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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舒曼先生》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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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失意或难过就暂停,人生也不会因为过得艰难就中止。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还要各自继续生活。

一大早,谭湛就到了办公室,他是第一个到的,因为还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因此起了个大早,靠近星灿的房子他已经看过场地,谈妥价格和房东签好了合同,这两天就准备搬家。

老徐来的时候发现谭湛竟然比他还早,倒是颇有些意外,但他仍旧不看好对方,三分钟热度谁不会?能天天坚持第一个上班才是真的行。

而因为没有实习期的过渡,老徐安排谭湛先在星灿熟悉下环境和各部门的运作情况,他仍旧存了些搓搓谭湛锐气的想法,给了谭湛很多打印、整理文件、会议纪要、甚至跑腿的打杂性事务,这些事情完全没法锻炼能力,也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可以说对于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高材生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老徐暗戳戳地等着谭湛自己受不了,然后提出离职,他并不看好谭湛,觉得他只是个一时兴起觉得新闻媒体工作者光鲜所以想玩票的富二代,他以前带过一个同样情况的实习生,娇滴滴的女生,稍微加半小时班就喊累,没到两个星期就辞职不干了。老徐看了看自己手下其余正在努力工作的员工,他的团队不需要谭湛这样的贵公子,要实打实能干活能为新闻拼命,有一腔激情的人。

然而让老徐颇有些意外的是,谭湛对于他安排的工作,都完成的有条不紊,甚至毫无抱怨,也没有浮躁,即便是个人都能看出老徐这是有意给他下马威,谭湛也没有不忿,虽然脸上还是冷峻的表情,并不多么喜欢微笑,但谦逊和礼貌是滴水不漏的。久而久之,团队里多多少少也意识到,谭湛就是不喜欢笑,他就是这种冷冰冰的气质,但并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只是冷。

吃饭的时候,团队里几个老员工还忍不住为谭湛说了话。

“老徐啊,我觉得新来的小谭人还不错啊,是个苗子,每天让他做那么琐碎行政类的工作,有点暴殄天物啊。”

“就是,徐主任,不是我说啊,这么冷的天,本来我上班都打不起精神,现在招进来了谭湛,这个脸让我看得就很赏心悦目,每天上班我都觉得有盼头多了,你没见其他部门的单身年轻女同事,最近来我们部门窜门也频繁多了?财务处的任姐,原来我代表我们部门去报销,什么时候让我顺顺当当就报销的?现在你没发现让谭湛去报销,就算□□贴的有些小问题,任姐也只不过笑着唠叨两句就完事了?”

老徐哼了一声,不以为意:“你们就知道看脸?我看他整天冷冰冰的,你们一堆女的还成天觉得这好帅啊好帅啊,想找这样的?成天在家里对着没个笑脸?这天就够冷,看到他那脸你们不觉得冷的更哆嗦吗?而且现在不是流行暖男吗?”

“你懂什么呀,那叫冷冽!而且暖男有什么好的?不就一中央空调吗?这种冰山才更有韵味!”

老徐嗤了几声,没接腔,但对谭湛倒是暗暗观察起来。他本来不准备让谭湛接手任何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现在倒是迟疑起来。

故意在临下班前交给了对方一向英文材料的翻译,谭湛也没有怨言,把这个新闻翻译完毕,连饭也没吃,加班搞定了一切才离开。

老徐打开谭湛发来的翻译,英译中,不仅原汁原味还原,翻译得还很“信达雅”,工工整整,他来回看了几遍,发现也挑不出一个错来,连每个标点符号也都完全正确,文档格式也都调整的漂漂亮亮。

“这个小子,还有几把刷子。”老徐摸了摸下巴,表情也忍不住缓和了不少。

而谭湛在加班三个小时后,也没能马上去吃饭,他今晚得搬家,否则郊区那个住址确实离星灿太远了。

准备租住的小区离地铁站只有十分钟步行路程,而离星灿只有一站地铁的距离,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已经属于相当性价比高的房源,小区公寓楼也还算新,小区里绿化也不错,公寓前还有这个城市最大的绿地中央公园,而谭湛最看中的还是这个小区安静的住宅环境。这里的房源也相当抢手,谭湛几乎是靠着运气才抢到了最后一套适宜单身人士租住的公寓房。

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搬好了家,房东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因为准备要孩子,所以在其余小区买了更大的户型,把这间单身公寓给租了补贴家用。

“汪汪!”

谭湛有些无奈:“等下等下,马上给你拿狗粮。”

他的那位表妹邹琳自从上次男友忠诚度测试发现蒋磊为人不正经后,哭天喊地的分了手,之后便自称需要远离伤心地,把自己养的雪纳瑞往谭湛那一丢,就风风火火上国外治疗情伤去了。连带着现在谭湛搬家,还不得不拖家带“狗”。

谭湛喂好了狗,稍加整理,才开门下楼去吃晚饭。此时早就过了饭点,谭湛也不挑剔,他随意找了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小店,点了份简单的盖浇饭。他浑身的气质和这小店简陋的装修完全格格不入,但他自己倒不在意,身边还坐着几个刚从工地回来的农民工,谭湛朝他们露出个笑容。他身在优渥的家庭,人生顺遂,从没有受过歧视,因而也不知道歧视别人,对待靠自己劳动获得报酬的人,不论行业,内心里都保持着尊重。他多少知道自己入职星灿,老徐等对自己能不能好好干还存着疑虑,怕他没法吃苦,但谭湛很清楚,自己并非不能吃苦。他的美国求学经历可并不像一些人想的那样充满了跑车派对,或者是骄奢淫逸挥金如土,相反,他过得相当规律和克制,业余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在校内打工。为了争取一个美国新闻报社的实习机会,独自在凌晨的雨中等过两个小时的车;为了节省时间黑夜里穿越过以危险著称的中央公园;为了做一个研究课题,飞到了语言不通毒贩横行的美墨边境小镇;为了跑新闻,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遇到过枪战的混乱,加勒比海剧毒的蚊虫还让他浑身过敏红疹,不新鲜的海鱼让他连连上吐下泻过一个星期;为了不跟丢一个跨国人贩子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只睡几个小时;这些事光是听听,就觉得惊险和艰辛,但谭湛不觉得,为了跑新闻,为了报道出最真实的情况,为了传递最一手的信息,他觉得这些都值得。

他没有留在美国,因为他希望把他对新闻的热情和满腔的热血带到国内,中国有太多问题了,也太需要能够吃苦去挖掘去报道的新闻人了,如果他不呐喊,那又指望谁来替这个社会呐喊呢?

谭湛吃完盖浇饭,有些自嘲地笑笑,大概谁也没想到,这个穿着贵气,冷若冰霜,出身富庶的上流社会代表,骨子里是这么一个理想主义又热血还爱国的青年。

吃好坐电梯上楼,走到家门口,才发现楼道里竟然还有人,而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因此漆黑一片,谭湛仅能从轮廓分辨出对方是位女性,应该住在自己的隔壁,此刻正在黑暗里摸索着钥匙,她试了一把又一把,但显然还没有找到属于大门的那一把,夜间的气温让她直打哆嗦。

谭湛拿出手机,走过去,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

那个女孩有些意外,也相当感激:“谢谢你啊。”她抬头来,朝着隐在黑暗里的谭湛笑了,然后很快又低头继续开始找钥匙,“上次遇见你太太,还说准备搬家呢,你们找好房子了吗?”

几乎是她开口的那刹那,谭湛就认出了这个声音。他皱了皱眉,把手机的灯光朝对方的脸上打去,对方赶紧下意识用手遮住了眼睛。

在那刺眼的光束下,赫然是林筝漂亮的脸,这一次她又化了精致的妆,身上又是那一套裙子和手包,显然是又出去接活儿了。

林筝适应了光线后也睁了眼,她这才看清了拿着手机的谭湛,顿时态度便一扫刚才的客气和感激:“你怎么在这儿?”

谭湛也有些来气:“我住这里。”他指了指林筝公寓的对面。

看来那对夫妻已经搬走了,还把这间公寓出租给了谭湛。这可真是尴尬。谭湛大概是林筝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榜首了,然而按照现下的情况,怕是以后都要低头不见抬头见,林筝几天前才刚续签了2年的租约,她现在心里只觉得懊悔非凡。

谭湛心里的后悔一点也没比林筝少。他想,真该先调查一下左邻右舍的情况再做是否租赁的决定。

而面对谭湛上下打量,明显不认同她的眼神,林筝也十分不忿:“你看什么看?不满还是怎么的?我就是又出去摸人大腿了!碍着你了?”说完便给了谭湛一个白眼,此时她终于找到钥匙开了门,当着谭湛的面重重甩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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