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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恋人》第四十章:何秋亮坚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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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失眠,他犯上了高血压,腿脚疼痛的毛病。还有脑震荡,头痛的毛病。

日子过得很是暗淡,何秋亮苦苦寻思着改变的办法。

女儿有男朋友了,半年后便嫁到婆家去了

曹萍萍跟前夫生的儿子也已经结婚生子。曹萍萍便搬了过去,住到儿子家中,帮忙带孙子。

现在家里只剩何秋亮一个人了。由于没有退休金,光靠每个月停放电动车的两三百元收入是不够的。他到居委会去申请低保金。

“你虽然没有退休金,但你妻子有退休金啊!法律上,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居委会主任说。

“但是她现在搬走了,不住在这里。她也不可能给我生活费呀!”何秋亮苦恼地说。

“你还有女儿呀!她应该赡养你!”主任又说。

“我女儿上班工资不高,也就够她自己开销。她又结婚了,更不会拿钱来养我。”

“那没办法。你不够吃低保金的条件。”

“那要怎么样才能吃到低保金呢?”

“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

“我如果离婚了,可以吃低保金吗?”

“可以考虑一下。”

于是,这回是何秋亮急着要跟妻子离婚。他找到妻子前夫的儿子家去了。

妻子当然愿意离婚。但是房子问题有点棘手。从法律意义上讲,妻子买下的单位福利房,何秋亮也应该有一半的产权。因为是婚内买下的房产,而且房价也算了何秋亮的工龄在里面。但是,从感情上来讲,妻子极不情愿拿出一半产权给他。

为了房子产权问题,他们的拉锯战打了不下两年。他去找妻子论理也有无数次了。

妻子只盼着他早点离开人世,免得碍着她的心情。如果他早点离世,她还可以出租房子。每月有一份不错的房租收入,对她来讲,那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可是,现在,她只能想想而已,无法实施。

女儿挺着一个大肚子,也来到了哥哥家里。

她劝母亲让一让父亲,说了一些颇有人情的话语。

“我就这么一个父亲,他年龄又大了,腿脚也不方便。他又没有退休金,光靠那点停放电动车的收入实在不够生活的。我又工资太低,每月挤不出钱来养他。你们离了婚,他就可以吃低保了嘛!也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我们总不能看着他饿死吧?再说,即使房子分了一半的产权给他,他又带不走,最终还不都是您的?”

最后,妻子看在女儿的份上,极不情愿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何秋亮终于申请到了每月的低保金:三百五十元。加上电动车的收入,就是每月六百多元的样子。有时候电动车停放得少,收入便要大打折扣。每月加到一起也仅有四、五百元。如今生活费成本大幅上涨的年代,生活何其艰难就是可想而知的了。

还好,何秋亮毕竟还有地方可住,不用交房租。他继续住在妻子买下的单位福利房内。妻子不再来看他,女儿结婚后来过几回。何秋亮一个人孤苦伶仃,度过着每一个寂寞的时光。

为了给生活带来乐趣,也为了给左邻右舍帮忙照看孩子,他想到了每逢寒暑假,就召集附近放假在家没人看管的孩子,到他家来上课。给他们讲故事,朗读小说内容。总之,有孩子们陪伴他,他感到十分快乐。

他把原来妻子女儿居住的房间收拾好,腾空出来。作为孩子们上课的教室。孩子们在这里上课,听何爷爷讲故事,自有一份乐趣,不再到外面胡闹去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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