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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才女貌(2):羊爱上了狼》花血本泡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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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我到芜湖通信商城买了一部爱立信788――在那个年头,这手机算好的了。它整整花掉了我三十五张百元大钞,差不多相当于我三个半月的工资。参加工作近两年了,我一直用的都是BP机。拥有一部手机是我天天都梦想着的,但一看到它的价格以及高昂的电话费,不得不望洋兴叹,暂时放弃。

由于我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为了便于追求明媚――也就是方便她随时随地能够找到我,这次才恨下决心,买下了这部心仪已久的手机。虽然我工作的地点在合肥,租的房子也在合肥,但我还是决定现在就选好手机号码,直接入芜湖的移动网。

为了追到明媚,这点付出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我的良苦用心,不用明说,也瞒不过大海。他在一旁讥笑着说:“看来你这次泡妞,真是准备花血本了啊?”

尽管事实就是如此,但这话听起来感觉还是很不顺耳。我愤愤地嚷道:“什么泡妞?不要说得这么难听好不好?”

“噢,那就叫泡马子,好了吧?”大海变本加厉地嬉笑道。

这人跟我一个德性,一见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就跟哑了似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反而是和一些不相干的人,或者是和像我这样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能够超常发挥。

大海每次和香妹在一起,如同木头人似的,常常要老半天时间,才能挤出个闷屁来,我在一旁看了,都替他感到难受。

我每次为了活跃气氛,不得不跟香妹嬉笑打闹,争执个不停,而他总是站在一旁或含情脉脉、或神情忧郁地看着他的心上人与我嬉笑怒骂。

他们俩的关系到现在还停留在原始阶段,连手到现在恐怕都还没牵过。尽管大海经常向我自吹自擂地说,他和香妹接吻有多么爽,跟香妹拥抱有多么带电,反正说得就差最后一步该干没干的事之外,什么都发生过了。

我很同情他。但我同情的表现却是不断地讥讽和嘲笑他,然后我又会后悔不该打破他的白日美梦。

我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我们之间是半斤对八两而已,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两天后,是个星期天,香妹终于把明媚给请了出来。我们一行四人去了旱冰馆,我请客。

这是我第一次去溜冰场。香妹和明媚一看就知道是这种地方的常客,她们很老练闲熟地穿着滑冰鞋,如履平地般地滑到场中央,又像两只白天鹅似的在场中央翩翩起舞,姿势非常优美。

大海歪歪斜斜地在木地板上滑来滑去,倒也没有摔倒,大概他和香妹到这里来滑过几次,凑合着能够自保,但却不能指望他来教我了。

我穿着旱冰鞋,手扶着栏杆,感到自己有些轻飘飘的,始终站不稳。这个样子,别说要真刀真枪地到场地中央去滑,站在栏杆边作壁上观,都有些胆战心惊的,生怕一不小心,就要来个四脚朝天或者狗吃屎的动作。

我紧紧地扶住栏杆,勉强地站住了,然后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们自由地驰骋于场地中央。

几分钟后,香妹像一阵风似的滑到我的面前,同时,带来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不知道是从她的发丝上还是从她的身上散出,反正让我好一阵头昏目眩。

她轻松地站住了,然后望着我说:“小宝,你怎么还不滑啊?很好学的,我教你吧!”

香妹今天穿了一件无袖的白色连衣裙,白净的皮肤,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丰满而高挑的身材――这真是一个性感女神,美得容易让人想犯罪。我不敢拿正眼看她,偏向一边的脑袋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她,那时她是那样地瘦长,爱流鼻涕,一玩起来就疯疯癫癫的,总爱屁颠屁颠地跟在我们后面,还有就是没完没了地要我讲故事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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