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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为证 小凤为媒》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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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常的城镇每年春节后都是约莫初四就开张了,最晚的也不会超过初五,可万梅山庄下普风镇上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却是要到了十一才开张。这也是乐菀昨日不得不找西门吹雪借地方睡觉的原因。

而正因为这个节过得比别的地方要长上许多,每年到了十一这天,镇上的集市也会特别的热闹。正好这日雪停了,风也没那么大,虽然大家的脸还是被冻的有些发白,但过年的喜庆劲还是一点都不少,到处可以听到拜年的声音。

集市这样的热闹的事情是绝不会少了乐菀的,她这会子正在镇上最大的一间裁缝铺子里,请据吴妈所说的镇上最好的裁缝师傅量着尺寸,而吴妈站在一边眉开眼笑的和几个老熟人聊着天。

“这姑娘标致得很!是你们家什么人?”说话的是镇南酱油铺子的老板娘。吴妈是她多年的老主顾了,自是熟得很,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发着光,声音压得却是很低,因为看着这没见过的小姑娘身上穿的衣裳便不贱,刚才挑的料子也都是好的,莫不是什么贵客?!其实本来想到这茬她就不该当场多问,只是她又怎么能忍得住八卦的冲动!

吴妈这会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因为刚才乐菀挑完料子后对那掌柜的说:“春夏秋冬的每一季做五套。”这意味着她准备在此长住。

“这是我们家少爷的客人!乐小姐!”说这个话时吴妈那个心里甜的啊!而她话音刚落,乐菀便转头对着这边笑呵呵的说:“我叫乐菀,各位婶婶好!”

一群老妈子赶紧的点头说好,吴妈更高兴了,说着:“什么婶婶不婶婶的,就是一群老妈子。”然后一一的把几个老熟人介绍给了乐菀,乐菀自然的一个个唤得那叫一个欢快。

老妈子们都喜欢小姑娘,特别是乖巧漂亮的小姑娘,看着这样的小姑娘就好象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一样。

“乐小姐今年多大了啊?”

“十五,叫我小菀就好了。”

“许了人家没?”

老妈子没事了就关心这个,话没说几句就往这上头问,若是一般的姑娘少不得要摊个红脸,只是乐菀听到这个似乎有些迷茫的样子,这让吴妈顿时心里一紧。

半晌后,乐菀有些迟疑的问:“你们是说订亲?”

“是!就是订亲?”吴妈马上接道。

乐菀听明白后脸上泛了些红,说:“还没。”

吴妈的脸也红了,激动的!

量完了尺寸便要付钱了,乐菀在她那红色的袋子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碎银子,这显然是不够的,一时掌柜的脸上有些尴尬,吴妈这边正待说话,却又见她拿出一个袋子,伸进去,拿出来,张开手,上面赫然是几个金豆子。

“我光想着裁衣裳,忘记先去钱庄换银子了,你们收这个么?”乐菀前几天就知道了,有些铺子是不收金子的,可是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乐菀自是什么值钱又容易拿就拿什么。

而这时在大家惊羡的目光中吴妈更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虽说万梅山庄也不缺钱,但有个家底好的夫人总是面上有光!

“收!在这个镇上谁敢嫌弃我们万梅山庄的钱!金子就不是钱么?”吴妈这一嗓子喊得那是一条街都听到了。

嫌弃万梅山庄这样的事掌柜的可是万万担不起,马上伸出双手道:“多谢小姐了,应是一颗就够了,我这边称一称,马上找银子给您。”

“掌柜的人好!下次我一定记得换好银子。”乐菀拿了颗金豆子丢到了掌柜的手里。

而等到乐菀抱着一套现买的成衣小袄从店子里出来的时候,几乎整个集市上已然传遍了如“万梅山庄来了个标致的,家财万贯。”之类的八卦。谁都知道万梅山庄只有一个主子,若大一个山庄里只住了一个主子和一个正当嫁龄的女客……

显然,在这样八卦需要的时候,陆小凤被有选择性的忽略了,哪怕这镇上的人都知道那他是万梅山庄庄主的朋友,每年过年都来。

乐菀不可避免的也听到了些,但是她没说什么,吴妈便当她是默认了。

-

乐菀与吴妈回到万梅山庄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见到她回来,原本躺在屋脊上的陆小凤一跃而起:“开饭了!”乐菀快速的从跟着她们下山买东西的家丁的小推车上把自己东西搬了下来,丢进了她那有暖炉的房间里,然后跑到饭厅坐好。这个时候,陆小凤也刚刚把从地窖抱来的酒放在桌子上。

家丁开始上菜的时候,西门吹雪进来了,坐下。

原本坐在陆小凤边上的乐菀立刻带着自己面前那副碗筷换到了西门吹雪左边的位置上,嘻嘻一笑:“今天集市好热闹,回来的晚了,以后我一定早点回来,你就不用等我吃饭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看着西门吹雪,如春日清晨的阳光照在寒雪上,陆小凤知道这代表什么。

直到很多年后,陆小凤还在想,假如当时他直接把她领进有暖炉的房里,给她盖上被子,然后故作君子的走开,后来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了。至少那样西门吹雪就不会有机会把剑刺进差点杀了她的那个人喉咙里。可是没有这个假如,陆小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君子。

女人总是很容易爱上那个救了自己一命的男人,特别是这个男人长得也不错,而这个女人也很年轻的时候。

西门吹雪也知道这代表什么,西门吹雪没有过女人,但是他不傻。

“你买了些什么?”陆小凤掀开酒坛子上的油纸封,酒香弥漫。

只要是女人说要买东西都会很高兴,小姑娘也不例外,乐菀兴致勃勃的例数着她今天的收获,她说:“我裁了二十套衣裳,一套棉袄,四件披风。六双绣花鞋,两双靴子,十根发带,两把梳子……”

陆小凤知道有些话西门吹雪不会问,他决定帮这个忙,他问道:“你要在这里长住?”然后他又看见了那两颗邪恶的小虎牙,笑容甜美,声音悦耳:“是啊!”

乐菀从来没说过自己只是借宿一晚而已,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应下她的时候也没有说只能借给她一晚,所以除非他们开口赶她走,她可以一直住下去。

陆小凤不会赶她走,因为东西是西门吹雪借给她的,而这里是万梅山庄。

而如今西门吹雪也不知该怎么赶她走,原因……

原因是,她是陆小凤请进门的,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这是西门吹雪想到的最恰当而充分的理由。

乐菀看着西门吹雪,他没有说话,但是她知道他已经默许了。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拿起碗开始吃饭,她饿了,吃的有些快,但这也不意味着她就自顾自的吃,她的筷子极为灵巧的夹下一整片的鱼肚,然后将里面的次都挑了出来,最后把它放到西门吹雪的碗里。

西门吹雪看着碗里是那片鱼肚愣了一下,要知道往他的碗里夹菜的人已经都死了很多年了,从他成为万梅山庄庄主的那天起就再也没出现过。因为很少有人和他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而陆小凤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乐菀却没有过多的注意西门吹雪的表情,她的确是饿了,在确认自己夹的菜没有被丢出来后,她笑着开始吃饭,一边笑一边吃饭,就像一个孩子,你只要是让小孩子如愿,小孩子都会马上的笑,不管她是不是还有别的事。

陆小凤忽然说:“我会算命,要我给你算算么?”

乐菀听了一脸的新奇,她说:“算命?什么是算命?”

陆小凤没想到乐菀会这样问,但是他很有耐心的解释道:“算命就是算一些有关你的,但是你没告诉我的事。”

乐菀说:“我都没有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

陆小凤说:“我就是知道,要不我们打赌,若是我算对了,你以后都不可以对我下毒。”

而乐菀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她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和碗,说:“你算吧。”甚至忘记说,假如陆小凤没算对要怎么样。

当然,陆小凤自然不会提醒她,他最喜欢的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你父母皆在,身体健朗。”

“对!”

“你在家里排行老幺。”

“对!”

连着对了个两次明显让陆小凤这个江湖术士有些得意,他继续说:“上有长兄……”却还没说完便被乐菀一脸兴奋的打断了:“错!”

邪恶的小虎牙再现:“我是老幺,可上面是个姐姐!”

陆小凤愕然……

在他看来一个十多岁了,却还像个孩子一样肆无忌惮的小姑娘必须有一对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家资殷实,让她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这绝对不够,她还要有一个极宠她的哥哥,对她千依百顺。

她不可能有一个姐姐,因为姐姐和妹妹虽然要亲密些,但少不得会吵嘴斗气,为了一条裙子,一根簪,或者随便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让她们吵起来。

乐菀发现了比吃饭更有意思的事,于是她压根就忘记了吃饭,她说:“你猜错了,该怎么罚?”

陆小凤说:“刚才我们没有说错了就要罚。”

乐菀说:“现在说了!你对了我就不对你下毒,你错了自然就要受罚!你不受罚就是赖皮!”她笑嘻嘻的从袋子里摸出三个瓶子,在桌子上一字摆开,说道:“赖皮的话,你就要在这三瓶里面选一个!不用担心,它们都不会毒死你,我们是朋友,我不会毒死我的朋友。”

陆小凤想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可是他猜如果现在跑的话,可能乐菀会帮他从这三瓶里选一个。有了之前的经验他实在不想冒险确认一下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在她的手下逃过一劫。

“你最擅长什么?”乐菀问。

陆小凤不想说,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他觉得说什么都会有麻烦。于是一直沉默的西门吹雪帮他说了:“灵犀一指。”

听到西门吹雪接话,乐菀的脸上泛起了一些好看的粉红色,她的声音明显的比刚才小而柔了一些,她问:“什么是灵犀一指?”

西门吹雪说:“用两根手指夹住对方的剑。”

“真的么?好厉害!”这话听起来好象是在表扬陆小凤,可是说话的人全神贯注的看着西门吹雪。然后随意的说:“那你用手指夹五十只苍蝇给我看看。”

陆小凤发誓,他看见西门吹雪笑了。

他要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

不行,他最好还是先夹完五十只苍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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