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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之敌》9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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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无聊的一天,刘马呆坐在椅子上,上网浏览各地的新闻,动乱年代,吃瓜群众们关心的事也不一样。

“震惊,某市级英雄以一敌五竟反杀三个。”

“男人看了会沉默,女人看了会流泪,她竟做过这么多大事。”

“不看会后悔,神秘英雄与虎级怪物燃爆战斗视频。”

大灾变前什么人最受欢迎?当然是长得好看的人,特别是出现了一波女装大佬的风潮,严重混淆了男女之间的辨识度,让无数直男直女尽折腰。

大灾变后,战斗力强的人最受欢迎。

长得丑,没关系,有安全感嘛;

长得随性,没关系,有安全感嘛;

长得帅实力又强,绝对会有许多绿茶婊挤破头的投怀送抱。

当然了,如果你是个弱鸡,那长成什么样都不重要,没有女人会把自己托付给不能保护她的男人。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铃声响起,刘马拿起手机一看,是刘爸打过来的。

刘马拿着手机起身走到床边躺下,一边接通电话。

“喂,爸,有事吗?”

“你妈病了,现在在医院,你快过来。”

刘马惊地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抓紧时间换衣服。

“什么病啊?严不严重?”

“还在检查,不过你妈气色不太好,她想见见你。”

“行,行,我马上过去。”

分分钟收拾好出门装,背上背包,顺手摸摸自己的钱包,钱包扁的厉害,接下来要想法子赚钱。

奔向医院的路上,刘马回忆了很多。

“老妈这一辈子都过得忙忙碌碌,仔仔细细,年轻的时候照顾小刘马,等刘马长大又去照顾年迈的父母,其中缘由在此不提,等老人过世,老妈与老爸一块慢慢变老,说是互相照顾,其实还是老妈更累一些。”

至于刘马为什么不在家住,一是因为分的住宅面积太小(政府重新规划,确保人人有房住,但位置和大小不做保证),二是因为刘马还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力量,情感也在慢慢消失,住在一起诸多不便。

而且老妈的退休金足以让二老有一个稳定舒适的生活,种种考虑之下,刘马谎称自己在外已经找到工作,夜班多,不在家里住。

上次离开家已经好几个月,刘马只顾自己过得开心,都没想过回去。

刘马有点担心家中的积蓄不够支付医药费,在这场前所未见的大动乱之后,任何资源都变得有限起来,而原本被某些人刻意抬高的医药费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变得更加难以承受,甚至有了“小病三年白干,大病倾家荡产”的说法。

嗯,怎样来钱比较快呢?眼角撇到一张标注了奖励巨额金钱的传单,身体虽然照着惯性又向前跑了好远,不过关于钱的麻烦都不叫麻烦,刘马还是老老实实退回来瞅传单上的内容。

传单上方是一张凶神恶煞的疤脸壮汉正面照,三道疤从左眼角斜向下划到鼻子,照片上介绍着这家伙是个倒腾军火的厉害角色,通缉赏金500万,a级英雄金手指出面已经将其制裁。

传单下方打起广告:欢迎各位强者加入英雄公会,这里有数不尽的机遇,金钱和美女,只要你实力够强,你会得到任何你想要的。

传单上也提到不加入公会同样可以接取任务,不过对应的条件就苛刻得多,以d级任务起步,c级与d级的任务谁都可以接受,b级任务需要交五万的保证金,并需要验证资格,从这个难度开始执行任务就有了死亡的可能,面对的任务对象是各种各样的亡命徒。

a级任务面对的是各个恶势力,实力不够的人万万不敢接手,但任务对应的奖励十分丰厚,一旦开张足够奢侈的生活五年。

就像是大动乱前的nba球星,有的在球员期间并没有合理管理财产,靠着优秀的表现拿着大合同过上十几年奢侈的生活,一旦退役后,没有了收入来源,很快就会坐吃山空,过的穷困潦倒,甚至要靠别人的接济才能生活下去,有些a级英雄就这么被绑在了英雄公会的船上,甚至连死都可能在为公会战斗。

s级任务需要公会上层开会给出方案,面对的是危害一个聚集地的怪物,从根本上讲,公会目前的高端力量并不多,可能国安所属作战队的一个正式队员就能搞定的事情,工会需要一系列周密的安排,十几个甚至更多的a级及以上评级的英雄通力合作,定制几件针对性克制怪物的装备,经历一番苦战方能杀死怪物,尽管准备得如此充分,也不能保证战斗中不会出现伤亡。

从某种程度上讲,英雄公会是国家在体制外管理超能力者的有效手段,这里的超能力者并不一定就是变异或者觉醒能力的人,只要战斗力超出常人过多,不管你喜不喜欢战斗,都会被监视。

当然,这种小动作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

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没有哪个国家希望自己的领土内有太多影响安定的因素。

。。。

刘马有些心动,现在他急用钱,虽然不确定老妈的病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不过多准备一些总是好的。

那些作恶的独行侠行踪不定,会在找他们的路上浪费很多时间,再说了他们身上带的都是战斗装备,生存物资,最多带点黄金钻石等硬通货,拿到手换成现金又是不小的麻烦。

难不成对那些有钱又作恶的大势力出手?下手快点,应该能拿到不少钱,不耽误老妈的治疗,自己也能偷懒一段时间,两边都能兼顾,完美。

咦,总感觉忘了点什么。

刘马托着脑袋,眉头紧蹙,忽地一手握拳砸在另一手的掌心,想起来了。

拿到钱要不要马上走?自己虽然是缺钱迫不得已,可是这么做就成了小偷,但拿走人家的钱还把人家打死,哦不,制服,送给国家审判,好像也不太好,那些人肯定会进行报复,自己倒没什么问题,二老的安全不可能时时刻刻亲自盯着,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看来,得另外想个周全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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