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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千年梦》第一节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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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无边的宇宙中,有着数以亿记的恒星、行星等天体。地球只是其中的一颗有生命存在的行星而已!在离地球几亿光年的地方存在着一颗蔚蓝色的星球,它就是穆塔法。穆塔法的大小与地球差不多,绕恒星公转一周是十五个月一个月三十天整,自转一圈是四十八小时(一天四十八小时)。穆塔法上陆地的占总面积的五分之二,最大的大陆就是神佑大陆,占星球上的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四左右。在海洋中还有一个巨型岛屿,在其周围分布着数不清的小岛。相传,它是由于‘创’和‘灭’在远古时期争斗而将它从神佑大陆上分割出去的,神佑大陆上的人们把这个岛称为—神弃之岛。它离大陆并不远,中间只隔着一个海峡。

穆塔法星球,天空城

离天空城2千米远的空中突然出现了一道空间裂缝,裂缝中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刚刚出现的人影在空中停留了不到一秒时间,就根据牛顿定理进行自由落体运动,笔直地向下坠去。“啊……”人影发出一连串惊叫消失在天空城守卫的视线里。

不用说,这位倒霉的仁兄就是我们的主角。叶凌云心里大骂龙天行“死老头,传送也不找个平地,害我现在变成空中飞人,万一没有找到适合的着陆地点,那可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心里正埋怨着,已经穿过云层,可以看见穆塔法大陆了。

在空中,叶凌云被风吹过一片群山,山后出现一条蜿蜒向前的河流,河流一边是宽广的草原,而另一边却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哇,还真是壮观啊!”叶凌云虽然身处险境,看到眼前的壮丽景色,不由地赞叹起来。

“附近没什么好的着陆点,依照现在的速度和方向看来,只好在那个河中的小岛上了。”叶凌云看着眼前的地形,心里不停的分析着。“至少掉在树林里还有些缓冲。”

叶凌云在空中不断调节着姿势,偶尔劈出几掌以改变下落方向,很快就到了小岛上空。叶凌云双手护头,一头栽进了树林,被撞断的树枝不断地减缓着下坠之势。

“哎哟……”“喀嚓……”惨叫声和折断树枝声中,一棵粗壮的树枝接住了叶凌云。叶凌云睁开眼睛,刚刚看清眼前的景色,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的成功着陆,耳边传来了一声尖叫,紧接着眼前出现了一个迅速变大的火球,叶凌云下意识地布下一道结界。仓促间形成的结界只能稍微起到点保护作用,火球直接命中后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力令叶凌云两眼一黑,晕了过去,人也被轰出了树林。

“神憩”。这个传说中,神曾经休憩过的小湖,几千年来一直没人进入,今天却迎来了二位客人。“神憩”中传来一阵嬉笑声。“姐姐,下来吧,水里好舒服啊!”湖里的红发少女对坐在岸边的蓝发少女喊道。

“不了,我还是不下去了。”蓝发少女坐在岸边,双脚浸水里边踢着水花边回绝同伴。见同伴不受自己诱惑,红发少女小嘴向上一翘,刚刚要撒娇,突然好象想到什么,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浸没在水中的手悄悄地变换着手势。

“轰”湖水中爆炸的火球溅起的水花把红发少女浑身打湿,但大部分的水花向着蓝发少女飞去。蓝发少女镇定自若的坐着,水花到她身前一尺处自动停了下来。“傻丫头,你继承的是火的力量,而我继承的是水的力量,你用水泼我就象拉着我的手打我一样,怎么会成功?”看着眼前红发少女噘着小嘴生气的样子,蓝发少女不禁莞尔一笑。

正在相互嬉戏间,一阵树枝断裂的声音伴随着惨叫传入耳中,两位少女不由抬头望去,只见小湖上方的树枝上挂着一个衣裳褴褛的男子。

“啊……色狼!”红发少女一声尖叫,挥手发出一个巨型火球。“去死吧!炎龙破。”

“心若,不要!”蓝发少女话没说完就看见一可怜男子在大火球的爆炸中飞出视线范围。

“唉,你还是老样子,作事毛毛躁躁,你怎么可以乱用高级魔法呢!”蓝发少女数落着同伴。

“谁叫他要偷看我们洗澡啊!”红发少女振振有辞地说道。

“我们是为什么来这的,你忘记了吗?”蓝发少女问道。

“没啊。不就是来找法神大人的转世之人嘛。”

“那你还记得朱雀大师对寻找转世之人的预言吗?”

“记得啊!大师说‘神憩之畔,转世天降,稍纵即逝,来日再会’。‘神憩之畔’应该就是指这‘神憩’之湖了,‘转世天降’应该是说转世之人是从天上下来的。”红发少女突然捂住小嘴,显然察觉到刚刚那个自己被认为是色狼的倒霉家伙正是从天上下来的。

“姐姐,不会是那个色狼吧!”红发少女心虚地问蓝发少女,希望从同伴那得到否定的答案。

“我们到这来了这么久,除了刚刚那个人,还有谁来过,更不要说是从天上来的了。”蓝发少女没好气地回答。

“姐姐,那怎么办?”红发少女怯怯地望着同伴。“我们继续等还是回去?”

“大师的预言里还有两句‘稍纵即逝,来日再会’,意思大概就是说我们在这里会错过转世之人,过几天还是会见面的。”蓝发少女安慰着同伴。“我想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希望路上能遇见。”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叶凌云从昏迷中醒来,首先印入眼帘的是坐在床边的一个可爱少女,乌黑的秀发,漂亮的面孔。额头前留着整齐的刘海,显得很清秀,在头后扎着一条小辫子。上身是穿着一件白色上衣,衣服的边缘处有着绿色花边,下身穿着一件直筒的蓝色长裙。

“你醒了。”少女见叶凌云醒来,跑到厨房,端着一大碗粥来到床边。“你已经昏睡了两天了,一定饿坏了,快吃吧。”

“这是哪?我怎么会在这?”喝粥的间歇,叶凌云问道。

“这是青龙域和朱雀域交界处的羌家村,我在村前的小溪边上发现你的,所以叫大叔他们把你抬回来的。”少女看叶凌云手中的碗已经见底,便又去端来一碗。“慢点喝,别噎着了。”

叶凌云喝下了第三碗粥,感觉有六分饱了,在少女的注视下,不好意思再吃了。“我已经饱了,谢谢你。”将手中的空碗递给少女,在接过碗时,两人的手碰在一起,少女看叶凌云了一眼,双颊绯红拿起空碗飞快的走出了屋子。叶凌云张嘴欲喊,却发现连少女的名字还没有问,实在是太失礼了。

在少女的照顾下,叶凌云身体快速地恢复着,这些时间里,叶凌云知道了少女名叫风素雅,还有一个父亲,说是出去赚钱了。

“你这个死丫头,我生病的时候,也没见你对我怎么好过。对一个陌生人比对我还好,真是养了个赔钱货。”门外响起一阵谩骂声。

叶凌云下床,感觉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来到门边,一个头发蓬松,衣裳不整的老头对着风素雅高声叫骂。

“老伯,这位姑娘是因为照顾我,才怠慢了你,请你不要怪她。”叶凌云对老头解释道。

“老子管教女儿,哪轮得到你插嘴啊!”老头闻言转过身来,只见老头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显然是被人打过。“你知道,这几天死丫头为了照顾你,耽误了农活,少赚了多少钱?这几天我的床被你占了,我去外面住,花了多少钱?你身上穿的是我最好的衣服,你吃的东西,又值多少钱?”老头一脸财迷相。

“多少钱?你说吧!我给你,不要再责怪你女儿了。”叶凌云看着老头就感到恶心,同时为风素雅不值。

“一共算你一个金币吧。”老头斜眼看着叶凌云。心想:“你抬来的时候我看见过,身无一物,除了一身破衣服,还有什么,看你怎么拿得出来。”

“啊,那里用得了这么多钱。叶大哥不要听我父亲乱说。”风素雅急忙出声,不想叶凌云受骗。

叶凌云探手从虚空中取出一颗魔核,随手丢给老头。“这颗魔核给你,算一个金币,不用找了。”

老头拿着手中的魔核,左看看右看看,一副乡巴佬的样子,过了一会,把手中的魔核丢在地上。“这样的一块小石头也想卖一个金币,你骗谁啊。”老头一脸得意,自认为识破了叶凌云的诡计。

叶凌云哭笑不得,这老头还不是一点点的笨,拿着魔核当垃圾。“那你说怎么办?我身边没金币,只有魔核之类的东西。”

“那你去打几条魔狼皮来就算你付帐了。”老头看叶凌云长得细皮嫩肉的,一副文弱的样子,便想要为难他。

“好,哪有魔狼,我马上就去。”叶凌云一口答应下来。

“你不要去,魔狼很厉害的,我们村里的大人们每次去十几个人也只能打到两、三张皮,而且还有很多人受伤,你一个人去一定很危险的。”风素雅焦急地拉着叶凌云的衣角。

“没关系,我可是很厉害的哦!”叶凌云安慰着风素雅。

“那你为什么会在溪边昏倒?”风素雅不解地问道。

“……”叶凌云顿时无语。总不能和她说自己是因为“不小心”看了别人洗澡,而被魔法轰晕的吧。

“呃…,总之,我一定会安全回来的。”说完,叶凌云撒腿便跑。

叶凌云从风素雅家中跑出不远,才想到,为了逃避风素雅的追问,忘记了问魔狼在哪。

“这位小哥,你知道在哪能找到魔狼?”叶凌云在村中拦住一个看似猎人的小伙子,向他询问去魔狼的出没地。

“魔狼?出村不到千米,左手的那片树林里就有。”村人回答。

“哦,谢谢了。”叶凌云说着便走出了村子。

走出不远,身后传来跑步声,刚刚的小伙子气喘嘘嘘地赶了上来。“你走得真快啊。你去干吗?去杀魔狼吗?”

“不错,我是准备去打魔狼皮。你有什么事吗?”

“你一个人去很危险,我陪你一起去吧,我可是村里唯一一个能一个人猎杀魔狼的。”小伙子自信地说道。

“好吧,我们就一起去。”叶凌云虽然不需要帮手,但是对于眼前这个小伙子热心的态度,令叶凌云感到温暖。

一路上,叶凌云从“强壮”(猎人小伙子,姓羌名壮)口中知道了村子和自己救命恩人的情况。

村子是神恩城范围内的小村庄,村里的人都以羌为姓,应而,村子被命名为“羌家村”。风素雅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外姓人,和老头并不是亲生父女。而是十六年前,老头拣来的,襁褓中只有一张写着姓名的纸条。老头叫羌海,是村里出了名的赌徒,这两天一直在神恩城里赌钱,今天刚刚回家,就借机敲诈叶凌云。

两人来到树林前,羌壮一把拉住要进树林的叶凌云。“等会,我们先做些准备工作。”

叶凌云笑了笑边走边说道:“不用了,我们就这样进去吧。”羌壮无奈只得跟着进入树林。

“现在还是白天,按理说魔狼在白天是不出来活动的,我们还是休息一会吧。”进入森林两个多时辰后,羌壮对叶凌云说道。

“嗷呜…”一声狼嚎打破了羌壮的常识,叶凌云看了羌壮一眼,嘴角边挂着的一丝微笑使他涨红了脸。

一声比一声凄厉的狼嚎传来,两人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来到一个小湖。湖边,地上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狼尸,一群灰色魔狼和一匹神骏异常的黑马缠斗在一起,狼群最后蹲坐着一只银色魔狼,两只绿眼死死地盯着黑马。

“魔狼王…”羌壮看到一旁的魔狼颤声道。

黑马固然神骏非凡,但是“好汉架不住人多”,在叶凌云他们赶来之时,身上已经留下道道抓痕,已经是强弩之末。黑马一脚踢飞后面扑上来的魔狼,却躲不开侧面扑上的魔狼,被其在侧腹狠狠地咬了一口,黑马一声长嘶,甩开魔狼,伤口鲜血直流。一直没动的魔狼王突然动了起来,以常人眼神无法观察看清的速度,迅速冲到黑马身下,对准咽喉狠狠地咬去,眼看就要得逞。

“噗”一声轻响,魔狼王被一条树枝贯穿头部,钉死在地上,还活着的群狼看见狼王被轻易击杀,纷纷四散逃去。

见群狼散去,黑马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你去剥狼皮,我去救那匹马。”黑马的神骏令叶凌云非常喜欢,说完便走到黑马边,蹲下身去检查伤势。

羌壮一边剥着魔狼皮,一边偷偷地瞄了叶凌云一眼,刚刚使一招击杀狼王的功夫,令羌壮无比羡慕。在他印象里,老人们口中的魔狼王无比恐怖,村民们组织的猎人,曾经在猎杀魔狼时遇见狼王,结果五十多人的队伍就一个人逃了回来,没过多久也死了,但是魔狼王的恐怖也在这些猎人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叶凌云检查完黑马的伤势,托起马身走到湖边,帮它清洗伤口并敷上伤药。叶凌云忽然楞了一会,醒来便走到狼王的尸体边,劈开狼王头颅,从狼王头颅中取出的魔核,放在黑马嘴里。黑马吃下魔核后,外伤迅速愈合,身上泛着阵阵红光,周围出现了一个个红色小光球(火元素),在空中漂浮着,森林深处也有或元素不断飞来。随着一声轻嘶,周围的火元素聚集在黑马身边,当接触到皮肤后,便渗入体内。火元素越聚越多,渐渐地,黑马完全被火光所包围,在火元素外的叶凌云对此变化感到好奇,这似乎是黑马在进化过程中必须经历的,虽然十分痛苦,但却无法避免。在一旁等了一段时间,看着黑马的神情逐渐平稳,叶凌云也放下心来。

羌壮把剥好的狼皮整理好,在狼王身边转悠着,看来对狼王一身坚韧的狼皮无从下手。

“用这个吧。”叶凌云便把刚才用来劈开狼王头颅的短匕递过去。

用匕首在狼王身上轻轻一划,便割开了狼皮。“真锋利啊!”羌壮看着手中的短匕,眼中流露出喜爱之意。

“喜欢的话,就送你了。”叶凌云大方地说道。“反正我也用不着。”

“老大,真的?太好了。”羌壮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中的匕首,浑然不觉对叶凌云称呼的转变。

此时,黑马的进化也到了最后时刻,身边的火元素已经完全被吸收进体内,一线光芒从心脏部位散发出来,延伸到黑马全身身体逐渐散出强光,将森林照得通亮。光芒散去,现出黑马,依然是神骏非凡,只是在马的额头出现了一团火焰的标记,马鬃和马尾也变成火一般的红色,四只火红的马蹄就象是四团燃烧着的火焰。

“想不想和我一起走吗?”叶凌云轻轻地抚mo着红色的马鬃。

马头直点。

叶凌云的催促下,羌壮恋恋不舍地看了满地魔狼肉一眼,背着狼皮,紧跟着叶凌云踏上回程。

两人一马回到村子,却看到村子里乱成一片,羌壮拦着一个村人,从他口中才得知,一个时辰前,神恩城四方赌场的人来村子找羌海讨债,输光了全部家当的羌海便把风素雅抵押给了赌场。村民们极力阻拦,却不是赌场打手们的对手,只得眼睁睁得看着风素雅被拖走。

叶凌云听到此处,不由心头火气,疾步赶到风素雅家中,却只见家中空无一人,连羌海这老头也不知去向。

“他家人都不在了,素雅这孩子被老混蛋卖给了赌场,他拿着卖素雅的钱,自己跑了。”隔壁的老伯如此说道。

“死老头,便宜你了,以后不要让我看见。”叶凌云心中恨恨想道。

“你知道神恩城怎么走吗?”叶凌云按捺下心中的怒火,向羌壮问道。

“知道,我和你一起去。”羌壮马上回答道。

“那你回去和家里人说一下吧。”叶凌云想到羌壮要离开一段时间,应该回去打声招呼。

“不用了,我家人全死光了,就我一个。”说完羌壮便沉默了。

“……”叶凌云此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转开话题。“你把狼皮分给村民们吧,我们要赶路,带着太累赘。”

“嗯。”

羌壮没有再说什么,分完狼皮后,骑着村民们送的马匹,领着叶凌云一路向着神恩城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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