。

二楼是我们专业和历史、文学专业的阅览室,上次遇到他坐在我身边就是在我们专业的阅览室,昨天不知道他去的哪个阅览室。可能还是我们专业的阅览室,或者本来就是打游击战,或者有什么其他的缘由恰好就在二楼,又被我碰到了。

不过思来想去,在我们专业阅览室的几率比较高,没准他就是那种看上了一个位置就固定在那儿每次都坐一个地方的那种人……

诶?

他上次好像说过自己挺喜欢那个位置的……

没准儿还真是!

我越想越觉得微妙,提着电脑就往二楼跑。

跑进阅览室,然后慢下脚步不打扰到其他看书的同学,怀着忐忑的心情慢慢走向上次的那个位置……

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心跳停了一拍,然后更加迅速地跳起来。

他坐在上次那个位置,开着电脑不知道在看什么,手握拳撑在下巴下,神情专注。他的手真好看,白净而细长,指节分明,和他很配。

他浑身上下就没有不好看的地方。

这次换了身衣服,不过每次都穿得很简单,简单到连昨天的白t上面都没有一个logo或花纹。璞玉是不需要额外雕饰的,就配着简单的背景,能给人一种素雅的感觉;清泉是不需要再加调味的,本身的清冽就足以让人心旷神怡。

靠近他的每一步都仿佛走在空无一人的深山,周围伴着鸟鸣和风拂过树叶“兹啦兹啦”地声音,伴着一首从头到尾都格外缓和的轻音乐,他就站在空旷的地方,沐浴着阳光一般。

这一切是巧合,还是我的幸运?

一定是我的幸运没错了。

上帝想给我这个不太漂亮的人增添一点亮点,所以让他的光彩照到了我。我沐浴在他的光芒下,觉得自己一举一动仿佛都可爱了许多。

终于和他建立起了一个小小的联系,只要他还来这个位置,我就能稳定地找到他,越想越觉得欣喜。

然后我就走过了他的那一桌……

他面前明明有个空位置,可我却走过了……

我越想越慌。如果现在倒回去一定看起来很刻意,像是别有企图,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走都走到这里来了,没办法回头了。

我故作镇定,继续走。

可是走了好远都再没有空位,越走越觉得自己蠢。

直走过了十几排桌子才找到一个空位,回头,看到他都快远出我的视线了,至少以我的视力目前看不清楚他的五官……

没办法,这时不倒回去最近的方法了。我带着遗憾小声拖出椅子,蹑手蹑脚地坐下。

坐下的那一刻,就觉得自己没希望了。

好不容易有一个理他那么近的位置,这么稀有的机会居然被我错过了。我双手撑着脸,郁闷而痛哭地看着远出盯着电脑的他。

他应该没注意到我。

他怎么会注意到我呢?

他不会注意到我的。

越想越丧,却因此又越来越大胆。趴在桌子上直直地盯着他,一直看啊看,都不知道看多久才能看够。他的样子,就算远到看不清也觉得舒服,看一眼就能把我的血条加满。

看累了又换一边头趴着继续看,越看越觉得好看。

小时候吮手指也是这种感觉:刚开始没什么特别,越吮越着迷,越久越不想放开,完全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

我在醒来的时候都讶异于自己居然这样都能睡着,而且完全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睡了多久之类的事情,是被图书馆的闭馆歌曲吓醒的。

从桌上弹起来,深户几口气,捂着自己的胸口,差点被吓死。

突然觉得自己好堕落,那么早跑来图书馆结果什么书都没看……

诶,我除了看书……

我立马转而看向他刚才坐的位置,期待看到他的身影。

可是那里换了一个人。

突然好失落,今天简直诸事不顺。所有的运气都用来换成了遇到他,可是怎么遇到,距离多远,持续多久都忘了许愿前预先限定,所以才隔着这么远连他什么时候离开了都不知道。自己简直蠢到家了,把头埋在桌上,差点当场哭出来。

“同学……你要不要纸?”

我瘪着嘴抬头,旁边的同学正把一包纸递到我面前。

“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别哭了。”

我懵懵的,眨巴眨巴眼睛。

“看你睡了这么久,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还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

天啊,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温柔善良的人,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个子看起来小小的男生简直就是我们学校的小天使,应该给他颁个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奖,哦不,他是唯一的,叫一大人物算了。

他见我表情怪异,尴尬地对我笑笑,“我没打扰你吧?”

我使劲摇摇头,象征性地抽了一张纸,攥在手里,“谢谢同学!”提着电脑包站起来,将椅子放好,站在走道里对他深深鞠了一躬。“小天使同学我先走了,感谢你的善举!”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这么感动,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做出这么诡异的举动,只觉得这个男生浑身散发着伟人般的光芒,让我对他充满了好感,好给他所有我能想到的美好祝福。

“没事。”他甜甜地笑。

我感激地看看他,转身抱着电脑就往外跑,带着开心的那种。

本以为疲惫的一天就要划上一个不完美的省略号,却没想到最后得到了一个表示惊喜的感叹号,让我四泄的勇气都聚了回来。

星期三。

这两天去图书馆他都不在,有些丧气。

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每天最期待的事,基本上就是忙碌大三生活的唯一娱乐,所以没看到他的两天感觉像是没休息过一样,身心疲惫。

或许是上帝见我有些可怜,所以在一天上了五节课之后给了我一个小奖赏。

我在校车上遇到了他。

我是一个上车的,坐在第二排角落靠着扶手发呆。车没坐满,所以司机叔叔就等了一会儿,大概两三分钟之后最后一个人才坐上来。

司机大叔保持着他惯有风驰电掣的速度,这让我每次坐校车都很崩溃。

作为一个短发,头发被吹得满天飞的时候是不能像长发女生那种抓住或者扎着就可以抵御的,我深知死死捂着脑袋都无济于事。所以对短发女生来说坐这种校车前千万不能搞造型,因为多坚挺的造型都会一秒破功。真的,帅不过一秒。

才来学校的时候我都很崩溃,后来慢慢也习惯了,管他吹成什么样,下车边走边抓一下就好了,这种情况叫做自暴自弃,有时候可以称为破罐破摔。

不过风驰电掣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很快就到终点站了。

我顶着一头“风中劲草”下车时,正好有一双手先于我把在了门边,可能是出于礼让,又放开。

我道了声谢,先下了车。

站稳转过身才看到那个人从车上慢慢走下来。

光是看到腿我就能感觉到这个人是谁。

有时候人的第六感就是这么准,没有任何根据地准。

两天未见,如隔一百个三秋。

我惊讶地抬头,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手上拿着手机。

看到他就在我面前,一下子懵了,连手都不知道怎么放,眼睛也舍不得眨一下。

他低头看我,笑了一下。

我能清晰地听到他笑时的气息声,就连气息声都让我着迷。

突然想起我刚才经过风雨摧残的鸡窝头,赶紧低下头用手抓了抓。

抓了两下又觉得没什么用,转身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宿舍走,越走越快,最后都跑了起来,反正都这么尴尬了,不如假装自己有急事或者很忙好了?

嗯,他一定会这么认为的,但愿没有认出我。

也许是我多想了,就两面之缘,他可能早就把我忘了。

刚才那一眼,可能只是觉得好笑罢了。

没认出来就好。

原来怕在喜欢的人面前丢脸是这种感觉。遇到他之后,经历了好多千奇百怪第一次,第一次心动、第一次语无伦次、第一次那么做作、第一次当尾随痴汉……短短几天,像是经过了几个世纪,把好多人生经历都一次做完了。

他刚才的那个笑,是我逗笑的吗?

那算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了吧?

笑得真好,之前都是微笑,可是这次放开笑了出来,嘴角带着两个小括号,特别可爱。牙齿也很整齐很白,可以配得上“唇红齿白”这个词。眼睛真大,双眼皮那么明显,还有卧蚕,光线太暗看不清楚睫毛长不长,不过眼睛特别好看是肯定的。让人过目不忘,只一眼就深深刻在了我心上。

眼睛果然是心灵的窗户。

他的眼睛像是永远湿湿的一般,水汪汪的,仿佛有小溪流淌在其中,丝丝涟漪泛起,映射着晴空落下的阳光,凑成了漫天星河。

我停下脚步,抬头望着天空。

今夜的夜空没有一点乌云,四处点点星光正与我身旁的灯光争辉。可灯光哪比得上星光,它们的高度从一开始就不一样。星星是高高在上,永恒美好的存在。

夜晚的天空一片黑暗,没有月亮,只挂着几盏星星,就像他瞳孔的样子。

抬头望天,就像抬头望他一样。

我第一次觉得天空这么好看。

当时我还不知道,从那以后,我还会一次次在夜里痴痴望着这片天空,把它想做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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