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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尸海》chapter5 无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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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色终于离开了我的房子,然而窒息的感觉却久久挥之不去。(手机阅读本章节请登陆 wap.shouda8.com)

李秋白。

有人想听听关于我和他的故事么?现在的我,倒是很有倾诉欲。

两百多年前,确切地说,是两百五十九年前,这一年在新日历上少了十一天。东城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又毗邻鹭江,一派富饶的南方小城的模样。

改朝换代之后,这里歌舞升平的情景,吸引了不少达官贵人。也就是那个时候,各种各样的艳楼拔地而起。

我是在东城繁华起来之前到的这里,住在城中心一条小巷子里的阁楼二层,楼下是家卖凉粉的小铺子,店主是一对朴实憨厚的夫妇,当然凉粉的味道也非常好。每日早晨,拿着白瓷碗,下了楼盛上一碗就很满足。

其实我并不需要进食,但是对那种食物的味道很是迷恋,虽然多了其他的困扰,但是我依然每日每日地去光顾。

我平日的花销并不多,毕竟凉粉也不值几个钱,但总归住的地方还是每月要交个房租什么的,于是我辟了家胭脂铺子,在别人眼里靠出售那些脂粉为生。

之后东城艳楼撅起,我这脂粉生意竟然也火热了起来。倒不是我手艺如何如何,而是这里实在供大于求,等到其他店家如同雨后春笋似的冒出来,我这已经算是老字号了。

胭脂的做法唐卿教我的,记得他手把手,在那些新采摘下的花蕊里环着我,轻言软语地教导我。而我用得最趁手的一根杵,恰好是从他身上取下的小腿骨。饿

他喜欢用的材料是红蓝花,而我更喜欢用蜀葵花,初夏的时候漫山遍野红白相间,仿佛约好了一夜之间就绽开了。拆下花瓣,把它们倒进石钵里。舂进厚实的花瓣堆里,看着四溅的浆液,如同那时他的骨泡在血里一般,心情就会很舒畅。

曾经有一段时间,选用的花朵是一种叫做玫瑰的植物。它的花桨要更加饱满浓厚,有如粘稠的血液一般,气味,也比蜀葵或者红蓝都要馥郁。最初,因为这个,便对它有些着迷。可是时间长了,艳丽的香气让我有些疲劳,便歇了还用回蜀葵。

捣浆的时候要极有耐心,待花瓣成了厚浆,才能歇了动作。这个时候的浆液,散发着植物被扼杀的新鲜的气息。像是夏日的暴雨后,枝杈被折断的味道。此刻,不久前还鲜活的花,正被捣碎,浸泡在自己的血液里。

很幸福吧。

所有的花瓣捣碎之后的厚浆,再倒进装置了许多层纱布的过滤器,把那些骨骸干干净净地通通滤掉,只留下它们的血液。

然后,再把珍珠,红珊瑚,血珀按比例研成粉末,同深红的汁液混合在一起。

最后加上明矾,盛进白瓷碗里,放在烈日下暴晒。

待水分蒸发了一些,用年初新缫就的白蚕丝,当然是上好的,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吸收那些深红的颜色。绯红从表面,渐渐向中心蔓延,沿着脉络,一点一点,直到从身到心,全部被鲜红的花的血液浸染。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那么喜欢胭脂,因为那是花的血液和生命,浮在表面的真实的生命。

涂抹着那些精灵夭折的生命,自然,要比自己那庸俗无趣的生活,要美丽得多。

总之那些年,我在东城开了家不错的胭脂铺,过着普通人眼里正常的生活。

某一晚,下着很大的雨,给凭栏歌送了货物,我撑着油纸伞,在不远的拐角,被他伸出的腿绊倒。

待我回头,看见角落里瘫倒的他,略微有些惊诧。

一开始以为是死人,却注意到了他起伏的胸膛,才有些心安,毕竟不想惹上什么麻烦。撑着泥泞的地站了起来,弯腰想捡起掉落的伞。

“别走,水色,别丢下我。”

手腕却被他扣住。

原来是个醉鬼。

我甩了甩手,没能甩开。只能轻言软语去说服。

“这位公子,你认错人了。”

其实跟醉鬼,是根本没有什么好说的,酒精把他们大脑里的理智存在的位置都占领了。

果然他什么反应也没有,可是这样的拉扯,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你松手啊。”众目睽睽之下我只想尽快脱离是非之地,哪知道这醉鬼竟起身扑住了我的脚。

“你不要这样对我啊,不要离开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指指点点地让我心烦。

无奈之下我索性扔了伞,窘迫地将他架上,带回了家。

落在我手里,让我丢了脸,也不见得他会有怎样的好下场。

诚然我自以为是个善良的人,也不免有些气闷,换个脾气暴躁的,指不定真就把他分尸了。

狠狠把他甩在我那温软馨香的床上,看我怎么收拾你。

从床底摸出根麻绳,先把他手脚绑严实了,折了前日里洗下的绢帕,一股脑塞进他的嘴里。

等拾掇完这些了,偏巧他也迷迷糊糊醒了,瞪着眼睛懵懵懂懂开始挣扎。

不如,不如在他身上烙朵花啊什么的吧。

翻找了以前收藏的烙铁,正好是蜀葵花模样的,在他无辜和讶异的眼神里我扒开了他的衣裳。就烙在胸口好了,一个大男人胸口印着朵花该是很丢人吧。

烧热了铁块,我凑近他。

真烫呢,即使把手上裹着厚厚的布条,仍然灼热得*。

?――

轻轻往下一压,皮肉焦烂的气味顿时氤氲开来。

从塞紧的布团里,依稀听见他咬牙呻吟。瞧吧瞧吧,这就是惹了本姑娘的下场。

一刻钟以后我消了气,他似乎因酒醉和烙铁也瘫软了下去。解开绳索和绢帕,他气喘吁吁,却竟然没什么动怒。

“姑娘……我是不是醉了以后对你做了什么……你、你这么气愤?”

……

我不知悲喜了。

有没有过这种感觉,你破口大骂,各种淫词秽语从口中喷薄而出,只是想要刺激对方同你一样失控,然后对方理也不理你,更有甚者还转头来关切地问你怎么了?

一巴掌挥了出去什么也没打着,还闪了手腕。

现在的我就是这样的感受。

“是!”我叉着腰想要做出凶悍的样子。

“那姑娘现在气消了吗?”他撑着坐起来,抬手想拢好衣领却发现上身*着,尴尬的咂咂嘴。

当然没有!我懒得搭理他,太没趣了。

“嗯。”他沉吟片刻,似乎是在回忆什么,“我记得,我现在应该是在凭栏歌吧?”

拾起手边的零碎物件扔了过去:“这是本姑娘的闺房,什么凭栏歌啊,精虫上脑糊涂了么?”

“啊?”他更加诧异了。

于是我添油加醋地把如何如何捡到他,怎样怎样被路人议论给他复述了一遍。

看出来了,他是个教养很好的男人,虽然面上少挂着什么表情,但始终保持温和而疏离的态度。

扶着额头,很懊恼的样子。

“真是误事。姑娘,今日李某对不住了。”他摸了摸胸口尚且鲜红的伤口,“这个……就算是给姑娘消气了,今后,李某在登门给姑娘谢罪。”

摇摇晃晃地扶着床他下了地,弯腰拾衣服时一个趔趄,差点滑倒,我竟条件反射前去搀扶。

他就着我的手重新站好,披上了外衣,才扭过身规规矩矩地作了一揖:“在下李秋白,多有不敬还请姑娘海涵。”话毕,又扯下腰间挂着的一对玉玲珑,“今后姑娘若有所需,可执此物至朱雀大道李府找我,秋白誓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又如何知你说的是真是假,改明儿个我登门,你两眼一瞪矢口否认,那我岂不是亏大发了。”

我摆明了要为难他,怎样也要找些茬子。

“姑娘……你这……”他也不知怎样回应了。

“何况这光天化日你从我一大姑娘家的闺房里走出去,还不知道得传成什么样,你让我今后怎么在这东城混下去。”

“嘶……”

“这年头姑娘的名声有多重要你又不是不明白,这下倒好,让你尽数毁了。你看隔壁巷子里的王姑娘,当年多漂亮一姑娘,就因着被人看到跟王屠夫一块从林子里出来,城里那些传言多难听,最后被迫去做了烧饼张的小。难道你忍心看着我一如花似玉的姑娘从此找不到婆家要么孤寡终老,要么去做别人的偏房么?”扯着袖子,我装模作样地拭泪。

大概是活得太长了,那个时候的我,其实略有些趣味。

有些因为寂寞的娇嗔,也算是一种,返老还童吧。

“姑娘你到底想如何?”

“不如你娶了我吧?”平庸的生活已经让我有些倦怠,有时候真想弄出点什么是非来,添油加醋地才有趣味吧。

他显然愣住了。

想起他醉酒时念叨的名字,水色。

凭栏歌的红牌,大概那是他倾慕的人儿吧。那才是他真正放在心上的人,我这么个如同戏言一般的要求,大抵,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好。”他竟肯首,“待我回去向家父请示,三日内必然给姑娘答复。这一对玉玲珑,权当是信物,请姑娘收好。”

其实我以为我已经足够莫名其妙了,可是这个男人,却更加匪夷所思。

三日后,他果真来了。

三日间,我依稀听闻了关于他的故事。

他的父亲,李元硕,原是我国的开国武将,约是十五年前,隐退到了东城,纳了前些年艳绝东城的芙蕖姑娘做了续弦。

李秋白的生母,也就是李元硕的原配,是京城大家的小姐,出自书香门第,自然是知书达理,温雅贤淑,可惜在李秋白年少时便香消玉殒了去。自父亲续了弦之后,继母的妖冶,他自然是看不惯的。

而此时国家昌盛隆泰,与周国交好,并无大战。从小被父亲灌输的理念此时并派不上大用场。李秋白念完讲武堂之后,便被遣回了东城,挂了个空职。

而他如何迷上这水色的,坊间传闻若干,倒也不可信。

只是,真可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子什么样,这儿子也接着传啊。

放他离开之后的第三日,他带着两只雁回到了我这,毕竟是前将军长子的婚事,虽他父亲被继母迷了去,对他几乎没有管束,但好歹这份面子还是要管顾的。

规规矩矩地按着程式,但因我没有父母家人,倒是少了不少麻烦。

那时的习俗,男方上门提亲要带着两只鸿雁,象征顺乎阴阳。之后便是问名,我胡诌了个生辰八字,竟也让算命先生给捣鼓出了个上上签。

而这乱七八糟的程序之中,李秋白从未表现得不满,但却也是从未笑过。我倒无所谓,反正只是一些调剂,倒是他,也同我一样不在乎的样子。

疑惑了,到底他同水色是怎样的关系。若是恋人,怎么现如今一样毫无反应,半点挣扎也没有。

集市平日里关系不错的朋友们纷纷调笑我是攀枝的麻雀变凤凰,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李将军十五年前归隐,是因为早就在皇帝面前失了宠,而这么多年,李府那么大的排场,早就把他多年的积蓄坐吃山空。说到底,也许生活比我这小小的胭脂铺老板还要拮据。还偏偏抬着将军的架子,不能失了格。

不久之后,李府的花轿便抬进了我这小巷。

本姑娘正式出了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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