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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繁花:爱上校长的儿媳》010 高抬贵脚,把我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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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穆仁芳已经27了,单身,脸上长了黄褐斑,当年那对儿傲然耸立的东西也 “推心置腹”地垂了下来。以娇柔著称的美女在迟暮之后大多是可怕的,心态尚未丢盔卸甲之时,紧致的皮肤最先背信弃义。年华似水,却无法灌溉皲裂的青春。她浑然不觉,抑或是视而不见。于是我明白,“优越”对于某一个人,就像血液,鲜艳、粘稠。她要它循环,要它蒸腾。她离不开它,一时一刻也不行。

我的错误就是在那个下午劈手夺掉了她的优越。

我是铁了心的要分手,而分手,还是和平一点好。

穆仁芳一直斥责了我两个小时,其间我一动不动连个脚印儿都没差。围观者走了一拨儿又一拨儿,穆仁芳的两片嘴唇一刻不停歇,嘴角挂着沫状液体,像瓶生气的啤酒。我顶着烈日垂着头,通红的脸宛如腌过火的鸭蛋。最终导致我崩溃的是穆仁芳的一句话。

“分手?笑话!放眼师大女生,只有我愿意将就你,咱们俩谁甩谁啊!”

我一下子笑场了,我说:“念在我都被晒成这样了,您就高抬贵脚,把我踹了行不?”

穆仁芳杏眼圆睁:“苏澈,你别蹬鼻子上脸。我一周能收到三封情书,我一学期能收到十几次花,五四青年节都有男生送我礼物!你有什么?”

我觉得这场和平分手已经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一场单方面的标榜和挤兑,醋味有余,温情不足。我终于想转身走掉。

她气急败坏地喊:“有本事你找个比我强的试试啊!”

我又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找不到?”

穆仁芳的两只手攥成了小拳头,使劲了半天劲,忽而笑了。她轻蔑的眼神挑战着我的五官,然后将一句话结实地喷在我脸上:“行尸走肉一样的人也配得到爱情?”

良久,我说:“谢谢你,穆仁芳,谢谢你这么看轻我。我一直找不到恰当的词来形容我自己,行尸走肉――嗯,太好了――被你一语成谶。我不是不懂爱,也并非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爱一个女人,比那些青年节送你礼物的男同学们还要疯狂,我时刻想着她却又不敢去见,我连偷窥都不敢,我已经无药可救了,可我怕病入膏肓――喜欢一个人的概念,就是明知道修不来正果,就连多一天折磨都是快乐的。我不想挑战你的好奇心,那样你会失眠甚至生病的。告诉你,她叫夏婕,英语C班的老师,校长儿子的女朋友。我承认我被你刺激到了,我要有所行动了,穆仁芳,如果你觉得她比你强,那么我就去试试了。我到底看看我苏澈有没有这个本事。”

穆仁芳蓦地笑了:“好啊,苏澈,你尽管试吧。我祝你成功。”

我冷漠地注视着她的笑。我读懂了那笑容的意思,她舒展的眉毛和咧开的嘴仿佛在说:我祝你架个云梯就能够到月亮,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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