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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黑化前》第38章 落魄富豪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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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初见清歌的时候,还是在一个宴会上,宋铮是一个比较放得开的人,就像清歌说的那样,有身材有颜值的嫩模他也没少泡,清歌算是圈子里比较出名的一个人了,因为家世背景好像跟军政商都沾点关系,宋铮没多了解,但是有一点他是知道的,这个尧清歌很有能力,因为圈子里的女生一般都是娇生惯养的,真正做生意的没几个,大多都教养的好,然后嫁一个门当户对的人,一生都顺风顺水。

但是这个尧清歌自己开了个公司,发展的还不错,从事设计方面的东西,要求的艺术性和精度都是当下国内,乃至世界上都是数一数二的。

那次在宴会上宋铮带的小嫩模没见过清歌,因为与清歌擦肩酒水差点洒在她身上,所以仗着有宋铮撑腰,对清歌一阵嘲讽。

那一次真正让宋铮见识到了一个女人可以有多直接。

当时他在另一边与一些生意上的伙伴交谈,后来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那天小嫩模叫嚣了一会,本来尧清歌都没搭理她,后来那女伴说了一句“这可是宋铮带着我挑的裙子。”想要搬出自己压压尧清歌,没想过到尧清歌本来都走出两步了,又折回来,拿起托盘上的酒,真真正正的把那条裙子泼了个湿淋淋。

宋铮知道这件后,虽然不想因为这件事跟尧家对上,但是也确实气得没给清歌什么好脸色,毕竟打狗不是还得看主人嘛。

至于两人是怎么订婚的,宋铮是一个对于婚姻没有很高期待的一个人,跟清歌订婚也完全是因为家族这边给他的压力,年纪到了,但是没有什么合适的对象,这个时候尧家也有那个意向,宋铮一合计,这个清歌也不像是那种成天渴望爱情的小女孩,也足够独立足够优秀,就把婚给定下了,宋铮根本就没放心上。

这个未婚妻在他破产之前也从来没有烦过他,所以让宋铮对她还是有点好感的。

宋铮甩了甩头发,翻看着手机通讯录里的人,慢吞吞的打起了电话。

虽然宋铮现在落魄了,朋友还是一大把的,但是圈子里的朋友宋铮拉不下那个脸去跟人借钱,唯一能让他熟稔到开口就能拿钱的也只有他的发小魏勋了。

“喂,魏勋,给我找个房子。”

“恩,怎样都行,两个人住的。”想着那个麻烦精,口气也差了点。

“你管那么宽。”

魏勋小时候住宋铮家旁边,两人从小关系就好,不是那种天天在一起玩的腻歪的,但是有什么事两人都会说给对方听。

找到了新的房子,宋铮随便装了几件衣服,领着行李箱离开了这个乌烟瘴气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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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嗡,嗡嗡嗡..”

宋铮烦躁的看着已经碎裂的手机屏上来电显示:尧清歌。

直到声音停止,宋铮才拿起手机,无奈的扫了一眼,上面已经有十三个未接来电了,这个尧清歌也够轴的,他不接电话她就一直打。

宋铮虽然答应了跟她住在一起,可是后来想想也不太合适,她还没嫁给他呢,他同意,尧清歌的父母能同意吗。

“叮”一声手机短信的提示音。

“我现在在合欢街金茂大厦门口,我被我父母赶出来没地方住了,如果你不来接我的话,我只能打广告满大街的找你了,焦急的等待着你的清歌。”

宋铮看到短信时就脑补出了自己的小广告贴满大街小巷的场景,用力的甩了甩头,只能认命去接这个麻烦精。

开着车子,远远地就看到了那个女人戴着大大的太阳帽,拖大大的行李箱,乖巧的站在大厦门口的阴凉处等着他,宋铮再次加深了这个女人的特点,轴,说到一定会做到。

宋铮将车开到她面前,摇下车床,微微侧过脸,对着她歪了下脑袋,示意她上车。

清歌的白眼差点没翻出来“你耍什么帅啊,赶紧下来给我搬行李。”

宋铮握紧拳头在方向盘上缓缓的敲了一下,他气得牙痒痒,自己平时撩无不胜的招数一碰到这个女人就是个垮。

且不说清歌这一路上,一会说要去超市买点食材要下厨,一会说要去商场买点生活用品,等回到新家的时候宋铮已经累瘫在沙发上了,跟女人逛街比跟人打架还累。反观清歌还是活力十足的样子,把新房子好好的转了一遍。

这个房子没有宋铮以前住的独栋别墅那么大,三室一厅一卫对于两个人来说也不小了,采光风景也都挺好,清歌也很满意。

清歌把鞋子脱了,两腿盘在沙发上,两只手支着腮帮子,看着宋铮疲惫的样子,轻声问道:“宋铮,你想吃点什么?”

宋铮一只手臂遮着眼睛,一条腿屈起,没什么精神的样子“随便做吧。”

清歌学过一段时间做饭,能做,也能吃,不过一看宋铮就是一副很好养活的样子,所以清竹很愉快的去做饭了。

宋铮就保持这样的姿势在沙发上睡着了,等到清歌端着菜摆上桌的时候,宋铮也没醒来,清歌扬声唤了两句也没人应,走进一看,宋铮脸色通红,一摸额头果然是烫的,清歌料想应该是昨天晚上喝了那么多久,肯定也没睡多长时间,今天又忙活着搬家,一冷一热的发烧了。

清歌赶紧出门买了点退烧药和退烧贴,还好这个房子的地理位置很好,楼下就有各种店铺,买药也很快。

等到清歌回来的时候,宋铮已经换了一种姿势了,他全身都蜷缩在一起,侧躺在沙发上,据说这是一种很没有安全感睡姿。

清歌接了杯温水,又把药片给他掰好,这才坐在他身边。

“嘿,起来喝点药吧,你发烧了。”

宋铮被清歌捣鼓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拍来她的手,清歌不停的抚摸着他头发让他有点不自在。

宋铮眯着眼睛,看到白色的药片就皱着眉,他从来不喝药,因为小时候喝药没咽下去,那药片直接在他嘴里化开了,那滋味,所以从那以后宋铮很少喝药了,一般能打针解决的事情绝不喝药。

“不喝。”虚弱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点像撒娇,清歌难得好脾气的哄着。

“喝完再睡一觉发烧就好了,快点喝吧”

宋铮直接翻了个身背对着她。

清歌狐疑的看着他:“你该不会是怕苦吧。”

宋铮咬了咬牙,翻身坐起,拿过茶几上的药片一股脑塞嘴里,然后咕咚咕咚大口的喝水,那样子看起来就是怕苦得很。

放下杯子正准备回房间躺下的时候,嘴里就被塞了颗糖,宋铮怔了一下。

“你干嘛。”

“吃糖啊,你不是怕苦吗。”

宋铮含着嘴里那颗奶糖,浓浓的奶味在他的嘴里散开,他都记不清自己多久没吃过糖了,在嘴里绕了一圈到底还是没舍得吐,甜甜的也挺好的。

等到宋铮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房间里没有开灯,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感觉有点昏沉,以及饥饿,这种万籁俱寂的黑暗有种被人遗忘的感觉。

半晌没动就听到外边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然后突然想起自己不是一个人住,还有个麻烦精呢。

打开房间门走出去,客厅厨房的光都开到最大,看起来就很有生活气。好像自从这个清歌来了,自己的生活就被占满了,没空去想之前不愉快的事。

“快来,你可真能睡,但是醒的也正好,尝尝我做的粥。”清歌围着不知道从哪找出来的机器猫的围裙,手里拿着碗筷从出厨房走出来。

宋铮中午都没来得及吃饭,肚子早就空了,听见清歌的招呼不客气的坐在了餐桌上,坐着等清歌端上菜来。

平时强势的的清歌也没再指使他,还顺手给他接了杯温水。

这待遇差点让宋铮热泪盈眶,总算让他找到以前交女朋友被嘘寒问暖的感觉了。心中暗暗想着,生病是个对付清歌的好法子。

晚上的菜做的很简单,熬的白粥,三个菜。

看这卖相宋铮还是比较满意的,两人相对坐着,清歌示意他可以开始吃了,宋铮拿起筷子,夹了手边盘子里绿油油的青菜。

看着清歌期待的眼神,宋铮挤出一丝微笑,“很好”,就是太咸了。

宋铮低头喝着白粥。

“那你尝尝这个红烧茄子,这是我特地找大师傅学的。”看着眼前人亮晶晶的眸子,宋铮面无表情的吃了下去,这次不是咸了,而是甜的发腻。

宋铮的口味偏重一点,饭桌上这种口味偏甜的菜他一般都不动筷子的,但是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第一次下厨做的饭,怎样也得保持点绅士风度,给予女性万分的尊重。

除却清歌夹得菜,宋铮几乎没主动吃过菜,低头猛喝粥,一口气喝了三碗。桌上的菜也被吃的七七八八,导致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清歌都以为宋铮很喜欢喝粥,顿顿晚餐都要做点白粥,甚至出去吃饭时,也会贴心的叫一碗白粥给他,总之后来宋铮是喝粥喝到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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