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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王》关于张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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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的张献忠明万历三十四年出生于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开 心 文 学 曾担任延安府捕快,因事革职,便逃到延绥镇从军。后来又屡犯军法,总兵官王威想砍了他的脑袋,却因为主将陈洪范擅长看相算命硬说他长得怪,这才求情改判重打一百军棍赶出军营了事。

明崇祯三年张献忠积极响应王嘉胤的反明号召在米脂起义,自号八大王,因为他独特的经历,加上本身英勇善战,很快成为三十六营的主要首领。王嘉胤死后,与李自成等归附高迎祥,崇祯八年参与荥阳之会,不久张献忠与李自成因小矛盾开始分裂。

崇祯七年,张献忠入川,攻陷夔州(今chóng qìng奉节),结果在听到秦良玉领“白杆军”赶至的消息后,仓皇逃窜。

崇祯八年,作为东路军先锋的张献忠部队,在大雾弥漫的清晨包围了凤阳城。全歼守卫凤阳的两万官军,击毙守将朱国正等人,俘获了凤阳知府颜容暄,并当着百姓的面,历数他的罪行后,处以死刑。接着他又刨了朱家的祖坟,将凤阳富户杀得一干二净。

崇祯十年,张献忠遭到明军总兵官左良玉率麾下的老兵痞痛揍,部队损失严重,不得不在第二年部进驻谷城(今属湖北省谷城县)受朝庭招安授予副将,然而不到一年他又借口不受信任再次反叛。

崇祯十七年张献忠所部攻破成都,先号称秦王,接着宣告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建立健全制度,后称帝,以成都为西京。

南明亡后,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和农民军拒不接受螨清招降,于1646年七月北上陕西抗击清军,出发前他杀光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并对孙可望说:“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终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十一月,张献忠大军扎营于西充凤凰山。二十七rì晨,清军隔太阳溪与张献忠的农民军相遇。面对敌人的突然袭击,张献忠临急应战却忘了换衣服被汉jiān刘进忠认出,而不幸中箭被shè成了个刺猬。

张献忠死后其部下依旧坚持抗清,最为著名的就是李定国在杀死大汉jiān孔有德和螨洲贵族后,由于孙可望的反叛战败逃往缅甸病死。刘文秀归降桂王,败退昆明时病死。艾能奇进攻云南时战死。

傻蛋在书中将张献忠列为鞑子的帮凶,不是因为他起兵反明;更不是因为鞑子所说的他入川屠蜀,要是他真把四川人给杀光了,鞑子还用花十年时间平定四川?那不是显得螨清的无敌铁骑太没能耐了?那至于那个什么七杀碑简直就是鬼扯,稍微问下度娘大家就知道真正的碑文是什么。

傻蛋这么做只是因为张献忠的造反动机和李自成等人不同,可以说在明末众多的起义领袖中张献忠的早期生活是过得最滋润的,用现在的话来说他大小也是个公务员。而他之所以最后落到走投无路的境地,正是由于他自己的xìng格决定了他的命运,因为自己多次违反法纪而被制裁就是造反的理由?那还要法律干嘛?后世的地球恐怕没有一个国家敢建立任何约束xìng的制度了,为啥?你敢管,人家就有理由造反呗!

最后再借地说明一下,关于平乱篇,傻蛋本来是写了三十多章的,但考虑到其中的一些内容可能会引起大家的联想,现在的不少章节都是原稿中数章压缩而成,所以如果文中出现了错误,还请大家在书评区指出,傻蛋会尽快改正的!也正因为这,搞得俺现在手头都没了存稿,所以最近的更新可能会稍微晚点,但俺保证每天一更!还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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