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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天刀尊》第九十四章 被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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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里,李浩初坐在郎逸对面,看着郎逸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泡着茶。

看了许久,李浩初莫名其妙地问郎逸一个问题。“你认识那刘禹锡吗?”

“不认识!”

“唉,这如何是好,他手中有一样东西正好是我要的。”李浩初重重的叹了口气,挠了挠自己的头,“要不然我去抢吧。”

郎逸头也不抬,悠哉地喝着茶,慢条斯理说道:“侠以武乱禁,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说的也是,我是立志要成为一代大侠的男人,怎么可以去抢。嗯,果然还是去偷比较好,偷读书人的东西不叫偷,叫借!”李浩初捏着下巴道。

郎逸翻了个白眼,“你就不能走个正道?坑蒙拐骗偷,我才刚随你出来闯荡江湖,能教我点好的吗?”

李浩初用力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

“直接向他要啊。”郎逸很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看来这种事他做的很多。

“你们这些纨绔子弟,动动嘴皮子,和抢有什么区别?”李浩初轻哼一句,略带嘲讽道。

“我说的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服他。”

“你嘴炮你来。”李浩初对郎逸的做法嗤之以鼻,道理如果说得通,还要拳头干吗。

“你不妨试试!万一呢。”

“呵呵,我信了你的邪哦。”李浩初给了郎逸一个生动的冷笑表情。

......

在柳城外,沿着银川河,是一道蜿蜒十几里的堤岸,堤岸宽阔而敞亮,靠河边密植垂柳,一到三月天,和风徐徐,柳絮纷纷扬扬,满天飞舞,如雪花的飘落,以至于一到这个时节,就有许多人到这银川堤踏青。

“来了没有?”李浩初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已经不知问了多少次了。

“来了来了。”郎逸急急忙忙从远处跑来,“你快摆好架势。”

“铿”的一声,李浩初抽出“天衍”,站在堤岸中间,引得行人纷纷侧目,不明就里。

只见李浩初就金鸡独立,单臂持刀,从手臂延伸出去,举至肩高。

李浩初已是心如止水,此时恰好一朵柳絮飘落,落在刀尖,在他心湖之中激起圈圈涟漪。

“小郎逸,你且看好,这刀是怎么用的。”

话音刚落,银色刀光不断闪现,这刀在李浩初手中舞的只剩一团光亮,刀法越来越快,越来越急,如雨打芭蕉,传出一阵阵刺耳的破空声音。李浩初脚踏罡步,身影忽闪忽现,上下翻飞,带起一片柳絮,在他身边打着旋,煞是好看。

到了最后,郎逸眼中已经看不到这刀了,仿佛这把刀在整个天地间消失不见了。

原来这刀快到极致,眼睛都难捕捉到。

就像是一首琵琶曲,嘈嘈切切错杂弹,气息急促,在最是壮怀激烈时,四弦一声如裂帛,一切戛然而止。

只见李浩初慢悠悠挥出一刀,似有千钧重物压在他刀上,让他这一刀挥的十分吃力。他身子一转,刀随着他在空中画一个圆,仔细看去,在他刀尖上不知何时停留了一朵柳絮。

这柳絮轻摆,就欲离开,但最终还是落在刀尖之上。

李浩初一记放慢版的横扫千军,卷起地上柳絮纷飞,他好似有意在逗弄柳絮,以刀和手臂的长度为半径,画了一个又一个圆,几圈之后,竟然将他身下的柳絮全都扫起,悬停于半空,未曾飞去,而树上的柳絮又不断飘落,落在李浩初的刀圈内,不再坠下。

旁边那些不明就里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他们何时见过有人这样练刀,居然能够让这潇洒浪漫的柳絮如一个个精灵围着自身转动,而且舞刀之人又是一名温润如玉的公子,与这柳絮构成一副和谐美好的画卷。行人们不由自主屏住呼吸,不忍发出一点声响惊了这副美卷。

就在这时,李浩初突然唱道,词曰: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

蜂围蝶阵乱纷纷。

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

韶华休笑本无根。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就在李浩初唱到最后一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天衍”向天空一挥,围在他身边的柳絮,全都盘旋着飞向高处。

“铿”的一声,李浩初舞了个刀花,将刀归鞘,双手负手,举头望天,摆出一副高手寂寞的样子。

“快夸我快夸我,说我帅!”李浩初表面深沉,心中早就眉飞色舞,乐开了花。

这一波逼装的稳!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中气十足的“好”打破了这份宁静。

李浩初豁然转身,看到一个面容方正,气质威严的中年人嘴角上扬,鼓掌叫好。

这中年人一副书生打扮,和普通行人没什么差别,但他身后跟着四人,只落后他半步,隐隐将他护在中间,这四人彪悍的气势却是怎么都掩盖不住,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高手。

但人们只要看到这一行五人,首先注意到的却不是这四名高手,而是这名中年书生。

“这位少侠不仅功夫俊,还唱的好,好一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中年书生看着李浩初赞叹不已。

“让刘大人见笑了。”李浩初一见此人,就知道这人是刘禹锡。

“哦,这位少侠认识我?”刘禹锡沉吟片刻,稍一想,就恍然大悟,“看来少侠就是故意在这等着刘某的吧。”

“刘大人慧眼如炬。”

“不是我慧眼如炬,而是你太过直白。”刘禹锡笑骂一声,并没有知道被人设计后恼怒。“说吧,你花了这么大功夫在这等刘某,可是有什么事?”

李浩初见刘禹锡态度随和,也就不再藏着掖着,拱手道:“听闻刘大人年轻时从一名采药人手中高价收得一朵血色石花,小子斗胆想从大人手中换来。”

“大胆!”刘禹锡还未说话,站在他身后四人中有一人上前一步,大声呵斥李浩初。

刘禹锡向后摆了摆手,说了句“无妨”,这人才退下。

“少侠消息灵通,武功高强,却没有强抢,而是找刘某商量,可见也是一个光明磊落之人。”刘禹锡叹息一声,“可惜,刘某要让少侠失望了,这朵血色石花在日前被人偷去,杳无音讯。”

“啊?”李浩初听到这个消息,先是惊讶,接着是不信,最后苦笑一声,不得不信,“这真是一道晴天霹雳啊。”

“刘叔叔,还记得我吗?”就在刘禹锡转身要走的时候,一名身姿挺拔的少年郎出现在刘禹锡面前。

刘禹锡不得不再次停下脚步,上下大量出现在面前的少年郎,看这少年郎眉眼间有些熟悉。

“我姓郎!”拦住刘禹锡去路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郎逸。

刘禹锡如遭电击,整个人呆立不动,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快步走向少年郎,一脸惊喜,“郎新坤是你的谁?”

“是家父!”

“你果然是小郎逸,没想到转眼间你都这么大了。”刘禹锡一把抓住郎逸的手臂,嘴唇颤抖,不复刚刚的从容淡定。

李浩初看到这一幕早就目瞪口呆,这郎逸不是说不认识刘禹锡的吗,怎么刘禹锡一见到他就不能自已,这是不认识该有的反应?

“上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才五六岁,还带着你妹妹玩,对了,你妹妹呢?”刘禹锡左右张望了下,并没有看到郎韵妃。

郎逸本来就受刘禹锡情绪的感染,有些激动,现在一听刘禹锡问起自己的妹妹,眼睛一红,就是要流出眼泪。“刘叔叔,说来话长,我们先找个地方再谈吧。”

刘禹锡一拍自己脑袋,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堤岸上,许多人在看着,“是是是,你看我,走走走。”他拉着郎逸就急着要离开。

“刘叔叔不急,容我先介绍一下我的这位兄弟。”郎逸站在原地不动,指着李浩初对着刘禹锡说道:“他叫李浩初,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的兄弟。这次是他带我路过这里,就是想要找你要那血色石花。”

李浩初走上前去,对着刘禹锡再次拱手,就对郎逸埋怨道:“结果你还说你不认识刘大人!”

……

……

客栈里,刘禹锡正襟危坐,看着郎逸泡茶。而李浩初坐在窗台上,看着窗外发呆,没有打扰郎逸和刘禹锡叙旧。

至于那四位保镖,正站在门外。本来他们要寸步不离地就在刘禹锡身边,但李浩初只说了一句话,他们就只好去了外面。

“如果是我要杀你们的大人,你们拦不住,如果是别人要杀你们大人,如果我拦不住,你们也只是送死。因为我叫李浩初,曾杀过黑榜第十的‘七情人魔’班同和!”

……

……

“我在昌南郡听到你家的祸事,也是不敢置信,托人打听,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你爹啊。唉~那时候我们一起游历天下,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刘禹锡感叹一声,继续道:“知道你们兄妹两逃过一劫,我曾派人去帝都寻过你们,却……”

刘禹锡摇了摇头,在偌大一个帝都找两个小孩,无异于大~海捞针,实在太过困难。

“好在你们都平安无事。你刚刚说你妹妹怎么了?”

“她被一位前辈高人看中,收为徒弟,带走了!”郎逸又和刘禹锡讲了好些话,全是他逃过一劫后的境遇。

“对了,我那兄弟说的那朵血色石花,可知被谁偷去了?”郎逸倒是没有怀疑刘禹锡说的话,他知道刘禹锡这人说一就是一,绝对不会撒谎。

“人倒是没看到,但是那盗贼十分猖狂,竟然在原来放血色石花的地方,留下‘锦毛鼠’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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