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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同治》第三章 国难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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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兰含恨嫁给醇郡王奕環,已经有五个年头了,原以为皇上会惦念旧情,谁知道六年来姐姐已经是贵妃娘娘,而自己却再没机会与皇上一续前缘。奕環是个花间浪子,身边从来不缺少美女相伴。自己已非完璧,奕環视为奇耻大辱,要不是因为是皇上赐婚,早把她赶出王府了,又怎么会来自己房里歇宿?

谁知道,就在洞房花烛夜,自己和奕環的那唯一一次欢好就有了身孕,可不知为什么,不到九个月,孩子就生了下来。这一下雪上加霜,奕環根本就不认为这个孩子是他的,给他起了个名字叫载恬,恬不知耻的恬。

“额娘,听福顺说,皇上要去木兰围场狩猎,大阿哥也要同去,让所有王爷家中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贝子、贝勒全部去伴驾。”四岁的载恬跑得气喘吁吁,小脸上的兴奋一览无余,如果不是眼圈上一片乌青,这是个十分玉雪可爱的孩子。

叶赫那拉.翠兰心痛得将孩子搂入怀中,轻轻抚摸那乌青的眼圈,泪水如断线的珠子,一串串落了下来。她没有问这是谁打的,在这个大得吓人的王府里,就算是一个园丁也比他们母子高贵,在这儿,他们母子是王爷耻辱的标记,整个王府的人都讨厌他们。也只有王爷身边的小太监福顺时常照顾他们,所以日子才得以过下去。

“额娘,你别哭,载恬一点也不疼。”载恬一双小手忙碌着想给母亲擦干脸上的泪水,谁知道母亲的眼泪那样多,怎么擦也擦不完。

“恬儿,你也想去么?”叶赫那拉.翠兰好容易才止住奔流的泪水,将载恬抱到膝上,柔声问道。姐姐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待遇何其不同,姐姐,你真的好狠心。

“阿玛说我也要去,额娘,打猎一定很有趣,对吗?”载恬一脸天真,对即将的狩猎很是期待。长这么大,阿玛从不带自己出去玩。

听到载恬的话,翠兰一阵心惊,奕環一向以这孩子为耻,从来不曾看过载恬一眼,这次怎么会大发善心?也许是怕违背圣旨,怕皇上生气……

九月初七,秋高气爽,很好的天气。万里无云的天空一碧如洗,阳光温暖和煦倾洒在大地上,载恬骑着一匹小马,兴高采烈跟在阿玛身边。稚嫩的脸上一派欢欣鼓舞,虽然马上颠簸,但八旗子弟自幼就长在马背上,所以倒也不以为苦。

醇郡王奕環面无表情,一张俊逸的脸孔很平板,让人望而生畏,全不似平常那个和善可亲的醇郡王。

黄萧也骑着一匹小小的骏马在草原上驰骋,身边跟着四个虎背熊腰的护卫,虽然他有着前世的记忆,拥有其他人无法比拟的渊博知识,但这几年他仍旧沉迷在书卷的海洋里,不知疲倦的汲取前人留下的瑰宝。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自己已经注定是将来的同治皇帝,那么就要尽自己的一切力量让历史改写。作为一个曾经的现代人,黄萧知道自己有多么讨厌、憎恶那段屈辱的历史。他已经决定了,要做一个与历史截然不同的同治皇帝。

蓦然回首,黄萧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载恬渐渐开始觉得吃力,他人小力弱,有些跟不上阿玛的马速,此时筋疲力尽、狼狈不堪。醇郡王奕環眼角虽看到载恬的狼狈,并没有减缓速度,反而策马快行,对这孩子的折磨让他有一种报复性的快感,给别人养儿子这种事是个男人就不能忍受。

黄萧看在眼中,心里疑惑,遂拍马回头,四个护卫自然也跟在身后。

咸丰皇帝看到儿子的举动,并不以为意。说实话,这个儿子让他太满意了,从小就过目不忘,凡事一学就会,从来不用教第二遍,就算是圣祖康熙爷也没有如此聪慧。看来,应该给载淳找一个好的老师了。

黄萧拍马来到载恬身侧,轻声问道:“你慢慢骑,不用着急。“

载恬抬头望去,只见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孩端坐在一匹神骏的白马上,穿这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色骑马装,戴着雪白的绸缎小帽,帽子正中镶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宝石,脚上穿着白色的羊皮靴,浑身上下散发出不可言喻的贵胄之气。一看之下,载恬自惭形秽,嗫嚅着出不了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很旧了,就连身下的小马也是毛色驳杂,不是什么好马良驹。

黄萧有心想要和男孩多说几句话,没料到醇郡王奕環见大阿哥跑到小杂种身边,怕那小杂种说错话,也拍马骑了回来。

”大阿哥,载恬笨得很,不会说话,你可不要生他的气。“奕環小心翼翼,恭敬地说道。

“七叔,弟弟很乖,我们聊得很好。“黄萧已经知道小男孩的身份,原来他就是七叔唯一的儿子,说起这个醇郡王奕環,黄萧可不陌生,历史上的光绪帝是奕環的儿子,溥仪帝是奕環的孙子,两朝皇帝、一朝执政,尊贵显赫得很。这个载恬肯定不会是那个光绪帝载湉,按照年龄来讲,自己应该比载湉大上十来岁。而且自己肯定不会那么早死的,历史不会重演。

见到大阿哥眼中摄人的光芒,奕環一阵战栗,这不过五岁大的孩子,浑身散发出的王者之气竟丝毫不逊于皇兄。

有奕環在旁边跟着,黄萧也没有办法和载恬多说几句话,只是看到载恬吃力的样子,心下多有不忍。偏偏载恬一脸天真烂漫的样子,让他看的既迷惑又心酸,七叔现在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怎么忍心如此折磨他。

“大阿哥,万岁爷唤你过去。”

“知道了,我马上就去。”深深看了一眼载恬,黄萧只得走了,反正以后还会有很多的机会。

围猎开始了,木兰围场中豢养的飞禽走兽无数,广袤的草场上,被纷乱的马蹄声惊动的走兽四散奔逃,场面很是壮观。

“载淳,这是你第一次狩猎,要小心些。”咸丰皇帝谆谆叮嘱儿子,他毕竟只是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举弓搭箭力有未逮。

“皇阿玛放心,载淳会照顾好自己的。”黄萧声音清脆响亮,又透露出无比强大的信心,显然对于皇阿玛的言下之意不很服气。

“呵呵。”咸丰皇帝抚须而笑,大叹后生可畏。圣祖康熙爷有三十三个儿子,自己只有眼前这一个,但他宁愿要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也不要一群饭桶。

恰好前边草丛里一只后知后觉的小兔子此时才拔脚飞奔,咸丰皇帝勒马缓行,颇有兴味的看着儿子。黄萧早明其意,从侍卫手中接过自己的金色小弓,从背后挚出一支带着金芒的羽箭,拍马追去。身后的亲王大臣知道皇上有心考教大阿哥,也都停马观望,不过他们谁也不相信大阿哥能射中,再怎么说,大阿哥也只有五岁大。

黄萧觑准那兔子,一箭射去,只听得“铮”的一声轻鸣后,金色的小箭疾如火石,直射入兔子的咽喉,兔子勉力往前跑了两步,身子就歪在一边不动了。

场内一片肃然,所有人都呆呆地望着大阿哥小小的身子如神祉一般沐浴在阳光下,竟忘了喝采。

黄萧翻身下马,捡起地上的兔子,高举过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论前生还是后世,自己都是第一次射中猎物,开心不已。

众人反应过来,一时之间欢声雷动。咸丰皇帝心怀大畅,有子若此,夫复何求?载恬也一脸崇拜,如果自己有大阿哥一半的本事,阿玛就不会讨厌自己了。只有一个人面色阴沉,显得心事重重,望着大阿哥的眼神有如火烧,嫉恨的疯芒差不多要将人射穿。此人衣饰华贵,相貌清雅无伦,正是名满京城的第一美男子恭亲王奕忻。

就在此时,一骑快马疾奔而来,到了咸丰身前,马上的传信兵腾身下马,翻跪在地,双手捧着一个匣子,气喘吁吁道:“皇上,天津急报!”

早有人接过匣子,呈交给皇上。咸丰满脸冷肃,这个时候的急报一定是非同小可,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天津一向平静得很,就连以前天地会猖獗的时候,天津也是水泼不进,从来没有起过大的争端。

咸丰将匣子打开,里面薄薄一张宣纸,血透过纸背,这竟是一封血书。咸丰皇帝一阵头晕,将信连着匣子一同交给身边的恭亲王奕忻,示意他打开来宣读。

奕忻看到血书也是一惊,但仍是镇定如恒,拿出狼藉的血书,定睛一看,这竟然是天津僧格林沁亲王送来的。

吾皇陛下,罪臣僧格林沁泣血叩拜:

8月29日,英法联军司令额尔金、葛罗率军舰200多艘、军队25000人进攻我天津大沽口岸,火力凶猛,臣率炮台守军拼死抵抗,奈何敌方军舰不肯近前,炮弹摧毁了大沽炮台,而我方的炮弹多有哑炮,而且射程不及对方远,以至于多半士兵白白送死,大沽眼见不保 。

咸丰眼前一黑,差点从马上摔落下来,两月前,僧格林沁才从来捷报,大败英法联军于大沽口岸,怎么才这么几天功夫就天地变色,世易时移了?

黄萧担忧地看着咸丰皇帝,这几年皇阿玛对自己宠爱有加,自己已经把他完全当作父亲来爱戴,但很显然,咸丰皇帝大势已去,更加深重的危难马上就要降临。如果不尽快想出办法,很快英法联军就会冲到北京,火烧圆明园,他绝不容许民族的瑰宝毁在自己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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