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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笛声》第七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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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谈很愉快,叶笛多了位大哥。.班赫特是个很不错的人,有热血,虽然只是大斗师巅峰再无寸进,但在军队还是很受重用,不然也不会被托以重任驻扎在这儿。

这次驻守落日城的有十个大队,三日一大轮,每日三小轮。班赫特所在大队守城七小时,下午三点休息,另两个大队负责剩下的十七个小时。叶笛二人相约五点钟在一间饭吧聚一下,名字叫做“想吃吧”。

身后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丝毫影响,叶笛心脏完全被那门沿上方的四个黑色魔法大字攫取:“佣兵公会”!

与恢弘大气又有些沧桑的暗金大字“落日城”不同,“佣兵公会”凝炼刚劲,还有霸气!叶笛能清晰地感受到,书写这四个字的人,其魔法造诣一定高深莫测,并且还是一名有霸气的领导者!叶笛生性喜文,对各方面细节的捕捉都很到位。

深灰色的墙壁,边沿毫不做修饰的棱角和粗线条透露出古朴和粗犷。叶笛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

落日城的佣兵公会可不是冰森道那个角落的佣兵部落可以比的。占地上千平米,三层高,光看这外表就不是一个档次。

叶笛踏上十几级的台阶,算是看见了第二层的大堂,粗估有几百见方,十多个门嵌在三面墙上。大堂各个角落都有人在低声谈论着,可能是接任务洽谈,也可能是交任务收取佣金,讨价还价则是不可避免的。

“嘭!”近百米处一个大汉满脸羞红,愤然摔门离去。

“表妹!表妹!等等我!”一个男声在空旷的大堂响起,打断了其他人的谈话,都扭着脖子朝那个声音的源头看去,不久又恢复原来的姿势,和未完的争吵。

“等等我啊,别走这么快!”

“你小声点!”女声清脆,却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意味。

一袭白色法师袍上精巧地绘制有青色云纹和螺旋纹,两束小辫分垂两肩,一波秀丽乌发被一把檀木发梳束缚在脑后;光亮的额头,精致的面庞富含古典美感,灰蓝色的双眸镶嵌在这张俏脸上恰如其分。略带怒色的脸此时更有一番风味。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要随意贬低别人,可你就是不听!”

“我有贬低他吗?笑话!一个D级佣兵团而已,抢了我们的任务,我们林家湾再接十几个C级任务就能晋升B级佣兵团,他们不知道?!”

“就算如此,我们也没理由去要求他们取消合约!每个佣兵团都有权力接自己相接的任务,他们比我们先到,那是我们运气不好,与他们无关!我们下次可以再来。”

“表妹!你还是不是我表妹?!为什么你总是帮着外人说话?!”

“与这无关,是你自己错了!”菲米.江暗叹一口气,这位表哥和自己一样是失去母亲的人,可姑父太宠他了,却被惯成斤斤计较心胸狭隘之辈。

“好!很好!你说的很对,这次我又错了!你总是对的!哼!!”男子怒声低吼,然后一个箭步冲过菲米.江,毫不停顿地超过去。林风树尽管纨绔,却不敢动这位法师表妹,似乎远远把她抛在后头能解先前怨气。

这是一具很协调的身躯。合身的武士服,俊逸的腰间佩剑,俊俏的面容,一头亚麻色大卷发,不知会迷死多少情窦初开的少女。然而那双四处浮动的双眼,却如一颗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显得很不主流。

“让开!乡巴佬!”林风树对着二十米外大门处的叶笛喝道。然而后者却不动分毫,一双剑眉也皱了起来。

“让开!你是聋子吗?!”林风树急刹车,险险停在叶笛身前两米远处,怒火中烧。

“表哥!”身后传来那好听的女声,带了点焦急。而林风树充耳不闻。

“你!是!聋子!吗!!”林风树一个字一个字的挤出一句话,让人体会到切齿的愤怒。如果一个愤怒的人怒气还未消除,然后随便一件极微小的事都能激起他更大的愤怒,并且随时会爆发,包括鞋子上有灰,衣服好像歪了,这条路好像比平时长了很多,等等。

叶笛很荣幸成为浇火的油。

林风树见叶笛依然没有丝毫表情,再也忍不住了,伸手就朝叶笛的脖子扣去。

“……人呢!”林风树眼前一花,哪还有叶笛的人影,不由吼道,也没空去想是什么原因。愤怒的人大脑会被愤怒填满,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例子“杰克的小屋战役”,便是极端愤怒的人群将两倍于其人的强盗气焰完全压了下去。

叶笛伸出一根指头,点了点林风树的后背。后者受惊猛地转过身来,此时才找回了一些理智,只不过很不够用。

林风树拔剑,朝叶笛项上一挥!叶笛如一条灵蛇,欺身而上,无视对方攻击——太慢了,比土蟥慢得多!这是自然的,仓促之中,林风树这个四阶战士的挥剑速度又能有多快。

“哐啷!嘭!”剑落地的脆生,和人撞墙的闷声同时响起,大堂众人望了过来。

“咳咳……厄,表妹……”林风树咳嗽声不断,脸涨得通红,也不知是被撞成这样的,还是被气成这样的。

“表哥!”菲米.江快步上前。

“他没事,下次再这样,就有事了。”叶笛径直向东北角的工作台走去,那里的一名女士感觉好像见过的样子,此时正微笑着望着他。

林风树被扶了出去,那眼神好像他碰到了夺妻杀子的仇人,浓郁怨毒而无法稀释!与之相反,菲米.江神色却是有些迷茫了。

“你是叶笛先生吗?”美丽成熟的青年女子笑着说道。

叶笛点点头,看着这位额头高耸的女子,他想起了一个人。

“你好,我叫管芳怡,冰森道佣兵部落那位管荣先生是我爷爷。”

叶笛点点头,拿出风临徽章和狂犀魔晶递过去。

“爷爷在一天前言鹰传信给我,让我尽可能帮你。除了十枚团章之外,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怎么招募团员。”

“这个好办,那块招募板是专门为招新团员用的。不过我建议你自己去找,这样更能符合你自己的要求。前面那种方法招来的人良莠不齐,很麻烦,并且还可能得罪人。”

叶笛点点头,接着问道:“有到武都霍克劳奇的任务吗?”

“你等等,我来查一下……没有直接到霍克劳奇的,不过有到青沙镇的,沿着青沙河往下游,再坐角马一个星期就可到达霍克劳奇。这是最近的一条路,路上的强盗也不多,只比其他路线麻烦一点点。”管芳怡笑着解释道,百媚生出万种风情。叶笛脸有些红了,因为面前这女子不仅满含风韵,更是遍体清香。

“哦……什么,什么时候的任务?”叶笛说话有些不连贯了。

“呵呵,有两个符合的,一个是镰湖商团,时间是六天后的早晨;另一个是比克中型商行,在一个月左右。前者就在落日城中,正在置办货物;后者还没到达,只是提前发布了任务,具体日期会有进一步的更新。他们都是要求D级以上的佣兵团,前者人数为一百,后者要少些,只需要五十人。你要接哪一个?”管芳怡此时才知道在和一个爱脸红的小弟弟说话,亏她先前还称叶笛“先生”呢。只是刚才出手的那段,看上去却完全不是一个少年可以做到的。

【难怪他受到爷爷重视。】

“那,我选第一个,镰湖的那个。”

“好……行了,六天后的早晨,雇主要求直接在南门口接洽。这是狂犀猎杀任务的一千枚金币,魔晶另算,如果你想卖掉的话,我这里就可以。五阶魔晶可是很昂贵的。”

“可以卖多少?”

“这颗五阶土系的可以售出一万金币以上。”

“这么多?”叶笛惊了一下,他卖给管荣的两颗三阶魔晶可是加起来都没有一百。

“决定了吗?”

“我……还是自己拿着吧。谢谢你的帮助。”叶笛转身离去。

“你的团章明天就可以来取。”叶笛招了招手,表作明白。

“有意思的……”“小姐,交任务。”“好的。”

……

叶笛走出公会,开始物色旅馆,还有六天,先好好休息一下。

突然间,叶笛的目光被拥挤的人群中露出的一个小空隙吸引住了。那里,一道虚影一晃而逝。

【好快!】叶笛脑海闪过两个字:“盗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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