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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仙奴》第二章:惹祸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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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第二章:惹祸上身上

对成年人来说,小孩欢乐的笑声永远是最纯真、最美好的礼物没错。开 心 文 学

可是,小孩的笑声是来源于向着树上的人扔石头,让挂在树上的人难堪就是恶作剧了。

本还在沉睡中的秦小伽感觉脸蛋被叮地生疼,睁开眼睛的同时又遭受到另一个小石头的攻击,不自觉地眯起眼。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醒来发觉自己双脚离地了,突然就狼狈地挂在一棵树干上,腰部横躺在树干中央,双手双脚同时朝两边垂下,树下的几个小屁孩正往他身上扔石头,目标是他可爱的脸蛋。

“喂,快住手,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你妈妈没教你们对人要有礼貌吗?”

“我娘说不能和陌生人讲话,不能相信陌生人。”中间的小朋友理直气壮地反驳,接着又开始扔他自信的石头。

“喂,住手,快住手!”秦小伽其实感觉不到疼痛,可他堂堂一个高中生,都已经快要毕业了,居然还被小孩子耍着玩,怎么想怎么丢脸,好在附近没什么人。

“都说了叫你们快住手!喂,别扔,啊……”

秦小伽着急地呼喊他们,同手同脚地摇晃着,突然失去重心,‘咚’的一声掉落地面,在地上形成一个‘大’字,引得小孩子们哈哈大笑。

“这人好笨啦,好笨,原来是个傻瓜啊,哈哈……”

“就是就是,真是个笨蛋,哈哈哈!”

“傻瓜,笨蛋!”

“傻瓜傻瓜!”

秦小伽急忙爬了起来,怒吼道:“你们这群小家伙,看我不收拾你们!”

小孩子们一听,立刻逃跑。

秦小伽起身追上前去。

没走几步,他就迷失了方向,不知到了什么地方。

应该是某条大街,整条大街的人都穿着奇装古服,刚才不明不白地挂在树上已经不能算是惊讶的事情了,现在又是神马问题?导演也太专业了吧,居然把整个场景都设置的跟古代没啥两样,而且居然还看不到一个‘现代人’,摄影师在哪里?从哪里开始拍啊?也不知道是哪位著名导演,想想现在的电视剧里面还经常能被人挑出毛病来,那么这个挑不出毛病来的肯定是达到大师级别的人了,要么就是非常专业的人。

不过,还是找个人问问吧,被布置成这个样子,谁会认得路,要他怎么回家?

秦小伽见前面两位青年走了过来,伸手拦下二人问道:

“两位大哥,你知道a市某某街道怎么走吗?”

左边的青年一脸疑惑,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地名。

右边的青年用鄙视的目光盯着秦小伽说:“傻子一个,不用理他,我们走。”

看着他们就要离开,秦小伽急忙伸手阻止:“诶,等等,那总该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吧?”

两位青年没有理会秦小伽,绕过他撒腿就跑。

秦小伽反应过来,急忙喊道:“喂,你说是谁傻子?给我站住说清楚!”他跟着追了上去,可二人的影子早就消失在人群中,无奈,秦小伽再找其他人问问。

接二连三地问了几个人,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应,要么就是摇头不止,要么就是说他白痴,真的没有人知道a市的方向,更重要的是,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秦小伽闷了,虽然不想承认,但这种状况好像就是,穿越了,而且就在他被放鸽子、被甩了之后。

他意识到了,却意外的接受了,秦小伽发现自己的接受能力好像太强了,发生这种情况他本来应该是惊讶的,疑惑的,郁闷的,焦虑的又或是惊喜的……结果,他没有任何反应,仿佛早有预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也许是在之前就有所察觉,只是当时那种情况被其他东西装满了脑袋,反应不过来罢了!

但是,他总感觉不喜欢这里,为什么却突然来到了这里呢?

秦小伽检查了一下身体才知道这具身体不是他的,是喝毒药的那个混蛋的,而且也只有14岁左右的样子,上天让他重生变成了另外一个孩纸,这是给他的第二次生命的机会吗?

这样想起来,在这具身体的主人服毒的那段期间,他的灵魂刚好驻进了这躯壳之中。因此他才能避过死亡的瞬间。

不幸中的万幸,当时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会以这种姿态重生,秦小伽默默发誓一定会好好珍惜这个生命,绝不选择这样被人威逼自杀的道路。

只是,在这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他该怎么活下来呢?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秦小伽走在街道上,看着旁边的肉包摊子,喉咙咕噜吞了几口唾液。

他身无分文,要怎么办?古古怪怪的,这里是古代的世界吗?这个世界用的钱币是长成啥样的,人民币能用吗?不过,他现在好像没有人民币诶。

秦小伽搜集全身,也没有发现可以当做钱币的东西,身上最值钱就是现在正穿着的衣裳,衣服上还带着些许首饰,看起来价值不菲。

他准备找个当铺把衣服典当了再买些麻衣布匹,之后填饱肚子,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试试能不能找个工作安稳地生活。本来他应该是要上大学后才准备学哥哥一边兼职一边上学的,现在他却一步跳跃上了找工作之路,少了兼职实习的过程。

秦小伽沿着每一条街行走,四处打听当铺的位置,终于在一个小巷的转角处找到了写着‘典当’繁体二字的传说中的当铺。

当铺老板眼光独到,见秦小伽穿着如此贵气,里里外外看无不透露着他是某某家的富贵少爷时,立刻出门笑脸迎接,说:“客官,是要典当吗?”

秦小伽点点头,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

老板瞧了他个半天,衣着华丽,镶嵌在衣服上的首饰也相当贵重,眼前一亮。他伸手去触碰,手感很好,是不凡的绸缎,除皇亲贵族,一般的富贵人家还穿不起这种衣服,就拿身上的珠宝首饰来说,少说也值个好几百两。

秦小伽被翻来翻去,总感觉不太舒服,隐忍着呵笑几声,当老板看到秦小伽里面的蚕丝挂时,眼睛更是闪亮,多年经验鉴定,这可是无价之宝,多少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珍宝,这小子来头不小啊。

秦小伽看着老板的神色突然变得和蔼可亲,古代人都是这么容易相处的吗?让他下意识地放松了警惕,可是老板的目光死死盯着他衣服里面的胸口之处,秦小伽非常不好意思,这个人不会对他有意思吧,诶,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可他是男的,也没那方面的嗜好,秦小伽赶紧收紧了衣服。

老板收回视线,以为他不想卖里面的背心,有些失望,但这衣服也是上等品。

“怎么样?”秦小伽试探性地问了问老板。这具身体的主人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要不然也不会穿金戴银的。所以衣服应该也不会便宜才对。

不卖铁布衫,老板倍感遗憾,衣服虽贵重,可怎么比得过他身上穿的这件铁布衫,那可是用千年冰蚕丝制作而成的,刀枪不入,非常罕见。

最终,他以30两买下秦小伽身上那件上好的绸缎,顺便送了一套布衣给他:“这个当做是额外服务,送给你好了。”

其实,他更加注重于衣服上的珠宝,那可比衣服值钱多了,看这小子呆头呆脑,如果再稍微精明一点,他可能还会以50两买下,傻小子,居然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秦小伽坦然接受,笑着离开,就算不接受,他也不懂这里面的价值,就算知道价值,也不懂得钱币是如何换算的,30两应该算是蛮多的吧。

这是真银诶,在现代,他一直用纸币,现在可是那真正的银子,白花花的,秦小伽自顾自地掂量着,没有发现老板隐藏在背后阴险的微笑。

有了钱,第一个任务是填饱肚子,为此,秦小伽买了几个肉包子充饥,然后准备再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他打听了一下,这里能住的地方有出了城门后山上的破庙,那里风雨无阻,非常壮观,秦小伽自然不会选择那里。

不去那里,又找不到别的地方住,只好住客栈,总而言之,先解决眼下的问题,暂时他还不愁没钱。虽然少了上课的日子也挺无聊,但现在的他无多余的精力担心这些。

秦小伽找了一家偏僻安静的客栈——悦来客栈,这里人流量比较少,多是外来人,相互之间不认识对方,还是附近最便宜的,对秦小伽来说最好不过,他还是个无业游民,不适合高消费。

刚走进客栈门口,小二就非常礼貌地笑着走过来。

“客官,您是住店还是吃饭?”

语气平缓,和蔼可亲,这里的人还真是好相处,做生意的就是有一套,一看小二的笑容,就知道是受过特别的训练。

看来不管在哪个时代都讲究‘顾客至上’原则,秦小伽心情大好,这里也许还真是个不错的地方,想必今后也不会觉得烦躁,用他在现代学了13年的知识,应该能在这里闯出一番天地。

秦小伽摆摆手,笑道:“都有!”放松了身体,又觉得饿了:“住店的话,你们这里是怎样安排的?”

小二用他职业性的笑容介绍说:“客官,我们这里住店可是全城最便宜的,这儿呢,有三种客房,上等客房,中等客房和一般客房,您要哪一间?”

“一般客房吧,也给我说说其他客房的费用问题。”

小二开始滔滔不绝地陈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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