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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后外传》第六十二章 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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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府的路上,天蓝蓝,风朗朗,心情那叫一个舒畅,唱罢《亲亲》又哼《暖暖》,小满足感无限膨胀,恨不得找个树洞好好得意一番。

贺老三的事情算是妥了,这个大人才今后就要感恩戴德地给我卖命,让我怎能不暗爽,再说不管将来如何,提前在南方布下一颗棋子,左右没有坏处,至少以后去南方游玩有个小地主接待,哦呵呵呵,高兴。

一路淫笑不止,不知不觉来到熙熙攘攘的街市,喧哗吵闹,入耳不啻于仙乐梵音,不过不知哪位大神心不在焉,演奏时频频出错,一道极不和谐的声响混杂在天籁中,格外清晰。

“小哥,小哥请留步……”

哎,世风日下,当街犬吠,我摇摇头,假装没听见,低头继续走自己的路,让恶犬吠去吧。

奈何偏偏身后穷追不舍,肺活量不济,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仍在声嘶力竭,“小哥,小哥,是老夫,郑欺仙。”

郑欺仙?!耳熟得很,那老神棍叫的不会是我吧,回头一瞧,郑欺仙正大步流星向我扑来,势如雷霆,不过是深秋的衰雷,日薄西山,空折腾,却没什么大动静,白色衣袍猎猎生风,没有三月春帏的妩媚,没有劲草折腰的肃杀,徒留虚张声势的点缀,不过,嗯嗯,如果按照这种势头坚持不懈,残奥冠军指日可待也。

“原来是您老啊。”我施施然止步,伸手掏掏耳朵,屈指往地上一弹,扯出欠扁的嚣张笑容,“不好意思,最近有点耳背,未老先衰,没准是坏事做多了遭的报应。”

郑欺仙翻翻白眼,自顾喘着大气,无暇理我,好半天才顺溜过来,山羊胡子抖了抖,皮笑肉不笑道:“小哥风华正好,耳背那是思虑过重所致。”

“嘿嘿。”我咧嘴呲牙,轻飘飘道,“对了,贺三哥的事情多亏您老帮忙,给晚生个结草衔环的机会。”

“举手之劳,不必。”郑欺仙慢悠悠摆摆手,做足了姿态,“小哥知恩图报,用心良苦,实为我辈表率。”

谁跟你一辈,我腹诽,干笑两声,松松一拱手,没好气道:“您老有何吩咐?”

街上人来人往,郑欺仙随口应付着熟人不时的招呼问候,瞅着我一副欲言又止之态,等得我愈发不耐,迈步作势要走,郑欺仙急了,匆匆四顾张望一番,急急忙忙引我快步来到街角。

甫一站定,郑欺仙就劈头问道:“老夫幸不辱命,小哥的恩算是报完了,可是小哥先前许诺的宁国府张厨子的事……还不见丁点眉目啊。”

“哦,那个求子……”我拖长了尾音,晃晃脑袋,恍然大悟的样子,“想起来了,您老将那法子告诉张厨子了吗?”

“早就跟他说了。”郑欺仙一个劲地捋他那绺山羊胡子,照这架式长此以往,迟早攒出一副羊毛手套,“张厨子虽是将信将疑,但也满口答应了,着实回家安生了一阵子,可是那莽夫也忒心急了,明明白白说好了,只要坚持不懈,三个月后必见成效,这才几天就按捺不住了,最近更是三天两头地跑来找老夫催问,火气一天比一天冲,哎,这可怎生是好……”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好一对活宝,我乐得肠子打结,脸上憋得辛苦,咳嗽半天,才板起脸一本正经道:“原来如此,张厨子是个粗人,难免行止无状,何况又求子心切,失礼之处,您老何不体谅体谅。”

郑欺仙瞅着我苦笑,雪峰之巅的馥郁兰芝落魄成犄角旮旯的麻点苦瓜,“小哥莫要挖苦老夫,实话跟小哥说,那个什么不入庖厨,泔水洗手的法子老夫闻所未闻,此等奇思妙想荒诞诡异,全然看不出什么道理,怪不得张厨子越来越不信,老夫自己也深感怀疑,老夫一个丈二和尚,应付张厨子自然吃力,哎,真是头疼。”

“子嗣艰难那是因为有病,有病求医,自然耗些时日,哪有立竿见影的,何况我又不是华佗扁鹊,没有药到病除的本事,管他信不信,慢慢等着吧。再说他这么多年求医问药都过来了,还差仨月?”我撇嘴嗤道,一脸不屑。

“可不是这个道理,奈何他不依不饶的,嚷嚷着说他家小姐菩萨心肠,许了他三个月的假,他天天忍着恶心泔水洗手,扬言要是不管用就跟老夫没完。”得,苦瓜委屈成了烂苦瓜。

“呵呵,呵呵。”我干笑不止,摊摊手,凉飕飕道,“他不信拉倒,我也没辙。”

郑欺仙脸色变了数变,堵得说不出话,山羊胡子跟着一翘一翘地抗议。

谁让他当初贸然听信我的挑唆,言之凿凿撂下了大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以至如今骑虎难下,说白了都是自找的,再说,最先装神弄鬼的可是他郑欺仙自己,枉他自诩欺仙,平日里招摇撞骗,到头来还不是损人不利己。

郑欺仙枯瘦的爪子捂着心口,瞪我半天,忽然诡谲一笑,阴阳怪气道:“老夫平生阅人无数,指着这个本事吃饭,自问鲜有走眼,面相行头,言语做派,无论什么人,不消片刻便能猜出几分出身来头,道行深浅。”

没错,眼力正是你们神棍这行的基本功,否则凭什么下菜碟,你个人精不就是业内翘楚?!不过……郑欺仙扯这些到底什么意思。

我警惕地盯着郑欺仙,眼神戒备。

郑欺仙瞟我一眼,仰头哼哼两声,枯爪随便点着路人甲的脑袋,笃定道:“那小子油头粉面,拾掇得有模有样,走路鼻孔朝天,一脸嚣张跋扈,八成哪府的公子少爷,看那一身细皮嫩肉,从小娇生惯养的主儿,可惜啊,嘿嘿,年纪轻轻便脚步虚浮,印堂晦暗,已然是外强中干,早早被酒色捣腾虚了,看着还像那么回事,其实不过是绣花枕头。”

我依言向东望去,绣花枕头倒是生了一副好皮囊,一袭天青色云草暗纹绸衫,衬得唇红齿白,油光水滑,腰间一枚鼎铭玉佩融光隐隐,价值连城。

枕头正踱着方步,雄赳赳而来,不时左顾右盼,色眯眯寻摸着往来的大姑娘小媳妇还有……美少年,身后跟着两个狗腿子,皆是凶相毕露。

天啊,通吃!这主儿不好惹,眼下的当口莫要节外生枝,自己男装在身,千万别被他看上,我下意识缩缩脖子,忽然意识到现在油绿的脸色多么寒碜,不由得一笑,暗骂一句,自恋狂。

望着枕头消失在街角的背影,我咂咂嘴,由衷佩服郑欺仙的眼光,这老东西还真有两下子,难怪混出名气,古人啊,还是好骗。

“小哥还算认同?”身边被忽略的郑欺仙冷不丁冒出一声。

“有理,有理,慧眼如炬,鞭辟入里,佩服。”我随口应付,肚中暗暗揣摩郑欺仙的意图。

郑欺仙亮出神棍招牌,戴上高深莫测的笑容,斜眼看着我,道:“小哥周身贵气,衣饰华美,气宇轩昂,谈吐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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