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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战争》第一章 国家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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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中华共和国第一任总统李光永已经任满三届,虽然他的威望崇高,大家都希望他继续留任,但他仍然宣布放弃连任,在本届任期结束后回家养老。

李光永是共和国第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执政的12年黄金时代,在多年以后仍然被历史学家津津乐道。李光永最著名的名言是:“不要给我提什么纳粹主义,我只相信自由主义。”然而,在他执政的最后几年里,奉行纳粹主义的国家社会党的力量还是不断壮大,并在国会里占据了几十个席位。中国国家社会党有很大的野心,企图把中国变成继德国、苏联、日本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法西斯国家。

1926年2月28日,李光永总统签署了他任期内的最后一道法律——《加强国家安全法》。这个法律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一个权力巨大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总统任命的“国家安全顾问”统领,由5到10名“国家安全助理顾问”组成。国家安全委员会直接向总统负责,只听从总统的命令,它的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监督国家武装力量,收集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防止一切敌对势力对中华共和国的颠覆和侵略行为。

《加强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有权对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调查。如果它认为某个组织或个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以立即予以逮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享有司法豁免权。”

第五条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有权向共和国国防军派出国家安全代表。国家安全代表在和平时期监督、协助国防军指挥员的工作,作为共和国政府与军队的联系纽带,接受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防军的双重管理;在战争时期,国家安全代表可以参加指挥作战,在指挥员阵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下,自动取代指挥员的职务。各个军区、集团军、军、师都应派驻国家安全代表。国家安全代表拥有军衔,和现役军官享有同等待遇。”

第六条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辖共和国情报局,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这些情报可以上报总统,也可以提供给国会;除了总统和国会之外,任何国家机关或官员都不得主动向共和国情报局索取情报,否则将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以上仅仅是《加强国家安全法》内容的一部分,但已经足以看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巨大权力和特殊地位了。1925年年底,国会在讨论《加强国家安全法》草案时,爆发了激烈争论,社会民主党议员认为这是要搞“白色恐怖”、“特务统治”,李光永总统领导的共和同盟也有部分议员认为这个法案违背自由主义的原则。但李光永说:“我们周围危机四伏,共和国随时可能遭到侵略。共和国内部也存在一些阴谋颠覆政府的组织。为了保证国家安全,保证最广大人民享有自由和幸福,我们必须通过这个法案。”

于是,《加强国家安全法》在参众两院都以微弱多数通过。社会民主党强烈反对,国家社会党没有吭声,他们知道这个法案会打击自己,不过这种“特务统治”的气氛倒和纳粹主义有一点相似。多年以来,共和同盟在国会里一手遮天,社会民主党稳居第二,国家社会党只是初出茅庐的新兴第三党而已,它更擅长“街头斗争”,而不擅长议会斗争。

签署《加强国家安全法》之后,李光永总统于1926年3月1日卸任,新总统也是共和同盟党员,是李光永非常青睐的前任外交部长、有“外交专家”之称的陈卓群。按照《加强国家安全法》,陈卓群总统任命了第一届国家安全委员会,包括统筹全局的国家安全顾问,负责监督军队的助理顾问,负责监督外交的助理顾问,负责情报工作的助理顾问等等。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都抱怨说,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手太长了,侵占了其他各个部门的职权。但陈卓群还是很信赖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顾问的地位很快上升到和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并列的程度,有时候甚至还高于这些部长。

我对国家安全委员会八年来的历史非常熟悉,可以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我的膝盖上现在就放着一本薄薄的《加强国家安全法》(附修正案),里面的内容我早就背的烂熟;我面前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本厚重的书,其厚度至少是《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十倍,封面包着棕色牛皮纸,牛皮纸上什么字也没有写,看上去像是一本古旧小说。

列车在长江下游平原上飞快地行驶着,窗外是大片绿油油的稻田,中稻才刚刚播种。远处可以隐约看到工厂的烟囱发出滚滚浓烟,从烟囱的形状和烟雾的颜色来看,应该是一家化工厂。类似的化工厂在长江下游的安徽、江苏各省非常常见,被称为“江苏工业的骄傲”。不过近年来也有一些自称“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人谴责化工厂污染了自然环境,尤其是污染了河流水源,偶尔还导致严重的酸雨。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对这种“环境保护主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兴趣;我们总不能为了干净的水源就禁止修建化工厂,如果没有强大的化学工业、钢铁工业和机械工业,中华共和国拿什么去和西方大国竞争?

四周很安静,因为是在单人包厢里,听不到任何嘈杂的喧哗,安静的让人想睡觉。每当我困的抬不起头时,我都会下意识地扫一眼桌上的那本书,那本书记载了我的全部职责,足以让我随时保持警醒。当然,我并不十分满意现在的职责,说实话,这个职责有点尴尬,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该做什么。书上写的当然非常冠冕堂皇,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实行。尤其是像我这样年轻缺乏资历的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就更大了。

我轻轻翻开这本书,凝视着扉页上的粗黑体大字:“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手册”,下面有两个稍小的字:“机密”。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八年以来,通过的所有规章、条理,发表的所有声明,历任领导人的经历和工作状况,各类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使命和守则,都分门别类写的清清楚楚。扉页的背面是第三任也就是现任国家安全顾问卢浩轩先生的照片,我还不知道到何年何月才够资格见到他。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连国家安全助理顾问都没有见过。这很奇怪,我早已以陆军参谋军官的身份见过自己的师长、军长、集团军司令乃至国防部助理部长,但至今我还没有以国家安全代表的身份见过自己的领导人,或许这就是国家安全委员会不同寻常之处吧。

《国家安全代表职责》这一章在手册的后半部分,几乎是最后的地方,而且写的含混其辞,语焉不详。“国家安全代表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任命,派出到各个军区、集团军、军、师和其他必要的部队,在和平时期监督、协助国防军指挥员的工作,作为共和国政府与军队的联系纽带,接受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防军的双重管理;在战争时期,国家安全代表可以参加指挥作战,在指挥员阵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下,自动取代指挥员的职务。国家安全代表拥有军衔,和现役军官享有同等待遇。”这段规定几乎是照抄《加强国家安全法》第五条,问题在于国家安全代表究竟应该怎样“监督、协助国防军指挥员的工作”,又应该怎样“作为政府与军队的联系纽带”?我不禁想起了苏联人发明的一个词:“政治委员”,他们向每一级军队都派出政工干部,美其名曰“指导员”“政治委员”,以贯彻“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对军队的控制。许多陆军军官正是把我们当作“政治委员”来看的,这种看法令我非常恶心,我不知道国家安全顾问会不会觉得恶心,或许他潜意识里也希望让“政治委员”控制军队。但我觉得,对于一个民主国家而言,在军队里设置所谓的“政治委员”是一种耻辱,否则就是搞**暴政了。至少,我在过去两年里把自己看成指挥员的秘书和参谋人员,努力让自己的作用体现在行政和军事上,虽然我并不喜欢、也不擅长军事。

四周的平静被打破了,车厢顶上的喇叭开始广播:“还有大约半个小时就要到达南京火车站了,这是本次列车的终点站,请您作好下车的准备。”窗外前方,南京铁路桥巍峨的身影正在薄雾中慢慢浮现出来。我轻轻叹了口气,把桌上和膝盖上的两本书收进了公文包里。两年前,我怀着满腔理想和激情来到南京,结果却接受了一个令我大惑不解的职务;现在,我又怀着沉思和忧虑来到南京,这次迎接我的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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