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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狙杀》第九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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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这把枪怎么办?”林木问道。他并不关心事情的后的背景关系,只是东西是由他送来,自己是附有一定责任的。“拿走拿走,快把你的东西带走!”孔琳心躲在妈妈怀里乱叫,她眼里东西似乎是林木拿来吓她的。林木听她这么说眉头微微一动。

发生这种事情,陈茜也觉得很不好,她对林木一点头,说:“有些复杂,我们还需要处理点小事情,不好意思今天大概是请不了你吃饭了,下次吧。这把枪你拿出去处理掉吧,不用报警了,还有不用交我夫人,叫我阿姨就行了。”

“嗯”林木答应了一声,拿着枪出去了,临走吕雅冲他做了个鬼脸。虽然没吃成晚饭,但林木的心情依然很好,这顿饭他本来就不想吃,在那里呆着都觉得尴尬。陈茜叫他把枪处理掉是叫他那出去扔掉,但他舍不得,出了门一个人悄悄把枪贴身藏了起来,心想刚才你撞坏了我的车,这东西就当是赔偿好了。一把枪,还带三颗子弹,全是上等货,比自己当兵是每年只能摸几次的破枪好多了。一路跑回去,他时不时就要隔着衣服摸一下,一路快跑回到家里,关上门好好的把枪从头到脚抚摸了一遍,越看越喜欢,越看越中意,这是他出生以来拥有的第一把枪,当然,以后可能还会有很多,但第一次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他把枪拆开又装上,把子弹进膛又退膛,把家里的东西一样样的瞄准,大到衣柜台灯小到苍蝇蚊子,全都不放过,统统“嘣”了一遍。今天晚上他还特意打开电视看了会儿枪战片,这种电影他只是小时候爱看,长大以后就觉得里边的枪战场面太假,今天他的心情是真不错,一边看电视一边用“贝雷塔”瞄准里面没一个匪徒,在他眼里,如果自己在现场的话,那些喜欢逞英雄用双枪边走边打的笨匪徒一个都跑不了,全都给爆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林木的生活好像重新上了发条,每天上班都特别带劲,见到人偶尔也学着打打招呼了。来公司四个月,他除了和王大海每天说几句话,其他人他都不怎么理睬,在别人眼里,这个小伙子能干,也勤劳,就是有些木讷。现在他和人家打招呼,大家一时间都有些不适应。

……………………………..

这天,林木和往常一样,骑着新买的二手自行车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之间,忽然听到背后一阵骚乱,传来几声枪响。回头一看之间在路边一家银行门口停着一辆运钞车,车子周围躺下了三个穿着防弹衣的武装警察,周围流了一滩血,看样子应该是凶多吉少了。林木心中一紧,知道大麻烦来了,自己遇到了打劫银行的劫匪。见到死了人,街上人群开始发生骚乱,银行附近的人拼命想逃到完全的地方,其他地方的人反而在往案发现场挤,想过来凑凑热闹。拥挤的人群很快形成了一股人流,将林木挤到了路边上,踩着他的自行车往外跑。

虽然还没看到劫匪的样子,但他知道这些劫匪都是相当专业的,枪声一响武装警察就倒下了,看来不但早就有详细的计划,在附近楼上很可能还有匪徒的狙击手。运钞车周围既然没有人,那匪徒肯定已经上了运钞车了,银行内部肯定已经有人报了案,那么劫匪肯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离开的。林木环视了周围一圈,很快确定了狙击手的位置:对面是一排不高的老式楼房,都只有三层,其中一个楼顶处有一个突起的小阁楼,阁楼看上去很暗,也很破,大概平时很少有人去打扫,这也难怪,这些年头,谁会住小阁楼啊,但是那里却出现了一幅干净的窗帘。如果狙击手真的就在上面的话,那他可以非常容易的观察到楼下的情景,而且别人还很难发现他的存在,此时要是自己轻举妄动的话那他很快就会成为狙击手的狙杀对象。

林木稍微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发生这种事情是自己管不了的了,抢劫案城市里每天都在发生,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市民而已,没有义务为此送上自己的性命,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他弯下腰,想顺着人流一起悄悄往外走,临走他还不忘记再多看一样那辆被劫的运钞车,但就因为这多看得一眼,让他停下了移动的脚步。他看见三个戴了头套的匪徒已经从车上下来了,正在上停在一旁的一辆改装军用吉普车。两个匪徒肩上扛着枪,手上提着两捆沉甸甸的现金,另外一个匪徒用枪逼着一个人质,这个人质看样子已经有80左右,头发雪白,赫然就是:王大爷。

如果劫匪抓的是其他什么人那就算死一千一万个也与他无关,但王大爷不一样,他从小就看这自己长大,这些年自己的父母早逝,他心中已经悄悄的将王大爷当成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现在王大爷成了人质,林木知道如果就这样放他们走,那王大爷可就死定了,劫匪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泄露他们行踪的人。要想王大爷活命,他必须出手了。想到这里,他用手摸一摸腰间,“贝雷塔”还在,于是挤开拥挤的人群,用两秒钟的时间跑到了街对面将自己的身体贴在对面墙上,他知道这里是一个死角,狙击手不可能看到自己的。

那三个负责抢劫劫匪虽然也时刻注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但都没注意到林木躲开了对面狙击手监视范围这一小小的举动,上车之后立即发动,准备逃离现场。匪徒在车上的位置是两前一后,坐后面的匪徒用枪顶着王大爷的胸前,看来就算是暂时安全了,他仍然不打算放松任何警惕。林木用目测了一下位置,没问题,完全能命中对方头部神经中枢,这个距离很合适,只要能成功击中对方脑部这一5平方厘米的位置,那他决没有机会扣动扳机。机会很好,林木没有丝毫犹豫,拔枪瞄准,半秒钟过后,那个用枪指着王大爷的匪徒成为一具尸体,子弹从这边窗口射进来穿过了他的太阳穴再从那边窗户射出去,脑浆迅速溅满已经吓得不行了的王大爷的脸,却丝毫没有伤着他。另外两个听到枪声同时往外看去,他们都看到了路边手持“贝雷塔”,一脸冷笑的林木,还以为这是个便衣警察,准备开枪回射,但仍然晚了一步,两发子弹要了他们的命——这种相隔距离不到20米的情况下,还没有人能从林木的枪下活命的,就算你穿了防弹衣也不行,除非,你是铜头。

汽车还没发动,但惊魂落魄的王大爷已经没有走下来的力气了,林木没有上前去扶他,一是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枪,二,他知道危险还没有过去,最大的危险依然存在。楼上的狙击手不管是否看清楚了自己的脸,这种情况下都不能留他,现在眼见大势已去,他不会再做无谓的举动,他的第一想法肯定是逃离现场。他是不会走楼梯下来的,他带着狙击枪,尽管可以做一些掩饰,但此时在这个敏感时分,如果大模大样从案发现场背着狙击枪走过的话,那他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这里是阁楼,这一带的楼房都比较矮,而且很旧,各楼的楼顶紧密相连,所以他肯定有其他的路离开,这在他们行动之前就肯定已经想好了,而且,对方的狙击手很可能配备了观察员。

这一带都是比较热闹的地方,虽说不上城市中心地带,但人流量一直都比较大,这附近很难找到安全离开的地方,要说有,那就只有。。。。。。忽然,林木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他刚才开了枪,还在很多人面前开了枪,要是再不走快点,警察可就来了,自己杀了人,就算对方是嫌犯也免不了一场官司还是早点跑路要紧。至于那个该死的狙击手,唉,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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