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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第二章 乱世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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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正午,窗外的天空碧蓝如洗,微风中弥漫着清新、湿润的气息;窗内的景象却截然不同,明媚的阳光被厚重的窗帘遮挡,留了一室的阴暗和沉积的烟酒气。

手机铃声没完没了地响着,一秒都不停歇,宿醉中的安以风终于忍无可忍,闭着眼睛在头顶上方摸到手机,烦躁地接通:“什么事啊?”

“你在哪儿呢?”电话里传来韩濯晨有些急促的声音。

“在哪儿?”这个问题把安以风问住了,他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散发着烟酒味的沙发上,旁边的茶几上林林总总地摆满了空着的酒瓶。茶几对面的墙边摆着一台很大的电视机和一台点歌机,这显然是一家夜总会包间的标准配置,至于是哪家,他分辨不出。

他努力回忆了一下。昨天晚上他和兄弟们喝酒,喝得有些醉了,想回家,兄弟们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到一家夜总会,他当时醉得稀里糊涂,也记不清是哪家了。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一家夜总会吧。”

“应该?”韩濯晨对他的回答十分不满。

“我昨晚喝多了,记不清被带到哪儿了。”安以风揉揉刺痛的太阳穴,问道,“你找我有事?”

“没事,就是确认一下你死了没有。”

“哦,还没死。我活得挺好,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就是有点儿头疼……”安以风按着额头,不知第几遍告诫自己,“下次说什么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既然没死就别装死了。雷哥约我们去兰亭坊聚聚……”

“又是夜总会?”安以风顿时感觉头更疼了,“就不能换个地方聚吗?”

“你想去哪里聚?警察局?”

“嗯!这个提议不错。我还可以找个警花喝喝茶、聊聊天,警花肯定比兰亭坊那些庸脂俗粉有内涵。”

“内涵?”韩濯晨冷笑一声,“你能跟女警聊什么?是聊‘责任分散效应’,还是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什么分散效应?什么症候群?你说的是什么东西?”

韩濯晨沉默了一下,有些不耐烦地说:“行了,没时间跟你扯了。

我在家等你,你回来换件衣服,我们一起去兰亭坊。”

“行!”

挂断电话后,安以风从沙发上爬起来,去洗手间里简单洗了把脸,提了提神,便开车往公寓的方向行驶。他的住处在中海街,街道很窄,旁边林立的铺子又占了些路,过往的车辆不免拥堵,车速缓慢。

他摇下车窗,一边开车,一边随意地浏览着路边的店铺。

车子经过一个街口,他又看见了街口那家废弃多年的铺子,现在铺子正在翻新,原本的牌匾被丢在一边,“武馆”两个字在破旧的牌匾上摇摇欲坠。他不自觉地放慢了车速,最后又看了一眼那剥落了金漆的两个大字。

十三年前,这两个字刚喷了金漆,阳光一照,特别晃眼。那时候,安以风才十一岁,长期营养不良导致身体瘦弱、身材矮小,学校里的同学总是欺负他。他以为自己学会了功夫就不会被人欺负,整日央求奶奶送他来这家武馆学功夫。

奶奶却总是摇着头对他说:“拳脚无眼,伤人七分免不了自伤三分,结了仇怨早晚都要偿还。还是读书好,好好读书,好好做人,将来才能过安稳的日子。”

那时的他年幼无知,并不期待未来的安稳,只想在学校里不被欺负。

后来有一天,他又被几个男生欺负了。他们不光对他拳打脚踢,还用烟头烫他,把他的手臂烫得全是血泡。他害怕奶奶看见了会心疼,躲在学校的球场不敢回家。

天黑了,奶奶看他还不回家,到处找他,最后终于在球场找到了他。奶奶原本很生气,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可当她看见他脸上的瘀青和手臂上的烫伤,就一句话都不说了,用力拉住他的手带他回了家。

第二天,奶奶没有送他上学,而是拿出全部的积蓄带着他来到了这家武馆。

奶奶说:“小风,你一定要记住,你学功夫不是去争强好胜,是要保护自己。”

他坚定地点头,道:“我保证,我学会了功夫,一定不会欺负人。”

从那天开始,他每天都努力地练拳,各种拳路都认真学。他也很有天赋,学了五年就成了整个拳馆里最能打的人。但他一直谨记奶奶的话,除非不得已,他从不动手打人。后来,奶奶去世了,他慢慢长大,渐渐懂了何谓“安稳的生活”,那就是有体面的好工作、丰厚的经济收入、宽敞温馨的家、温柔美丽的老婆。而他除了会打拳,什么都没有,为了给奶奶治病,他把唯一的房子都卖了。他没有家,没有积蓄,也没有稳定的工作,他不甘心每天做服务生被人呼来喝去,于是在同门师弟的介绍下,去了黑市打拳。

那时候,他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有多么冷酷。

他打拳虽然赚钱多,也能在打败对手的一刻感受到强烈的成就感,但他也经常会因为不服从老板的安排,不接受“黑幕”而遭到报复。

他以为最差也不过就是如此,却不想遇到了雷氏集团的新任接班人雷让。雷让看中了他的身手,用尽各种方法想把他收入雷氏集团。

安以风对雷氏集团是略有耳闻的,并不想走那条血腥之路,但他没有选择。有些人是真的惹不起的。他可以让你风光无限,也可以让你生不如死。

最终,安以风被逼无奈,进入了雷氏集团,他才真正明白何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世界有太多的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这六年里,他为雷氏出生入死,才取得了雷让的信任。雷让把雷氏很多赚钱的生意都交给了他管理,包括赌场、夜总会、财务公司。

在别人眼中,他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每天不是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就是在赌桌上逍遥快活,风光无限。可没人知道,他有多反感这样的日子——与人争抢的都是赌档、盘口和夜总会,做的是皮肉生意,每一分钱都是带着血腥味的,榨干的都是别人的骨髓。

很多次午夜梦回,他也会问自己:我就这么过一辈子吗?不知道在哪里睡着,在哪里醒来,甚至不知道在哪里死了,有没有人给我收尸?

他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过,可他没有选择。他走上了这条路,就注定了回不了头,只能一路拼杀,到死为止。

想起过往和当今,安以风心情有些低落,想要抽支烟,却在车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他看见路边刚好有一家便利店,便将车停在街边,进便利店买了二十包香烟。拿着烟坐回车里,他慢慢拆开包装,把五包香烟塞进车子的置物箱,剩下的烟随手丢在后座上,开车继续向前。

在街口遇上了红灯,安以风停下车,摇下车窗望向天空。蓝天白云像是刚刚被水洗过,洁净无瑕,他低头再看街边的水渠,污秽不堪。这就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别。

正感叹着,他在后视镜里看见一个年轻女孩。她正在街上奔跑,黑缎般的直发和淡黄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舞,似秋天的落叶,浪漫又唯美,就是身材有些纤瘦,让他禁不住担心她会被风吹起来。

安以风伸手擦了擦后视镜上灰尘与雨水凝结成的污渍,他不是为了看她的长相,只是想看她跑得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汽车的喇叭声从后面传来,似在催促他,他移回目光才发现绿灯已经亮了。他将脚从刹车移到油门,正准备踩下去,后视镜中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的车前,伸手示意他不要开车。他一惊,急忙踩下刹车,把挡位换成停车挡。幸好他的反应够快,否则眼前的女孩现在怕是凶多吉少了。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女孩,只见她双手按着胸口不停地急喘,脸上都是汗水,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

安以风遇到过不少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追他追得气都喘不过来的他还真没见过。为了她这份执着,他决定下车表达一下“关心”。

“你不要命了?!”他对她大声怒吼。

女孩摇摇头,按着下腹深深地喘口气,才将手中的钱包递到他面前:“你的,钱包。”

“哦……”他顿时哑然。原来是他买烟的时候把钱包掉了,人家拾金不昧,还特意追了五个街口,就为了还他钱包。

“谢谢!”他有些尴尬地接过钱包,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手指把略湿的头发别在耳后。她这一丝孱弱的美让他心生怜惜,有种想去为她理顺发丝的冲动。

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讪笑道:“追我追得这么卖力,我还以为你是警察呢!”

“嗯?”她愣了一下,一点儿都没有领会他的幽默。

“开个玩笑!”

她僵硬地笑了笑:“这个玩笑很好笑。”

很明显,她不觉得好笑。

安以风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讲笑话有这么冷,膨胀的自信心被打击到了。他努力想找点儿轻松愉快的话题聊聊,以表达他对她拾金不昧的感激之情,女孩却没给他机会表达,转身离去。

安以风望着她离去的背影,看着风吹乱了她长长的直发和淡黄色的裙摆,一时间竟然失神了。直到后面一连串的车等得不耐烦了,刺耳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他才回到车里,继续前行。

很久之后,他才知道这个拾金不昧的美女叫司徒淳,刚好是个警察。

也是很久之后,他才明白一个道理:人往往记不住自己拥有什么,却总能记住自己没有什么,所以盲人最向往光明,邪恶的人最畏惧正气,而深陷泥沼中的他,最倾慕的就是司徒淳的一身高洁之气。

那天,安以风的车即将开到公寓时,他的手机响了,屏幕上面显示着“阿苏”两个字。阿苏的名字叫苏晔,今年二十五岁,他和安以风的经历很像,也是从小没有父母,为了赚钱在黑市打黑拳。

半年前,安以风去看拳赛,遇见阿苏因为不肯打假拳而被一群人围攻,他自然要路见不平出手相救。当然,也轮不到他出手,他的几个手下象征性地挥两下拳头,威胁恐吓几句就搞定了。阿苏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非要“以身相许”,跟着他,做他的人。

安以风看阿苏身手好、有情义,人也机敏,就把他留在了身边。

这半年多,阿苏跟着他出生入死,被枪指着头都没退缩过,特别像他。

所以安以风的手下虽多,但他最看重的就是阿苏。

“风哥,潮东会的人和我们因为抢生意打起来了,他们一帮人把我们娱龙城的门堵上了,我们打不打啊?”电话刚接通,阿苏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其实阿苏比安以风大两岁,却也喜欢和别人一样叫他“风哥。”

“他们来了多少人?”安以风不慌不忙地问道。

“看着有四十多人。”

安以风粗略计算了一下他在娱龙城安排的人手,大概有二十人,人数上不太占优势:“等我到了再打。”

“你大概需要多久能到?”

“十分钟。”

“好,那我尽量拖延时间。”阿苏说,“如果他们先动手,我们就只能打了。”

“嗯。”安以风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打不过就跑。”

“明白。”

安以风挂断电话后立刻又打给韩濯晨,告诉他:“我的场子出了点儿事,我去看看。你先去兰亭坊吧,我晚点儿过去。”

韩濯晨听出他语气急迫,也不废话,只问:“需要帮忙吗?”

“不用。”

他挂了电话,掉转车头,向娱龙城的方向飞驰而去,嘴里却还忍不住抱怨着:“烦死了,这些人就不能不折腾吗?”

可是,他们怎么可能不折腾呢?

望山区是x市有名的“繁华乱世”,有着娱乐服务行业最繁荣的砵兰街,有商贸业最繁华的沙河街,也有货运最集中的港口码头,所以这个区不可避免地成了野心勃勃的人眼中的一块肥肉。经历了数年的争斗,这里被势力最大的三个犯罪集团占据——崎野帮、雷氏集团,还有潮东会。

崎野帮的龙头是九叔,靠走私的生意赚钱,控制着x市一半的码头,也包括望山区的码头货仓。

潮东会的管事人是霍东,他是x市最大的毒品商,控制了望山区百分之九十的毒品货源,赚了不少钱。近些年,警方对毒品打击力度加大,霍东的生意不好做,他见娱乐城的生意好做,也想分一杯羹。他在望山区开了几家娱乐城,其中一家还开在了安以风的娱乐城对面,黄赌毒一应俱全,生意自然红火。

被潮东会抢了生意,安以风自然不能忍,正准备找机会反击,不承想今天机会找上门了。安以风开车赶到时,双方的小弟正聚集在街上,吵吵嚷嚷,冲突一触即发。

安以风下了车,先走到人群中间,问正在极力安抚双方的阿苏:“怎么回事?”

阿苏说:“风哥,他们太不懂规矩了,豪赌强是我们的老客了,刚才脚都已经迈进我们的门槛了,硬是让他们的人给拉了出去,还说什么换个地方换个风水,没准赢得更多!”

“话不能这么说。客人听了谁的话、想去哪儿,我们也阻拦不了不是。”对面一脸假笑的小弟说道。

“你是跟谁的?”安以风问。

“晋爷。”那个小弟提起晋爷,一副狐假虎威的架势。

“晋爷?难怪了……”晋爷在潮东会里年纪最大,开了二十几年的赌场,要钱有钱,要资历有资历,地位仅次于霍东,是潮东会在望山区的管事人,望山区的人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安以风退后一步,朝旁边的阿苏使了个眼色,阿苏会意,上去就是一拳,打得那人掉了一颗牙,满嘴鲜血。一看有人动手,两边的人立刻围了上来,厮打到了一起。

安以风的手下虽然人不多,但是有他坐镇,气势高涨,晋爷的手下自然讨不到便宜。两伙人打了不到十分钟,晋爷的手下就全都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安以风自始至终都站在旁边看热闹,热闹看完了,才交代阿苏:“阿苏,刚刚是谁拉的客人?教教他什么是规矩。”

阿苏得了令,立马找了两个人,拎起地上的一个人往巷子深处走去。很快,巷子里便有哀号声和求饶声传来,后来变成惨叫声,最后便没有了声音。

安以风在巷子口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两口,觉得没劲,又扔进了垃圾箱里。

没一会儿,阿苏过来复命,说:“风哥,事情已经办完了,给留了一口气。”

“嗯。”

阿苏凑到他耳边,又说:“我刚刚收到消息,晋爷在到处打电话叫人,估计是要来找我们算账。”

“动作这么慢?我都等他半天了!”安以风不满意地叹了口气,说:“算了,我刚好饿了,我们先去陈记茶餐厅吃点儿东西,边吃边等。”

“那我们带多少人去?”

“我们两个人。”

“就我们两个人?”阿苏的声音有点儿发颤。

安以风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走吧,陈记的虾饺那么贵,人多了我可请不起。”

阿苏还是有些害怕,试探着问道:“风哥,要不我给晨哥打个电话吧?多请他一个,应该花不了多少钱。”

“阿苏,你跟我多久了?”

“半年了。”阿苏答道。

“哦,半年,你还没见过我砍人吧?”

阿苏急忙点头。他早就听说安以风是这个区最能打的,但是安以风这个人脾气挺好的,遇事很少生气,脸上总是挂着随性的笑容,即便生气了,也是让别人动手,自己极少动手打人。此刻听安以风的意思,他打算出手了,阿苏有点儿期待,也忘了害怕,跟着安以风去了陈记茶餐厅。

时值午后,茶餐厅的生意不错,老板娘一见是常客来了,热情地招呼:“阿风,今天怎么来这么晚?还要吃虾饺吗?”

“对,先来六笼。”安以风对老板娘的态度非常客气,“陈姨,一会儿可能有人要来找我麻烦,你把贵重的摆设都收一收,砸坏了我可赔不起。”

“啊?用不用我打电话报警啊?”

“好主意!”安以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一会儿你看见他们进门就打电话。你不是跟于警官很熟吗?他肯定会管的。”

“好、好,我一定打电话找他。你也要小心点儿。”老板娘连连点头,温柔的眉眼中流露出的不只有害怕,更多的是关切,就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关心,“我现在就去给你拿蒸虾饺,马上就来。”

“谢谢陈姨。今天不管打坏多少东西,我都赔你双倍。”

“东西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人没事。”

安以风笑着点头,说了句:“放心吧,好人不长命,像我这种祸害,能活一千年呢。”

“你这孩子,净说些胡话。”老板娘摇摇头,忍不住劝道,“阿风,以后还是少惹些事吧。”

见安以风配合地点了头,老板娘匆匆去了后厨安排蒸虾饺。虾饺很快就端了上来,散发着鲜甜的香气,安以风顿时觉得饿了,一口气吃了三笼虾饺。阿苏心里多少有些不安,一笼虾饺都没吃完,晋爷便领着四五十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茶餐厅的门外,原本就狭窄的街道忽然间挤进了这么多人,更显得逼仄了。

茶餐厅里的几桌客人见情况不对,急忙结账跑了。

晋爷带着十几个人进了茶餐厅,昏黄的吊灯照在晋爷的脸上,更加深了他眼角沟壑般的皱纹,凸显出他一身的暴戾之气。他带来的手下也是各个高壮,目露凶光,一副剑拔弩张之势。相比之下,安以风反倒一派悠然自得,满脸享受下午茶的愉快表情。

“晋爷,这么巧,你也来吃虾饺吗?”安以风热情地招呼了一声,继续吃。

“少废话,安以风,你既然认识我,就该知道我为什么来。”

晋爷坐在安以风的对面,点燃一支烟,满脸皱纹堆积在一起,一说话更显老态。

“当然知道,你的手下不懂规矩,抢我的生意,我帮你教训了他。

你是来赔礼道歉,外加感谢我帮你教手下的,是吧?”

“没毛的兔崽子,跟我叫号是吧!我的手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训了?!”

安以风放下筷子,往椅子背上一靠,抖了一下风衣,无所谓地道:“晋爷,你年纪这么大了,眼睛和脑子都不太好使了,手下都教不好。

我们的场子在一条街上,也算是邻居,我帮你教训教训手下也是应该的。”

“安以风,你!”晋爷拍着桌子站起来,吹胡子瞪眼,简直恨得牙根痒痒,“我本来想给雷让点儿面子,给你留条命,既然你自己找死,就别怪我了!”

安以风忽然笑了,好像听到了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缓缓地道:“你要我的命?凭什么?就凭你带的这些废人,还是凭你这老胳膊老腿?”

晋爷被气得脸色铁青,却忍下没发作,大声道:“小子,我早就听说你能打,可你再能打,也就是一双手脚,能挡得住这几十把刀吗?你就别硬撑了,现在给我倒杯茶、认个错,我看在雷让的面子上留你一条命。”

安以风看了看手表,缓缓地从外衣的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燃,吸了几口,吞云吐雾间眯起眼睛看着晋爷:“晋爷,我敬你年长,就不打你了。你要是真想要我的命,就回去找霍东,让他带人来吧。”

“行啊,你小子真有胆子,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晋爷看出他不想和谈,也不忍了,对后面的手下做了个“打”的手势,伸手就要掀桌子。谁知他的手刚碰到桌子,安以风的腿就猛地踢了过来,他连安以风的动作都没看清,就感觉腹部剧痛,整个人重重地跌了出去。他的腰椎正好撞到了桌角,下肢瞬间麻痹,再也爬不起来了。

然后,他就半躺在地上看着自己的手下被安以风一个个地打倒在地。他以前确实听说过安以风身手好,今天带来的人都是潮东会里厉害的打手,没想到这些人在安以风面前就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一样,任安以风踢来踹去,就算手拿砍刀都占不到一点儿便宜,反倒被安以风夺了刀。

转瞬间,茶餐厅里的一批打手倒下了,外面的人冲进来正准备狂砍,就听安以风淡淡地问阿苏:“警察到哪儿了?”

阿苏向来反应机敏,听他如此问,便大声喊道:“风哥,你看,警察到门口了。”

众人下意识地回头去看。

安以风趁机拉着阿苏从茶餐厅的窗户跳了出去,穿过后面的一条窄街,骑上他早已准备好的摩托车离开了。晋爷的打手们以为上当了,拿着砍刀就追了出去,谁知刚追了半条街,就看见一队警车开过来,将他们团团围住。

带队来抓人的并不是于警官,而是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的高级督察姚觐。他是出了名的作风凌厉,一见数十人拿着砍刀冲出茶餐厅,而餐厅里又有很多人受伤,二话不说,直接把没受伤的人带去警局,受伤的人送去医院。

晋爷自然不敢说自己是去砍人的,只能说自己去茶餐厅吃饭,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无缘无故就有人来砍他,把他打成了重伤。

最后,有些人出面担了罪,晋爷和其他的打手就没事了。

阿苏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满心崇拜地看着身边优哉游哉地看海景的安以风:“风哥,这次晋爷可真是栽得够惨的!”

“你最近多留意些风声。我动了晋爷,霍东肯定不会放过我。”

“我明白,我一定多留意。”阿苏有些不解地问道,“风哥,雷哥不是想转型做正当生意吗?怎么还让我们打打杀杀、争来夺去的?”

“雷氏做了这么多年的偏门,哪儿有那么容易转型?想要彻底洗白雷氏,还需要很长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自然不能丢了地盘,丢了势力……鱼和熊掌,他要兼得。”安以风拿出一根烟,叼在嘴边说,“所以他把晨哥放在明处,替他做生意、谈理想,把我放在暗处,为他拔掉眼中钉、肉中刺。”

“原来如此。我现在终于明白雷哥为什么这么喜欢你,把这么多夜总会都给你管了——你是真的很厉害,晋爷都栽在你手里了!”

安以风望望碧蓝的天空和开阔的海面,说:“你错了,他一向不喜欢我。”

“不会吧?”

很多人以为雷让重用他,所以扶他上位,让他成为砵兰街上最厉害的人。可他心里非常清楚,如果雷让真的在意他,就不会把他当成一件杀人的利器,砍向对手的要害之处。

再锋利的剑,出了鞘,也必定与人刀锋相碰,遍体鳞伤。

面对阿苏难以置信的目光,安以风笑了笑,故意调笑道:“你没看出来吗?他喜欢的是晨哥。”

“……”

阿苏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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