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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血痕》第一章 主唱婢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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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空气里夹杂着淡淡的桃花清香。南阳诸葛庐,西楚什么亭,不记得了。不过此处是书中南阳亦非诸葛武侯时的南阳。

十里桃花盛开,“哗啦啦”地瀑布流水一泻,流水顺着溪中漂流向远方,携带着桃花花瓣流走。

山谷里,出来清脆悦耳地琴声,一曲高山流水,乃是南阳剑客轻歌姑娘所弹奏的。

听闻轻歌姑娘,一身朴素的白衣,翩若惊鸿。貌美如花,唯一不足之处是,是个瞎子。

南阳风流执垮子弟,闻之,纷纷前来拜访。轻歌只轻轻挥袖,未见其人,所有子弟皆倒在地,只闻一句“轻歌不才,武艺不精,若是兄长血痕在家,必定让各位见见血的滋味!”众人闻之,不敢前来。

正值桃花盛开时,竹林茅草房屋,一身穿水墨色衣、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清秀的面孔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出完美的侧脸,一双修长洁净的双手不时遮挡着阳光,他静坐在屋外庭下的板凳上,陈旧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精致的琴。

身旁坐着的白衣女子,眼眸边上系着一白娟,墨色的头发如流水般泻下至腰间,细长芊白的手指,放置在琴弦上,端正地坐着,轻轻地弹奏着琴弦。他静听着她弹奏乐曲,一曲高山流水,仿佛让他追忆到了过往。

“轻歌的琴艺,又上一层楼了”曲毕,他轻笑道。

“再怎么样,也抵不过主子的血痕剑哪!”轻歌站起,说。

“轻歌,我要去打仗了,你可愿意相随?”血痕轻敲陈旧的木桌,不经意间,他抬头看向双目失明的白衣女子。

轻歌想也不想地点头,她说“主子在哪儿,轻歌便随到哪儿。”刀山火海,她不怕,她愿意相随,只要他不嫌弃她,轻歌有何理由不随。

“好,好轻歌。”他连声道好,“轻歌虽是看不见人世,却心若明镜,得轻歌相助,此战必定是大胜得归!”笑意愈深。

千里送君终须一别,轻歌挽起长发,系上发带,穿上男装,眼睛依旧蒙着白娟。白衣翩翩,活脱脱的少年郎,一把弯月匕首,佩戴在腰间,她轻柔地冲着高出笑。她喜欢在要打战的那天,抬头看着看不见的天,阳光温和,告诉她,今日,天是蓝色的。她喜欢在这一天看天微笑。她说这辈子,她最开心的日子便是随血痕去打战。

血水漫天,她闻到的是血腥味,然而她手上却是一尘不染。匕首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血痕剑是杀人见血的,她的手不染血痕,却沾上了血痕剑上的魔性。她素手一一棋落下,血痕,杀了百万千军,她欢快地笑,他已然凯旋归来,他们手牵手,漫步斜阳归,回到茅草庐。

那时,蓝天碧草,暖风夕阳。

那时,轻歌不觉得杀人,是血腥。

那时,只为正义,只为在他身边。

那时,轻歌爱着个人。那个人,是她的主子。

青山绿水自是常在,但是长久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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