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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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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快要落山,绚丽灿烂的夕阳洒遍远处连绵起伏的小山包,高高低低的葡萄树像棉被一样满铺在白色的石灰钙质土上,落日的余晖把直立于架网上的攀藤映得如诗如画。

一辆红色吉普车在山间的蜿蜒小径上以高速奔驰,穿过不算宽阔的碎石子路,速度之快使所经之处扬起漫天尘土。突然,前面闪过一个黑影,原本因长途车程而差点打瞌睡的霍晶铃勃然大惊,方向盘急速右转,脚下往刹车掣上用力踩尽。

地面与轮胎之间的摩擦发出强大的“吱”声,车子在滑行了两米后冲进一个坑洼里才停下。

霍晶铃这下完全清醒,往外看后镜,只见一个男人蹲在路边,她肯定,刚才蹿过的黑影就是他!

火苗迅速在眼底漫延,她愤怒地推开车门,红色的高跟鞋往地上一站,便朝着男人娇声喝斥:“你是不是有病?随便在马路上跑来跑去!”

男人抬头,似是有些惊讶。他的眉毛浓黑,眼睛深沉雪亮,外观棱角分明,夕照下的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颜色。可以说他英俊,却非俊美型。

他挑挑眉,身子动了动,一只黑色的小野猪从他怀里钻出来,摇摇尾巴,慢悠悠地走开。

“你刚才差点撞到它。”圆润好听的男中音以一口流利的法语平静地回应她的话。他拍拍手,缓缓地起身,高大的身形顿时在地上投下一道修长的阴影。

“就为了一头猪?”小镇里葡萄园与橄榄林相间,有野生动物不足为奇。问题是他突然冲出来,如果她车技差点,肯定把他给撞得支零破碎。

“即使是猪,也是有生命的,你应该尊重生命!”

尽管他说得云淡风轻,于霍晶铃听着极为不爽。他一个陌生人,凭什么对她说教?

“神经病!”她甩手转身,迅速返回车上。华人在普罗旺斯极少见,小镇里除了霍家,附近一带几乎绝迹。霍家的维拉酒庄作为镇内的地标性建筑,拥有二千多公顷的葡萄园,几百个大小葡萄园对它唯首是瞻,谁敢对她这个小主人无礼?

不知好歹!

霍晶铃甩甩头,重新发动车子,踩油,然而车身却纹风不动。她用尽力,只听到引擎发出巨大的咆哮声,但吉普车却像跟她赌气一样,完全不听驶唤。

“左边的后轮胎掉进坑里了。”

仍然是那道淡淡的声音,霍晶铃转过头狠狠地瞪了车外的人一眼,话说得毫不客气:“你以为我不知道掉进坑里吗?要你多管闲事!”

男人恍然,没再说话,施施然地往前走。有见及此,霍晶铃连忙把头伸出车窗外,往他的方向大吼:“喂!你就这样走了?”

他站住,并未回头。

霍晶铃咬咬唇:“是男人就不会这样一走了之?”

男人这才转过身,仍是不发一语,只用黑漆漆的双眸凝视她。

“你真的一点男士风度也没有!”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霍晶铃快要气爆了。换作任何一个人,即使事不关己,也会过来问是否需要帮忙,更何况她还是个超级大美女。然而他却目不斜视,太可恶了!

“你真丢尽了中国人的面子。”她改用不太纯正的中文说了句,音量不大,却足够让他听见。

“中国人很识时务,如果是别人叫别多管闲事,一般都很少再搭理。”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从他嘴里吐出来,语气不愠不火,恰好拿她搬起的石头砸回她的脚上。

霍晶铃即时愣住,一时被堵得找不到话反驳。

“你应该为自己的过错做点什么!”她咬牙切齿,暗示造成这个后果是他的过失,偏偏始终不肯开口求助。

男人摸着下巴,看了看车后。“其实你只要说想我帮忙就行,根本不用拐弯抹角。”

被戳穿想法,霍晶铃即时涨红了脸,她恼差成怒:“那你还不快去帮我推车?”

“如果你能用请,会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啊!霍晶铃快要疯了!长这么大,何曾被人如此教训过?不想再花时间在这上耗,开了整天车,她现在累得想倒头大睡。深呼吸了口气,她忍气吞声地开口:“麻烦……请你帮我推推车!”

男人这才慢吞吞地走到车后,目测那个坑的深度,其实只需稍有外力作用便可上去。他敲了敲车尾门,朝车里的人喊:“等会我数一二三,你就踩油。”

霍晶铃把手伸出车窗,做了个OK的手势。

男人跨开马步,双手按着车尾,大数了三声,然后出力往前推。车子在原地左右摆了几下屁股,大吼一轮并溅起几阵沙石尘土,成功冲出坑洼。他收脚不住,踉跄了几步,吃了满嘴的沙尘并吸入一口废气后才站稳。

终于重获自由,从倒后镜看到他极为狼狈的样子,霍晶铃勾起嘴角得意地笑。手加大了档,完全没考虑过要停下,也没打算道谢,强大的引擎声叫嚣着,吉普车威风地“呼呼”两声,不消几秒就绝尘而去。

*****

维拉酒庄座落在于山坡一隅,它的前两任主人是地道的法国商人,起初靠做红酒贸易起家,后来洞悉先机,果断买下一个葡萄园自行酿酒,结果做得风生水起。

商人只有独生女,她恋上了在酒庄打工的留学华人,并最终嫁给了他,致使酒庄易主。他们便是霍晶铃的祖父母。

背后有高高的山,左边是蔚蓝的海,维拉酒庄所处之地视野辽阔。建筑物不高,二层的房子由整片整片的石板铺砌而成,石缝间绽放着鲜艳夺目的花朵,几乎覆盖了整面墙角。屋前是绿茵茵的草地,黑色的篱笆规划出大片的庭院。院子外另一边有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葡萄园,院内古树参天,泛着金黄的天空倒映在尽头的游泳池面上,更突显出其远离尘嚣的超凡脱俗。

吉普车去到主屋前的空地停下,车门打开,穿着火红色连衣裙的霍晶铃优雅地跨步出来。

她仰头望向建筑物,遗传自祖母的浅蓝双眸微眯,褐色的波浪秀发像块上好的披肩,覆盖在她纤细的背上。

屋子前面的一扇小窗内,有个娇小的东方女性身影正在忙碌地准备晚餐。霍晶铃静静地看着那人娴雅的动作,鼻子里仿佛已闻到食物的香味。

这人是她母亲的妹妹,三岁丧母后,她是由这位充满慈爱的温婉女人拉拔着长大,她们的关系,比亲生母女来得亲密。

久违了,阔别三年,你还好吗?

在草地上踌足了一会,她最后深呼吸了口气,把淑女帽往头上一戴,昂然进屋。

听到开门声的雪姨从厨房里出来,在看清来人时惊呼出声:“哦,我的天啊,晶铃你怎么回来了?”

霍晶铃奔过去与她相拥,并娇气地叫:“雪姨。”

“让我看看,哦哦,瘦得……”雪姨迫不及待地推开她,细细打量。

三年没见,这丫头虽然看着仍是明艳动人,但身上已没剩几两肉。

“噗,人家以前那叫婴儿肥,现在才叫脱胎换骨。”霍晶铃转了个圈,连衣紧身的剪裁把她凹凸有致的身形显露无遗,散开的裙摆划出一道美好的弧道。

“什么婴儿肥?有点肉才健康!还有,不是说了后天才回来?提前了也不跟家里说,好派人去接你?”

“我自己会开车,根本不需要你们跑来跑去。”霍晶铃不屑地挥手。

“你呀,一个女孩子跑这么远,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雪姨轻声责备,就知道这孩子从小好胜,

“女孩子又怎样?男人能做的事我一样可做到!你看我一路回来,不也无惊无险?”对于家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她向来不满。小时候常父亲常常对着她发呆,嘴里喃喃说为何她不是儿子。那时她不懂事,后来慢慢成长就读懂父亲眼底的遗憾。她不忿!凭什么女儿就不如儿子?故她发誓,凡事一定要做得比谁都好。她要让父亲知道,女人绝对比男人更有用。

霍晶铃撩起披在肩上长发,又再自信满满地说:“而且你要相信我的魅力,即使车子半路抛锚,只要我勾勾手,就会有人扑过来相助。”追着她跑的男人多如牛毛,心高气傲的她才不屑一顾。

正在这时,大门口橡木门被“吱”声推开,一个高瘦的男人走进来。

“阮东,你回来了?”雪姨笑着跟来者打招呼。

“嗯。”男人点点头,眼睛有意无意地在霍晶铃身上扫过。

霍晶铃看清来人,脸色大变。“你……”他竟然是刚才在路上帮她推了车,却被甩下的男人。

“晶铃,这位叫何阮东,是你父亲的助理。阮东,她是霍先生的女儿,叫晶铃。”雪姨看不出二人间的情愫暗涌,热情要为他们介绍。

何阮东朝她微颔首,态度冷淡地打招呼。霍晶铃僵着脸,双瞳紧紧瞪着他,眸里有不易察觉的慌张。

刚才她自认威风,他听到了吗?

“我去找霍先生。”

“去吧,他在书房。”

“好。”何阮东并未多逗留,也没理会霍晶铃,跟雪姨打了声招呼,便往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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