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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上烙印的岁月》第七十三章 续篇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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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近日,有读者问我,天高(作者本人)现在过的怎么样?初莲和钱栖的近况如何?也有问到其他原型人物的命运,还有热心的读者问那四个金元宝是否还在钱栖手里……

为感谢读者的关爱和支持,特续写本章,以作为对读者的回复,并以此向那些曾经推荐和阅读过本人拙作的读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先说我本人吧。改了成份后,我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容光焕发,神采飞扬。那时下班回来走在街上,腰杆子挺的溜直,头也抬起来了,但是,当看到别人夫妻牵着孩子的手,到小卖部买东西给孩子吃时,羡慕之心油然而生:自己什么时候能成个家?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当上爸爸,有点“丁香空结雨中愁”的感觉,很快,在那春风得意,花红柳绿的季节,我结婚了。婚后,我再不用干老婆活了,下班回家就吃上热汤热水的现成饭了,而且改了成份后,人前敢大声说话了,再也不受窝囊气了,虽然整天干瓦工活累点脏点,但我从不觉得苦,特别是有了第一个女儿,真的当上爸爸了。我常将婚后的幸福生活同婚前的光棍生活相比较,觉得真是前后社会两重天——现在很幸福了。

人的一生实际是永无止境追求的过程。有了妻子女儿后,就觉得低矮的倒厅房太窄巴了,想盖栋新瓦房。找到村干部申请要地皮,村干部很顺利地批给了地皮。盖房钱不够,亲戚朋友借遍了,仍然短缺。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幸亏村里最后那次开支(人粪尿钱,共二十元),那天下午我上班去了,妻子去会计室取的钱,当时信用社于会计动员妻子花十元钱买了一张有奖储蓄卷,号码为“5499”,没料想半个月后在牟平剧场摇奖,真的摇出了“5499”的号码,妻子中了一等奖,得了二百元钱。我用这笔钱买了的形式来道尽那个“年代”中的“子女”之苦,为普天下的“子女们”掏一把同情眼泪;想让人们知道“人生的磨难是财富”,知道一个人凡是走过酸甜苦辣的历程,经历过坎坷和忧患,才能懂得幸福的价值——这些,就是我写书的本意所在。

说到初莲了,我结婚两个月后,她也结婚了。那年她三十三岁,对象是我农中时的老同学,老同学“解放”前也是地主子弟,三十六岁,为人诚实,有经济头脑,“解放”后,先为村里跑了几年外交,后又自立门头干个体电器维修。几年前儿子大学毕业就业了,女儿在县医院工作,两口子日子过的殷实,有房有楼有车,提前进入了小康生活。遗憾的是,老同学于五年前因病去世了,如今初莲孤身度日,好在她为女儿照看着孩子,有孩子陪伴,也许能弥补些精神的孤寂。人能忘记全世界,却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初恋。虽然时光之脚奔跑迅捷,我们的事已经过去四十多年了,但我们都不会忘记当初分手时是多么痛,幸亏时间是个神奇的东西,它为我们平复了一切。现在我们相隔二里,偶尔在她回娘家的时候能见上一面,当然,“船过水无痕”,见面也只是相互问候一下而已。

谈到钱栖,离婚后,她很快就同离她村更远的乡下的一个生产队副队长结婚了。仅当了八年的副队长夫人,就赶上中央下达文件改成份了。改革开放后,她丈夫在当地温泉干过,后又下来干个体,串乡赶集卖粉条,再后来患癌症死了。钱栖拉扯两个儿子,盖房子娶媳妇,当然是吃苦受累了。今年夏天,我到县城表妹(四舅的女儿)家串门,谈到了钱栖,表妹说钱栖在城里打工好几年了,具体干的是伺候自理困难的退休老人,在人家家里管吃管住,每月工资六百元。听说钱栖在城里打工,我感到了惊讶,她当初是宁肯吃囫囵粒,也不肯推磨,宁肯不买火柴,也要买雪花膏搽,宁肯上工迟到了,也要对着镜子“梅花三弄”,想不到她那么娇贵也有今天,不禁有了怜悯之心,就对表妹说:“怎么会这样?她都六十四岁了,还出来打的什么工?呆在家里干点什么不好?还非要出来干伺候人的活儿,干到哪年是个头?”

“是啊,人就是命,她不干怎么办?上哪儿弄钱花?”表妹也对钱栖表示同情。

“她不是有两个儿子吗?儿子不管她吗?”我心里暗想,钱栖至于穷到这样吗?

“有儿子又怎么样?就她那个穷乡下,儿子也没办法弄钱给她。”

“唉,真没想到她走到这一步了,现在如果能见到她,我帮他个三头五百的……”

“啊!……大哥,”表妹一脸的惊疑:“你真的能给她钱吗?你不记恨她了?”

“真的,我早就不记恨她了。”我说的是心里话。虽然她当初把事情做绝了,本来对她美好的回忆已经变质变味变成痛苦回忆的根源了,但我还是同情她。回来的路上,我忽然想到那四个金元宝了,当年离婚后,她妈没分几个给她吗?如果她手里有金元宝,是不是就用不着背井离乡地出来打工了——唉,她到底是老年人了……

再说说衣嫣。自从当年桥头一别,直到一九八四年春天才偶然见过一面。那时我已年方四十,华发苍然,她也三十多岁了,当我知道她仍然独身时,就问她:“为什么不找一个?”

她如此回答:“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她的回答使我感到愕然,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好。相互沉默了片刻,我避开了她那双含有埋怨的目光,又试探性地问:“最近有给你提的吗?”

“有,”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男的老婆死了,儿子九岁了……”

我一听,当时就想,她虽然年龄大了点,属于剩女了,但也不至于当后娘,再说,她会爱上那个“他”吗?她也是女人,世上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又有哪个女人不想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我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是婉转相劝:“如果有合适的,差不多就行了,不用挑了。”我知道她芳年已过,失去了底线,所以才这样劝她。她听了后,没有表态,只是淡淡地一笑……

面对衣嫣,自然想起了同她相约在港城那会儿:那是个“绿槐高柳咽新蝉”的季节,在那个喧嚣的城市里,那车水马龙的繁华大街,那清静的市郊柏油马路,那游人如织的美丽公园,那垂柳遮荫的人行道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还有那影院的促膝并肩和默默无语;还有那饭店的馄饨烤饼以及我在吃她在看;还有那街上亮丽飘逸的长发,五颜六色的花裙,漂亮的遮阳伞,融化的冰激凌,蝉儿的鸣叫,茶色的墨镜,幸福的微笑,浪漫的情调;还有那临海的上河桥头,轻风习习,细雨濛濛,人欲醉,心已碎;还有那凄美的过程,无言的结局,一切如同昨天……

我对她说,我的成份改了后,很快就结婚了,女儿已经五岁了,我现在在建筑公司上班……她只是听了,对我没有祝福,也没有其他方面的问候。我知道以前的事是我有负于她了,记得当年桥头分别时,我曾经承诺,以后一定去看她。最后我还是推翻了自己的承诺。没办法,那个时候我有一万个理由认为,她的归属应该属于贫下中农人士或者工人子弟,根本不属于我这个臭哄哄的地主子弟,当时的承诺只不过是无奈的谎言,因为选择了逃避,我只能言而无信,有去无回,除此别无选择;还有,回家后,她连续来过几封信,我都置若罔闻……改了成份后,也曾有过想去看她的念头,但一想到她是国家正式工,我是个农民,工农身份的差别又一次让我望而却步……想不到这次又见面了,但我木已成舟,对她已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打那以后,再也没有见面,今年五月,在城里偶见她姐姐,谈话中,她姐说:“俺妹三十七岁结的婚,现在也退休了……”由于我跟她姐只是面熟,她根本不知道我和她妹之间的秘密,所以她姐说到哪儿我就听到哪儿,有些事我想问也不能问了。

还有个原型人物应该提一提,就是在我挨批斗的时候,曾经冒着风险为我通风报信,使我免遭棍棒之苦的浩仁大哥。他今年八十岁了,身体健康,他的子女们事业有成,也都孝顺,如今他和老伴衣食无忧,安享晚年。今年夏天,我和妻子应邀参加了子女们为他举行的八十寿辰宴会。为了助兴,我自带了二胡,为他独奏了《好人一生平安》、《走进新时代》和《梁祝》。其实我和浩仁只是邻居,非亲非故,但我视他为恩人,宴会上,我对他承诺,等他八十五岁时,我和妻子还来为他祝寿,愿他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关于a、b,上帝没有忘记他二人。中央文件公布改成份不久,a的妻子就因长年患糖尿病医治无效而死,后来他二十六岁的女儿婚后不到一年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自杀,再后来他四十七岁的儿子患暴病病死在县医院;再说b,b早年丧妻,一生凄苦,“文革”结束后,不几年也患病死去。人们都说他俩伤天理了,遭报应了,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是不是。

还有田力、虎哥和《街审》中的队长,他们也没好过多少。改革开放后,好日子没过几天,田力的妻子就患癌症死了,很快,田力自己也患了半身不遂,出不了家门,至今未好……虎哥倒是死的痛快,他骑着自行车进城办完事,回来途中经村北头,因脑溢血发作,连人带车栽倒在路旁,后被人发现告知了他的家人,等家人赶到现场,虎哥已经咽气了……还有那个不可一世的队长,废除了“大锅饭”后,分田到户了,自然就失去了官位,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一手拤腰,一手捏着烟卷,站在地头上,望着干活的人们指手划脚地大呼小叫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耀武扬威地像催命鬼一样吹着铁哨子要大家早晨起早朝、中午不歇晌、晚上打夜班,喊着“学大寨”,催着“过长江”,田间休息时,还得听他讲:“大家不能只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不能光顾干活,忘了阶级斗争……”因为失去了昔日的光环,腰杆不硬了,口气不冲了,放屁不香了,说话不横了,幸亏有个当官的亲戚护着,勉强又在大队上混了几年,后来好景不长,患上了癌症,自知末日来临,从此闭门不出,直到生命结束……

上天是有记性的,就连拤我脖子扭我胳膊,让我频频坐上“喷气式飞机”的“革命”青年也没有放过,其中一个将近四十岁讨了个二婚的残疾老婆,一辈子蹿蹿跳跳的,又没入上团,又没入上党,碌碌无为,一事无成,至今还在村里干零工;另一个可就惨了,不到五十岁就撇下老婆孩子去见“马克思”了。

这些人的下场为什么会这样?我想他们一个是心眼子坏,再一个他们狗屁不是,全是混饭吃的空手道,他们没有著述,不是文人,没有名论,不是名士,没有贡献,不是公仆,空手道的本钱是“自来红”,所以他们才敢横,敢闯,敢伤天害理。没想到上帝公正而且有眼,村里那些在“文革”中伤天害理的人,没有几个好过的,要么是患病,要么是早死,活着的也是身败名裂,昔日的香饽饽,而今是六月的韭菜——臭的不得了。

为了不因写书而与人结下不善之缘,其他原型人物就不一一赘述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纵观在那个“年代”里作恶多端的人,有的患绝症而死,有的疾病缠身,有的儿死女亡,有的中年丧偶,有的晚年凄苦……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吗?是是非非,众说纷纭,我也说不清楚,我也不想说清楚了,也不生他们的气了。因为我想开了:一个人生气,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这是何苦呢?太不值得了!

再说说那四个金元宝吧,当年离婚时,信访科的杜律师曾帮我追讨过,因钱栖父女丧了良心,硬说还给我妈了。那时我妈已过世四年,死无对证了,杜律师也没办法。结果钱家如愿以偿,“意外得佳月”,离婚又发财。而我,只能自认倒霉了。

“席间花影座间移”,与钱栖离婚一晃快到四十年了,连小舅吊死也有二十年了,现在钱栖的哥弟姐妹都结婚了,只有小舅母健在,那四个金元宝是否还在小舅母手里?当初钱栖离婚,护宝有功,是不是能分到几个?再说,金元宝还在吗?钱家守得住吗?没花掉吗?如果金元宝还在,如今花落谁家?实在是不得而知了。

我刚开始写书时,是保密的,到最后还是让人们知道了,有人这样问我:“你明知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不能挣一分钱,为什么还要废寝忘食地去争这瓢没有米的糠?”我只能说:因为我“不差钱”,所以我不谈钱,只是简单地回答:“我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我虽没什么文化,但也多少读过几本书,通过读书,我知道伟人的功绩,崇拜英雄的壮举,敬仰爱国的人士……同时,我也读懂了人生,知道该怎样做人。但是遗憾的是,至今也没读到一本专门描写地富子女这方面的书,也许有,我没有看到吧,也许没有,有也好,没有也好,反正我认为全国这么多的地富子女,不可能没有一个不值得写写。也许有人会说:“这帮人”太平庸了,有什么好写的?没错,在讲阶级成份那漫长的“年代里”,“这帮人”除了平庸,还是平庸,真正有所作为的没有几个。不过,地富子女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产物”,这是任何人无法改变也否认不了的事实。自己作为“这帮人”的一分子,有责任打开历史的窗幔,让人们重温一下历史的原貌与真相,让人们永远记住那段历史,那个年代。

当我真的要写书了,又苦于找不到人物的原型和真实材料,写谁好呢?想来想去,干脆写自己吧,我想用第一人称“我”来写《***自传》,可仔细一想,这不行,自己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哪有资格写自传?这会惹人笑话的,斟酌再三,以“他”——天高代表我本人,书名定为《打上烙印的岁月》。当我写完此书的时候,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终于做了件自己应该做的事。

在写书的过程中,也曾得到很多友人的支持,有提供历史资料的,有赠送纸张的,也有在精神上给予鼓励的:“写,该写,你喜欢写作,人愿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什么都强,钱不钱的无所谓了……”

“你爱写就写吧,我们这一代人有太多的东西写,我们也想写,就是心有意而力不足,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

“别谈钱,有些东西用钱是买不来的,钱算个老几?你能在网上发表文章,有的人就不能,要他打工一天能挣一百,要他写文章,一天给他一万也不行,就凭这点,你就该感到自豪……”

当然,也有提出异议的:“快拉倒吧,你一无关系二无钱,三没有水平四不是名人,三更灯火五更鸡的熬了夜遭了罪,白白地浪费脑细胞,写了也是瞎忙活……”

更有性情中人说:“你的故事不合乎潮流了,年轻人不愿看,老年人不懂电脑,写了有用吗?能出版吗?能编成电视剧吗?我看够呛!……”

然而,我看重的是过程,对我来说,追求的过程就是幸福,至于结果怎么样,我不在乎。不管怎样,此书是我的心血之作,是用我的心写的,虽然水平有限,称不上一个什么作品,但他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来,我已经很满足了。

本来不会写书,偏要写书,既然写了,再丑的媳妇也要见见婆娘,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本章写于北京, 2010年国庆节 。

作者:王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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