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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爱》004: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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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桃回顾了昨晚的前后经过,不免有些恼火,拿出电话拨了刘立轩的电话:“喂,刘立轩,我被一件事惹毛了。你知道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感觉还挺帅的网友王旭吗?昨天我们又见面了。我昨晚喝醉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今一早我还担心他,给他去了电话,结果反遭一顿羞辱,说我昨晚丢了他的人,你说,怎么我就这么遇人不淑啊?”

“出什么事儿了,要不今晚你过来找我,我一会儿把定位发给你。”立轩不温不火地说。

“好好好,今晚见了面跟你说,特别是他那些朋友说的那句话,特别难听,说他怎么就认识了我这样的朋友?说来倒是好笑,他那些朋友也算不得上是哪门子有头有脸的主啊,不过是一些发廊剪头发的,居然这样说我,我可真是来气。”

“别庸人自扰,今天见个面吧。你看你回来那么长时间,现在才想得起我。”立轩仍旧慢条斯理。

“我也知道你挺忙的,所以就没来得及打扰你了。现在我一肚子窝火,需要有人帮我舒经活络,那晚上我们酒吧见。”

刘立轩是书桃前年认识的男人,是跟她爸一起参加地产活动时认识的一个装修公司的个体老板,年纪与王旭差不多,相貌更是不输于王旭,只是较之更清瘦一些。书桃刚开始也是对立轩动过情的,但立轩一直将书桃当自己的朋友,别无他想。

立轩一直一人独来独往,之前听他谈及过他前女友的事,也是寥寥几笔,并没有过多的赘述,在书桃眼里,立轩就只忠于自己的事业,生活简单程序化,并没有多余繁杂的情感经历。几次试探后,见立轩没有别的回应,也就顺其自然地把他当朋友。

在书桃心里,刘立轩一直是一个理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都很冷酷,他们从不对女人承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承担不起承诺,所以连为营造浪漫时必须说的情话或假话他们都有所保留。正因如此直白地将事论事,书桃才觉在刘立轩面前倍感安全,无须再粉饰面具装模作样。

傍晚,书桃吃了玲姐做的饭,便梳妆打扮准备着出门。她不知道今天是单独见立轩还是会同时见到几个他的朋友,便只敢淡妆出门。

虽然她心里觉着王旭说她丢人只是言过其实,或者故意设陷阱让她往里跳,但想来还是有些心有余悸。今晚出去见人,可不能像昨晚那样不顾不管,有什么说什么了。毕竟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昨晚的打击确实是书桃有史以来蒙受过最大的耻辱,她从小便是在亲戚朋友的欢呼和赞许里生活过来的,连她妈都在亲戚朋友中对她赞誉有加。可有时书桃会厌倦和不确信外界的欢呼与赞美,随着年岁渐长,她发现一些欢呼和赞美其实屁用都没有,唯一能让她脱胎换骨的,往往是那些异样的眼光和声音,甚至有时只需要挨那么一耳光,就像今天被王旭羞辱一样。

相比自己的妹妹,她从小身上萦绕的光华不可小觑,而她的妹妹,便不是她母亲眼里的好闺女,反而像个混世魔王,不求得她成龙成凤,只求她安分守己,平凡度过此生便好。

她的妹妹向来无拘无束,不畏因果。她有时甚是欣赏和羡慕她妹妹那么一点点男人般的果敢和无惧。在这世上活着,女人起码要像她妹妹这般有些男人的爽快和洒脱,而男人也应该像立轩这样有点女人的风情和精致。慢慢她发现,那些活不好这一生的男人,常常多了很多女人的矫情和小气,而那些从未活出自己分量的女人,大多是骨子里就没有被好好养成知性脾气,要么太粗糙,要么太不把自己当女人尊重。

书桃对着镜中的自己,姣好面容,却还是感觉不满。她潜意识中觉得,无论是煮鹤焚琴的极雅,还是酒池肉林的极奢,只要女人施粉黛于人面,变幻莫测的表情里,跳脱出来的却只有“庸俗”二字。

但男人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毕竟女人就该像明朝烟花巷里头戴玉玲珑的鸡,瞥一眼,呼吸一阵香气,便是万重山水,不惧无路的冲闯。可几番沦落流离后,却落不得一丝一毫在男人心上,最后还被怪罪成红颜祸水,就像那姹紫嫣红的粉黛,最终还是会被洗去,被男人将其弃于梦魇之中。或许更为可悲,别说是梦,即便是成为男人的噩梦,都没有资格。她最终还是敌不过自己内心的挣扎,甭管被冠以什么样不堪的名号,起码那一刻自己是美过的。

她不紧不慢地描眉画唇,极力将妆容施展到极致,才敢出门见人。不论这女人生得如何天生丽质,只要沾上化妆这事,便没完没了。自信和自知完完全全被这些油彩粉末盖得模糊不得,有时真还分不清没化妆的自己和化了妆的自己,哪个才是真的自己。

夜晚时分,化好妆的她摇曳着来到立轩所说的酒吧,信步上了二楼。不远处,昏黄灯光下,一个男子面朝笔记本电脑,屏幕呼呼闪烁的光亮刷白了他的脸。

这就是立轩,自认识以来,从未改变过最初见面时的模样,他算是男人之中不易老去的那一类。他对面坐着一个女人,身材微胖,脸似鹅蛋,不时拿起手中的饮料,自顾自地喝着,两人都默默无语。

见书桃走到跟前,他也只是抬起头望了一眼,便让书桃坐下,眼神又转向电脑。书桃心里便打起了鼓,这男人竟冷酷得对他不理不睬。

她看了看他的笔记本屏显,也没什么工作上的事啊,就是一个网游而已,用得着这么聚精会神吗?桌上放了一瓶自己熟悉的香槟,瞬间书桃便觉得今天见到的人,才是与自己并肩而行的人,心里却放下了一块巨石。对面的女的看了看书桃,见状气氛有些尴尬,便说:“你看看他,像着了魔似的,从我一来他就没停歇过,把我晾一旁,我竟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地看他这样打一晚上的游戏,还好你来了,终于有个伴儿可以说说话了。我叫杨尔曼,年纪肯定比你大不少,也算是老前辈,以后就叫我尔曼姐。”

书桃对这女的瞬间好感倍增,心情才渐渐平息下来:“我叫瞿书桃,大学刚毕业,和立轩是前年认识的朋友,也没见过几次,这次回国,眼下也没有什么朋友玩伴的,今天想起来还有他的联系方式,就约他出来,希望以后下班业余闲暇也有几个朋友。很高兴认识你,尔曼姐。”

立轩喝了一个口茶,开口说话:“书桃,不好意思,你们先聊着,我这马上就完了,这局挺重要的,一会儿再跟你们说话。”

尔曼给书桃抛了一个鬼眼说:“之前在哪个国家上的学啊?”

“法国,学服装设计的,现在地产公司售楼部做事。尔曼姐,那你呢?”

“在保险公司做事。”她笑了笑接着说,“看来都是做销售的,要知道,做销售这行可不容易,特别是女人,虽然赚得不少,还全得靠这张嘴,平时围着客户转悠,加班加点,下班时间从没有算准的那一天。只要客户一个电话打来,忙里忙外,根本没有时间给自己放假,更别提找男朋友谈恋爱,说白了,就像嫁给了工作,哪还有时间见男人,你说是吧。”

“我才刚做不久,还没有什么客户需要维护的,不过姐倒是提醒的是,我要想想我到底会不会在这个岗位上久呆。”

“哎,年轻人,还是要早为自己打算。你看我当初,眼睛只看着提成高了,完全钻钱眼里,根本没想过后续简直就是骑虎难下。这些客户,也都成了朋友,多多少少也有些感情。即便没有感情,你说像我这年纪,还怎么转行另求谋生处。他们都说入行就像嫁郎,几年周周转转,要是过得去自然就得过,过不去,只要公司不辞退,就像老公不离婚,咬咬牙,也就过一天算一天了。”

“要听你这么一说,尔曼姐已经结婚了吧。”

“没有,结什么婚,我不是跟你说了嘛,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还怎么结婚。况且,男人都没工作靠谱。家里也催得不行,可是,找不到合适的啊。说来可别笑话我,昨我爹还问我,我是不是喜欢女人!要真是喜欢女人,那工作这么忙,也没时间搞基啊,你说是吧?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洞察世事后的一些感悟罢了。”尔曼抿了一口茶,仔细端详着书桃。

不一会儿,立轩合起了笔记本,伸了个懒腰问:“说吧,怎么回事?”

书桃便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事无巨细地讲与他们听,听完后,立轩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像是听了一个孩子在他跟前讲一个在他看来根本不怎么要紧的事一样。

立轩说:“我这么听你一说,这帮朋友也不值得交往,以后如果没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们这些朋友也都是比你年长不少的人,对于酒后失态这事,就不会往心里去,只会把你照顾好。况且你只是养尊处优惯了,脾气是有些骄傲,那些人自知不及你命好,自惭形秽想作弄你一番而已,对你有何影响?何必耿耿于怀,来,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香槟,喝一杯。”

书桃看了一眼一来就锁定了的香槟,打量着酒瓶瓶身,透明玻璃外衣轻绕花蕾,自然流利的线条呈现出婀娜美态,延续了这个品牌的极致美学。螺旋状的瓶身蜿蜒曲折,玻璃透亮清澈,在昏暗的室内灯光下摇曳生姿,淡金色酒浆折射出奢美光晕。书桃一眼便识得眼前这酒正是巴黎之花美丽时光“光影”白中白限量版香槟。这瓶酒一瓶便卖到4500元上下,是香槟中的上品。书桃心想,像立轩这样的人,便才是与自己生活品质并肩而行的人,王旭那些喝啤酒像喝水一样的酒囊饭袋朋友,怎与立轩可比?不理也罢!

她拿起郁金香杯细细滚了一口入喉,丁香与未熟的白色水果,混合糖渍柑橘、香草和奶油的气息,复杂、细致而富有层次感。酒杯中绵延的气泡仿佛将时间拉长。这支香槟淡雅清新的口感,鲜爽迷人,要是能配有鱼子酱或贝类海鲜那就堪称完美了,可惜眼底茶盘里也只是一些时令水果与炸薯条,真还可惜了这香槟,配上了这低三下四的佐酒餐食。

书桃喜悦中带一丝伤感,便道:“这么破费,竟然用这么好的酒招待我。”

“看来你还挺识货,一看便知这酒不差。”立轩笑了笑说,对面的尔曼也抬起酒杯慢慢品味。

书桃连忙解释道:“也没什么了,一看这个瓶子,精雕细琢就觉得贵,感觉瓶子都要值好多钱呢。”

立轩笑着摇摇头说:“难怪昨晚那群人没给你好脸色。”

书桃不解,觉得自己是不是哪句话又说错了,便不妨问一下:“怎么了?我哪句话又不中听了?”

“不是话不中听,而是情不中意啊!”立轩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香槟接着说,“本来嘛,你对这酒熟悉得很,打坐下来就端详起这酒,整个人状态就比坐下前要好了很多,可偏偏喝酒之后却装成外行人,这样会让人觉得你恃才傲物居高临下,防人之心太重!”

被立轩一语中的后,书桃眼帘低垂,余光微见尔曼笑容可掬便又泰然自若起来,她说:“好吧,没错!去年我在法国买过一瓶,对它是尝过的,今天再一次尝到,就像旧友共饮老酒,满心都是欢喜!”

立轩接话道:“可惜今天没有能与之匹配的食物,有些可惜!这酒来不逢时,委屈了大家。但换一种角度想想,这才是人生啊……总有些遗憾,但这其间的遗憾,只要喝酒的人不去在意,酒仍然是好酒,食物味道自然也就不差,若是怕这些残渣余孽捣毁了酒的雅兴,不吃不看不闻也罢!”

眼前的这个男子,用一瓶酒点醒了书桃,把这眼下的好酒比作书桃,不配之食比作昨晚那些不速之客,让书桃心里的不舒服烟消云散。

昨晚的酒让书桃迷醉沉沦,今日的酒却摇醒了睡梦中的自己。也教会书桃,适时放下身段,品一口好酒,也要尝一嘴杂食,便才是人间百味中的自在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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