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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提亚神谕》第3章 浴血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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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时间,怎么吃胖?

然而豢养角斗士的府邸,向来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眼下卡桑被关在一间简陋的小屋里,桌上摆满了食物,前一天饿的头昏眼花,眼下却连吃一口的心思都没有了,她长叹一口气,索性环着胳膊趴在桌面上,把脑袋埋在了胳膊里。

离家有一个月了,明晚又是神降日,她有些想家,想回海极村吃丹泽哥哥的小鱼干了。

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卡桑一闭上眼睛就浮现起那个男人的样子来,高挺的鼻梁,健硕的身形,稳重得让人心安的声线,还有他湖绿色的眼眸古水无波的一副禁欲样。

她今天是疯了么?从来不知情爱为何物的人,竟然会对一个只见过一面而且还想上了自己的奴隶念念不忘?天知道他长这么大一共睡过多少女人,天知道万一有一天真把她睡了,又会不会记得她?

卡桑趴在桌上,虚伪地安慰自己,也许是她没怎么接触过男人,又是在那种情况下,他几乎没穿什么衣服,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靠上来,换做任何一个雌性多少都会动心的吧?

她没有喜欢上他,没有喜欢上他,她一定没有……

几分钟后,她又“腾”地坐了起来——

因为她天生敏感的听觉,听见了来自两公里外角斗场上杀戮的声音。

两公里外的角斗场上,恒彬迎来了他的第二百零六十一次战斗。

塔尔城的烈日灼烧着皮肤,这里是帕提亚大陆上的高原,初次到来的角斗士都会有些身体反应,剧烈的跑动和跳跃让他们出现眼前发黑的感觉,这些对恒彬来说早已成为习惯,习惯了在沙地上用短剑刺进对手的心脏,习惯听原处观众席上疯狂的塔尔人见到血腥后兴奋的模样。

幼时在沙地上学习格斗,常常会想象着当自己把自己的兄弟摔倒在地时,会有什么人替自己鼓掌。

可是没有,一次都没有。

自从兄长在与塔尔一战中被屠,首级悬挂在塔尔城外长达一年只久,然而恒彬的整个家族上下除了筹划着下一次突袭和责怪兄长的无能丢尽了格鲁斯特家族的荣光,他就再也没幻想过这种事情了。

兄长战死的两年后,年轻的恒彬带着五百轻骑兵出征,一路跋涉至塞坦河畔,遇到了在灌木丛中埋伏的塔尔步兵,恒彬带着轻骑兵顺利突围,然而最后一战却还是惨败在了塔尔城的守城大将、戈扬王子麾下的刻修将军手中。

这一次,刻修没有杀他,而是把他当做奴隶献给了戈扬王子。塔尔城的老国王身体大不如前,几个王子都醉心于扩充军备以备他日之需,在这种最需要钱的时候屠杀奴隶是不明智的,尤其是像恒彬这种优秀的罗曼战士,随意在角斗场上拼一拼,都能为主人赚来大把钱财。

角斗场上,他眯着眼,长长的睫毛阻隔一部分毒辣的阳光,握紧手中的短剑,深呼吸,让肺腔充满带着腥味的空气,刺激着他的每一根神经,然后他静静地等待对手如豺狼般急不可耐的进攻。

对手是摩东战士,头巾掩面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是脚下的动作却快得像风,长矛对准刺向恒彬的脖颈!

五米。

他沉着地迈开步,脚掌的力道抓住沙地,用于承受兵刃相接时的后坐力,手中的短剑握实,他能听见观众席上阵阵的尖叫声刺耳,对手的步伐清晰地踩在沙地上留下脚印,三步、两步、一步。

就趁现在!

短刀护在胸前,长矛惯性冲进短剑之间,恒彬手起托刃,长矛避闪不及,悬空刺出,只用了两个翻手就将对手除去兵刃,然后助跑起跳,将对手踢倒在地!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看着不费吹灰之力,观众中爆发出兴奋的欢呼声,摩冬战士出场不过三分钟,要是恒彬的动作再快一点,眼下立即就要没命了——

然而恒彬直起身来,手中的短剑划出一个好看的弧度,然后退却两步,留给摩冬战士爬起来再次进攻的机会。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他总是懂得让决斗变成好看的表演,迅速制服的猎物并不立即杀死,而是留给他挣扎和喘息的机会。

接连着两次进攻,锋利的刃顺着手臂方向刺向肋骨!恒彬躲避不及,长矛刺破皮肤,在身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观众席上发出一阵嘘声——

恒彬不会再给他留下机会了。

恒彬活动肩膀,昨日一战的伤口还未长好,今日破例再战,不过是想见见那个女孩。

“来!”

摩冬战士站定,摸起身边的长矛,这次他换了个方向进攻,寻找到恒彬最薄弱的侧后方,然后迈开助跑——

第一次刺向他的肩膀,恒彬侧身躲过!

他动作灵敏,左手顺势抓住矛头一端,借力量看准长矛方向,躬身一跃——

摩冬战士霎时间双脚离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观众席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他手握短剑,找准一剑毙命的要害!恒彬踏着角斗场的墙壁飞身一跃!短剑准确地刺进摩冬战士的喉管,下意识仰头的动作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一瞬间的眼神中带着恐惧——

下一秒,咽喉向外喷涌着血水,猩红的血染红了一片沙地,恒彬从他的喉管里拔出短剑,迎接着观众们的欢呼。

他已经麻木了。

战胜的滋味,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扶着地面,长靴踩在柔软的沙地上。这种专门为了清洁角斗场上血迹而设置的沙地,不知道留下过多少罗曼人的血。他像每一次战胜之后一样,缓缓跪下来,虔诚地祈祷,然后亲吻这片杀戮的土地。

——同胞的宿命,也许将会是他的宿命。

这一刻,观众席上的人群也都安静下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也学着尊重一个奴隶角斗士的习惯,任他向他们罗曼人的神虔诚祷告。

即便是奴隶,他也是最优秀的一个。

然而他也从未忘记过自己肩负着的责任,五年来的苟且偷生,屈辱地活着,不过就是为了等待王储的召唤,他日能杀出塔尔城,复兴罗曼王国的荣耀。

“为了罗曼王国神圣的荣耀……”他轻轻地念着,生怕自己哪天会杀红了眼,忘记自己是谁,为什么而活着。

然后,他站起来,顺从地任穿银色盔甲的场地守卫重新戴上锁链,回到他该去的地方。

他要再见见那个来自罗曼王国的女孩。

前一天晚上,他默许了第二天继续参加角斗,只不过是怕家主真的会因为他的拒绝而杀掉那个女孩,她看上去才十几岁的年纪,眼睛里带着单纯,在阴冷潮湿的地堡里冻得瑟瑟发抖。

不是因为怜悯,也不是因为她的一句“你受伤了”。恒彬敏锐地发觉女孩手腕上叫银甲守卫蹭破的地方似乎沾着浅蓝色的液体,一个大胆地猜测出现在恒彬的脑海里——她是蓝血女孩,来自深海,自诸神之战后遗留在世间、古老的神族。

他要问一问这个女孩,她来自何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于是在女孩第二次被扭送进恒彬的笼子时,他还在喝着那杯玉米酒,手腕和脚腕上的铁镣也还是昨天的样子,爱答不理的模样。

乍一看上去,还以为他一整天都坐在这里,百无聊赖地喝了一天的酒。

这一次,女孩没那么怕他了,他也从土陶酒壶里重新倒了一杯,撩开铁链费劲地站起来,送到她鼻子底下,“陪我喝酒。”

卡桑十分嫌弃地看了一眼脏兮兮的杯口,摇摇头。

“怎么,怕我害你?”

恒彬湖绿色的眸子带着某种戏谑,嘴角却一点笑意都没有,好像他天生就不会笑似的,他在卡桑的面前饮下大半杯,仰头时喉结的轮廓上下动了动,明显是把酒咽下去了。

然后他重新把酒杯端到女孩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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