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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穿清朝之铁铸江山》第三十一章 金湾重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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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大老爷办案,不敢让张会办回避,毕竟在金湾,所谓人家的地盘上。

“会办大人!”知县先打招呼,这是礼敬上官:“本知县,天没亮就接到南门通报,汪村起火,又接一人在城外报案,说有兵匪屠村,这不就挨家挨户叫起衙差,提前开启城门,匆匆赶来。人命关天,不敢轻忽!”

“谁人报案?”

“那个谁,汪无赖,向会办大人说说,怎么回事?”

“哎!大……人,小的昨晚幸亏没住村里,全毁了,一个活人也无,哎呀我的天啦!”

“别嚎!看见什么了?”

“小的看见,几十号人,围着村子,杀人放火!哎呀呀!捡条命耶。”

“你没住村里?”

“昨晚睡瓜棚!”

“汤老爷,村里还有一位幸存。”

“是谁?”汤知县有点紧张。

“小寡妇荡儿!”

“先看好,带回去询问。”

“哎!”

“报老爷,勘查完毕,死者包括村头教堂共有三十具尸体,村里有打斗过的痕迹,炭灰中还有一支烧毁的火枪。”

张会办上前看了一眼枪上的批号,悄悄记下吩咐立即去查,这是一支前膛枪,正是他们生产的批号,心底暗道,这是在玩栽赃手法?

“三十多条人命案,绝非儿戏,须先禀报知府大人,明日晨时升堂,审理此案,还请会办大人一同会审!”

“晨时一定到!”

张会办刚回到衙门,立即让詹二连亲自电报山镇,询问比特是否在,若在,悄悄返回,别声张,立刻又书写一封信。

“派人快马去杭州布政使衙门,送去这封信,务必面交白大人。”

静下来后,找来大虎听汇总情报,布置眼线。

“有消息?”

“大人,有一件怪事?”

“嗯?”

“县衙认定教堂的尸体就是比特,说案发时有人亲见比特在院里。”

“哦?”

“第二件事,汪无赖臭名昭著,小寡妇不可能跟他滚瓜棚,据说小寡妇另有情人。”

“汪无赖有问题?”

“内贼!”

“小寡妇有情人?知道是谁?”

“能查到!那只小狗就是证据。”

“注意跟踪。”

汤知县看似精明、好胜,骨子里胆小怕事,与其它读书人一个德性,舌头不饶人,自嘲为‘君子动口不动手’,真刀真枪立马就怂,也有故‘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可以理解,十年寒窗苦读赢来功名,又十年官场沉浮挣来身家,那能似草寇一样舍得一身剐?

这次被黄知府的家叔,瘸腿黄大管家一挑,着实下过狠心,做局坑杀这个不知深浅的张会办,官场上就这样,同类人吵吵闹闹有个度,讲个潜规则,不吵不闹是冤家。而面对官场异类,往往是同仇敌忾,做局、坑杀是常事,你死我活,否则怎么叫官场险恶?

可是,这局再怎么做,不能捅破天,否则捂不住,实得其反。

若说,杀几个村民,归咎实业开发,嫁祸张会办,此手段平常得紧,上官追究起来,也是轻重两可,重则让你洗脱不清,因此罢官去爵,仅此而已。轻则让你声名狼藉,收敛行径,再给死人编个聚众不轨的名头了事,心照不宣。官家常这么做,府县官员驾轻就熟,收放自如。

这次大不同,死者中有一个洋人,要知道,西洋诸国认死理,不搞个子午卯酉不安生,近年来洋大人心情不好,动格就枪炮要挟,朝廷还就吃这一壶,此事怎么得了?

汤知县此时麻爪了,抱怨黄管家:“不是说好不动洋教堂吗?下手怎么就不知轻重?”

“在场的人说,原本没洋人什么事,他自己出来看热闹,发现了什么,拼命往回跑,不得以才下手,还好做得干净,就说自然失火,不幸遇难。”

“你认为洋人会信?朝廷就第一个不信?”

“众口咬死,量他们也不能乱编故事!”

“惊动了按察使,就不由咱们左右了。”

“要说是,先入为主,先成案,再灭口!好歹就汪无赖一人不可靠,其它细节绝无问题。”

“务必把首尾收拾干净!”

“……”

黄管家与张会办的仇,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说得清,不完全来自两年前知府大人受辱一事。那条瘸腿拜谁所赐?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过,当风声传到黄大管家耳里时,此子已坐大,自打结下这梁子,就是死不休的局面。

原本他使栽赃之计,轻重拿捏得还可以,有铺陈,祖业纠纷呀?也确实,金湾开发涉及到汪村的一块河滩地,两方有不谐之声,一个认为是无主荒地,一个认为原本是耕地,后因族人无暇才撂荒,只是时间长了点,双方争执不下。要说矛盾也不大,黄大管家,煽动了半天,只有一个不沾边的汪无赖积极响应,连续闹了两三天,算是铺陈出一点声势。

官家行事本就是这样,不与小民理论,编排个理由就动强,若说张会办因此动强,当然有可能,官家谁不这样?官字两张口,对错他们自己说了算。

灭村的动作是大了点,但搞死一两个人,无足轻重,就比如这个汪无赖,你把他给‘做了’,再栽赃给张会办,一点事都没有,反而会有人叫好,三十几个村民算什么?惊动知府大人更好,府县联手,不信你跳出五指山。

衢州谭都司少时与知府老爷有师徒之恩,说不清为什么也极为讨厌张会办此人,‘年岁不大,行事乖张,把打仗当戏唱,非我同类。’同行是冤家,谁服谁?再者胳膊肘往里拐,对付外人没得说,谭都司携五十亲兵悄悄行动,以往围猎动静都比这个大,这次动兵更无人怀疑。

不动用衙役,一为保密,二是即便有人看见,也只当兵勇所为,有意制造打斗现场,丢弃一支火枪,这都是障眼法,张总兵手下都是持火枪的兵勇……?栽赃嘛!鱼目混珠才高明。

只有一件事,草率了点,洋人小教堂本来在村口,与村里的房屋不挨,行事时,那个洋人出来张望了两眼,现在想起来没必要追进去把人家也给做了,一个洋人知道什么?一群官兵而已,黑灯瞎火,谁也不认识谁,有么风险?

事已做了,唯一认得本都司真面目的就是那个汪无赖,想必黄管家会将首尾收拾干净,都在江湖上混过,此事不用提。

汪无赖最是春风得意,先是有个黄老爷看上他的‘才能’,为祖宗争家业,闹了三天,换来一身干净衣服,去窑子里结结实实地会了一次相好,黄老爷当真客气,二话没说付银子,还顺手塞过来二两散碎,本大爷又寻回当年的光景。

村里一堆狗屁同宗,成天不正眼相与,死光才好,论族谱轮也轮到我当家,全是我的家业,让那个小寡妇荡儿,也睁眼看咱两眼不是?

带人悄悄进村,毒死村里的几只狗,都是本大爷所为,原说好,教训一下村里那些得罪过自己的人,但没想到,黄老爷他们心狠,把全村都灭了,还好留下个小寡妇,老天有眼,成双成对。

接下来,只能听黄老爷的安排,公堂做证,但说看到有兵勇焚村,其它一概不知,小事!

然后,收拢汪村的全部家业,我汪无赖从此不会为银子、女人犯愁了,这光景?谁能想到?要不说人家黄老爷真心为咱好?

荡儿是最迷茫的一位,她嫁来汪村当童养媳,小自己十多岁的丈夫,还没会干‘人事’就走失了,半年后来才知,是落水淹死,尸体顺水漂出百十里地,还是人家发现了一个小男孩的尸体,无人认领,便就地埋了,至今都找不到骸骨。

从那后,自己就算是守寡了呗!

不过老公公没让这房闲下来,隔三差五光顾荡儿,老婆婆不但不管,甚至还背地里问荡儿“老家伙行不行啊?”,“受不受精?”,“月事停没停?”,烦都烦死了,想让咱给他老汪家留个种,可老家伙自己要有料才行呀?

总之,汪村对她来讲没有什么感情,回娘家去也是受白眼,左右是混日子。

两个月前她与工地上的一个小伙子叫张天左好上了,都是因为那个瓜棚,小伙子常牵着条小狗去地头吃瓜,这小狗可讨喜,不认生,什么人都要,因此经常走失,所以被牵着,荡儿喜欢,两人一来二去,干柴烈火能不生情?常常约在瓜棚干‘人事’,小狗乖乖地在旁边看,纯天然!人畜无害的那种。

被焚村的晚上,张天左发现有动静,悄悄地出外看,发现歹人焚村,大惊失色,让荡儿别出声,自己先跑回工棚找巡夜的守卫去了,等再出现在现场时,荡儿已被知县大老爷带走。

知县大老爷并没有为难荡儿,反复问一件事,听到什么?看到什么?乱烘烘,什么都听不到!看到什么?都知道荡儿眼神不好,别说远,就是近在眼前,她也经常认错人,天生的迷离眼。

金县大堂,场面不小,就是有点破破烂烂,都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一任下来,说走就走,修给后人,傻!

大堂正坐两人,右边是知府大人,此事重大,知府大人连夜赶来,左边是知县大人,右斜侧还有一坐,是会办大人,这事与他当然也有关系。

“晨时到,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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