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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曲》第一章 有家酒楼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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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毛竹村。

春雨多是既柔且美,素来为骚客所歌颂。但它并不被那些常年漂泊在江湖中的浪客喜爱。因为浪客通常穿得很单薄,也很少有第二件“称身”的衣服。对于江湖浪客而言,往往只有第一件衣服是称身的,那是他们的标志:

一件足够旧的破布衣。

江湖浪客也各不同,有为寻访遁世高人以求神功,也有为行侠仗义漂流四方,且有为切磋武技登门挑战。

此三者最为常见。

既有常见,自有罕见。

像谢无烟这样只为漂流而漂流的浪客,便非常少见了。

“如果眼前飘落的是酒,我也不至于狼狈如此。”谢无烟取下系在衣带上的酒葫芦,信手抬起,然后,凝睇雨点,等待它落入黑黝黝的酒葫芦中。

每次把酒倒入酒葫芦时,他也喜欢这样看着。因为他的生命,既已如酒般,一点点的落入酒葫芦中。他可不愿错过这样的瞬间。

幸好,此时雨当盛,风也无,不用费太久的功夫。

诚然,光阴对他而言,实无意义。但他手中的酒葫芦,等不了太久。

谢无烟端起酒葫芦,喝了一口雨水,叹道:“水的滋味居然不坏。”

及至饮尽酒葫芦里的雨水,谢无烟徐徐抬手,用满是污垢的袖子,揩拭他的嘴唇。

他早已习惯。

他的脸并不比他的衣袖清洁。

那张脸仿佛沾满尘土,不见一点白,眸中透着一种奇异的灰色,所以诸如“光彩溢目”这类词句,注定与他无缘。

谢无烟系上酒葫芦,继续漂流。

他素来喜欢如此:

以左脚拖着右脚而行,犹如跛汉。

但无人以为,谢无烟是跛汉。

他行步如飞,诚不似跛汉。

江安县隶属泸州,位于东川南缘,地势较低,以丘陵为主,因道路修的十分平坦,官道左右杂草丛生。虽不胜江南草长莺飞般优美,却也别有一番开阔风味。

黄昏时分,春雨已歇,官道漫漫,静谧非常。

“酒……酒,酒!”蓦然间的一声高呼,惊得杂草丛中匍匐着的“走兽”飞速逃窜。

此时的谢无烟,才似跛汉。

便在谢无烟几欲气绝之际,他看见了一个垂挂着的酒旗。

“有家酒楼……呵!”谢无烟想起牧童的话,不觉笑了一声,“我听那牧童说‘村口有家酒楼’,呵,好个有家酒楼呐!实在是有趣。呵呵,有趣。”

谢无烟心意微动,使尽所剩无几的真气,倏忽步入右侧径路,随后,又如烟般掠过一座石桥,才一眨眼,便没入石桥尽头左转处的一家酒楼中。

官道两旁的杂草不足一尺,正可由人匍匐。

“哥,刚那跛汉是谁?”温韬心有余悸地望了眼石桥。

温秀拍了下温韬的屁股,颤声道:“弟,祸从口出!”

温韬断不以为然,责道:“哥,你胆也太小!人家去的这般远,怕什么?诚有愧于‘盗王之王胆大如斗劫财劫色温氏兄弟’之号。”

温秀大怒,骂道:“弟,你刚跑的比我快多了!”

温韬笑道:“哥,是你教的好。”

温秀老脸一红!忽道:“倒。”

温韬也觉察到官道上来了一队江湖人,只得扑的伏地,再与温秀匍匐在杂草丛中。

官道上一阵尘土飞扬,那队江湖人便远远去了。

温秀兴奋异常,又拍了下温韬的屁股,道:“弟,你看见那旗号了么!是红梅寨的人。”

温韬沉思有倾,道:“哥,是你说的那个由一个非常强大的婆娘创立的红梅寨罢!”

温秀仿佛痴笑,道:“那婆娘不止强大,长得又非常标致,简直是个尤物!嘿嘿,遥想当年我在红梅寨,那地位诚是‘居高临下’……”

忽然,官道上传来凄厉的马嘶声!

温秀骇然望去,原来是一匹白马正被人曳住尾巴!

不是寻常的白。

暮色无以遮掩。

那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与马一般高,若不是温秀眼力过人,必以为那只是白马的一条腿,但偏是这看似微不足道的“腿”,居然把高大的白马牢牢曳住,使其只得哀呼阵阵,竟是移动不得。

白马的前蹄在空中晃动片刻,随即落下,倏然起落间,马背上一个微胖的男人,依旧纹丝不动,却似“长”在马背上的一尊佛像。

那瘦小的男人如飞燕般掠起,转瞬间已坐于马背。

白马低咴,人轻叹,竟也扬长去了。

温韬瞠目结舌道:“哥,这是……”

温秀道:“弟,我不知道,应是江湖中的小鱼小虾。”

温韬道:“哥,何时才能出手?”

温秀道:“弟,要等一个最好的时机,然后一举得手,扬名江湖!”

温韬道:“哥,如何当是最好的时机?”

温秀道:“弟,我刚说了,等。”

等候往往是难熬的,但也难不了温氏兄弟,他们最不缺的便是耐性。

半个时辰后,官道上骤然传来一阵厮杀咒骂的叫嚣声。

温氏兄弟但觉浑身血液滚烫不已,似欲自血管里喷涌而出。

温韬捂住嘴巴道:“哥,你看,刀子全是红色的。”

温秀哑然。

温韬续道:“哥,你看,他那一刀如果再快一点,必不止削下对方的一只右手……你看,你看,他那枪好漂亮,好夺目,可比白日……哥,那把剑更漂亮,但爹未教我剑术,看不出有什么绝妙……哈哈,其实也未教我刀枪之术。哥!你看,你快看,快看啊!哥,你保重……”

那独臂男人却不顾断臂的伤口,任由血液流出,直将他所立方寸之地,染成朵朵红霞,但见残忍之意。

随着一声彻骨的冷笑,独臂男人左手使钩,陡一探足,将提着的那把短钩,深深刺入前面一人的心脏,而后随手一挥。

倘若温秀多年的逃亡生涯缺一年半年,怕也是躲不过这一下的。

虽然,老天似偏爱戏弄温秀。

他既躲过开头,却躲不过结局。

那人的心脏几乎挂在胸膛上,微微跳动,仿佛一盏即将燃尽的油灯,忽明忽暗。瞳人满布畏惧之色,瞪的很大,却再也看不见应有光景。

温秀见过这样的场景,而且见得不少,但越是如此,他越觉得胃里一阵翻腾,“呕”的一声,却是跑开吐去了。他想起一些本来不再记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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