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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冥灭世》第九章 双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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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修神色轻松的寻了个路人询问去市里的道路后,便缓缓来到了学校旁边的公交站。不得不这大学城的公交站最不缺的就是人,当然这里也不全是学生,也有一些社会上的人士,尤其在这个新生报道的季节。

而在他们当中明修无疑是个另类,如果不看他那张有些白嫩的脸,这身装扮外加一身破烂背包和那些土里来风里去的农民工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在他挤上公交车后,就有不少人横眉冷对指指点点,俨然一副居高临下,划分界限的样子。

临来时就听到高叔叔(高峰的父亲)过,对大城市的人来所有的外地人都是下等民,这就是他们在富裕生活中无形养成的意识形态,他在外少不了会被人嘲笑或是白眼。

明修虽学识不多,但在县城里也摸爬滚打了几年,所以这种事情也早就见惯了,在他的县城里都会碰到很多这种人,更何况是这个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也就没把这些人当回事。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便是明修是个好脾气的人,这些无关痛痒的指点完全伤不了他的自尊,虽不在乎,但要他笑脸相迎是不可能的,你不把他当人看还指望他会高看你吗?所以在明修看来这周围的人,有些是人,有些是乡下的牲口,有些被牲口拱的白菜。不过他自己可以不在乎这种目光,但绝不愿意这种目光出现在明瑶身上,如果发生此事,保不齐他会直接用那变态的身体素质将这些牲口从这行驶的公交上扔出窗外。

明修没有执着于一定要到市中心找个体面一点的工作,他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工作的地点不要离丰州大学太远就好,之所以去市里,是他认为那里的工作机会会更多一点。

可当他在市中心转了半后,却发觉自己的想法错了,这个用钢筋混凝土垒砌的豪华城市对他这个没啥文凭的乡下人没有太多善意,一些看得他眼花的高薪职业完全不是他可以担任的。看着那些穿着西服拿着手机从自己身边而过的人流,一时之间他有些迷失了,竟生出一种人海茫茫无路可走的感觉。整整一,他背着行李四处游荡,看着城市内所有招聘的告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

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他露宿街头了。

别人外出打拼要么在城市里已经联系好了工作,要么就是在那有了投奔的亲戚朋友,哪里有人会像他如愣头青一样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这么来到了陌生的城市。

夜色渐深,明修找了个人少的公园,坐在长椅上,从包里拿出了从乡下带来的食物,两口囫囵吞下肚,看了看周围这灯火通明的夜景,心里默默暗想难道自己真的要如高峰所要去某个夜总会去卖身......

他从包里拿出些衣物垫在长椅上,直接躺在了长椅上,看样子是打算今夜就睡在这里了。

“明再到四处转转,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找找个有没有施工地,做回老本行也好,相信这膀子力气,工头也不会嫌弃。”明修暗自嘀咕道。

他身上披了件衣服,缓缓闭上了眼睛,直接进入了睡眠状态。他真的有些累了,这两的舟车劳顿再加上一脚步停息的乱逛,即使他有超越常人的身体,也有了一丝倦意。

......

清晨,这座城市还没睁开眼睛,那些负责清洁的老大爷和老太太便早早起身干活了,刘大爷便是其中一员,没啥文凭和长处的他干这行已经近二十年了。今他在打扫公园时,却看到了一个睡在长椅上的年青人,看他那打扮完全不像是被老婆赶出家的城里人,又看到长椅旁那一堆行李,老人心里就知道这是个在城里求职无果的乡下人。

老人轻叹了一口气,缓缓走上前去,将掉在地上衣服捡了起来,轻轻的盖在年青人的身上,没想到那年青人却突然的睁开了眼睛。

老人先是一惊,随后语重心长的对年青人道:“伙子,在这里活不下去还是早点回家吧,不要被这城里华丽的外衣欺骗了,其实它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老人毕竟走过了七十多个年头,看得多见得也多,像这样的少男少女他见过不少,最后没几个能混出个人样,不是自甘堕落就是成为别人的玩物,更有甚者沦为偷摸直至抢劫杀人,在监牢度过余生,所以在看到这年青人时,就像提醒他一句。

年青人起身冲着老人露出他那白白的牙齿,道:“谢谢您,大爷,您的话我记住了。”

老人看了看年青人,随后摇了摇头微微轻叹,就自顾自的拿着扫帚走到一边,他并没有从年青人的眼中看到离开的意思,想来也是,谁会听土都埋到脖子间的糟老头子的话。

......

明修其实很感谢这位老人,这是他在来到这座城市后感受到的第一份善意,他会牢记于心,但却不能真如老人所马上离开。

他收拾了一下,用水擦了擦脸,便起身离去。准备到一些稍微远一点的郊区碰碰运气,可在走到一处巷角的位置,却突然看到一个名为“双世轩”的餐厅,门前挂着招聘服务员的信息,明修详细打量了一下这个餐厅。由于此时时辰还尚早,餐厅还没有开门,从外面看这应该是个不大不的餐厅,与市中心的那些西式或高档中式餐厅是没法比的。不过这个餐厅处在离市区相对较远的地段,在这里算得上相当不错的了。

明修仔细想了想,反正也没啥去处,便决定在这里碰碰运气,他将行李放在地上,自己直接坐在了一旁,等着餐厅的开门。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从餐厅里面传来一阵锁链相碰的声音,接着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便打开了门。

明修看到后,拍拍屁股便站了起来,朝姑娘走去。

姑娘还以为这是要来吃饭的客人,开口道:“不好意思,我们不做早餐的,还没营业,现在还吃不到东西。”

明修摆摆手道:“不是,我是看你们门前是要招聘服务员,我来应聘的。”着指了指外面的告示。

姑娘才反应过来,呵呵一笑道:“哦,那你还是得等一下,老板娘现在还没起来呢,这事得等她起来才能决定。”

明修点了点头,道:“这样啊,那好,我在外面等着。”完便再次找了个地方坐了下去。

姑娘原本想着让他在餐厅里等着,但又不知道合不合适,也只能由着他了。

姑娘的等一下,明修却足足等了一上午,时间已近中午那还穿着睡衣的老板娘才睡眼惺忪的从餐厅二楼下来。还好姑娘没有忘记外面还坐着一个大活人,赶快告诉老板娘有人来应聘。

“人呢?”老板娘抬眼看了看姑娘。

“在外面呢。”

“让他进来。”

当明修进来时,突然被这餐厅里的装潢吓了一跳,不是这里多么富丽堂皇,而是这四周基本都是古朴而典雅的木质桌椅,木质地板和花板,看着材质绝对是上好楠木制成,这里绝对是一些附庸风雅之人喜欢呆的地方。

“就是你来应聘的?”

一句话将明修从痴呆状态拉了回来,他看了看开口话那人,是一位年龄在三十岁中旬的女性,穿着一身睡衣,头发还乱糟糟的,此时正盯着自己。

“嗯,对。”毕竟这是别人的地盘,明修很罕见的露出一丝腼腆。

“坐。”老板娘指了指旁边的桌子对明修道。

当明修桌前坐下后,那老板娘端着个水杯跟着就坐到了对面。

“叫什么?”

“明修。”

“哪里人?”

“省北奉县。”

“学历?”

“初中还没毕业。”

“在这有没有亲人?”

“一个妹妹在这上大学。”

“为何一个人外出打工?”

“家里没啥牵挂。”

老板娘喝了一口水,开口道:“每个月1500,晚上包一顿吃食,住宿自己承担,上班时间从上午十一点到晚上十点,每月有两休息时间,三个月的实习时间,有问题吗?”

明修一愣,缓缓道:“嗯?老板娘我这是被录取了吗?”

“有问题吗?”老板娘再次道。

“没有。”

“那好,今下午上班,萍,等一下拿件制服给他,下班后让赵带他到附近的地方租个房子。”老板娘完端着水杯就要再次上楼,刚上了两个阶梯突然回头看着明修道:“还有,不要叫我老板娘,叫我芬姐。”

明修呆呆的看着老板娘的背影,心道这也太草率了吧,没聊个几句话就把这份工作给了自己,这让他完全摸不找头脑。

芬姐和她的穿着不相符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她很清楚自己招的是服务员,这种工种最怕的就是招到一些呆个两三个月就跑的人,所以她要的不是高学历有野心的人,当然这种人一般也不会来应聘,还有一个她不要的是在这座城市没有牵挂的人,这种人没有根通常会四处飘荡,很可能呆个一段时间就跑掉,到时她又不得不再次招人,她很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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