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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le》第一回 诡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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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和会议室里的每一个人照面之后,我和劳伦斯蒂安先生签了雇佣合同,正式成为了“Florence Lawyer Office”的员工。

说真的,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那天的状况:

对于这间Office,对于我的顶头上司――劳伦斯蒂安先生,好像也仅仅停留在那天的记忆里:

奇怪的公寓……

奇怪的女人……

奇怪的会议室……

奇怪的每一个人……

自从那天以后,我是上班了,打印的文件和整理的材料多得数不胜数,忙都忙不过来。可是,这短短的半年来,我除了劳伦斯蒂安先生以外,事务所的其他人一个也没见着,似乎……似乎那些要打印的文件、要备份的材料,都是通过这台传真机传过来的。

说到传真机,我停下键盘上的手略微淡淡地看去:那是一家国际级的大品牌的杰作,全新的超薄设计,简洁流畅的线条,幽黑且深不可测的颜色,就如同劳伦斯蒂安先生和这间事务所带给我的感觉般。这让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孩提时期曾经对某种颜色的执着追求与深切的渴望。

小时候我曾经试过用刀子把手腕里面的血一片一片地刮下来,然后找来几只有着细长脖子的瓶子把它们装进去。我把它们晾在太阳光底下晒,直到凝固为止。和玩伴捉迷藏的时候,我喜欢把自己匿藏在茂密的丛林里,不是说那里会有一个什么“青蛙王子”,而是太过于喜好呼吸那里密集的新鲜空气。因为大自然所弥漫的气息让我不禁想起某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芳草香。

这已经是很久远年代的事情了。

说到年代的事,现代和以前的确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前是男主外,女主内;现在基本是女主外,男主内。以前的女人比较矜持,男人是大男人主义;现在完全颠倒过来。

话说回来。有些人的确是靠吃软饭起家的。我在大学时期认识的一位同学就是。那同学本身各方面条件都好,在学校时还曾经是校内的活跃分子、风云人物。可是,他凭着优秀的外貌和卓越的智慧不好好干一番事业,却出卖了灵魂傍起了富婆,整天游山玩水的,也不知道那个富婆的钱到底是从哪来的。

难道她家开金矿的不成?

有一次我应邀参加一场“Vogue”的时尚派对,经过富人区时,就意外见到那个女的居然厚着廉耻跑到别的男人的车窗下谈价钱……

呵呵,真可谓时代不同,什么人都有。尤其是当今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活着的人连鬼都不如,死了的人却又未必成了“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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