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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王》第十章 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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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的弓箭手式皮甲配上白色的及膝长靴,这便是拉米亚暂时的“制服”。.

尽管拉米亚斯向她强调过皮甲的防护能力与铠甲和链甲的差距,拉米亚还是毅然地选择了皮甲。开玩笑,身上要是套着那么沉重的金属甲,还让不让人走路了?

脚上的靴子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与皮甲不太协调,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军需官那里可找不到她那么小尺码的军靴,这一双还是拉米亚斯去向军中的“伊玛”们要来的——按照拉米亚斯的说明,“伊玛”是兰蒂斯军队中仅有的女性成员,其性质便与她所知的修女相差无几,负责军人日常的宗教活动以及安抚和救治伤病员。

不仅有了制服,拉米亚斯还给她弄了一大盆热水来好好洗了洗头脸。说实话,当拉米亚发现自己轻易将那盆水洗成黑色时,不由感到有些脸上发烫,自己竟然已经脏到这种程度了……

于是在洗干净脸和头发之后,拉米亚又提出了要洗澡的要求,在这个要求再一次得到充分满足之后,拉米亚才精神焕发地整理好着装,给拉米亚斯当起了跟班。

虽然军营中出现一个“伊玛”之外的女人确实有些稀奇,但那些好奇的目光只是在她身上稍做停留,便都老老实实地移了开去,这也许与她身前那个始终没有笑容的拉米亚斯有关。

一边带着拉米亚随意地在军营里走着,拉米亚斯一边简要地向她介绍些常识和注意事项,但无非都是些纪律和禁忌,并不涉及策略和战术的方面。也许对他而言,拉米亚还达不到可以信任的程度,但这恰恰也正合拉米亚的心意,要是真的让她这个超级大外行来帮忙出谋划策,那可真不知道一天会杀死多少脑细胞了。

“军队里带着‘伊玛’的话,行动上不会有所不便吗?她们都不是军人吧?”对于这些身份特殊的女人,拉米亚还是有些好奇的。

“当然会,尤其是需要急行军的时候。所以我们一般把她们和后勤队归在一起。”拉米亚斯解释道,态度虽然冷淡,但也随和。

“那为什么还要带着她们行军?”拉米亚已经习惯了拉米亚斯那种冰山似的接人待物态度,明白这并不是他厌恶自己。

“士兵们需要信仰,这对新兵尤其重要。”拉米亚斯答道,语气中似乎有些惆怅,“虽然杀的人多了就麻木了,但第一次杀人的话,心理上的负担是很沉重的——你在想要杀我的时候,不就曾经犹豫过吗?”

拉米亚讪讪地笑了一下,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那么你……你杀过人喽?”

“啊,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

“……”

“怎么?”

“你……多大?”

“十九岁。”

“……”

十九岁……

这在自己原来的社会里,应当是高中和大学生活的交替时期。尽管往往被披着素质教育外皮的应试教育压迫得喘不过气来,但至少还是生活在文明社会和平年代,在父母与亲友的安排和照料下平平安安地过着每一天。

“啊,对了。”拉米亚斯的表情忽然有些促狭,“‘伊玛’还有另一个分外的职责。”

“嗯?什么?”拉米亚的思绪被他打断,于是随口问了一句。

“和一些同样寂寞难耐的士兵互相慰藉。”

拉米亚稍稍愣了一下,马上便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两片浅浅的红晕不由自主地浮上脸颊,好半天才皱着眉头低声问道:“那你……你也?”

“我?”拉米亚斯的目光在拉米亚的身上转了转,“我这不是有你了吗?”

“滚!”拉米亚直接抬腿往他膝盖上踢了一脚,只可惜以她的力度还无法撼动拉米亚斯的身形。

南边一阵由远及近的嘈杂声引起了拉米亚斯的注意,他立即便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信步走去,拉米亚也连忙跟了上去。

当他们绕过几个营帐,十几面鲜红的旗帜便映入了眼帘。

那种旗帜通体鲜红,中央绘着一个黄色的圆形,圆形之中也用同样的黄色绘出了一只展开双翼的鸟类形象。

“炽翼。”拉米亚斯忽然加快了脚步,使得拉米亚不得不开始间断性地小跑以免被他落下。

当拉米亚斯停下身形的时候,眼前所见到的正是四五十名威风凛凛的重装骑兵。

这些骑兵都穿着与旗帜一样颜色鲜艳的全身铠甲,他们的铠甲同样以红色为底色,在边缘处辅以黄色,而且每个人胸口都绘着一只与旗帜一样的火鸟图案。与拉米亚斯这种全身黑色的朴素主义比起来,这些骑兵确实是光彩夺目。

“下来!谁允许你们在军营驰马!”拉米亚斯这突然如其来的一声大吼,顿时令那些骑兵的目光全都聚了过来,不过看得出来,其中并没有多少善意的目光。

一名看起来像是军官的骑手兜转过马头,身体微微后仰,向着拉米亚斯缓缓驰来——只要看到他那与众不同的额外翼状肩饰,一般人都可以猜得出他是军官了。虽然看不清他头盔下的表情,但仅从那仰起的下巴,以及满不在乎地继续乘马便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军官显然没有把拉米亚斯放在眼里。

内斯特·伐洛文斯,武勇1000

由于目光注意到这名军官身上的缘故,拉米亚立即得到了与之相关的数据。

哇!妈妈咪呀!1000耶!

那如果把拉米亚斯比作张飞,这个家伙岂不就是吕布了?不对不对,拉米亚斯没有张飞那么黑,那么是关羽?也不对,他连胡子都还没长……咦?我怎么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糟糕,看来来者不善,拉米亚斯该不会要倒霉了吧……

呃……我担心他干嘛?还是想想自己怎么样不受池鱼之殃才是正经……

刚才那声喝斥令内斯特相当不爽。身为王长子的近卫队长,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低级军官敢于对他如此不留情面地加以指责。正当内斯特准备给那名不识相的低级军官留下一点教训时,他却突然发现那低级军官的身旁正站着一个女人。

对,是个女人!

虽然齐耳的短发稍稍折损了一些女人味,但是五官精致、体态匀称、身材高挑、前凸后翘……啊!好白的皮肤……

内斯特不由自主地抬起手腕擦了擦差嘴角,确保没有口水泄漏出来,便像川剧变脸一样瞬间坐直身子,以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在拉米亚斯的面前摘下头盔,翻身下马。

内斯特原本是打算先亲吻一下那个女人的小手再说,不过拉米亚斯很不识趣地一闪身将拉米亚挡在他的视线之外,还对他伸出了左手。

作为一名出身高贵,修养良好的贵族,内斯特自然不会表现得过于急色,他若无其事地保持着微笑,伸出左手与拉米亚斯握在了一起:“王国近卫军二等校官,内斯特·伐洛文斯男爵。”

“三等校官拉米亚斯。”拉米亚斯的自我介绍便比他简短得多。

咦?这个星球的礼仪竟然也有握手呀?不过……握个手要这么久吗?还是他们有什么交情,这才一直舍不得放手?

拉米亚忽然注意到了一阵轻微的金属摩擦声,疑惑地看了看内斯特和拉米亚斯那两张都有些涨红的脸庞,这才发现那种金属摩擦声的来源竟然是他们俩的金属手套。

当她正准备进一步验证一下这是不是幻听的时候,两只紧握的手却在此时松开了。

“呵,呵呵。”内斯特仍然笑着,但却有些勉强。他心有不甘地向眼前这位美人微微点头致意,便转回身,牵着战马向那些骑兵走去,“下马,步行!”

拉米亚斯还是那么一副冷漠的表情,直到那些骑兵全都步行离开了他的视线,才缓缓将微微发颤的左手伸到拉米亚面前:“帮我脱下手套。”

乍一看那已经有些变形的金属手套,拉米亚心里不由格登一下,连忙托住拉米亚斯的手臂,小心翼翼地将它脱了下来。

随着那只金属手套一点一点脱去,拉米亚斯手掌上的几道瘀痕渐渐落入了拉米亚的眼中。

“是他刚才握的吗?”拉米亚不由皱起眉头问道。

“嗯。”拉米亚斯看着手上的瘀痕,试着活动了一下还未失去知觉的手指,“那个人……”

“他比你强。”立即便猜到他想问什么,拉米亚摇摇头打断了他,“你有伤药吗?”

“这可不是外伤,一般十几天就应该好了。”拉米亚斯摇摇头。

“呃……那有酒吗?要用粮食发酵的。”

“我不喝酒。”

“白痴!有就去拿点来!”拉米亚又抬腿踢了他一脚。

拉米亚斯的脸上立时涌上一股寒意,但在拉米亚发觉他的变化而显得有些害怕时,那股有如杀气一般的感觉却又不经意间消弭于无形。

拉米亚斯再次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瘀痕,忽然一言不发地带着拉米亚向伙房的方向走去。虽然他不明白这个女人要酒做什么,但却隐隐猜到应该与自己手上的瘀伤有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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