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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眼》第一章 宋青花(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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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白天晚上都住在何其庸的私人会所里,会所名叫斗彩斋。林浩打车回来时,已是午夜时分。林浩下了车朝会所门口走去,走了几步便停住了脚步。

林浩看到斗彩斋朱红大门的暗处闪出一个人影来,那人影走到了门前的台阶上,停住了脚步,面朝着林浩,不说话,就那样静静地看着林浩。

林浩觉得不对劲。

果然,林浩朝左右查看了两眼,看到了左右两侧各走来一人,停在自己不远处,三个人,像个三角形把林浩包围在了中间。

林浩没动。站在门口台阶上的那人也没动。

左右两边的两个人的脚动了,朝林浩走了过来,几步便走到了林浩身边,停下,盘起双臂冷冷地看着林浩。

林浩打量了二人一眼,其中一个是身材高大健壮的黑人,咧着嘴露着白乎乎的牙。另一人身材消瘦短小,还有着标准的东南亚一带肤色。

台阶上的那人慢慢地走了下来,一步一步走近林浩,伸手指着林浩的额头。

那人的手里握着一柄手枪。黑黢黢的枪口,对着林浩的双眉之间。

他看着林浩,看了许久,像是在等林浩求饶。可惜林浩没有求饶,不但没有求饶,反而也看着他,直直地注视着他的双眼。

看上去林浩很镇定,其实他的心偷偷地狂跳不止。

最终,还是那人先开口了,他笑了笑说道:“我的老板让我给你带件东西过来。”

说完,他慢慢把枪收了回去,放进怀里,又从怀里抽出了一把匕首,手握着匕首刃,匕首柄朝着林浩递了过去。

林浩抬手将匕首接了过来。那人说完,从林浩身边走过,肩膀似乎还无意地擦了林浩的肩膀一下。

三人离去了。

林浩不知道这三人是什么来头,不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回到了屋子,打开灯,仔细地看这把匕首。

准确地说,这不是匕首,这是一柄戈,一尺左右长,戈身前部(即戈援,林浩年少时习惯统称戈援戈内为戈身,长大后竟难以改口)为玉质,呈半透明的琥珀棕黄色,脊上下有刃,并且极其锋利,戈锋也是锐利异常,戈身上刻有两个字“大蛟”。戈后半部为青铜制,上刻饰一个张口露獠牙的兽面纹,尾部呈鱼尾状,上饰有云雷纹。

戈身上绑着一个牛皮信封。拆开信封,里面有一封信和一张支票,一张拍卖会的邀请函。信笺只有寥寥几行字,大意是说,拿着邀请函和支票,照着地址去伦敦的那家拍卖公司拍下第37号拍品,这把戈算是见面礼,略表敬意。

支票上填着三百万美元,那时候美元的汇率还是八元左右,折合人民币两千多万元。

那这把戈值多少钱?单纯论价钱,这把戈绝对上不了六十万,但是这把戈对于林浩来说,却值六百万、六千万,甚至更多。林浩虽然精于鉴定瓷器,但他却喜欢收藏青铜兵器,特别是做工精美古朴庄重的商周时期的青铜兵刃。这把戈就是典型的商朝时期的兵刃。这把戈不是用来上阵挥砍杀敌的兵刃,而是礼仪兵刃,是用来祭祀用的。所以戈的前身为玉质,镶嵌进了青铜戈内。

林浩的保险柜里已经有两把这样的戈,戈前端均与这把相同,唯独尾端和铭文不一样,一把戈身铭刻“长尾”,玉质为幽暗碧绿色,戈尾端呈虎头状。另一把戈身铭刻“飞钩”,玉质为青色,戈尾端呈鹰嘴状。这两柄戈是林浩的父母留下来的。林浩五岁时,父母出了车祸撒手人寰,留下了林浩和比他小一岁的妹妹,孤苦伶仃,没有亲人。林浩和妹妹被送进了孤儿院,有人把妹妹领养走一个月后,父亲生前的好友何其庸找到了孤儿院,领走了林浩。何其庸又托关系从孤儿院里得到领养走林浩妹妹那人的地址,一路奔波赶去时,那人却不见了踪迹。林浩跟着何其庸四处托人寻找妹妹,却始终没有妹妹的消息。父母在梦里微笑,妹妹在梦里哭泣,林浩被噩梦惊醒,拿出两柄戈抱在怀里,只有抱着这两柄戈林浩才能入眠,才能看到妹妹在梦中和自己嬉戏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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